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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 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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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 錄

附錄一

台北縣九十三學年度國民中學美術班招生甄 別簡章

一、依 據:教育部頒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及身心 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並依據台北縣九十 三學年度國民中學美術班招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 會決議辦理。

二、主辦單位:台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台北縣立明志國民中學 四、招生學校:

〈一〉 臺北縣立三重高中(地址:241 三重市集美街 212 號,電話:

29767974. http://www.scjh.tpc.edu.tw)

〈二〉 臺北縣立自強國民中學(地址:235 中和市莒光路 191 號,電話:

22259469 轉 125. http:// www.zcjh.tpc.edu.tw)

〈三〉 臺北縣立中和國民中學(地址:235 中和市興南路二段三巷 17 號,電話:29422270 轉 242 http:// www.chjhs.tpc.edu.tw)

〈四〉 臺北縣立泰山國民中學(地址:243 泰山鄉泰林路二段 498 號,

電話:29090993 轉 137. http:// www.ttcjh.tpc.edu.tw)

〈五〉 臺北縣立淡水國民中學(地址:251 淡水鎮真理街 10 號,電話:

26212758 轉 19. http:// www.tsjh.tpc.edu.tw)

〈六〉 臺北縣立福和國民中學(地址:234 永和市永利路 71 號,電話:

29289493 轉 251. http://www.fhjh.tpc.edu.tw)

〈七〉 臺北縣立明志國民中學(地址:241 三重市中正北路 107 號,電 話:29844132 轉 512 至 515 http://www.mcjh.tpc.edu.tw)

〈八〉 臺北縣立新埔國民中學(地址:220 板橋市新海路 181 號,電話:

22580026. http:// www.hpjh.tpc.edu.tw)

五、招生名額:

(一)一年級新生:每校正取生三十名為限,備取生若干名。

(二)二年級插班生:泰山國中 2 名;淡水國中 1 名;明志國中 4 名。

(三)上列名額如經本縣國民中學美術班招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 員會核定成績未達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六、報考資格:

(2)

生及合於教育部頒訂「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 業年限及升學辦法」提早入學國中就讀資格者。

(二)二年級插班生:限九十二學年度各公私立國民中學一年級 學生報考。

(三)無學區限制男女兼收。

七、發售報名表:自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一〉起於各招生學 校發售。

八、報名時間:自九十三年五月三日至七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 午四時)。

九、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簡章備索或自台北縣政府教育局網 站 www.tpc.edu.tw 下載)。

十、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一份(報名表工本費每份 20 元整),報名表需 先至原就讀國小〈中〉註冊組核章。

(二)繳交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二吋相片一式兩張(報名表、

甄別證用)

(三)繳交寄發成績單回郵限時掛號信封一個(貼足限時掛號郵 資 32 元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四)繳交報名費:新台幣 1500 元整。

(五)領取甄別證。

(六)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考場特殊服務,請於報名表上註明。

十一、甄別日期:九十三年六月五日(星期六)一天。

十二、甄別地點:各招生學校。

十三、甄別科目及錄取標準:

項 目 科 別 分 數 攜 帶 物 品 素 描 100 分 請自備 B 群鉛筆或黑色系炭筆 創意表現 100 分

可選用水彩、水墨、粉蠟筆、粉彩 筆、鉛筆、色鉛筆、簽字筆,一種 或多種

審美知能 100 分 請攜帶原子筆 水 彩 100 分 請攜帶水彩用具 甄別

科目

※畫板、畫紙及其他相關器材由招生學校提供

錄取 標準

1.按四科成績總分由高至低依序錄取

2.同分者依下列科目順序,取分數較高者錄取之c素 描 d 創意表現 e 審美知能 f水彩

3.正取、備取名單經本縣國民中學美術班招生鑑定及就學

(3)

輔導委員會核定

十四、放榜日期: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五〉於各招生學校榜 示及上網公告,並郵寄成績單。

十五、報到日期:(一)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上午十時 至十二時。

(二)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其名額得由備取生依 序遞補。

(三)備取生資格保留至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止。

十六、本招生甄別簡章經台北縣政府核定後實施。

十七、本招生甄別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台北縣國民中學美術班 招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之規定辦理。

(4)

附錄二

國中美術班學生基本資料及教育歷程問卷

附錄 B:

問卷內容

壹、 個人基本資料

填答說明:請就您的情況在□內打“V”,或在“__”內填入適當答案。

一、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級:□01.七年級 □02.八年級 □03.九年級 三、性別:□01.男 □02.女

四、星座:_________座,(若不知星座為何,請填生日:____月____日)

五、血型:□01. A 型 □02.B 型 □03.AB 型 □04. O 型 六、最喜歡的顏色:_________色

貳、家庭背景

填答說明:請就您的情況在□內打“V”,或在“__”內填入適當答案。

一、家長職業:

1. 父親:□01. 商 □02.工 □03.教(□04.美術老師) □05.公 各位同學好:

首先非常感謝您的協助,使得本研究得以順利進行。本研究的目的 是要瞭解福和國中美術班的學生基本能力,以作為教學研究參考。所 以,您的寶貴意見不僅有助於本研究的完成,亦可作為美術資優教育參 考的依據。因此,誠摯地希望您能根據本身的實際狀況,於繁忙課業之 餘撥冗填答此問卷,在此僅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

本問卷每一部份均有填答說明,請先閱讀後再行填寫。本問卷僅供 學術研究之用,資料內容絕對保密,請您安心填答。

再次感謝您的協助,敬祝 學業順利、平安喜樂!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教學研究所 研究生:莊雍和 指導教授:林仁傑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

(5)

□06. 服務業 □07.自由業 □08.專業畫家 □09.家管 □10. 其他(_________)

2. 母親:□01. 商 □02.工 □03.教(□04.美術老師) □05.公

□06. 服務業 □07.自由業 □08.專業畫家 □09.家管 □10. 其他(_________)

二、家長教育程度:

1. 父親:□01.小學 □02.國中 □03.高中 □04. 專科 □05. 大學 □06.碩士 □07.博士 □08.其他(_________)

2. 母親:□01.小學 □02.國中 □03.高中 □04. 專科 □05. 大學

□06.碩士 □07.博士 □08.其他(_________)

三、兄弟姊妹人數與出生序:

1. 兄弟姊妹人數:□01.獨生子(女) □02.兩人 □03.三人

□04. 四人 □05.其他(_________)

2. 在家排行:□01.第一 □02.第二 □03.第三

□04. 第四 □05.其他(_________)

參、國小時代學畫歷程

填答說明:請就您的情況在□內打“V”,或在“__”內填入適當答案。

1. 您的小學階段就讀:□01.美術班 □02.普通班

z 小學就讀美術班者請填答題 2 至題 3 問題。(小學就讀普通班者免填)

2. 在念小學美術班其間,還有另外再到畫室學畫嗎?□A.是 □B.否 3. 在考進國中美術班以前曾經到畫室學畫多久?(包含考前集訓)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z 小學就讀普通班者請填答題 4 至題 5 問題。(小學就讀美術班者免填)

4. 就讀幼稚園與小學其間是否到才藝班學畫?□A.是 □B.否 5. 在入學國中美術班以前曾經到畫室學畫多久?(包含考前集訓)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6. 考入國中美術班以前是否參加過畫室的考前集訓?□A.是 □B.否 7. 你還記得花了多少時間參加考前集訓呢?(未參加者免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8. 你還記得考前集訓的項目有哪些?(可複選,未參加者免填。)

01.素描 □02.水彩 □03.創意畫 □04.美術知能

05.性向測驗 □06.智力測驗 □07.其他(_________________)

肆、就讀國中美術班的動機與理想

填答說明:請就您的情況在□內打“V”,或在“__”內填入適當答案。

(6)

1、選擇報考國中美術班的原因有哪些?(可複選)

□01.自己的意願 □02.父母的影響 □03.老師的影響

□04.同學的影響 □05.其他(_________________)

2、選擇就讀國中美術班的原因是什麼?(可複選)

□01.興趣 □02.父母的影響 □03.老師的影響

□04.同學的影響 □05.希望將來當畫家 □06.希望考上明星高中

□07.其他(_________________)

伍、就讀國中美術班的現況

填答說明:請就您的情況在□內打“V”,或在“__”內填入適當答案。

一、就讀國中美術班以後,我覺得

同意 普通 不同意 1、生活變得很充實。 □ □ □ 2、生活得很快樂。 □ □ □ 3、學科的壓力很大。 □ □ □ 4、術科的壓力很大。 □ □ □ 5、比賽得名的壓力很大。 □ □ □ 6、展覽的壓力很大。 □ □ □ 7、和普通班的同學比起來,我顯得很特殊。 □ □ □ 8、我喜歡我們這一班。 □ □ □

二、如果可以重來一次,我還是會選擇念

國中美術班。 □ □ □

陸、國中美術班畢業後繼續就讀高中美術班的意願

同意 普通 不同意 1、如果同時考上北一女中(建中)和師大附

中美術班,我會選擇就讀師大附中美術班。 □ □ □ 2、如果可以,我會考慮繼續讀高中美術班。 □ □ □ 3、我會依據興趣而不是明星高中的排名來選擇

就讀的高中。 □ □ □

(7)

附錄三

臺北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 充規定

94.8.31 北府教學字 0940550731 號函頒布

一、本補充規定依國民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二、臺北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學校)學生成績之評量,除依國 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相關法規規定外,並應依本補 充規定辦理。

三、學校學生日常生活表現成績評量每學期末辦理一次。

前項成績評量以八十分為基本分數,並依下列各款學生表現項目、評 量標準加

減之:

(一)日常行為表現:由導師考量學生智力、性向、興趣、家庭環境與 社會背景等因素,並綜合平日個別行為觀察結果、談話與家庭訪 視紀錄、學生自評、同儕互評及校外生活指導委員會彙送資料評 量之;其加減最高以十分為限。

(二)出席情形

1. 以月份為單位,當月未缺席者加一分,其加分最高以五分為 限。

2. 全學期事假每滿三十節者,減一分。

3. 全學期病假每滿八十節者,減一分。但因患重大疾病請假並 有醫院證明

者,不在此限。

4. 無故曠課二節者,減一分。

5. 因公、喪或不可抗力事由請假經准假者,不予缺席計。

(三)獎懲結果

1. 記大功一次者,加九分。

(8)

3. 記嘉獎一次者,加一分。

4. 記大過一次者,減七分。

5. 記小過者,第一次減二分,第二次減二分,第三次以上每次 減三分。

6. 記警告者,第一次不減分,第二次以上每次減一分。

(四)團體活動表現:由導師或任課教師視學生參與班級、社團、自治 與學校活動及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學習等情形評量之;其加減最高 以五分為限。

(五)公共服務表現:由導師或相關人員依學生參與班級、學校或社區 服務等情形評量之,其加減最高以五分為限。

(六)校外特殊表現:其評量標準由學校訂定,並經學生成績評量審查 委員會視學生校外特殊表現優異程度評量後報學校決定,其加分 最高以五分為限。

依前項各款評量成績結果逾一百分者,以一百分計。

四、學校學生學習領域之評量,分就語文、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 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及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個別辦理;學校彈性 學習節數課程並得併入學習領域實施評量。

國民小學一、二年級之社會、藝術與人文及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統整為生活課程實施評量。

五、學校學生定期成績評量每學期二至三次;其實施日期、次數由學校擬 定,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其評量方式由各學習領域課程小 組決定之。

六、學校學生學習領域成績評量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個別學習領域每次定期評量與平時評量成績各占該學習領域該次 定期評量總成績百分之五十。

(二)各次定期評量總成績總和之平均數為個別學習領域學期成績。

(三)各個別學習領域學期成績乘以各該學習領域每週學習節數,所得

(9)

總和再除以每週學習領域總節數為學習領域評量之學期總平均成 績。

七、就讀身心障礙班之身心障礙學生,應衡酌其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優勢 管道,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其學習領域評量採多元方式並依下列規 定辦理:

(一)安置自足式特教班學生,由特教班教師視學生能力現況,依特殊 教育學校(班)國民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規定之領域內 容,訂定教育目標實施評量,並於成績登錄時註明自足式特教班。

(二)安置資源班學生,其成績評量依下列規定,並於成績登錄時註明 資源班:

1、平時評量:由資源班教師提供學生在資源班之評量結果,做為 原普通班教師評量平時成績之參考:原普通班教師評量時,得 衡酌學生在原普通班與資源班學習節數之比例,參考評量結果 並彈性計算之。

2、定期評量:視學生個別情形,由原普通班或資源班教師實施,

如由資源班教師實施者,並由其決定試題內容。

八、學校學生於學習領域定期評量時,因故請假缺考者,於銷假後應即補 考。但無故缺考者,不得補考,該缺考學習領域成績以零分計算。

前項補考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一)因公、喪或不可抗力事由請假缺考者,按實得分數計算。

(二)因事、病請假缺考者,由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研議之。

九、學校學生日常生活表現之學期成績,如經評定為丁等者,由學校輔導 單位專案輔導;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評定為丁等者,由學校實施 補救教學,並得協調學生家長配合。

十、學校學生成績評量之處理、登記單位、人員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習領域評量由教務處主辦;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由學 務處主辦,任課教師配合辦理。

(二)國民小學:由各班導師辦理。

前項成績評量之各類表冊,由本府另訂之。

(10)

通知除量化紀錄外,得參酌學生人格特質、學習能力、生活態度、

特殊才能等以文字描述加以說明,並提出具體建議。

十二、學校應成立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研議、審查 學生成績評量相關事項。

本會置委員五至十七人,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代表及教師會、家 長會代表等任之。

本會設置要點由本府另訂之。

十三、學校學生修業期滿,經本會審查符合下列規定者,由學校發給畢業 證書;不符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日常生活表現畢業總平均成績丙等以上者,或應屆畢業當學期總 平均成績丙等以上者。

(二)學習領域中有三大個別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列丙等以上 者,或應屆畢業當學期成績有三大個別學習領域丙等以上者。

十四、學校於不違反相關法規及本補充規定,得視本位發展實際需要另訂 規定。

十五、學校技藝教育(學程)學生成績評量,由本府另訂之。

十六、學校學生成績登錄及處理資訊化系統作業相關規定,由本府另訂之。

十七、本補充規定自發布日實施。

(11)

附錄四

視覺—空間藝術才能特質檢核

完全 不符

小部 分符

部分 符合

大致 符合

完全

表現特質 符合

1 2 3 4 5 1、具有優異的視覺記憶能力

說明:能從廣泛的視覺印象中輕易地 記憶起某一畫面,猶如照相機 一般,對於觀察、回憶視覺印 象中的細節及整體結構有特殊 能力。

2、具有優異的視覺聯想能力

說明:能依據簡要的圖樣聯想出許多 的不同物像,或同一題材可以 表現出許多不同內容的作品。

3、具有優異的即興作畫能力

說明:能隨意的即興作畫,善於營造 富有創造性的情境,並能展現 豐富想像力於既廣又新的構思 中。

4、具有優異的構圖與空間表現能力 說明:具備優秀之構圖與平衡配置能

力,畫面所呈現之空間處理效 果,如物體重疊、透視、遠近 感覺等,均較同齡兒童表現深 刻。

5、具有優異的藝術造型與結構安排能

說明:不論是平面繪畫和立體造型均 能連結安排成具平衡之關係,

取得平衡和諧之美感;畫面具 整體結構性,同時又能細膩處 理細節。

6、具優異的手工藝製作能力

說明:能表現美術媒材的高度技巧,

(12)

的嘗試、試驗與操作不同工具 的能力,表現精巧畫藝。

7、具優異的模仿與再現視覺化事物的 能力。

說明:善於辨識他人或藝術家之作品 特色,具備極強之模仿他人或 藝術家作品之能力。

8、具有敏銳的空間感與空間表現能 力。

說明:對空間與方向之掌握能力,表 現穩定及傑出。

9、對於藝術品之鑑賞具有優異的批判 能力。

說明:對視覺藝術及相關藝術具有獨 特與縝密之思考,周詳深入之 判斷與評價能力,對各項鑑賞 管點能提出質疑與反思。

10、具有豐富敏銳之色彩感受及應用 能力

說明:對日常生活色彩之應用,感受 敏銳,能以各種方式表達;對 藝術作品中,色相、明度、彩 度、統一、漸層、對比等特性 之應用,表現傑出。

11、藝術表現之形式與風格富於多變

說明:善於運用形、色、面、線、質、

量感,精確描繪所欲表現之 人、事、物、情境;對於人物 細節描繪,較同齡兒童更為細 膩及精準,包括特殊造型、人 體比例,能掌握人物、物品或 情境最美之姿態與位置。

12、善於以視覺或空間藝術表達個人 思維

說明:藉由視覺或空間相關藝術的媒 介,表現個人對事物的思維或

(13)

想法,具有高度的主觀意識。

13、喜愛並積極參與藝術相關活動 說明:包括參觀畫展、雕刻展、海報

展等視覺藝術展演,或參與及 策劃壁報畫之製作,也喜愛傾 聽畫家特殊創作經驗或觀賞作 畫過程。

14、善用周遭環境資源充實視覺或空 間藝術的學習

說明:能針對各式各樣與視覺及空間 藝術相關之資料蒐集、網路資 訊、社區資源…等,具備彙整 與運用之能力。

15、對於創作過程所面臨之困難具有 高度容忍力

說明:在藝術創作過程中,對困難的 容忍力與問題的解決,深具耐 心和毅力,善於以獨立構思極 多類型觀點處理創作中所遭遇 之困境。

16、對於創作過程維持高度的專注 說明:在藝術創作或觀察藝術品過程

中,能持續表現超乎常人之專 注力。

17、善於攫取各類藝術品優點並應用 於個人創作

說明:能於觀賞作品時,常提出個人 感受並指出優缺點,並能隨不 同需要,轉化他人特色,創造 屬於自己之新作品。

18、在視覺或空間藝術相關展演或競 賽具有優良表現

說明:於學校、社區、全國性、國際 性之公開展覽,有優良及特殊 表現;在相關競賽中,獲有等 第獎勵或特殊獎項等。

19、具有挑戰傳統與前衛藝術之特質

說明:樂於挑戰探索不同的材料、工

(14)

加以拼裝成新作,作品內容常 能反應社會現況或趨勢。

20 對藝術表現有強烈的興趣與自發 性,能將藝術能力展現於日常生活中 說明:能以自發、熱衷、堅持的態度,

從事藝術創作,並將之應用於 居家、教室之環境布置。

檢核表編製者:郭靜姿、林仁傑、陳箐繡、吳舜文、簡維君

(15)

附錄五

能力現況調查

能力現況調查及描述

能力現況描述

內容 5

4

3

2

1 1.語言表達能力豐富,且精緻和流暢性。

2.對於不同領域,有相當多的知識。

3.能很快地熟悉及回憶事實的資料。

4.能很快了解某些基本原則,並對有關人事物做 有效推論。

5.能掌握重點,並做成摘要。

6.記得快,學得快。

7.能找出問題關鍵所在,並加以解決。

8.是個敏銳的觀察者,能夠尋求人事物的差異性。

9.能自己看很多書,通常比較偏好成人水準的讀 物;不逃避困難的讀物;對於傳記、自傳、百 科全書、地圖等有偏好。

10.對於複雜的材料,能夠分解成不同相關的部 分,加以了解;能夠自己推論,自己發現合乎 邏輯以及合乎常理的答案。

1.能夠專注於某一個確定的主題或問題;能夠持 續不斷地完成某一項工作(也就是當他專注於 某一件事時,不會見異思遷,不容易使他轉移 到別的主題)

2.對於經常或例行的工作感到厭煩。

3.不需要靠外在的動機,就能完成最初引起他興 趣的工作。

4.力求完美的傾向;會自我批評;不容易滿足自 己工作的速度或成品。

5.喜歡主動的工作;不太需要老師的指導。

6. 對於許多成人的問題感到興趣,例如:宗教、

政治、社會等問題;而且比他同年齡兒童的興 趣要大得多。

(16)

略性)會執守自己的信念。

8.對於人、事和情境,喜歡加以組織,或予以結 構化。

9.能忍受挫折,再接再厲。。

10.十分關心「對與錯」、「好與壞」等問題;對於 人、事、物喜歡加以評價或判斷。

1.對於很多事情具有很大的好奇心;常不斷的發 問。

2.能夠想出許多觀念或解決問題的方法;經常表 現不平常、獨特、而聰明的表現。

3.能夠不拘束地表達意見;有時激進,並勇於表 達不同的意見;有時表現的固執。

4.喜歡冒險和推想。

5.喜將知性的生活遊戲化;富有幻想力和想像力

(例如:如果……,我就……);善於觀念的運 作(例如改變之或使之更完美);常關心如何改 進現狀。

6.表現敏銳的幽默感;有些別人不覺得幽默的情 境,他們往往也會發現其幽默性。

7.比一般兒童更能察覺自己內在的衝動,或不合 理的情緒(例如::男孩子會比較自由的表達對女 孩子的興趣,而男孩子則較一般女孩子具有更大 的獨立性);顯示出情緒上的敏感性。

8.對於美好的事務很敏感,能注意各種事務美好 的特性。

9.能接受欠缺秩序的情境;對細節不感興趣;比 較具有個人化的傾向,不怕與眾不同。

10.喜歡建設性的批評;不喜歡接受未經批判的

「權威」

1.負責任,承諾別人的事情別人的事情能夠做好。

2.無論在同年齡的小孩或成人面前,都能表現出 相當的自信;請他在班上展示作品時,顯得很樂 意。

3.以乎受到同學的喜愛。

4.能和老師、同學合作;不喜歡和人鬥嘴;容易 相處。

5.善於表達自己的意見,也容易被別人接受。

(17)

6.為很快適應新環境;思想和行為具有彈性;當 慣例有了改變時,也不會感到困擾。

7.善於與人交往,具有社交性,比較不喜歡獨處。

8.與別人在一起時,具有支配別人的傾向;;在參 與活動中,常居領導的地位。

9.參加大部分校內的社會性活動。

10.在體能活動方面超越一般兒童;喜歡各種體育 活動,也表現得不錯。

1..有自信,在大眾面前處之泰然。

2.能清楚地表達意見,傳達訊息。

3.能夠與老師同學合作,共同完成某一件工作。

4.樂於參加各種活動,並能受到他人的喜愛。

5.在團體中居領導地位,經常引導活動進行。

6.說話及寫作均能把握重點,力求精簡。

7.能傾聽別人的意見。

8.能樂於幫助他人。

9.能夠分享他人的成就與喜悅。

10.尊重他人,並能自重。

(18)

91 至 93 年度七校參與台北縣國中美術班 甄選學生人數一覽表

年度與人數統計 學校

91 年 92 年 93 年 福和國中 218 人 155 人 179 人 淡水國中 80 人 89 人 78 人 泰山國中 61 人 51 人 48 人 三重中學 56 人 35 人 43 人 自強國中 59 人 67 人 49 人 新埔國中 80 人 112 人 112 人 中和國中 54 人 38 人 59 人 資料來源:盧台華、林燕玲、黃怡甄(200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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