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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學年度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課程與教學創新教案 甄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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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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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學年度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課程與教學創新教案 甄選辦法

壹、甄選活動目標

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以發展各區域優質高中為政策目標,使學生皆能適性就 近入學,以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理念。為鼓勵各校教師執行優質化的過程,嘗試 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之核心素養融入課程設計與教學創新之中,茲擬定本甄 選辦法,希冀廣集各校優良作品,呈現於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資訊網,以達資源共享之目 的。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協辦單位:高中優質化總召學校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參、甄選主題

聚焦於課程與教學之創新設計及實施,以教學影片(7 分鐘內為限)和書面資料呈 現。其中書面資料應含課程發展與教師協作、課程內容與 107 課綱之關聯、課程設計與 教學實施等項目(詳見附件一)。

肆、甄選對象

一、105 學年度接受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補助之學校,得自由報名參選,每校以 參加 1 件作品(該課程須列於高中優質化計畫執行)為限。

二、以團體參加為原則,可為子計畫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亦可跨校組隊(以 8 名為限)。

伍、作品格式規範

一、 繳交作品之格式請用承辦單位所附之表格填寫 (請參附件一)。

二、 參選之作品必須為原創,書面資料內容以 5000 字為限,相關格式如下所列:

(一) 參選之教案作品請以 A4 規格裝訂或膠裝成冊(請製作封面,且註明學校名稱、

課程名稱),並將稿件作品 word 檔存燒錄至光碟與紙本一併繳交。

(2)

(二) 參選之教學影片需以紀錄片方式將真實教學過程加以記錄剪輯,影片限長 7 分鐘

(逾 7 分鐘者不受理審查),並以 mp4 檔或 wmv 檔存於光碟,影片解析度最低要 求 720×480 dpi 以上。

(三) 書面資料與光碟資料均為一式四份。

陸、報名與收件

分「網路報名」及「作品收件」兩階段:

一、 網路報名

(一) 報名日期:民國 105 年 10 月 03 日(星期一)至 10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止,

逾時不候。

(二)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前上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資訊網 (http://sap.cere.ntnu.edu.tw/)最新消息點選相關連結

(http://goo.gl/forms/QBTX4dm9OjHWjuGj1)報名。

二、 作品收件

(一) 收件時間:民國 10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一)起至民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 五)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並檢附以下資料。

1. 課程與教學創新教案甄選申請書(附件一)

2.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二)

3.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4. 光碟資料(含 7 分鐘教學影片、課程與教學創新方案甄選申請書及其他相關佐 證資料之電子檔),光碟需以光碟套或光碟盒保護,以免刮損,若因影片無法 觀看影響審查結果,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二)收件方式:採郵寄或親自送達(含委託他人),信封封面請註明:

「105 學年度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課程與教學創新教案甄選」作品-校名

1. 郵寄(以郵戳為憑):一律以掛號為之,並於截止日前寄至:

51452 彰化縣溪湖鎮大溪路二段 86 號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郭信喬助理 收。

2. 親自送達(含委託他人)(以收件登記為憑):應於截止日下午五點前,送 至 彰化縣溪湖鎮大溪路二段 86 號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行政大樓 3 樓教務處。

(3)

(三)相關教案資料請一次繳交完全,缺件或影像資料不完全或有問題者,將退件不 予受理。

柒、評審方式

評審方式以書面及多媒體光碟審查為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成審查委員 團隊,依據甄選標準與規定,分別選出各組入選作品。

捌、評審項目

評審項目 評審構面

團隊組織與協作

(20%)

團隊組織動能 (10%) 團隊協作效能 (10%)

課程與教學創新性

(40%)

課程規劃與執行具有完整性及連貫性(10%) 設計理念與課程目標呼應 107 新課綱之精神 (10%)

教學設計具可行性 (10%) 教學方法富創意性(10%)

教學實施成果和反思

(40%)

教學策略創新且具效能 (10%) 學生學習評量多元且適切 (10%) 學生學習成果多樣且豐富 (10%)

教學省思與回饋能回應教學目標和學習成效(10%)

玖、獎勵方式

一、 依據各校教案之創新性、可參考性、對學生學習助益三部分及甄選標準,由專家 學者從作品中選出特優、優等及佳作。

二、 甄選之獲獎團隊均獲得獎狀乙紙,特優及優等作品將擇選應邀於高中優質化輔助 方案相關活動分享或展出。

(4)

三、 甄選結果將列為各校執行本方案計畫績效之參考指標,並在民國 106 年 1 月 10 日以前公告獲獎名單於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資訊網(網址 :

http://sap.cere.ntnu.edu.tw )。

四、 請學校於資料繳交時務必檢視確認,相關教案作品名稱與得獎者之羅列將以貴校 紙本填列資料為依據,若出現紙本與網路報名資料不一致,而導致後續獎狀等相 關個人權益事宜,請自負其責,本署不另行處理(如:獎狀)。

壹拾、 注意事項

一、 參選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或參與甄選競賽,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參選者若涉及 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經查證屬實,本部將取消並追回 獎項,參選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 參考資料應註明出處來源,並取得原著作者之書面同意。

三、 參選者應簽署方案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提供著作權,且無條件同意方案相關資 料以紙本、光碟等各類型式,供本部做為教育推廣之展示、出版、公布或上網之 用,不另支付稿酬或任何費用。

四、 主辦單位有權對於得獎作品進行必要之編輯或修改。

壹拾壹、 相關訊息:

一、 甄選辦法與相關表單下載,請查詢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資訊網(網址 : http://sap.cere.ntnu.edu.tw)。

二、 參選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經甄選得獎之作品,除個別通知得獎團隊之外,

亦將得獎團隊及作品公告於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資訊網(網址 : http://sap.cere.ntnu.edu.tw)。

三、 未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參選資格。

四、 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本甄選辦法之權利。

五、 洽詢人員:

(一) 郭信喬小姐 [email protected],電話--- 04-8826436-1238。

(二) 許美鈞小姐 [email protected],電話---02-7734386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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