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博士班考試招生
書畫藝術學系博士班 主修書畫創作理論、主修書畫藝術史論
【代表成果審查及面試】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
日期 時間 科目 准考證號碼/姓名 考場
3月 6日 ( 六 ) 上午
09:00 報到 依試務人員指示安排,考生攜帶審查作品至指定考場佈置,其餘考生至 休息區候考。
書畫 大樓 2001 教室
09:40 / 11:00
書畫藝術史論 4031001 施萬鍾、4031002 鍾享諭
3月 6日 ( 六 ) 下午
13:10 報到 依試務人員指示安排,考生攜帶審查作品至指定考場佈置,其餘考生至 休息區候考。
書畫 大樓 2001
、 3001 教室
13:50 / 16:50
書畫創作理論
4032001 林必强、4032002 陳廷彰、4032003 蔡靜怡 4032004 楊玉梅、4032005 葉宗河、4032006 劉廣毅
15:10~15:30 審查委員中場休息
4032007 楊証皓、4032008 陳文慧、4032009 鄭健霖 4032010 陳鈺守、4032011 陳麗娟、4032012 洪秀敏
※相關考試注意事項
1.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 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正本),以備查驗身份。
2.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本系備有額溫槍及酒精,請考生自備「口罩」、 繳交「考生健康聲明切結書」及配合量測體溫。如有發燒(≧37.5∘C)或咳嗽 等呼吸道症狀,由試務人員直接引導至隔離試場,並全程配戴口罩。
3. 上午考生請於 09:00 前至書畫大樓二樓教師休息室候考區報到,等候點名佈置 成果作品及面試,下午考生請於 13:10 前至書畫大樓一樓 1001 教室候考區報 到,等候點名佈置成果作品及面試。主修書畫藝術史論每人審查面試時間以30 分鐘為限、主修書畫創作理論每人審查面試時間以12 分鐘為限,面試時採一對 一方式進行,包含考生每人五分鐘自我介紹、創作自述或研究成果報告。
4. 審查過程中,得要求考生對其原作或研究成果論述說明,未到者以放棄到場面 試說明論。
5. 考生於報到後皆於候考區等候唱名佈置作品及審查,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 代表成果審查及面試說明之機會。
6. 審查時,必須攜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原作或著作論文,二者均有亦可(二者均 最多5 件)。
7. 請考生於審查當天隨即恢復與清潔考場,並自負作品保管之責。
8. 書畫學系聯絡人:陳重亨,電話:(02)2272-2181 轉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