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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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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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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討論

本章依據問卷調查實際所蒐集到的資料,進行統計和分析並討論問卷資 料所呈現的結果,以了解我國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在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 現的現況。第一節中說明問卷之回收率與受測者的基本資料描述,第二節 為我國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在道路交通安全行為之現況分析,第三節中探 討我國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不同背景因素對道路交通安全行為之差異性分 析,第四節為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在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量表在基本資 料各層面分析,第五節為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變能 力和道路交通事故體驗與學習表現量表在基本資料各層面分析,第六節為 本研究之發現與討論。本章中各節之分析與探討,分別敘述如下。

第一節 基本資料描述

本節在說明問卷調查實施的回收率,再進一步分析有效樣本的個人資 料包括個人背景因素與學校因素,並將各項基本資料之分佈狀況整理歸納 之後,加以分別敘述如下:

壹、回收率

本問卷之研究工具為問卷研究調查型,因此影響本研究最重要的外在 效度因素之一即為問卷回收率,因過低的問卷回收率將造成樣本的誤差進 而影響本研究的概括性。本研究是採隨機叢集抽樣的方式進行問卷的施 測,都市型【省、縣轄市】共發出 900 份,回收有效樣本數計為 806 份,

有效回收率為 90.0%;非都市型學校【鄉、鎮市】共發出 990 份,回收有 效樣本數計為 883 份,有效回收率為 89.1% 。總共寄發出問卷 1890 份,

總回收有效問卷 1689 份,總有效回收率為 89.4%,其詳細資料如表 4-1

與表 4-2 所列。

(2)

表 4-1 都市型學校【省、縣轄市】抽樣學校表

編號 學校 發出問卷數 有效問卷數 有效回收率(%)

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90 84 93.3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90 82 91.1

私立四維高級中學 90 79 88.8

國立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90 78 88.7

國立台東高級中學 90 84 93.3

國立台東專科學校 90 84 93.3

國立台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90 79 88.8

私立公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90 83 92.2

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 60 53 88.8

國立台東專科學校附設進修學校 60 51 86.0

國立台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 60 49 81.6

合 計 900 806 90.0

表 4-2 非都市型學校【鄉、鎮市】抽樣學校表

編號 學校 發出問卷數 有效問卷數 有效回收率(%)

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 90 84 93.3

宜蘭縣私立中道高級中學 90 81 90.0

宜蘭縣私立聖母護校 90 86 95.5

國立羅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90 81 90.0

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90 84 93.3

國立玉里高級中學 90 84 93.3

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 90 76 84.4

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90 77 85.6

國立成功商業水產學校 90 81 90.0

國立羅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 60 53 88.0

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 60 54 90.0

國立玉里高級中學附設進修學校 60 42 70.0

合 計 990 883 89.1

(3)

貳、個人背景因素資料分析

從回收的問卷資料中,由基本資料可以了解受測者的個人背景因素之 特徵。納入本研究問卷之基本背景變項有性別、年級、父母親的教育程 度、目前主要居住地點、目前主要上放學交通工具、最吸引學生的道路交 通安全教育宣導方式、道路交通教育法規常識主要來源、是否有騎車經 驗、騎機車習慣、騎機車的主要目的、騎機車的速度習慣、持有駕照種類 和騎機車經驗時間等變相。詳如表 4-3 個人基本因素摘要表所列,茲分述 如下:

表 4-3 個人基本因素摘要分析表

男 女 總計

ㄧ、性別 人數 982 707 1689 百分比 58.1% 41.9% 100%

ㄧ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總計

二、年級 人數 547 560 582 1689 百分比 32.4% 33.2% 34.5% 100%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專科、大學 研究所以上 總計

三、父母親 人數 120 425 822 277 45 1689 教育程度 百分比 7.1% 25.2% 48.7% 16.4% 2.7% 100%

家裡 親戚家 住校 在外租屋 朋友家 其他 總計

四、目前主要 人數 1301 77 218 63 19 11 1689 居住地點 百分比 77.0% 4.6% 12.9% 3.7% 1.1% 0.7% 100%

步行 腳踏車 大眾運輸工具 父母親接送 騎機車 開車 其他 總計

五、目前主要 人數 295 381 463 254 256 30 10 1689 上放學交通工具百分比 17.5 22.6 27.4 15.0 15.2 1.8 0.6 100%

專人演講 教官或教師宣導 徵文漫畫比賽 偶像代言 其他 總計

六、交通安 人數 381 256 202 797 53 1689 全宣導方式 百分比 22.6 15.2 12.0 47.2 3.1 100%

學校 家人 大眾媒體 總計

七、交通法規 人數 590 322 769 1689 常識主要來源 百分比 34.5 19.1 45.5 100%

有 無 總計

八、有無騎 人數 1155 534 1689 車經驗 百分比 68.4 31.6 100%

(4)

每天騎 非天天但經常 偶而騎 鮮少騎 總計

九、騎機車 人數 289 209 376 280 1154

表 4-3 個人基本因素摘要分析表 (續)

的習慣 百分比 25.0 18.1 32.6 24.3 100%

上下學用 打工上下班用 休閒娛樂 購物用 其他 總計

十、騎機車的 人數 127 181 416 318 112 1154 最主要目的 百分比 11.0 15.7 36.0 27.6 9.7 100%

0-30km/hr 未滿 30-50km/hr 未滿 50-70km/hr 未滿 70 km/hr 以上 總計

十一、騎機 人數 74 400 515 165 1154 車的速度習慣 百分比 6.4 34.7 44.6 13.5

100%

輕型機車 普通重型機車 普通小型車 未持有駕照 總計

十二、持有 人數 43 224 41 846 1154 駕照種類 百分比 3.7 19.4 3.6 73.3

100%

未滿半年 半年以上未滿一年 一年以上未滿兩年 兩年以上 總計

十三、騎機 人數 253 193 209 499 1154 車經驗時間百分比 21.9 16.7 18.1 43.2

100%

一、本研究在性別區分上:男生有效人數為 982 人,有效百分比為 58.1

%,女性有效人數為 707 人,有效百分比為 41.9%

二、本研究在年級區分上:一年級有效人數為 547 人,有效百分比為 32.4

%,二年級有效人數為 560 人,有效百分比為 33.2%,三年級有效人 數為 582 人,有效百分比為 34.5%。

三、本研究在父母親的教育程度區分上:未完成國民小學畢業或國民小學 畢業人數為 120 人,有效百分比為 7.1%,國中、初中畢業有效人數為 425 人,有效百分比為 25.2%,高中職畢業有效人數為 822 人,有效 百分比為 48.7%,專科、大學畢業有效人數為 227 人,有效百分比為 16.4%,研究所或研究所以上畢業有效人數為 45 人,有效百分比為 2.7%。

四、本研究在目前主要居住地點區分上:居住在家裡有效人數為 1301 人,

有效百分比為 77.0%,居住在親戚家有效人數為 77 人,有效百分比

(5)

為 4.6%,住校有效人數為 218 人,有效百分比為 12.9%,在外租屋 有效人數為 63 人,有效百分比為 3.7%,居住在朋友家有效人數為 19 人,有效百分比為 1.1%,其他人數為 11 人,有效百分比為 0.7%。

五、本研究在目前主要上放學交通工具區分上:步行上放學有效人數為 295 人,有效百分比為 17.5%,騎腳踏車上放學有效人數為 381 人,

有效百分比為 22.6%,搭大眾運輸工具上放學,有效人數為 463 人,

有效百分比為 27.4%,父母親接送上放學,有效人數為 254 人,有效 百分比為 15.0%,騎機車上放學,有效人數為 256 人,有效百分比為 15.2%,開車上放學,有效人數為 30 人,有效百分比為 1.8%。以其 他方式上放學,有效人數為 10 人,有效百分比為 0.6%。

六、本研究在最吸引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方式區分上:校外專業 人士專題演講有效人數為 381 人,有效百分比為 22.6%,教官或教師 課堂上宣導有效人數為 256 人,有效百分比為 15.2%,徵文或漫畫比 賽宣導有效人數為 202 人,有效百分比為 12.0%,偶像代言宣導有效 人數為 797 人,有效百分比為 47.2%,其他方式宣導人數為 53 人,

有效百分比為 3.1%。

七、本研究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法規常識主要來源區分上:來自於學校,

有效人數為 590 人,有效百分比為 34.9%,來自於家人與親友有效人 數為 322 人,有效百分比為 19.1%,來自於大眾傳播媒體,有效人數 為 769 人,有效百分比為 45.5%,來自於其他,有效人數為 8 人,有 效百分比為 0.5%。

八、本研究在是否有騎車經驗區分上:

有騎機車經驗者有效人數為 1155 人,有效百分比為 68.4%,無騎機 車經驗者,有效人數為 534 人,有效百分比為 31.6%。

九、本研究在騎機車習慣區分上:每天騎機車者,有效人數為 289 人,有

效百分比為 25.0,非每天但經常騎機車者,有效人數為 209 人,有效

(6)

百分比為 18.1%,偶而騎機車者,有效人數為 376 人,有效百分比為 32.6%,鮮少騎機車者,有效人數為 280 人,有效百分比為 24.3%。

十、本研究在騎機車最主要目的區分上:上下學,有效人數為 127 人,有 效百分比為 11.0%,打工上下班,有效人數為 181 人,有效百分比為 15.7%,休閒娛樂,有效人數為 416 人,有效百分比為 36.0%,購 物,有效人數為 318 人,有效百分比為 27.6%,其他,有效人數為 112 人,有效百分比為 9.7%。

十ㄧ、本研究在騎機車的速度習慣區分上:時速 0km/hr~未滿 30km/hr,有 效人數為 74 人,有效百分比為 6.4%,時速 30km/hr 以上~未滿 50km/hr,有效人數為 400 人,有效百分比為 34.7%,時速 50 km/hr 以上~未滿 70km/hr,有效人數為 515 人,有效百分比為 44.6%,時速 70km\hr 以上,有效人數為 165 人,有效百分比為 13.5%。

十二、本研究在持有駕照種類區分上:持有輕型機車駕照者,有效人數為 43 人,有效百分比為 3.7%,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有效人數為 224 人,有效百分比為 19.2%,持有普通小型車駕照者,有效人數為 41 人,有效百分比為 3.6%,未持有任何駕照者,有效人數為 846 人,有效百分比為 73.3%。

十三、本研究在騎機車經驗時間:騎機車經驗時間未滿半年,有效人數為 253 人,有效百分比為 21.9%,騎機車經驗時間半年以上未滿一年,

有效人數為 193 人,有效百分比為 16.7%,騎機車經驗時間一年以

上,未滿兩年,有效人數為 209 人,有效百分比為 18.1%,騎機車經

驗時間兩年以上,有效人數為 499 人,有效百分比為 43.2%。

(7)

叁、學校因素資料分析

從回收的問卷當中,依據基本資料可以了解受測者之學校因素特徵。

納入本研究問卷的學校因素變項中,計有學校地域性、學校屬性、學校類 別、上課時段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次數等六個變相,如表 4-4 學校因 素摘要表所列,茲分別敘述如下:

表 4-4 學校因素摘要分析表

都市型 非都市型 總計

ㄧ、學校 人數 806 883 1689 地域別 百分比 47.7 52.3 100%

公立學校 私立學校 總計

二、學校 人數 1116 573 1689 屬性 百分比 66.1 33.9 100%

高中 高職 總計

三、學校 人數 536 1153 1689 類別 百分比 31.7 68.3 100%

日間 夜間 總計

四、上課 人數 1387 302 1689 時段 百分比 82.1 17.9 100%

小型學校 中型學校 大型學校 總計

五、學校 人數 368 572 749 1689 規模 百分比 21.8 33.9 44.3 100%

每ㄧ學 每ㄧ學 每三個月 每一個月 不定期 未宣導 總計 年ㄧ次 期一次 宣導ㄧ次 宣導一次 宣導

六、交通安全 人數 463 359 37 65 530 235 1689 宣導次數 百分比 27.4 21.3 2.2 3.8 31.4 13.9 100%

一、本研究在學校地域性區分上:都市型學校,有效人數為 806 人,有效 百分比為 47.7%,非都市型學校,有效人數為 883 人,有效百分比為 52.3%。

二、本研究在學校屬性區分上:公立學校,有效人數為 1116 人,有效百分

(8)

比為 66.1%,私立學校,有效人數為 573 人,有效百分比為 33.9%。

三、本研究在學校類別區分上:高中學校,有效人數為 536 人,有效百分 比為 31.7%,高職學校,有效人數為 1153 人,有效百分比為 68.3

%。

四、本研究在上課時段區分上:日間學校,有效人數為 1387 人,有效百分 比為 82.1%,夜間部及進修學校,有效人數為 302 人,有效百分比為 17.9%。

五、本研究在學校規模區分上:小型學校,有效人數為 368 人,有效百分 比為 21.8%,中型學校,有效人數為 572 人,有效百分比為 33.9%,

大型學校,有效人數為 749 人,有效百分比為 44.3%。

六、本研究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次數區分上:每一學年宣導一次的學 校,有效人數為 463 人,有效百分比為 27.3%,每一學期宣導一次的 學校,有效人數為 359 人,有效百分比為 21.3%,每三個月宣導一次 的學校,有效人數為 37 人,有效百分比為 2.2%,每一個月宣導一次 的學校,有效人數為 65 人,有效百分比為 3.8%,不定期宣導一次的 學校,有效人數為 530 人,有效百分比為 31.4%,未成辦理宣導的學 校,有效人數為 235 人,有效百分比為 13.9%。

叁、道路交通事故因素基本資料分析

從回收的問卷當中,依據基本資料可以了解受測者在道路交通事故因 素之特徵。納入本研究問卷的個人背景因素變項中,計有道路交通事故角 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次數、道路交通事故受傷程度、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時段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主要原因等五個變相,詳如表 4-5 所列,茲分別 敘述如下:

表 4-5 道路交通事故因素摘要分析表

(9)

有 無 總計

一、有無道路 450 1239 1689

交通事故 26.6 73.4 100%

行人 駕駛人 乘客 總計

二、道路交通 人數 75 283 92 450 事故角色 百分比 16.7 62.9 20.4 100%

一次 二至三次 四至五次 六次(含)以上 總計

三、道路交通 人數 282 137 18 13 450 事故次數 百分比 62.7 30.4 4.0 2.9 100%

有事故但 受傷但沒 受傷且有 受傷並 總計 沒受傷 沒去醫院 去醫院 且住院

四、交通事故 人數 123 179 107 41 450 受傷程度 百分比 27.3 39.8 23.8 9.1 100%

上放學或 打工或打工完 外出購物或 補習或補習 日常外出遊玩 日常外出遊玩 其他 總計 回家途中 回家途中 購物回家途中 完回家途中 或遊完回家途中 或遊完回家途中

五、交通事故 人數 64 58 68 23 106 122 9 450 發生時段 百分比14 .2 12.9 15.1 5.1 23.6 27.1 2.0 100%

自己的 對方的 天候的 道路狀 道路狀況 其他突 總計 疏失 疏失 影響 不良 不熟悉 發狀況

六、交通事故 人數 134 177 41 41 25 32 450 發生主要原因 百分比 29.8 39.3 9.1 9.1 5.6 7.1 100%

一、本研究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人數為 450 人,有效百分比為 26.6

%,沒有發生過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人數為 1239 人,有效百分比為 73.4%。

二、本研究在道路交通事故角色區分上:

道路交通事故在行人角色方面,有效人數為 75 人,有效百分比為 16.7%,道路交通事故在駕駛人角色方面,有效人數為 283 人,有效 百分比為 62.9%,道路交通事故在乘客角色方面,有效人數為 92 人,有效百分比為 20.4%。

三、本研究在道路交通事故次數區分上:

發生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有效人數為 282 人,有效百分比為 62.7%,

(10)

發生二至三次道路交通事故,有效人數為 137 人,有效百分比為 30.4

%,發生四至五次道路交通事故,有效人數為 18 人,有效百分比為 4.0%,發生六次以上次道路交通事故,有效人數為 13 人,有效百分 比為 2.9%。

四、本研究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程度區分上:

有事故但沒受傷,有效人數為 123 人,有效百分比為 27.3%,有受傷 但沒去醫院,有效人數為 179 人,有效百分比為 39.8%,有受傷且有 去醫院,有效人數為 107 人,有效百分比為 23.8%,有受傷並且住 院,有效人數為 41 人,有效百分比為 9.1%。

五、本研究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區分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在上放學途中,有效人數為 64 人,有效百分比 為 14.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在去打工或打工回家途中,有效人 數為 58 人,有效百分比為 12.9%,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在外出購 物或購物回家途中,有效人數為 68 人,有效百分比為 15.1%,道路 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在去補習或補習完回家途中,有效人數為 23 人,有 效百分比為 5.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在平常外出遊玩或遊玩回 家途中,有效人數為 106 人,有效百分比為 23.6%,道路交通事故發 生時段在假日外出遊玩或遊玩回家途中,有效人數為 122 人,有效百 分比為 27.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在其他時段,有效人數為 9 人,有 效百分比為 2.0%。

六、本研究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主要原因區分上:

自己的疏忽,有效人數為 134 人,有效百分比為 29.8%,他人的疏

忽,有效人數為 177 人,有效百分比為 39.3%,天候的影響,有效人

數為 41 人,有效百分比為 9.1%,道路狀況不良,有效人數為 41

人,有效百分比為 9.1%,道路狀況不熟悉,有效人數為 25 人,有效

百分比為 5.6%,其他突發狀況,有效人數為 32 人,有效百分比為

(11)

7.1%。

第二節 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現況分析

本節在說明我國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對於問卷內容填答的情況,納 入本研究問卷的資料變相,共計分為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部份以及 道路交通事故經驗與體驗兩大部份。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部份區分 成「道路交通法規遵循」、「交通工具行為表現」、「道路使用行為表 現」等三大層面,以了解受測者在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個人道路交通 行為表現部份採 Lilert 五點量尺記分方式,即填答「總是如此」者給 5 分;「時常如此」者給 4 分;「偶而如此」者給 3 分;「很少如此」者給 2 分;「未曾如此」者給 1 分。另外道路交通事故經驗與體驗部份區分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變能力」與「道路交通事故體驗與學習」等兩大層 面,而在道路交通事故應變能力和道路交通事故體驗與學習部份亦採用 Lilert 五點量尺記分方式,即填答「非常高」者給 5 分;「高」者給 4 分;「普通」者給 3 分;「低」者給 2 分;「非常低」者給 1 分。每題項 得分越高者,表示該題項的行為傾向越高。此外,反向題則為反向計分。

茲分別敘述如下:

壹、個人道路交通行為表現 ㄧ、道路交通法規遵循

如表 4-6 所列,我國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中,

對於本問卷在道路交通法規遵循層面,在題目各選項中回答比例最高的前

兩項分別是:A1.我經常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而收到紅單,其行為發生率為

未曾如此者,共 921 人,佔 79.8%;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者,計 172

人,佔 14.9%。A2.我在騎機車時會戴上安全帽,其行為發生率為總是如

此者,計 653 人,佔 56.6%;其行為發生率為時常如此者,計 241 人,佔

(12)

20.9%。A3.我在騎機車時經常使用行動電話,其行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 者,計 467 人,佔 40.4%;其行為發生率為時常如此者,計 377 人,佔 32.7%.A4.我會遵守交通標誌限速騎機車,其行為發生率為總是如此者,

計 408 人,佔 35.1%;其行為發生率為時常如此者,計 330 人,佔 28.6

%。A5.我在騎機車時會遵守交通號誌燈號而穿越路口,其行為發生率為總 是如此者,計 509 人,佔 44.1%;其行為發生率為時常如此者,計 311 人,佔 26.9%。A6.我在騎機車時經常違規轉彎,其行為發生率為總是如 此者,計 401 人,佔 34.7%;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者,計 380 人,佔 32.9%。A7.我在騎機車時經常違規逆向行駛,其行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 者,計 557 人,佔 48.3%;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者,393 人,佔 34.1

%。A8.坐在汽車前座時,我會繫上安全帶其行為發生率為總是如此者,計 430 人,佔 37.3%;其行為發生率為偶有而如此者,計 284 人,佔 24.6

%。

表 4-6 受測者在道路交通法規遵循層面表現摘要表

題號 行為發生率 人數/百分比

未曾 很少 偶而 時常 總是 如此 如此 如此 如此 如此

A1.我經常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而 921 172 39 10 12 收到紅單 79.8 14.9 3.3 0.8 1.0

A2.我在騎機車時會戴上安全帽 27 52 181 241 653 2.3 4.5 15.6 20.9 56.6

A3.我在騎機車時經常使用行動電話 467 377 228 52 30 40.4 32.7 19.6 4.5 2.6

A4.我會遵守交通標誌限速騎機車 29 97 293 330 408 2.5 8.4 25.4 28.6 35.1

A5.我在騎機車時會遵守交通號 33 77 224 311 509 誌燈號而穿越路口 2.8 6.7 19.4 26.9 44.1

A6.我在騎機車時經常違規轉彎 39 71 263 380 401 3.4 6.2 22.8 32.9 34.7

A7.我在騎機車時經常違規逆向行駛 557 393 139 36 29

(13)

表 4-6 受測者在道路交通法規遵循層面表現摘要表 (續)

題號 行為發生率 人數/百分比

A7.我在騎機車時經常違規逆向行駛 48.3 34.1 12.0 3.1 2.5

A8.坐在汽車前座時,我會繫上安全帶 79 153 284 208 430 6.8 13.3 24.6 18.0 37.3

二、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

如表 4-7 所列,我國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道路交通行為表現中,對於 本問卷在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對於題目各選項中回答比例最高的前 兩項分別是:B1.騎機車之前,我經常檢查機車的煞車狀況和燈光系統,其 行為發生率為偶而如此者,計 312 人,佔 27.0%;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 此者,計 282 人,佔 24.4%。B2.我經常依照機車製造廠商規範定期保養 機車,其行為發生率為總是如此者,計 274 人,佔 23.7%;其行為發生率 為偶而如此者,計 266 人,佔 23.1%。B3.當機車發生異狀時,我會立即 送廠維修,其行為發生率為總是如此者,計 446 人,佔 38.6%;其行為發 生率為時常如此者,計 220 人,佔 19.0%。B4.我經常為提高機車的性能 而花錢改裝原廠機件,其行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者,計 768 人,佔 66.6

%;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者,計 161 人,佔 14.0%。B5.我在騎機車 時,轉彎行駛或靠邊停車前會打方向燈示意,其行為發生率為總是如此 者,計 553 人,佔 47.4%;其行為發生率為時常如此者,計 262 人,佔 22.74%。B6.我騎機車時行經十字路口時會減速行駛,其行為發生率為總 是如此者,計 589 人,佔 43.0%;其行為發生率為時常如此者,計 305 人,佔 30.8%。B7.我經常在精神壓力大或精神不好的情況下騎機車,其 行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者,計 439 人,佔 43.0%;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 此者,計 355 人,佔 30.8%。B8.騎腳踏車之前,我經常檢查腳踏車的煞 車狀況和輪胎氣壓,其行為發生率為偶而如此者,計 313 人,佔 27.1%;

其行為發生率為總是如此者,計 253 人,佔 22.0%。B9.我在騎腳踏車

(14)

時,前方的號誌轉為黃燈時,我曾經強行通過,其行為發生率為偶而如此 者,計 313 人,佔 29.4%;其行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者,計 257 人,佔 23.0%。B10.我經常邊騎腳踏車邊聽 CD 或 MP3 隨身聽等 3C 影音產品其行 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者,計 630 人,佔 54.6%;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 者,計 211 人,佔 18.3%。B11.我經常邊騎機車邊聽 CD 或 MP3 隨身聽等 3C 影音產品,其行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者,計 722 人,佔 62.6%;其行為 發生率為很少如此者,計 212 人,佔 18.4%。

表 4-7 受測者在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摘要表

題號 行為發生率 人數/百分比

未曾 很少 偶而 時常 總是 如此 如此 如此 如此 如此

B1.騎機車之前,我經常檢查機車的 223 282 312 136 201 煞車狀況和燈光系統 19.3 24.4 27.0 11.8 17.4

B2.我經常依照機車製造廠商規範定 247 207 266 160 274 期保養機車 21.4 17.9 23.1 13.9 23.7

B3.當機車發生異狀時,我會立即送 150 139 199 220 446 廠維修 13.0 12.0 17.2 19.0 38.6

B4.我經常為提高機車的性能而花錢 768 161 108 47 70 改裝原廠機件 66.6 14.0 9.7 4.1 6.1

B5.我在騎機車時,轉彎行駛或靠邊 55 99 185 262 553

停車前會打方向燈示意 4.8 8.6 16.0 22.7 47.4

B6.我騎機車時行經十字路口時會減 32 59 169 305 589

速行駛 2.8 4.5 17.5 30.8 43.0

B7.我經常在精神壓力大或精神不好 439 355 202 52 48

的情況下騎機車 43.0 30.8 17.5 4.5 4.2

B8.騎腳踏車之前,我經常檢查腳踏 156 244 313 188 253

車的煞車狀況和輪胎氣壓 13.5 21.1 27.1 16.3 22.0

B9.我在騎腳踏車時,前方的號誌轉為 257 256 339 174 128

黃燈時,我曾經強行通過 23.0 22.7 29.4 15.1 11.8

B10.我經常邊騎腳踏車邊聽 CD 或 MP3 630 211 168 71 74

隨身聽等 3C 影音產品 54.6 18.3 14.6 6.2 6.4

B11 我經常邊騎機車邊聽 CD 或 MP3 隨 722 212 124 43 53

身聽等 3C 影音產品. 62.6 18.4 10.7 3.7 4.6

(15)

三、道路使用行為規範

如表 4-8 所列,我國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中,

對於本問卷在道路使用行為規範層面,在題目各選項中回答比例最高的前 兩項分別是:C1.我曾經遇有天橋或地下道可用時,卻直接穿越道路,其行 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者,計 467 人,佔 40.5%;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 者,計 338 人,佔 29.3%。C2.我曾經在道路邊、騎樓下行走時與朋友併 排聊天,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者,計 322 人,佔 27.9%;其行為發生 率為偶而如此者,計 276 人,佔 23.9%。C3.我曾經邊走邊聽 CD 或 MP3 隨 身聽等 3C 影音產品,其行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者,計 505 人,佔 43.8

%;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者,計 258 人,佔 22.4%。C4.我在騎機車 時,曾經與後座乘客交談,其行為發生率為偶而如此者,計 361 人,佔 31.3%;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者,計 297 人,佔 25.7%。C5.我在騎 機車時,行經路口時會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其行為發生率為總是如此者,

計 404 人,佔 35.0%;其行為發生率為時常如此者,計 338 人,佔 29.3

%。C6.我在騎機車時,曾經與他人以相同的速度倂排行駛聊天,其行為發 生率為很少如此者,計 396 人,佔 34.3%;其行為發生率為未曾如此者,

計 364 人,佔 31.5%。C7.我在騎腳踏車時,經常與他人以相同的速度並 排聊天,其行為發生率為很少如此者,計 312 人,佔 27.0%;其行為發生 率為偶而如此者,計 303 人,佔 26.3%。

表 4-8 受測者在道路使用行為規範表現層面摘要表

題號 行為發生率

未曾 很少 偶而 時常 總是 如此 如此 如此 如此 如此

C1.我曾經遇有天橋或地下道可用時, 467 338 218 73 58

卻直接穿越道路 40.5 29.3 18.9 6.3 5.0

C2.我曾經在道路邊、騎樓下行走時 232 322 276 194 130 與朋友併排聊天

20.1 27.9 23.9 16.8 11.3

C3.我曾經邊走邊聽 CD 或 MP3 505 258 208 99 84

(16)

表 4-8 受測者在道路使用行為規範表現層面摘要表 (續)

題號 行為發生率

未曾 很少 偶而 時常 總是 如此 如此 如此 如此 如此

隨身聽等 3C 影音產品 43.8 22.4 18.0 8.6 7.3

C4.我在騎機車時,曾經與後座

162 297 361 206 128 乘客交談

14.0 25.7 31.3 17.9 11.1

C5.我在騎機車時,行經路口

33 91 288 338 404 時會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2.9 7.9 24.9 29.3 35.0

C6.我在騎機車時,曾經與他人以

364 396 259 89 46 相同的速度併排聊天 31.5 34.3 22.4 7.7 4.0

C7.我在騎腳踏車時,經常與他人以 246 312 303

190 103 相同的速度併排聊天

21.3 27.0 26.3 16.5 8.9

貳、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變能力與體驗學習 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變能力

如表 4-9 所列,我國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中,

對於本問卷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變能力層面,在題目各選項中回答比例 最高的前兩項分別是:E1.當事故發生時,我會迅速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

其行為強度為普通者,計 120 人,佔 26.7%;其行為強度為非常高者,計

95 人,佔 21.1%。E2.當事故發生時,我會立即主動打 110 報警處理,其

行為強度為普通者,計 113 人,佔 25.1%;其行為強度為非常低者,計

107 人,佔 23.8%。E3.當事故發生之後,我會在事故現場作上標記,其行

為發生強度為非常低者,計 182 人,佔 40.4%;其行為強度為很低者,計

110 人,佔 24.6%。E4.當事故發生之後,我會設法利用照相機將事故現場

拍攝下來,其行為發強度為非常低者,計 204 人,佔 45.3%;其行為強度

為很低者,計 104 人,佔 23.1%。

(17)

表 4-9 受測者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變能力行為表現層面摘要表

題號 行 為 能 力 強 度

非常低 低 普通 高 非常高

E1.當事故發生時,我會迅速記下 84 76 120 75 95

肇事車輛的車牌 18.7 16.9 26.7 16.6 21.1

E2.當事故發生時,我會立即主動 107 84 113 73 73

打 110 報警處理 23.8 18.7 25.1 16.2 16.2

E3.當事故發生之後,我會在事故 182 110 93 31 34

現場作上標記 40.4 24.6 20.7 6.9 7.6

E4.當事故發生之後,我會設法利 204 104 75 27 40 用照相機將事故現場拍攝下來 45.3 23.1 16.7 6.0 8.9

二、道路交通事故體驗與學習

如表 4-10 所示,我國東部地區高中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中,

對於本問卷在道路交通事故體驗與學習層面,在題目各選項中回答比例最 高的前兩項分別是:F1.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自己很倒楣,其行為感 受程度普通者,計 138 人,佔 30.7%;其行為感受程度為非常高者,計 146 人,佔 32.4%。F2.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丟臉,其行為感受度為 普通者,計 169 人,佔 37.6%;其行為感受度為低者,計 81 人,佔 18.0

%。F3.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事故的發生不是自己的責任,其行為感 受度為普通者,計 200 人,佔 44.4%;其行為感受度為高者,計 115 人,

佔 25.6%。F4.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自己也應該負擔部份的責任,

其行為感受度為普通者,計 189 人,佔 42.0%;其行為感受度為高者,計 130 人,佔 28.9%。F5.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內疚,其行為感受度為 普通者,計 187 人,佔 41.6%;其行為感受度為高者,計 99 人,佔 22.0

%。F6.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對事故的發生會感到恐懼害怕,其行為感受度

為普通者,計 132 人,佔 29.3%;其行為感受度為高者,計 122 人,佔

27.1%。F7.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檢討自己的交通行為表現,其行為感受

度為普通者,計 150 人,佔 33.3%;其行為感受度高者,計 148 人,佔

(18)

32.8%。F8.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對於交通狀況會更加以注意,其行為感受 度為非常高者,計 162 人,佔 36.0%;其行為感受度為高者,計 152 人,

佔 33.8%。F9.交通事故發生之後,覺得自己的交通行為並沒有改變,其 行為感受度為普通者,計 170 人,佔 37.8%;其行為發生率為少者,計 120 人,佔 26.7%。F10.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更加的重視自己與他人的 生命,其行為感受度非常高者,計 191 人,佔 42.4%;其行為感受度為高 者,計 127 人,佔 28.2%。

表 4-10 受測者在道路交通事故體驗與學習表現層面摘要表

題號 行 為 感 受 強 度

非常低 低 普通 高 非常高

F1.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自己很倒楣 14 28 138 124 146 3.1 6.2 30.7 27.6 32.4

F2.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丟臉 53 81 169 72 75 11.8 18.0 37.6 16.0 16.6

F3.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事故的發生 73 115 200 39 23

不是自己的責任 16.2 25.6 44.4 8.7 5.1

F4.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自己也應該 20 39 189 130 72 負擔部份的責任 4.4 8.7 42.0 28.9 16.0

F5.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覺得內疚 31 53 187 99 80 6.9 11.8 41.6 22.0 17.8

F6.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對事故的發生 41 73 132 122 82 會感到恐懼害怕 9.1 16.2 29.3 27.1 18.2

F7.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檢討 18 41 150 148 93 自己的交通行為表現 4.0 9.1 33.3 32.8 20.7

F8.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對於交 10 17 109 152 162

通狀況會更加以注意 2.2 3.8 24.2 33.8 36.0

F9.交通事故發生之後,覺得自己的交通行 103 120 170 37 20 為並沒有改變。 22.9 26.7 37.8 8.2 4.4

F10.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會更加的重視自 10 10 112 127 191 己與他人的生命 2.2 2.2 24.9 28.2 24.9

(19)

第三節 不同背景因素對道路交通安全行為差異性分析

本節在說明受測者基本變相在各層面之差異性比較,第一部份為學校 變相包括學校地域性、學校屬性、學校類別、學校規模、上課時段和交通 安全教育宣導次數等六個變相,以及個人基本變相包括性別、年級、父母 親的教育程度、目前主要居住地點、目前主要上放學交通工具、最吸引學 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方式、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法規常識主要來源、

騎機車習慣、騎機車的主要目的、騎機車的速度習慣、持有駕照種類、騎 機車經驗時間等十二個變相,共計十八個變相對於個人道路交通行為行為 表現等各層面之表現影響。第二部份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變能力與體驗 學習方面,學校變相則包括學校地域性、學校屬性、學校類別、學校規 模、上課時段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次數等六個變相,以及個人基本變 相包括性別、年級、父母親的教育程度、目前主要居住地點、目前主要上 放學交通工具、最吸引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方式、道路交通安全 教育法規常識主要來源、是否有騎車經驗、騎機車習慣、騎機車的最主要 目的、騎機車的速度習慣、持有駕照種類、騎機車經驗時間、道路交通事 故角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次數、道路交通事故受傷程度、道路交通事故 發生時段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主要原因等,共計二十四個變相對於道路交 通事故處理應變能力和道路交通事故體驗與學習方面等層面之影響,其詳 細內容說明如下:

壹、個人交通行為表現部份 一、性別

依據表 4-11 中所列,不同性別的學生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 差異情形,以獨立樣本 t 考驗(independent sample t test)分析得知:

表 4-11 男女學生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 t 考驗摘要表

(20)

因數層面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顯著水準

交通法規 男 684 3.9940 .6556 .000*

遵循 女 470 4.2114 .5040 -6.361 2>1

交通工具 男 684 3.6306 .6339 .089 使用行為 女 470 3.8147 .5685 -5.051 表現

道路使用 男 684 3.5086 .7670 .000*

規範行為 女 470 3.7538 .6432 -5.879 2>1 表現

整體交通 男 684 3.7096 .5567 .002*

行為表現 女 470 3.9204 .4502 -7.089 2>1

*p<.05 **p<.01

(一)男性學生在交通法規遵循層面,平均得分為 3.9940 分,標準差 為.6556;女性學生平均得分為 4.2114,標準差為.5054。t 值- 6.361,P=.000<.05,故拒絕虛無假設(Ho:μ

1

2

),即不同性別的 學生對交通法規遵循層面,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且女性學生得分 高於男性學生,則表示女性學生對交通法規遵循層面上表現優於男 性學生。

(二)男性學生在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平均得分為 3.6306 分,標 準差為.6339;女性學生平均得分為 3.8147 分,標準差為.5685。t 值-5.051,P=.089>.05,故接受虛無假設(Ho:μ

1

2

),即不同性 別的學生對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三)男性學生在道路使用行為規範表現層面,平均得分為 3.5086 分,標 準差為.7670;女性學生平均得分為 3.7538 分,標準差.6432。t 值-5.879,P=.000<.05,故拒絕虛無假設(Ho:μ

1

2

),即不同性 別的學生對道路使用行為規範表現層面,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且 女性學生得分高於男性,則表示女性學生對道路使用行為規範表現 層面上表現優於男性學生。

(四)男性學生在整體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面,平均得分為 3.7096 分,

(21)

標準差為.5567;女性學生平均得分為 3.9204 分,標準差.4502。t 值-7.089,P=.002<.05,故拒絕虛無假設(Ho:μ

1

2

),即不同性 別的學生對整體道路交通行為表現層面,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且 女性學生得分高於男性學生,則表示女性學生對整體道路交通行為 表現層面上表現優於男性學生。

二、年級

依據表 4-12 所列,不同年級的學生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差 異情形,以單因子變異數統計分析方式進行。若分析結果的 F 值達到顯著 水準 P<.05,則進一步以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得知:

表 4-12 不同年級學生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 t 考驗摘要表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因數層面 年級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離均差 自由度 均方 F 值 Scheffe 來源 平方和 (df) (MS) 事後比較

交通法規 ㄧ年級 331 4.0510 .6526 組間 .867 2 .433 1.174 遵循 二年級 371 4.0708 .5753 組內 424.959 1151 .369

三年級 452 4.1153 .5993 總和 425.826 1153

交通工具 ㄧ年級 331 3.5888 .6255 組間 7.475 2 3.738 10.051*

使用行為 二年級 371 3.7113 .6165 組內 428.008 1151 .372 2>1 表現 三年級 452 3.7864 .5924 總和 435.483 1153 3>1

道路使用 ㄧ年級 331 3.5757 .7599 組間 .576 2 .288 .542 規範行為 二年級 371 3.6107 .7462 組內 611.986 1151 .532 表現 三年級 452 3.6305 .6911 總和 612.562 1153

整體交通 ㄧ年級 331 3.7361 .5479 組間 2.238 2 1.119 4.122*

行為表現 二年級 371 3.8046 .5159 組內 312.453 1151 .271

三年級 452 3.8441 .5047 總和 314.691 1153 3>1

*p<.05 **p<.01

(一)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1.714,P=.310>.05,故接受虛無假設

(Ho:μ

1

2

3

),即不同年級的學生對交通法規遵循層面,沒有顯 著的差異性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10.051,P=.000<.05,因此故拒絕虛無

假設(Ho:μ

1

2

3

),即不同年級的學生對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

(22)

層面,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再根據 Schaffe 事後比較法。一年級學 生與二年級學生在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兩組間有明顯的差異 性存在,且二年級學生在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優於一年級學 生。且一年級學生與三年級學生在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兩組 間也有明顯的差異性存在,且三年級學生在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 層面優於一年級學生。

(三)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542,P=.582>.05,故接受虛無假設

(Ho:μ

1

2

3

),即不同年級的學生對道路使用行為規範表現層 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四)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4.122,P=.016<.05,故拒絕虛無假設

(Ho:μ

1

2

3

),即不同年級的學生對整體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 層面,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再根據 Schaffe 事後比較法。三年級學 生與一年級學生在整體道路交通行為表現層面兩組間有明顯的差異 性存在,且三年級學生在整體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層面優於一年 級學生。

三、父母親教育程度

依據表 4-13 所列,不同父母親教育程度的學生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 為表現之差異情形,以單因子變異數統計分析方式進行。若分析結果的 F 值達到顯著水準 P<.05,則進一步以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得知:

表 4-13 家長教育程度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 t 考驗摘要表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因數層面 教育成度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離均差 自由度 均方 F 值 Scheffe 來源 平方和 (df) (MS) 事後比較

交通法 (未)國民小學 90 4.0819 .5929 組間 3.207 4 .802 2.180 規遵循 國民中學 303 4.0817 .5932 組內 422.619 1149 .368

高中職 567 4.0602 .6041 總和 425.826 1153 二專或大學 162 4.1952 .5573

表 4-13 家長教育程度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 t 考驗摘要表 (續)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23)

因數層面 教育成度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離均差 自由度 均方 F 值 Scheffe 來源 平方和 (df) (MS) 事後比較

研究所以上 32 3.9180 .9591

交通工 (未)國民小學 90 3.8404 .5636 組間 2.674 4 .668 1.775 具使用 國民中學 303 3.7039 .6126 組內 432.809 1149 .377

行為表 高中職 567 3.6745 .5986

總和 435.483 1153 二專或大學 162 3.7542 .6294

研究所以上 32 3.6477 .8906

道路使 (未)國民小學 90 3.7444 .6465 組間 4.982 4 1.246 2.355 用規範 國民中學 303 3.5549 .728 組內 607.580 1149 .529

行為表 高中職 567 3.5820 .7179 總和 612.562 1153 二專或大學 162 3.7205 .7026

研究所以上 32 3.6339 1.1219

整體交 (未)國民小學 90 3.8962 .4606 組間 2.518 4 .630 2.317 通行為 國民中學 303 3.7855 .5083 組內 312.172 1149 .272

表現 高中職 567 3.7724 .5049

總和 314.691 1153 二專或大學 162 3.8830 .5290

研究所以上 32

*p<.05 **p<.01

(一)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2.180,P=.069>.05,故接受絕虛無假 設(Ho:μ

1

2

3

4

5

),即不同父母親教育程度的學生在對交通 法規遵循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1.775,P=.132>.05,故接受虛無假設

(Ho:μ

1

2

3

4

5

),即不同父母親教育程度的學生在對交通工 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三)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2.355,P=.052>.05,故接受虛無假設

(Ho:μ

1

2

3

4

5

),即不同父母親教育程度的學生在對道路使 用行為規範表現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四)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2.317,P=.055>.05,故接受虛無假設

(Ho:μ

1

2

3

4

5

),即不同父母親教育程度的學生在對整體道 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四、目前主要居住地點

依據表 4-14 所示,不同目前主要居住地點的學生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

(24)

行為表現之差異情形,以單因子變異數統計分析方式進行。若分析結果的 F 值達到顯著水準 P<.05,則進一步以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得知:

表 4-14 目前主要居住地點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 t 考驗摘要表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因數層面 主要居住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離均差 自由度 均方 F 值 Scheffe 地點 來源 平方和 (df) (MS) 事後比較

交通法 家裡 899 4.0986 .5954 組間 2.123 5 .425 1.150 規遵循 親戚家 56 4.0915 .6149 組內 423.703 1148 .369

住校 122 4.0441 .6951 總合 425.826 1153 在外租屋 53 3.9741 .6042

朋友家 17 3.8309 .6280 其他 7 4.0536 .3670

交通工 家裡 899 3.7196 .6197 組間 2.276 5 .455 1.206 具使用 親戚家 56 3.7987 .5878 組內 433.270 1148 .377

行為表 住校 122 3.6192 .6134 總合 435.483 1153 現 在外租屋 53 3.6160 .5737

朋友家 17 3.5936 .5928 其他 7 3.6623 .4255

道路使 家裡 899 3.6159 .7226 組間 1.603 5 .321 .602 用規範 親戚家 56 3.6429 .7928 組內 610.959 1148 .553

行為表 住校 122 3.5948 .7455

總合 612.562 1153 現 在外租屋 53 3.5364 .7093

朋友家 17 3.3613 .8558 其他 7 3.7551 .6374

整體交 家裡 899 3.8126 .5142 組間 1.704 5 .341 1.250 通行為 親戚家 56 3.8592 .5388 組內 312.986 1148

表現 住校 122 3.7509 .5652 總合 314.691 1153 在外租屋 53 3.6988 .5228

朋友家 17 3.6244 .6294 其他 7 3.8297 .2481

*p<.05 **p<.01

(一)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1.150,P=.332>.05,故接受絕虛無假 設(Ho:μ

1

2

3

4

5

6

),即不同目前主要居住地點的學生在對 交通法規遵循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1.206,P=.304>.05,故接受虛無假設

(Ho:μ

1

2

3

4

5

6

),即不同目前主要居住地點的學生在對交

(25)

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三)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602,P=.698>.05,故接受虛無假設

(Ho:μ

1

2

3

4

5

6

),即不同目前主要居住地點的學生在對道 路使用行為規範表現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四)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1.250,P=.283>.05,故接受虛無假設

(Ho:μ

1

2

3

4

5

6

),即不同父母親教育程度的學生在對整體 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五、目前上放學主要交通工具

依據表 4-15 所列,不同上放學主要交通工具的學生在個人道路交通安 全行為表現之差異情形,以單因子變異數統計分析方式進行。若分析結果 的 F 值達到顯著水準 P<.05,則進一步以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得知:

表 4-15 目前上放學主要交通工具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 t 考驗摘要表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因數層面 主要上放學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離均差 自由度 均方 F 值 Scheffe 交通工具 來源 平方和 (df) (MS) 事後比較

交通法 走路 194 4.0238 .6421 組間 10.314 6 1.719 4.745*

規遵循 腳踏車 239 4.1647 .6047 組內 415.512 1147

大眾運輸工具 293 4.1265 .5840 總合 425.826 1153 2>6 父母或親友接送 154 4.1315 .5150 3>6 機車 242 4.0062 .5750 4>6 開車 27 3.6713 1.0618

其他 5 3.6750 .6034

交通工 走路 194 3.6687 .5843 組間 8.139 6 1.356 3.641*

具使用 腳踏車 239 3.6413 .6449 組內 427.344 1147

行為表 大眾運輸工具 293 3.6550 .5952 總合 435.483 1153 2>4 現 父母或親友接送 154 3.7822 .5930

機車 242 3.8336 .5950 開車 27 3.5825 1.0099 其他 5 3.2909 .8267

道路使 走路 194 3.5847 .6909 組間 3.913 6 .652 1.229 用規範 腳踏車 239 3.5953 .7237 組內 608.649 1147 .531

表 4-15 目前上放學主要交通工具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 t 考驗摘要表(續)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因數層面 主要上放學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離均差 自由度 均方 F 值 Scheffe

(26)

交通工具 來源 平方和 (df) (MS) 事後比較

行為表 大眾運輸工具 293

3.5675 .732

5

總合 612.562 1143 父母或親友接送 154 3.7004 .7264

機車 242 3.6547 .6803 開車 27 3.3810 1.1860 其他 7 3.7143 1.0252

整體交 走路 194 3.7625 .4995 組間 3.579 6 .597 2.199*

通行為 腳踏車 23 3.8003 .5460 組內 311.111 1147 .271

表現 大眾運輸工具 293 3.7845 .5101 總合 314.691 1153 4>6

父母或親友接送 154 3.8749 .4612

機車 242 3.8365 .4838 開車 27 3.5484 .9802 其他 5 3.5385 .7216

*p<.05 **p<.01

(一)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4.745,P=.000<.05,故拒絕虛無假設

(Ho:μ

1

2

3

4

5

6

7

),即不同上放學主要交通工具的學生對 交通法規遵循層面,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再根據 Scheffe 事後比較 法。騎腳踏車上放學、搭大眾運輸工具上放學和父母親接送上放學 分別與開車上放學在交通法規遵循層面間有明顯的差異性存在,且 騎腳踏車上放學、大眾運輸工具上放學和父母親接送上放學在交通 法規遵循層面表現上優於開車。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3.641,P=.001<.05,故拒絕虛無假設

(Ho:μ

1

2

3

4

5

6

7

),即不同上放學主要交通工具的學生對 交通工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再根據 Scheffe 事後比較法。騎腳踏車上放學與騎機車上放學在交通工具使用行為 表現層面兩組間有明顯的差異性存在,且騎腳踏車上放學在交通工 具使用行為表現層面表現優於騎機車上放學。

(三)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1.229,P=.289>.05,故接受虛無假設

(Ho:μ

1

2

3

4

5

6

7

),即不同上放學交通工具的學生對道路 使用行為規範表現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性存在。

(四)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 F 值為 2.199,P=.041<.05,故拒絕虛無假設

數據

表 4-1  都市型學校【省、縣轄市】抽樣學校表                                                              編號  學校                            發出問卷數    有效問卷數      有效回收率(%)                                                              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90           84
表 4-6  受測者在道路交通法規遵循層面表現摘要表                         (續)                                                              題號                                               行為發生率    人數/百分比                                                              A7.我在騎機車時經常違規逆
表 4-8  受測者在道路使用行為規範表現層面摘要表                         (續)                                                              題號                                               行為發生率
表 4-19  騎機車的主要目的在個人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表現之 t 考驗摘要表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因數層面 騎機車的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離均差  自由度  均方   F 值    Scheffe          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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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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