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台灣漢文俠敍事的興盛與中衰
日治時期漢文俠敍事的發展趨勢,是依照著興盛、中衰以及進入三 0 年代後,
在通俗報刊上產生變化的路線,呈現於台灣的通俗文壇。在外在政治、文化的影 響下,俠敍事並非是封閉的文學文本,從不同的角度觀察,可以發現不管任何時 期的俠敍事,多元文化的融合為貫穿俠敍事的主軸。
本章主要在論述台灣漢文俠敍事的形成與危機,第一節將以日治初期的漢文 俠敍事為例,論述台灣的俠敍事受到中國、日本、西方三方面文化交融,成為俠 敍事的淵源,第二節將論述在漢文空間被壓縮後,俠敍事的延續情況,第三節則 從傳播媒介的方向,討論俠敍事所遭遇到的危機。
第一節 日治初期漢文俠敍事的興盛
本文第二章已討論日治初期漢文俠敍事創作直到明治三十九年(1906)後 才逐漸出現,是由於明治三十九年以前政治、報紙版面等因素所影響,而明治三 十九年發表於《台灣日日新報》上的小說〈木倉海〉
1,以現今的調查而言,可 以說是漢文俠敍事的首篇, 〈木倉海〉刊登後俠敍事的數量才逐漸增加,既然如 此,台灣漢文俠敍事在日治初期呈現什麼樣的發展狀態?本節將以明治三十九年
(1906)到明治四十四年(1911)的日治初期為例,探討地理位置特殊的台灣,
此一時期的俠敍事受到多元文化因素的融合、影響,帶給台灣俠敍事既傳統卻又 創新的風貌,以及日治初期蓬勃的發展狀態。
一、中國傳統俠義小說的形式與場景
在中國發展悠久的「俠」 ,歷朝歷代都經歷了不同面貌,也經由文人筆下以 不同的敍事方式呈現,其中又以詩和小說為主
2;以小說為例,在司馬遷的《史 記》中稱「俠」為「游俠」 ,以寫實生動的筆法放置於〈列傳〉中
3,魏晉之時俠 義小說夾雜於筆記小說,唐代時以文言短篇形式出現,宋朝時說書行業盛行,演 變成用近於白話口語方式的長篇小說成書
4,最後到了清代,俠義小說和公案小
1 最不羈生:〈木倉海〉,《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三十九年 5 月 2 日第 2398 號。
2 詩方面,可參考楊碧樺:《唐代俠詩歌/小說之行俠主題研究》,(台南: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研究 所碩士論文,2001 年。)
3 司馬遷在《史記‧游俠列傳》中,認為「今游俠其行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 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阸困,既已存亡死生矣。」並舉劇孟、朱家、郭解等人的事蹟例,稱 之為「游俠」。本文《史記》採用瀧川龜太郎著:《史記會注考證》,(台北:萬卷樓,出版年不詳)。
4 請參閱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台北:華正書局,1999 年 8 月版),頁 399-400、頁 745-758。
以及曹亦冰:《俠義公案小說史》,(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 年 12 月),第三章〈俠義小說、
公案小說及俠義公案小說的形成~唐五代時期〉、第四章〈俠義小說、公案小說及俠義公案小說 的成熟~宋元時期〉。
說雖然有重疊部份
5,卻已經到達發展成熟的階段;
6那麼接受著中國政權、文化 許久的台灣,日治初期各方面仍充滿著濃厚中國文化氣息,其中也包括報刊上的 漢文俠敍事。
在論文首章中,已將台灣俠敍事的類型做初步分類,介紹本論文的選材標 準,依照標準加以檢視,可以發現日治初期的文人如李逸濤、佩雁、松林伯痴以 及多位匿名或是代以筆名的作者皆有俠敍事出現,例如李逸濤有〈兒女英雄〉
7、
〈義俠傳〉
8、 〈劍花傳〉
9等作品,而佩雁有〈靈珠傳‧老俠仗義〉
10,屬名為「雲」
的則有中篇小說〈寶藏院名鎗〉的刊登
11,可見俠敍事在距離中國統治未遠、日 人寬容漢文的時期相當盛行,而檢視諸作品我們又可以發現帶有著章回小說的特 色,甚至是以中國所發生的行俠奇事為底本而成的小說,這些小說除了具有「程 式化」的模式外
12,也具備了「行俠主題」的條件
13,其他受到中國的影響之處 在於:
(一)以簡單文言為主的寫作:
5 請參閱魯迅:〈清之俠義小說及公案〉,《插圖本:中國小說史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5 年 2 月二刷。曹亦冰:〈俠義公案小說及俠義小說、公案小說的繁榮〉,來源同註 5。
6 陳平原認為:「出現俠客的打鬥場面,不等於就是武俠小說;作為一種小說類型,武俠小說起 碼包括相對固定的行俠主題、行俠手段以及相應的文化意識、敍事方式與結構技巧。因此,我主 張把清代俠義小說作為武俠小說真正形成的標誌,而把此前眾多關於俠客的描寫,作為此類型的
“前軀”。」陳平原:《中國散文小說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年),頁 324。
7 李逸濤:〈兒女英雄〉,《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四十年 1 月 12 日第 2606 號。
8 李逸濤:〈義俠傳〉,《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四十年 1 月 15 日第 2609 號。
9 李逸濤:〈劍花傳〉,《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四十年 5 月 1 日第 2696 號。
10 佩雁,〈靈珠傳‧老俠仗義〉,《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三十九年 10 月 13 日第 2538 號~10 月 16 日第 2530 號。
11 魏清德(雲):〈寶藏院名鎗〉,《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3 版,明治四十四年 5 月 30 日第 3657 號。
12 考維爾蒂(John G. Cawelti)認為:「在研究高雅藝術時,我們最感興趣的是單個藝術家的獨特 成果,而對於通俗文化,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所面對的卻是集體的產品。」又說:「因襲與創 新具有完全不同的文化功能,因襲提供的是眾所周知的形象與意義,它們維護的是價值的連續 性,而創新呈獻給我們的則是我們先前未曾認識到的新的概念或意義。」所以「程式」即「構造 文化產品的傳統體系。」成穹、王作虹譯:〈通俗文學研究中的「程式」概念〉,收於周憲、羅務 恆等人編,《當代西方藝術文化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 年),頁 425、428、429。
13學者論俠,大致上都不脫於談俠的恩仇、俠的急公好義、打抱不平或是對於名聲的愛惜與否等 幾個方向加以論述,例如中國學者陳平原就認為:「武俠小說中的行俠主題,經歷了『平不平』、
『立功名』和「報恩仇」三個階段。三個階段很難絕然分開,只是呈現一種推移的勢態。」楊碧 樺也在其碩士論文中以陳平原的觀點為依據而認為:「『行俠主題』既身為武俠文學類型學下的『主 因素』,『主因素』又包含了『不變因素』與『可變因素『』…因此以『平不平』、『立功名』、『報 恩仇』為行俠主題的『不變因素』…。」陳文見於 《千古文人俠客夢~武俠小說類型研究》,(台 北:麥田,1995 年),頁 20;楊文則見於楊碧樺:《唐代俠詩歌/小說之行俠主題研究》(台南:
成功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1 年),頁 48。台灣漢文俠敍事基本上也不脫離這三個要素:
「平不平」例如〈義俠傳〉,《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年(1907)一月十五日。「報恩仇」
例如〈劍花傳〉,《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年五月一日第 2696 號。「立功名」例如〈蕃人之 傑〉、《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3523 號明治四十三年一月二十七日等等,以及其他的小說亦有。
目前有關於台灣新文學運動,也就是台灣白話文產生的研究,大約都以一 九二 0 年代左右隨著文化改革方面的運動而興起為主要論點
14,以白話文寫成,
被稱之為「台灣新文學」的文學作品是台灣文學上重要的環節,但傳統文人所熟 於使用的文言形式並沒有因此趨於消失,雖然常常因為寫作手法、寫作觀念的不 同而引發新/舊文學的論戰
15,文言文仍然在通俗文界中佔有重要地位,不過這 些文言文為了方便讀者閱讀,並沒有正統古文的詰屈鰲牙,而是把小說內容用簡 潔文句表達出來,以俠敍事中的武技動作為例,即能將之描寫的生動逼真,如〈靈 珠傳‧老俠仗義〉 : 「閃見一人迅若飛鳥,洶洶奔來,知是同道,將上城垜,突被 城邊白光一道,沖釘背心。」
16〈女劍俠傳〉中描寫程芳度的武功: 「女術能窮極 變化,納須彌山於芥子中,劍一,彈丸二,旦夕隨身,時於口中吐劍,指上出丸,
取人首於十里之外。」
17這種文言口語化的文體,近似於中國唐朝時代的傳奇例 如〈聶隱娘〉 : 「兼令長執寶劍一口,長二尺許,鋒利吹毛…一年後,刺猿狖百無 一失,後刺虎豹,皆決其首而歸。」
18除了武技動作外,人物對話方面則例如〈義 俠傳〉 : 「忽一老道士踉蹌入,口稱好名馬不衰,山濤怪而問之,老道士曰: 『僕 相馬多矣,宋見有如此者,真千里駒也。』 」
19〈鐵血霞〉 : 「翠霞因泣言實已有夫,
願即傾囊以求完璧,肥者因笑拍瘦者曰: 『渠本好女子,何苦必為癩蝦蟆,食得 天鵝肉而後快耶!』 」
20等,皆以簡潔的文言語法為敍事的表現工具,中國俠義小 說在形式上對於日治初期台灣俠敍事的影響之深由此可見,甚至連描寫日本劍客 為主的敍事,或是描寫西方的武俠小說以皆以文言的筆法表現出來
21, 「中國」
對於傳統文人來說,已經不是實際的統治者,但以文言的方式來創作俠敍事,甚 至是俠敍事以外的敍事文體,仍然是他們最熟悉的表達方式,實際上文言手法而 成的俠敍事也一直存在於報刊中,只要漢文有生存的空間,就多以文言手法為 主,一直等到日治後期的通俗文藝雜誌《風月》系列出現,才可見到零星用白話 文刊登的俠敍事。
22(二)以「話本」方式呈現,或是以史書論贊般在小說連載完成後自己在文末做 感想分享:
14 可參考如葉石濤:《台灣文學史綱》,(高雄:春暉,2000 年再版)、林瑞明:《台灣文學的歷史 考察》(台北:允晨文化,1996 年)等相關台灣文學史論著皆認為台灣新文學是在 1920 左右隨 著社會、文化運動興起。
15 可參考如翁聖峰:《日據時期台灣新舊文學論戰新探》,(台北:輔大中文所博士論文,2001 年)、 賴金英:《葉榮鐘及其文學研究》,(台中:中興大學中文碩專班碩士論文,2002 年),以及相關 台灣文學史論著皆有提及。
16 來源同前註,佩雁,〈靈珠傳‧老俠仗義〉。
17 佚名:〈女劍俠傳〉,《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3 版,明治四十四年 2 月 23 日第 3863 號。
18 〈聶隱娘〉,收於李眆編《太平廣記》,卷 194。
19 來源同前註,李逸濤:〈義俠傳〉。
20 李逸濤,〈鐵血霞〉,《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二年 1 月 10 日第 3210 號。
21 像是〈塚原左門〉、〈塚原卜傳〉和〈羅賓漢〉等,皆以文言表現,詳論見後節內容。
22 例如屬名為「湖邊客」所作的長篇小說〈三鳳爭巢〉就是以白話寫作而成,《風月報》照和十 七年 6 月 15 日第 154 期~昭和十八年 8 月 1 日 180-1 期。有關於此一部份的俠敍事敍事手法及敍 事內容的轉變,將留待第四章一併探討。
前者例如佩雁的〈靈珠傳〉就是以回目方式完成小說,標題為: 「靈珠傳 第 五回老俠仗義(二) 」
23,在〈塚原左門〉中雖然敍事主題以日本劍客為主,但在 題目之外下一個引子,或是在每日連載的敍事文末以詩句做為結尾;例如在主題
〈塚門左門〉後即有「鬪武術源內制勝,試角力川北揚名」
24、 「遇大善捕吏竄鼠,
稱山貓乞丐懇親。」
25等引子
26,以詩句做為結尾則如: 「有詩為證曰: 『曾為道士 詐黃金,又向權門得主心。誰識用村此男子,神機百出莫能尋。』 」
27這種「有詩 為證」的手法,實際上即源於中國宋代的話本,而後演進到章回小說中使用
28; 而在史書論贊方面,首開此例的為紀傳體的史書《史記》 ,作者司馬遷即在每篇 文後加上自己的見解,例如《史記‧游俠列傳》文末提及:
「太史公曰: 『吾視郭解,狀貌不及中人,言語不足採者,然天下無賢與 不肖,知與不知,皆慕其聲,言俠者,皆引以為名,…於戲惜哉。』 」
29自《史記》後,紀傳體史書各篇結尾多依此模式加入作者自己的論贊,例 如大正九年(1920)年出版的、台灣文人連橫著的《台灣通史》,也依此例做為
《台灣通史》一書各篇章的開頭
30;但這種書寫史書的模式,早在《台灣通史》
前就影響了日治初期時的俠敍事,例如署名為「最不羈生」的作者在〈木倉海〉
文末說到:
「諧史曰: 『觀林侯之吟辭,宛然欲以匹夫荷天下之重任,迨談及阿堵物,
則一假慷慨激昂之氣,盡付東流,筆下無英雄,良然,噫錢之一物,困盡 天下豪傑於轅下者,不知數千百矣,誠令古今人同聲一哭』 」
31在小說結尾闡發為天下豪傑鳴不平的憤懣之氣,由「最不羈生」的筆名配 合觀察,似又有期許自己能從禮教的束縛中走出; 〈義偷長吉〉中主角長吉救老
23 話本敍述者每說一個故事,為營業著想,不是一次就說完,而是遇到一個緊張情節時,暫時 作一結束,留給聽眾一個關子,影響到日後章回小說以「欲知後世,請聽下回分解。」故此處雖 標明回目,但真正的影響乃從宋話本而來。參考來源同註 4,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頁 752。
24 松林伯痴演、雲林生譯:〈塚原左門〉《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3 版,明治四十四年 1 月 22 日 第 2833 號。
25 演、譯者同上前註〈塚原左門〉、〈塚原卜傳〉等。
26 宋人話本,時常在正文之前以一個引子做為開場,此引子有的使用詩詞,有的用故事,這種 引子即被當時的說話人名為「得勝頭迴」,也就是「入話」。參考來源同註 5,劉大杰:《中國文 學發展史》,頁 753。
27 「有詩為證」這類形式亦源於宋人話本,例如〈錯斬崔寧〉、〈西山一窟鬼〉等皆有此例。參 考來源同前註,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頁 753。
28 參考來源同前註,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頁 752-754。
29 來源同前註,瀧川龜太郎著:《史記會注考證》,頁 1321。
30 例如〈勇士列傳〉開頭則:「連橫曰:『縱橫之世士,趣公仇、恥私闘,多尚武以捍衛國家…
尤其著者而多隱滅…,今舉其知者著於篇。』」雖然是放在篇首但其作用相同。連雅堂著:《台灣 通史》,(台北:台灣時代書局出版,1976 年 9 月再版),頁 1109。
31來源同前註,最不羈生:〈木倉海〉。
翁於江戶,又不肯透漏自己的姓名,最後在偶然的機緣下與老翁相遇,得以與老 翁之女結為婚配,小說圓滿結束:內容雖然簡單普通,但作者仍不忘在結尾評論 道:
「三溪氏曰: 『鼠偷為偷,謂非其有而取之已矣,視諸殺越人於貨,閔不 畏死者,大有徑庭焉,況其人仁而且俠,拯人窮厄,不一而足,故天下亦 假手於循吏,全已瀕之死命,天之所設施,豈可謂偶然乎哉』 (本朝虞初 新誌) 。」
32作者三溪為日本著名漢文小說家,熟悉中國文學,尤以小說見長
33,藉由文 末論贊,重新為「偷」下了新定義,寓讚許之意於文中,並借此批評為官者的失 德酷刑,也讓讀者在閱讀後明瞭作者的用意,富含教化的企圖。
還有如李逸濤在〈義俠傳〉文末論曰:
「嗚呼,義俠之風,其衰已甚,安得多如周李者,散播於光天化日中,以 厚民心而強民氣哉!」
34〈人怪〉末尾也說:
「著者曰: 『或云如此,于王殊太便宜矣,然此狗彘不食之人,欲縱之則為 法所不容』 。」
35作者憂心世上的義俠之風淪喪,人人將成為自私自利而少勇於公理的人,並批評 為害作亂者是「狗彘不食之人」 ,期望喚醒人心以正世風。
(三)俠敍事以中國為場景:
中國,對於接受日本政權統治的傳統文人來說,仍然是他們感受最深刻的 一個文化母國,位在這個政權轉移的過渡時期,擁有創作發表園地的文人們,除 了使用最擅長的詩來抒發文采、交際唱和外,透過敍事文學的創作,以中國所發 生的行俠奇事或是做為敍事的場景亦是另一途徑,畢竟中國文化仍然是大多數人 最為熟悉的領域,傳統文人因此在報刊園地中自由創作、轉寫,將不少中國的行 俠奇事透過台灣的俠敍事介紹給讀者閱讀。
32 三溪:〈義偷長吉〉,《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三十九年 5 月 30 日第 2422 號。
33 菊池三溪,名純,字子顯,號三溪,詳細生平經歷、著作可參考王三慶等編:《日本漢文小 說叢刊‧第一輯》‧(筆記叢談一)所整理的《奇文觀止本朝虞初新誌》。(台北:學生書局,2003 年),頁 233-312。
34 來源同前註,李逸濤,〈義俠傳〉。
35 李逸濤,〈人怪〉,《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四十三年 5 月 27 日第 3624 號。
作家以中國為背景的俠敍事極多,例如第一篇的漢文俠敍事〈木倉海〉即 是以天津做為小說主角的登場,小說首句即是: 「天津少士木倉海,雙水其字也。」
36
還有如佩雁的〈福緣善慶〉 : 「周學陶,字希石,粵之東海人也。」
37和李逸濤的
〈兒女英雄〉 : 「沈月英,清之姑蘇人也,父殿柱官雁門都司…藉知馬銃砲之術。」
38
、 〈不遇之英雄〉 : 「錢鼠廉,廣東順德人…官司捕之急,遂亡命走大澤中…旋以 小輪船出没九龍灣一帶。」
39等等,不過,只有寥寥數筆介紹主角的出身、活動 環境未免過於簡單,較有心的作者進一步將中國的特產、景物描寫的極為詳細,
例如佩雁的〈福緣善慶〉中就描寫雲南、貴州和廣東西部: 「嗣後雲貴礦產開禁,
巨商大賈,集資往挖者,指挫勝屈…,粵西一帶旱魃為災,飢民流離失所,群居 為道…。」
40以及李逸濤藉由〈義俠俠〉描寫江南景色: 「麟山濤,旗下人,疎財 下士,無滿人驕客之風,而性又喜遠遊,嘗歷燕趙、經秦晉…是歲五日,方游姑 蘇,聞西湖荷花」
41,喜用中國為背景,以及熟悉中國各地的產物景色,這些傳 統文人並非一出生就只待在台灣生長,而是擁有深刻的中國經驗,雖然統治者的 身份已轉換,但中國文化仍影響此時期作家包括俠敍事在內的文學創作。
42中國文化成為日治時期俠敍事的主要敍事內容原因何在?首先,日治時期 殖民政府並未阻斷台灣和中國間的互相聯繫;以日治初期為例,政治方面,先是 頒佈了「國籍選擇制度」 ,明令台灣如果有居民不願意留在台灣被日本統治的話,
可以將擁有的不動產如田地等售出後,自由的遷回大陸
43;文化方面,漢文的使 用可以便於政令的宣達和推動
44;教育方面,首任學務長官伊澤修二鼓勵國語傳 習所聘請書房教師來擔任漢文教師,傳授中國古籍如《三字經》 、 《孝經》 、 《大學》 、
《中庸》等,並認為「台灣人必讀之書應有四書、五經」
45;除了政治、文化、
教育方面對漢文化採寬鬆態度外,對於使用漢文(傳統的文言文)所創作的詩文,
日本人或因自身喜好,或因攏絡的需求,不但未加禁止反而加以提倡,漢詩文,
36 來源同前註,最不羈生:〈木倉海〉。
37 佩雁:〈福緣善慶〉,《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三十九年 8 月 23 日第 2495 號。
38 來源同前註,李逸濤:〈兒女英雄〉。
39 李逸濤:〈不遇之英雄〉,《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四十年第 10 月 3 日 2826 號。
40 來源同前註,佩雁:〈福緣善慶〉。
41 來源同前註,李逸濤,〈義俠傳〉。。
42 有關於傳統文人如何利用俠敍事對「中國」進行想像與描寫,本論文第五章將進一步論述。
43 中日馬關條約第五款有言:「本約批准互換後,限二年之內,日本准中國讓與地方人民願遷居 讓與地方之外者,任便賣所有產業退去界外,但限滿之後尚未遷徙者酌宜視為日本臣民。」楊家 駱編:《清光緒朝文獻彙編‧清季外交史料》卷一 0 九,(台北:鼎文)
44 李承機認為:「當 1896 年 6 月《台灣新報》創刊之時,就已採取和漢文並列的方式出刊,它 所具有的意義就是…其中漢文的大部份是相當於台灣總督府的『府令公布式』…《台灣新報》設 置漢文欄的背後雖然包含著台灣總督府對台灣人宣達政令與政策的意圖…。」李承機:〈殖民地 台灣媒體使用語言的重層構造〉,收於若林正丈、吳密察主編:《跨界的台灣史研究~與東亞史的 交錯》,(台北:播種者,2004 年 4 月),頁 202-203。
45 伊澤修二,〈台灣の公學設置に關する意見〉,收於帝國教育會編,《教育公報》,明治三十年 6 月 20 日第 195 號,頁 7,內容為筆者自譯。國立台灣圖書館館藏。
成為殖民者與被殖民者的一個共通點
46;因此日本官員和台灣傳統文士組詩社互 相唱和的情形蔚為風潮,如楊永彬認為:
「日本領有台灣初期漢詩興盛,此與首批來台的日本官員有關,這批官員 多擁有深厚的漢學素養,善於漢詩文寫作,經常又能寫得一手好書法;亦 即具有中國慣稱為『儒』 (或儒官)的教養。」
47傳統文人的創作地位沒有因為政權的轉移受到打壓,出乎意料之外地受到 尊重,雖然交際活動中最主要文學創作是漢詩,但殖民政府對於整個漢文的態度 導致傳統文人正伺機使用漢文來發揮自己胸中才學,漢文敍事作品也隨之孕育而 生。
其次,俠敍事作者本身都有不錯的漢學修養;因去中國政治、文化未遠,
作者幾乎都接受過中國的傳統教育而有不錯的中國文學底子,漢詩、文方面都極 優秀;例如當時擔任《台灣日日新報》的記者李逸濤就受《史記》及中國章回小 說的影響極深;李逸濤,名書,逸濤是他的字,並號亦陶、逸濤山人
48,李逸濤 自幼研讀漢籍,具有不錯的漢學修養
49,明治二十九年(1896), 《台灣新報》在 台灣開始發行,李逸濤於是進入報社從事記者的職務,李氏除了有漢學修養外,
也精通日文,並和當時的多位日本文士如守屋善兵衛等人相交往,甚至加入以日 人為主體的玉山吟社
50,後期也參與台灣文社的活動,並擔任文社的機關刊物《台 灣文藝叢誌》上選文的評議員
51; 《漢文台灣日日新報》上曾刊登了一篇李逸濤閱 讀史記的讀後心得〈讀史記項羽本記〉 ,其內容給予項羽,這個中國歷史傳統的 英雄人物極高的評價:
「獨秦絕其祀者,五年剖分土地,封王諸侯,天下莫敢抗顏。」
「羽不如莾乎?幸而史遷不没其真,猶列項羽於本紀,明以一代帝王與 之,不然將與陳涉吳廣輩何以異哉?」
5246 陳培豐認為:「日本的台灣統治在世界的殖民統治上呈現出許多特異性的現象,這些現象至少 包括了…4.殖民者與被殖民者之間在文化上有明顯的重層性、親近性,例如漢詩文、漢字以及儒 學。」陳培豐:〈日治時期的漢詩文、國民性與皇民文學~在流通與切斷過程中走向純正歸一〉, 收錄於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主編:《跨領域的台灣文學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南:台灣文 學館出版,2006 年),頁 458。
47 楊永彬:〈日本領台初期日台官紳詩文唱和〉,收錄於若林正丈、吳密察主編:《台灣重層近代 化論文集》,(台北:播種者,2000 年),頁 111。
48 參考明治三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台灣日日新報》第 199 號、大正十年九月二十六日《台灣 日日新報》第 7657 號而得。
49 李氏曾撰文〈讀史記項羽本記〉於明治三十六年一月一日《台灣日日新報》第 1397 號。
50 參見〈奉在台北吟壇諸先生書〉於明治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台灣新報》第 385 號
51 參見大正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台灣文藝叢誌》的文社規則。
52 李逸濤,〈讀史項羽本紀〉,《台灣日日新報》第明治三十六年 1 月 1 日第 1397 號。
李氏不但閱讀過《史記》 ,對於閱讀心得也有自己的一番見解,讚同司馬遷 將項羽放置本應是帝王之列的《本紀》外,文章中也暗含對於項羽的崇拜以及惋 惜,埋下日後在筆下創造出各類型俠客的因子
53,此外如明治四十年(1907)一 月一日發表的〈小說芻言〉一文中,李氏首先對於小說的歷史做了介紹以及簡短 的定義:
「小說始于魏晉,盛於隋唐…皆無異乎古文,等是史也,而作之者,不必 有其德、不必在其位,所言之人之事,亦不必事有其事、人有其人,謂之 小說耳,故小說又名野史。」
54對於「小說」這種文體的虛構性頗為贊同;小說之外,李氏的俠敍事創作 也受到戲劇的影響,例如〈義俠傳〉文末的作者自序中,李氏就指出此一小說的 完成,靈感來源於「千里駒」這部戲: 「此節與菊部所演『千里駒』一齣相類。」
55
可見李氏對於中國傳統文化、文學的發展極為精熟,李逸濤之外的武俠小說創 作者如魏清德、謝雪漁等,亦可稱為漢學大家,除了漢詩修養深、小說創作精采 外,對於中國書畫藝術亦有深厚修養。
56二、殖民統治下日本文化影響
台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後,初期國策雖然以尊重漢詩文、傳統文人為主,
但重視漢詩文、教育的背後,往往是藉由著漢文宣揚日本文化為目標的殖民政 策,日本文化也不可避免隨之進入到台灣,殖民文化的到來,將造成台灣傳統文 人的固有文化面臨挑戰,張京媛認為: 「在殖民主義的權力結構裡,被殖民本身 的文化特性、民族意識受到壓制,導致『文化原質失真』 。」
57日治以前因受到清 朝統治、以中國文化為「文化原質」的台灣,進入日治時期後俠敍事亦混入較晚
53 喬瑟夫‧坎伯(Joseph Campbell)以神話學研究的觀點出發,強調「英雄崇拜」在人的集體潛 意識中不停的被傳承,坎伯認為:「儘管描述它的文字、名相或角度必隨時代的演變而有所更迭,
各個文化和社會也因需求的差異而強調不同的英雄典型。」喬瑟夫‧坎伯(Joseph Campbell)著、
朱侃如譯:《千面英雄》,(台北:立緒,2005 年 1 月),頁 30。在歷史英雄項羽的影響下,李逸 濤轉化此崇拜心態,書寫出各式打抱不平、遨遊於江湖的俠客。
54 李逸濤,〈小說芻言〉,《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年 1 月 1 日第 2601 號
55 所謂「菊部」,源於宋朝周密的筆記小說《齊東野語‧菊花新曲破》:「思陵朝,掖庭有菊夫人 者,善歌舞,妙音律,為仙韶院之冠,宮中號為菊部頭。」故「菊部」本用來代稱歌舞樂班,
後來借代為戲劇界。請參閱周密:《齊東野語》,(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12 月)。以及教育部 國語辭典。李逸濤曾任「台灣日日新報社」關於戲曲方面的主筆,請參考趙雪君:〈菊部陽秋與 日據時期戲曲劇評專欄 李逸濤──專欄〈菊部陽秋〉的主筆〉,2004 年全國碩博士生戲劇學術 研討會暨聯合讀劇會議論文。
56 謝雪漁、魏清德曾先後擔任北台灣著名詩社「瀛社」的社長,魏清德(18861964),號潤庵、
筆名雲、潤、潤庵生,並曾擔任「台灣日日新報社」漢文部至主任職,除文學外亦長於中國書畫、
金石,例如《台灣日日新報》,大正九年 2 月 12 日第 7065 號〈百一山房印集弁詞〉:「百一山房 印集,吾竹李適園先生之所貽也…遺書於余曰:『聞君研究金石篆刻…,未必無補於奏刀之效。』
郵到,急星夜補綴繕理,聞二晝夜告成,頓復舊觀。」
57 張京媛:《後殖民理論與文化認同》,(台北:麥田,1995 年 7 月),頁 17。
進入台灣的日本文化,雖然成份沒有中國文化來得普遍、廣泛,但仍在俠敍事中 留下痕跡,成為熟讀中國典籍的傳統傳統文人創作中另類「文化原質失真」 。
漢文俠敍事有無受到日本文化的影響,最明顯之處即為敍事中所表現出的 日本人名、場景借用於內容,在號曰「奇史」所作的〈烈女報讐〉中,首段即曰:
「伊東阿春,蓬萊無二之奇女子也,其父先右衛門性情渾厚,嘗仕於何越侯,與 大西助次郎善。」以及「將阿春抱託友人木村保正,委以復讐之義,保正之妻娣,
在江戶為商人婦…。」
58小說中的人物為日本人、地名為日本地名,敍事雖不脫 離習武和復仇的模式,卻充滿著濃厚東洋風;再者如「溪州牛郎」的〈兄弟復父 讐〉以日本歷史為背景提及: 「我邦鎌府創造之世,有河津祐泰者,伊東祐親之 子也,為其叔工藤祐經所殺…,兄弟遂鞠于祐信,年稍長,常以擊劍為樂。」
59文 中所謂「鎌府創造之世」指得應是日本的鐮倉幕府時代
60,文中也使用諸如「伊 東祐親」 、 「工藤祐經」等日本名字。
經由日文譯介成漢文而來的俠敍事
61:例如取筆名為「異史」的作者在明治 四十三年(1910 年)開始翻譯連載的〈菅谷半之丞〉
62,內容描述主角菅谷半之 丞秉持著「武士道」精神,拒絕繼母的引誘反遭繼母誣陷,被迫自殺遇救的冒險 旅程,明治四十四年松林伯痴講述的〈塚原左門〉 ,描述塚原左門為逃避仇家陷 害,展開冒險旅程並結交志同道合朋友,在各處行俠仗義的故事
63。還有如明治 四十四年魏清德的〈寶藏院名鎗〉 ,小說場景和內容為日本著名武寺「寶藏院」
64, 明治四十五年魏清德亦有〈塚原卜傳〉
65,明治四十四年三溪氏有〈幡隨院長兵
58 佚名:《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三十九年 5 月 5 日第 2401 號。
59 溪州牛郎:〈兄弟復父讐〉,《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三十九年 6 月 6 日第 2438 號。
60 日本歷史的演進,大致經過了鐮倉、室町和德川三幕府時期,而又以鐮倉幕府為最早,相關 資料可參考依田熹家著:《日本通史》,(台北:揚智,1995 年 4 月),頁 68。
61 有關於譯介小說的來源,可見於報刊上若為譯介者,部份會特別注明為(譯),或可在漢文小 說刊登前的日子,在日文報發現日文篇章。
62 《漢文台灣日日新報》明治四十三年 5 月 29 日第 3626 號開始連載,同年 8 月 11 日第 3688 號結束。日文版於同年 5 月 12 日第 3611 號連載於《台灣日日新報》。
63松林伯痴演、雲林生譯:〈塚門左門〉,《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3 版,明治四十四年 1 月 22 日 第 3833 號開始連載。塚原左門,生平事蹟未見詳實資料,若按小說內容則有提及:「其曾祖為塚 原卜傳,真影流門第一高手也,其師傅尚輸一著,則凡言劍術者,莫不知有卜傳其人也,越數代 而有塚原左門清則,論其武術,則先代之卜傳先生亦不能過之。」日文版則於明治四十三年 11 月 5 日第 3785 號開始連載。
64魏清德:〈寶藏院名鎗〉,《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3 版,明治四十四年 5 月 30 日第 3957 號開 始連載。「寶藏院」為日本有名的武術寺廟,位於奈良,其地位可相當於中國的少林寺,「寶藏院」
最擅長的武術為「流鎗術」,代表人物為胤榮。請參閱森川哲郎:《室町~明治まで劍豪列伝‧日 本劍豪‧名勝負 100》,(東京:日本文藝社),頁 131,以及茂呂美耶:《物語日本:劍客生活忍 者昔人歲時》,台北:遠流,2002 年 8 月。
65 魏清德:〈塚原卜傳〉,《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大正元年 1 月 17 日第 4170 號,塚原卜傳,
又名塚原新右衛門高幹,薙髮後改名卜傳,擅長劍技,斬敵常一刀兩斷,請參閱森川哲郎,《室 町~明治まで劍豪列伝‧日本劍豪‧名勝負 100》,(東京:日本文藝社),頁 27~32,國立台灣圖 書館琉球館。
衛傳〉
66,這些介紹日本「劍客」的俠敍事,敍事主題雖著重於介紹日本武術和 劍客,但透過傳統文人的敍事手法,變成了他們心中所認定的「俠」 ,例如〈塚 原左門〉文中稱許塚門左門「論其忠孝二道及生平之為人,義心天生,俠骨地賦,
此吾人所欲為講演於小說之欄也。」
67〈寶藏院名鎗〉中榮濤「則欲勵武藝效黃 衫客,為天下雪不平。」
68〈幡隨院長兵衛〉描述長兵衛「為人快濶,重然諾、
尚義氣,視死如歸,以任俠自任。」
69「俠」已不在是中國的傳統名詞,面對殖 民者所帶來的文化,日本的劍客也可以是傳統文人心中的「俠」 ,這種以日本劍 客為「俠」的小說,藉由譯介引入刊於報紙上連載不衰,可見其頗有為讀者接受 的市場。
若從敍事手法和內容加以分析,上類小說和日本國內所盛行的武俠小說多 有相同處,岡崎由美認為日本武俠小說可分為劍客小說、名捕小說、睹徒小說、
忍者小說和惡徒小說等五大類型
70,若按照此分類,這些小說出現的人物只能稱 之為「劍客」 (武士)而並不是「俠客」 (睹徒)
71,以復仇的主題為例,可以看 出台灣此一譯介日本武士、劍客類型的俠敍事,和中國傳統的復仇主題並不相 同,而和日本的復仇主題較為相近:
「中日武俠小說都重視復仇主題,中國劍俠除了父母和師門的仇以外,還 為陌生人殺人報仇,日本的復仇則是武士階級的義務,只限於兄長和主人 的仇,非報不可。於是,武士可以得到官方的允許,殺仇人也不問罪,這 是武士的特權。」
72上述所舉例子內的小說人物而言,無論是〈烈女報讐〉裡面的「伊東阿春」 、
〈兄弟復父讐〉裡的兩兄弟或是〈塚原左門〉內的「塚原左門」 ,主角身份不是 幕府中的武士就是名門之後;就小說的內容而言,像是〈兄弟復父讐〉 、 〈塚原左 門〉等的小說內容符合了日本武俠小說的「悲劇」特徵,岡崎由美認為:
「但是為了報仇離鄉出走的武士只有殺掉仇人才能回家復職,不然,他只
66 三溪氏:〈幡隨院長兵衛傳〉,《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3 版,明治四十四年 10 月 3 日第 4080 號。幡隨院長兵衛,生平不可考。
67 來源同前註,松林伯痴演、雲林生譯:〈塚門左門〉。
68 來源同前註,魏清德:〈寶藏院名鎗〉。
69 來源同前註,三溪氏:〈幡隨院長兵衛傳〉。
70 岡崎由美:〈「劍客」與「俠客」~中日兩國武俠小說比較〉,淡江大學中文系主編:《縱橫武林
~中國武俠小說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學生書局),1998 年 9 月初版。
71 岡崎由美認為:「日本武俠小說根本沒有『劍俠』這個詞,也不太可能有…,日本的『劍客』
是武士,屬於特權階級;『俠客』是以睹徒為代表的江湖客,屬於庶民階級,按身份等級和職業 來劃分。如此,劍客與俠客在中日兩國不但只是各個概念不同,而且用以劃分劍客與俠客的範疇 本身不同…,日本則據社會階級劃清界線。就算日本武士表現任俠仗義,也得不到『俠客』的稱 號。」來源同上註,頁 310。
72 來源同前註,岡崎由美:〈「劍客」與「俠客」~中日兩國武俠小說比較〉,頁 313。
好永遠離鄉背井,飄泊天下,尋找仇人的踪跡。因此,日本武俠小說有的 注重這個制度所造成的悲劇。」
73例如〈兄弟復父讐〉內的兄弟兩為復仇和恢復身份浪跡天涯:
「由是兄弟歷游大磯、黃瀨川、三浦,屢伺祐經,奈祐經警備甚嚴,不得 遽爾下手也…,賴朝召而慰諭之,使其歸鄉,修二子冥福焉,並除曾我莊 之租,後人建祠於富士野。」
74〈塚原左門〉中的塚原左門也同樣為了復仇而浪跡天涯:
「川北大學見武士之不來也,問其故,則云往源內之武術館,妬之深,每 俟機欲與塚原源內,一見高下。」
75「左門泣謝因述父以婚事不許故,為熊田兵馬誣害,大仇雖報,至今飄零 無依。」
76上述各篇俠敍事雖然是台灣傳統文人創作、譯介並以漢文發表為主,卻充 滿了日本文化的影響,無論是背景、人名還是敍事的主題、內容,都讓台灣的漢 文俠敍事增添了不少文化融合的色彩。
三、引介西方背景、器物的俠敍事
在中國、日本外,日治初期的俠敍事也可以發現不少西方文化、文學引入,
當然,影響這些俠敍事的西方文化因子,有來源自日本或是中國的轉介,但也有 部份是傳統文人,特別是具有記者身份的傳統文人,較有機會能和世界接觸而引 入台灣,這些受到西方影響的武俠小說例如李逸濤於明治四十四年發表的〈健兒 殲仇記〉
77,就是借用法國為小說的背景書寫而成:
「福林兒,法國巴里人,本望族,父殁始式微,與兄「盧布」孿生,皆以 義俠聞于時。」
「先是慮布既至科仁嘉島從事開墾,拓地日廣…則巴里一弟耳……。」
「福林兒實死於天鬥,上帝之佑我信矣。」
73 來源同前註,岡崎由美:〈「劍客」與「俠客」~中日兩國武俠小說比較〉,頁 313。
74 來源同前註,溪州牛郎:〈兄弟復父讐〉。
75 來源同前註,松林伯痴演、雲林生譯:〈塚門左門〉。
76 來源同前上註。
77 李逸濤:〈健兒殲仇記〉,《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3 版,明治四十四年 9 月 22 日第 4070 號。
敍事中人物不但使用洋名,連信仰都有「上帝」字眼出現,且內容背景是 在「法國巴里」 (即今巴黎) ,甚至連法屬的離島「科仁嘉」 (即今科西嘉)也都 成為作者論述的背景,此手法不但顯示出李氏本身對於世界的認識,更能在充斥 著中國章回小說形式的創作中,另覓他途,作者並不脫離俠創作如報仇、打鬥等 主題,但是作者以異國環境將「俠」置入,刻意忽略西洋的「武士」形象,這種 不同於傳統小說的寫作手法,在吸引讀者閱讀的興趣外;其實是一種移植異國文 化卻又加以改寫以符合本地文化的書寫策略。
除了西方文化的引入外,新器物的使用也表現在俠敍事中,例如可在李逸 濤的小說中見到「鑰」 、 「電報」 、 「鉛筆」等諸事物出現於小說中,如:
「夜已過半,計無復之,忽聞門外啓鑰聲與剝啄聲。」 〈義俠傳〉
「又一面飛電于科仁嘉島以告其兄盧布。」 〈健兒殲仇記〉
「誠恐兒愛弟,積想所致,遂夢魔耳,盍明日特發一電乎?」 〈健兒殲仇 記〉
「忽于巾所覆處,發現有铅筆字五,云鐵臂子再拜,字跡猶新。」 〈碧玉 雞〉
「馬猶欲有言,女出懷錶燭之,訝曰已鐘鳴十二矣。」 〈人怪〉
無論「鑰匙」 、 「電報」 、 「鉛筆」 、 「懷錶」等對於中國傳統小說來說,都是 過去未有的器物,以台灣而言,劉銘傳推行自強運動到日本領台後跟西方有接軌 才逐漸引入使用,李氏在此將其用於小說中,增添了不少新奇感。
除了上述日常生活可見可知的器物外,對於奇異器物的介紹,李氏也有所 著墨,例如在〈人怪〉中,描述了盜匪用來謀財害命的器物:
「加害者既被獲,搜其身得一電器,且有藥水及器械數事…蓋以電器擊人 至死,針以藥水則暫活,可遲至二三時間…,」
78這種新型的犯罪手法和器物,夾雜了作者對於科技的想像,也頗能為讀者 製造出不同的新奇感;全篇小說以中國的僵屍傳說為背景,按照作者的情節安 排,以馬生不信邪,依恃勇氣和武力揭發僵屍傳說的愚昧,宣揚西方科學手法和 進步,希望培養民眾的研究精神以破除歹徒假借怪力亂神傳說的惡劣行為:
「□中僵屍之說最盛,人亦信之而不疑。」
「馬素豪爽,不為邪說所惑,不禁皷掌大笑曰: 『余道君是防寇盜,不意丈
78 李逸濤:〈人怪〉(上)、(下)《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四十三年 5 月 25、27 日第 3622、3624 號。
夫亦畏鬼。』 」
「此賊從西醫學得新式電氣,觸人鼻孔輒死…蓋仵作于解剖學尚未興也。」
「後馬辭歸會稽,乃乞贈王所攜諸物以去,謂以供研究也。」
79馬克思‧韋伯(Marx Weber)在論及西方現代性的起源由理知化和合理化而 來時認為:
「只要我們想了解,我們就能夠了解;我們知道,或者說相信,在原則上,
並沒有任何神祕、不可預知的力量在發揮作用;我們知道,或者說相信,
在原則上,透過計算(Berechnen) ,我們可以支配(beherrschen)萬物。
但這一切所指唯一:世界的除魅(Entzauberung der Welt) 。」
80這種以「除魅過程」提高理性和科學的方法,同樣在李逸濤的〈人怪〉中 表現出來, 〈人怪〉中的僵屍害人,只是由於本國科學比不上西方進步、民眾缺 乏理性和研究精神不振,才會給予心懷不軌者有機可趁, 「除魅」成為李逸濤在 此篇小說中的主要目的,於是傳統文人們配合著科學觀念和各種西方新器物在各 篇武俠小說中的展現,為台灣現代性引入打開一扇大門。
黃美娥曾探討李逸濤小說中的多元文化特色而認為: 「藉由不同國家人種包 括法國、…的碰觸…,滿足了當時台灣讀者的世界想像。」
81其實除了李逸濤的 小說外,其他融入西方文化的武俠小說,一方面顯露出台灣此時期已能夠了解這 些物品的使用外,最重要的是滿足台灣讀者對於世界的想像和好奇,並增加台灣 武俠小說書寫手段的多元和內容的豐富。
日治初期的台灣,無論是人民或是知識份子都面臨轉型的挑戰,連活躍於 報刊上的「俠」也都受到影響而呈現多元面貌, 「俠」要承接中國文化,又要面 臨日本和西方文化的衝擊,這固然是台灣俠敍事多樣化的呈現,但隱藏於俠敍事 背後的卻是殖民政權所帶來的權力、政治交錯,使得日治初期的俠敍事在看似豐 富的創新色彩中又趨於複雜
82;值得注意的是,此時期己有三篇藉用台灣為敍事 背景、人物的俠敍事如〈蕃人之傑〉 、 〈俠中孝〉和〈義俠僕〉
83,既用台灣的「蕃
79 來源同上註。
80 馬克斯‧韋伯(Marx Weber)著、錢永祥等編譯:〈學術作為一種志業〉,《學術與政治》,(台 北:遠流,1991 年),頁 145。
81 黃美娥:〈舊文學新女人~《漢文台灣日日新報》中李逸濤通俗小說中的女性形象〉,《重層現 代性鏡像:日治時期台灣傳統文人的文化視域與文學想像》,(台北:麥田,2004 年 12 月),頁 254。
82 有關於隱藏於武俠小說背後,殖民者的權力運作和作家國族認同,請參閱本論文第五章。
83 此三篇敍事皆為李逸濤所作,〈蕃人之傑〉登於《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四十三年 1 月 27 日第 3523 號、〈俠中孝〉登於《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5 版,明治四十三年 1 月 19 日第 3516 號、〈義俠僕〉登於《漢文台灣日日新報》第 7 版,明治四十三年 8 月 18 日第 3694 號。
害」為題材
84,又以「械鬥」為背景
85,可惜皆流露出自我種族(漢民族)的優越 感而失之偏頗並醜化原住民形象
86,而且數量也不足以蔚為風潮,但卻為日後轉 變成以台灣為場景的俠敍事開了先聲,也說明此時雖然以中國、日本和西方文化 為多元的創作淵源,但並不是沒有作家注意到所生長的這塊土地~台灣。
第二節 漢文發表空間縮減下的俠敍事
明治四十四年(1911) 《台灣日日新報》漢文版與日文版再度合併,合併的 原因主要是內部經營的問題,以及外在政治局勢的改變
87,發行近六年的《漢文 台灣日日新報》因而消失,變成與日文版合併成二大張的「漢文欄」 ,成為全年 無休的《台灣日日新報》
88;兩份報紙合併後最大的衝擊,就是漢文敍事作品,
無論是詩、文或是小說的創作受到擠壓,誠如黃美娥所言:
「亦即一九 0 五至一九一一年間,正是台人熱衷撰寫漢文通俗小說的高峰 期,此後因為漢文版面的減少,在與日人/日文作品競爭下,能夠獲致刊 登的機會隨之遞減,作品數量已不如從前。」
89整個漢文發表的空間被擠壓,使得漢文作品量減少是必然現象,那麼漢文 俠敍事在數量上將遭遇到什麼樣的考驗?漢文俠敍事有沒有發展出什麼樣的特 點來因應和其他漢文敍事作品彼此「爭奪」發表的場域呢?由於《漢文台灣日日 新報》的廢除影響漢文壇甚鉅,故本節將以此為論述的重點,討論漢文俠敍事繼 續發展的相關特點和問題
90。
84 〈俠中孝〉、〈蕃人之傑〉皆以原住民為主要敍事內容。
85 如〈義俠僕〉:「時值分類械鬥正劇,不逞之徒,更乘之以嘯聚刼掠。」即以「械鬥」做為敍 事背景。
86例如〈俠中孝〉:「李阿鳳世居耕南山中,一家十餘口,父母兄弟皆以武力相尚,弟阿龍技尤稱 最,且地鄰蕃界,蕃害頻仍,阿鳳任俠自喜,聞警必救,不避艱險。」〈蕃人之傑〉:「其時劉巡 撫方經營後山,蕃社皆懾…獨馬則曰:『我輩可與民爭,而不足與官抗,不如乘此時廣開道路,
以為交通之便。』」原住民不是嗜殺就是甘心服從於統治者,顯現出大眾對於原住民的畏懼、輕 視和以漢人為本位中心的心態。
87 例如王天濱認為:「同年(1910),年十一月《台灣日日新報》因為購買新式輪轉機,並擴版.
成為 2 大張,報紙成本雖增加,此時在報社服務的日人鑑於《台灣日日新報》已有不少營餘,於 是趁機貪汙,使報社營運發生困難,報社股價大跌…,使得該報幾乎陷於停頓困境,除了面臨經 營的危機,該報又恐怕台籍人士受到中國大陸的革命運動刺激,對日本的殖民統治帶來不利後 果,報社因此在 1911 年 11 月將銷售情況不錯的漢文版停刊。」王天濱:《台灣新聞傳播史》,(台 北:亞太,2002 年 8 月),頁 91。
88 來源同前註,王天濱:《台灣新聞傳播史》,頁 91。
89 來源同前註,黃美娥:《重層現代性鏡像:日治時期台灣傳統文人的文化視域與文學想像》, 頁 242。
90 本節論點在於討論漢文版面縮減對於俠叙事的影響,雖然漢日兩版的合併是以明治四十四年 開始,但合併時已近於年末,故理論上應當從大正元年,即 1912 年開始算起,至於結束則以昭 和五年(1930)為結尾,因為 1930 年後,《三六九小報》的出刊,為漢文創作帶來了另外一次的 興盛。
一、影響漢文俠敍事的外在因素
邁入大正時期的台灣,若按照政治史上的分期,恰好是處於兩個統治階段 轉變的過度期
91,距離日本統治者來台灣已將近十多年,殖民者的統治政策大致 趨於完善,甚至把統治的焦點從漢人擴大到原住民
92,政治力的嚴控,文化、文 學、新聞傳播等皆是影響範圍,那麼除了《台灣日日新報》漢文版和日文版的合 併會影響到漢文俠敍事的發展外,還有哪些外在的因素會影響到整個報刊的刊 行、甚至是對於傳統文人的思想進行箝制,使得文人創作量受阻,進而影響到漢 文俠敍事的發展?
(一)殖民者漢文教育態度的改變
日治初期統治者對於漢文的懷柔和尊重態度,隨著殖民政權的日漸穩固而 有所改變,合併漢文報雖然是衝擊包括武俠小說在內的漢文敍事作品最明顯的一 個政令,畢竟只是廣大政策層面下的一個步驟,真正要探究對漢文俠敍事的影 響,則要從整個殖民政府對於漢文,以及漢文教育的態度來分析。
對於大正年間統治者對於漢文態度的改變,從明治三十七年(1904)年所 頒佈的〈新公學校規則〉開始,其中國語(日語)和漢文的比較,即預告日後漢 文地位的轉變; 〈新公學校規則〉對於國語(日語)的規定如: 「公學校教授本島 人子弟國語施予德育,依此培養其國民性格,授與生活上必須的普通知識以及技 能為本旨。」
93對於國語(日語)的規定兼顧精神與實用層面,但對於漢文的要 求則僅是: 「漢文是指普通的漢文,以可以理解漢文,培養處理日常事務的能力 為要旨。」
94也就是說,殖民政府對於漢文的重視,只有在實用層面的功用而已,
連對於日治初期利用鼓吹漢文講求同文主義,行同化政策之實的功用都已消失,
漢文的「他者性」增強,完全變成了只是統治者利用的工具。
95明治末年的政令,在制定的前幾年到底發揮了多少功用,由於《漢文台灣
91 黃靜嘉認為:「殖民統治前期可分為兩個時期,第一期是 1895 年到 1914 年,第二期是 1914 年到 1921 年。」此二時期皆以大正為重疊。黃靜嘉:《春帆樓下晚濤急~日本對台灣殖民統治及 其影響》,(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2002 年 4 月初版)。頁 1~12。
92 日治初期由於抗日義軍活動仍頻,殖民政權亦未穩固,所以殖民政府多以懷柔政策統治原住 民,大規模討討伐不多,但自明治三十六年起趨於嚴密,明治三十九年佐久間左馬太總督繼任總 督,開始大規模武力討伐原住民,並實施「五年理蕃計畫」。請參閱井出季和太著、郭輝編譯:,
《日據下之台政‧台灣治績志》(全三冊),(台北:海峽學術出版社,2003 年 11 月),第一冊頁 193、第二冊頁 401。
93 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誌》,頁 264。
94 來源同上註,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誌》,頁 264。
95 來源同前註,陳培豐:〈日治時期的漢詩文、國民性與皇民文學-在流通與切斷過程中走向純正 歸一〉,頁 483。
日日新報》仍然存在,以及教育的養成時間影響,難以看出對於整個漢文界造成 多大的負面效果,但大正時期的到來卻有顯著成效,例如陳培豐認為:
「例如進入大正時期後,有許多公學校的教師在漢文科教育中其實是以日 文的訓讀法在進行教學的。也就是說,在原本應該是教導台灣籍漢文的科 目中,一些教師卻以『奪胎換骨』的方式將其調包成傳授日本籍漢詩文,
而這當然引起了台灣人的抗議。」
96原本應該是與日本語文比較起來,較台灣為接近的漢文,反而要用日文為 教學工具來達到傳授的目的,那麼整個漢文在社會上的地位,已發出危機訊號,
漢文重要性的衰退,也顯現在以書房為主要就學範圍的就學人數上,明治三十八 年(1905)到大正六年(1917)間,書房的就學人數勉強維持在平均每年 1.9 萬 人到 1.6 萬人左右,但自大正八年(1918)則降至 10936 人,大正九年(1920)
在降至 7639 人,大正十一年(1922)年台灣教育令的修正,漢文科成為公學校 的選修科目並被排斥
97;但漢文不被重視的程度加深,並沒有為書房的生存帶來 增加的幫助,從此書房就無法止助其衰退之勢。
98傳統文人主要的表達工具漢文,或是傳播中國文化和漢文的主要場所書 房,都遭到了被打壓的命運,這對於整個漢文敍事作品而言,也都遭受到空前的 危機,自然包括以漢文為創作工具,以及主要淵源來自於漢文化的漢文俠敍事,
造成質和量上的影響。
(二)對於新聞傳播的控制
早在明治三十三年(1900) ,台灣總督府即公布了府令第 19 號「台灣出版規 則」及律令第 3 號「台灣新聞條例」
99,開啓台灣人的言論自由、新聞傳播自由 的被壓抑,到了大正六年(1917)依照「台灣新聞紙條例」重新頒布「台灣新聞 紙令」
100,對於「新聞紙」的解釋如下:
「新聞紙係指用一定的名稱,定有期間,或在六個月內不定期發行的著作,
及定期之外臨時發行,且用與原著作相同之名稱者。」
10196 來源同前上註。
97 台灣教育令有言:「六年制公學校的教學科目中,漢文、圖畫為隨意科(選修科)。」台灣總 督府文教局,《台灣の教育》,昭和五年 9 月,頁 19-20。國立台灣圖書館館藏。
98 以上參考數據資料來源:鄭梅淑:《日據時期台灣公學校之研究》,(台中:東海大學歷史研究 所碩士論文,1988 年)或《台灣省通志稿‧教育設施篇》。
99鈴木清一郎:《台灣出版關係法令釋義》,(台北:杉田書店,昭和十二年 5 月 22 日),頁 7,國 立台灣圖書館館藏。
100 來源同前註,鈴木清一郎:《台灣出版關係法令釋義》,頁 3。
101 來源同前註,鈴木清一郎:《台灣出版關係法令釋義》,頁 15,
連「新聞紙」的定義都已置入法條中,代表著殖民政府對於新聞統治方針 的嚴密和明確;其後對於報紙的發行,即在此法的第二號中制定三十四條對新聞 事業設立的許可制,亦即新聞紙在發行前,必須得到台灣總督府的許可,還須繳 納保證金,以許可制為例, 「台灣新聞紙令」第二條即明載:
「擬發行新聞紙者,應具備下列事項,呈請台灣總督許可: (一)名稱。
(二)揭載事項之種類。 (三)定期發行者,註明其發行日期,無定期發 行者,註明其旨趣。 (四)創刊號發行之年月日。 (五)發行所及印刷所。
(六)發行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及住所所。」
102又第三條規定: 「欲變更發行人時,應由舊發行人及新發行人連署,報請台 灣總督許可。」
103由以上條文可知,台灣總督府對於台灣報業的管制,主要是以許可制度加 以限制和審核,這對於本身就已經處於被殖民地位的台灣人來說,興辦報紙的阻 礙又多了一層,也無怪乎日本統治台灣近半世紀以來,由日本人所經營的報紙約 有二十餘家,台灣人所經營的報紙卻只有一家
104;除了「台灣新聞紙令」外,同 年另行頒布了「台灣新聞紙施行日期」和「台灣新聞紙施行細則」兩條行政規定,
將報紙事業的管理納入保安事項管理,並由台灣總督府以下的各警務機關負責,
增強了對於報紙檢閱的控制;此外日治時期的報紙發刊前必須交由警務人員的檢 定,也是從此法的定立開始,例如「台灣新聞紙令」的第十一、十二、十四條都 有對於報紙內容的檢定標準,若違反的話總督府可禁止發售,最重甚至可以取消 其許可。
105由上述可知,日治初期雖然已經有對於新聞和出版的規定,但直到大正六 年(1917)的「台灣新聞紙令」頒布,才可以說是殖民政府對於新聞出版相關法 規的成熟和完備, 「台灣新聞紙令」的規定,不但使台灣人民的辦報活動遭到刁 難,言論自由並受到控制,另外一方面,也保護了官辦報紙《台灣日日新報》獨 大以及一言堂的地位,對於漢文俠敍事而言,發表的場域不得不被限制於《台灣 日日新報》上,而少見於其他報紙;以創作的思想和內容而言,以官方報紙為主 要發表場所即已受到限制,更何況法令中的嚴格檢閱制度報社等必須配合施行,
造成作家若是想藉由自由創作俠敍事來批評時政或是傳達自我意念都變得相當
102台灣總督府發行:《台灣法令輯覽‧第八輯衛生、警察》,(帝國地方行政會發行,大正 10 年 1 月),頁 63,國立台灣圖書館館藏。
103 來源同上註,《台灣法令輯覽‧第八輯衛生、警察》,帝國地方行政會發行。
104 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台北:草根文化,1998 年 4 月),頁 496、502。
105 例如第十一條中規定不得有冒犯日本皇室、政權和法律的文字內容出現、第十二條禁止涉及 國家機密和第十四條明訂安寧秩序和維護風俗的準則,若有違反則予以罰金或停刊處份。參考來 源同前註,鈴木清一郎:《台灣出版關係法令釋義》,頁 55、8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