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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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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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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報告

《林豪手抄本》研究

報 告 類 別 : 成果報告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計畫

計 畫 編 號 : MOST

108-2410-H-006-052-執 行 期 間 : 108年08月01日至109年07月31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所)

計 畫 主 持 人 : 陳家煌

計畫參與人員: 大專生-兼任助理:黃絹文

本研究具有政策應用參考價值:■否 □是,建議提供機關

(勾選「是」者,請列舉建議可提供施政參考之業務主管機關)

本研究具影響公共利益之重大發現:□否 □是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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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文 摘 要 : 本計畫主要針對罕見的《林豪手抄本》進行相關的研究。探討此抄

本的寫作背景,確立寫作年代,並對其中收錄的廿四篇文章進行考

索箋釋,希望在計畫進行後,能出版《林豪手抄本箋釋》,讓此抄

本能面世,以俾益清代臺灣古典文學研究。

中 文 關 鍵 詞 : 林豪、林豪手抄本、澎湖、文石書院、科舉

英 文 摘 要 : This project is mainly for the related research of the rare

Lin Hao's manuscript. Exploring the writing background of

this transcript, establishing the writing age, and

examining and appraising the 24 articles included in it, I

hope that after the project is carried out, the "Lin Hao's

Manuscripts" can be published. If this essay collection

can be published, it will certainly be of great help to the

study of Taiwan classical literature in the Qing Dynasty.

英 文 關 鍵 詞 : Lin Hao, Lin Hao's Manuscript, Pescadores, Veined 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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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T 108-2410-H-006-052 -

2009/08/01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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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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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本人在 2018 秋進行〈論金門詩人林豪來臺任幕賓的境況〉一文的撰寫時,本來僅想處理林豪來臺

擔任林占梅幕賓的過程,及其間相關詩作的研究。在蒐集資料時,查閱到林文龍撰寫的《林文龍傳》

中引用了林豪寫給林占梅的一封信:〈致家雪村方伯書〉,其註腳為:「舊抄本(雜抄之筆記,非專

著)資料,友人林漢章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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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封林豪離臺後寄給林占梅的信,敘述了林豪在潛園六年時受

幕主林占梅禮遇青睞的知遇之恩,對林豪及林占梅研究有重大的意義。林文龍所引的舊抄本來源,乃

林漢章先生提供,而林漢章乃臺北知名的文史工作者,也是古書收藏家及古物商,

2

可知此一抄本,本

為林漢章收藏所有。本人在得知林豪有這樣一份手抄本時,在寫作論文蒐集資料時,便對此文獻稍加

留心注意。

嗣後,在高啟進與陳益源合撰的《開澎進士蔡廷蘭與南海雜著》一書中,看到了高啟進引用了林

豪撰寫的〈奉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先生墓誌銘〉一文。高啟進對於文獻來源出處作了以下的說明:

「這是林豪的手抄本,還沒有讓學者曾經引用過的原始資料,現在原文照錄,以利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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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

將此篇原文謄錄校點外,書中亦有手抄本此文照片,高啟進將這分文獻在此書中定名為《林豪手抄本》。

在 2006 年陳益源出版《蔡廷蘭及其海南雜著》一書時,在第一章的「附錄一」及「附錄二」,便是〈奉

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先生墓誌銘〉及〈募刻蔡香祖先生愓園遺詩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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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標點文字外,亦附上

兩文全部書影照片,由書影照片看來,陳益源與高啟進看到的林豪手抄本是同一件文物。

接著在閱讀郭哲銘注釋的《誦清堂詩集注釋》時,在此書下冊所附錄的林豪相關著作,在附錄四

〈林豪佚文鈔輯〉中的(四)賦及(五)碑記、墓誌、壽文、啟、論中,見到了〈澎湖白鳩賦〉、〈西

螺柑賦〉、〈澎湖賦〉、〈奉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蔡先生墓誌銘〉、〈募刻蔡香祖先生愓園遺詩

公啟〉這五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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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郭哲銘標示的的文獻出處,乃轉引出於高啟進於 2006 年 9 月 25-27 連續三天於

《金門日報.浯江副刊》發表的〈金門舉人林豪與澎湖〉一文。在查閱高啟進的這三天發表於報紙文

章後,對於所謂的《林豪手抄本》這分古文獻,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高啟進在本文一開始介紹《林

豪手抄本》時提到:

1 林文龍:《林占梅傳》(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98),頁 147。 2 關於林漢章的古書買賣經營及其人的界紹,可見張瓊方:〈坐擁萬卷一書癡-林漢章〉,《台灣光華雜誌》,20:4(1995 年4 月),頁 46-53。 3 高啟進:〈開澎進士蔡廷蘭〉,收入高啟進、陳益源、陳英俊合著:《開澎進士蔡廷蘭與南海雜著》(澎湖:澎湖縣文化局, 2005),頁 21。 4 陳益源:《蔡廷蘭及其海南雜著》(臺北:里仁書局,2006),頁 23-31。 5 郭哲銘:《誦清堂詩集注釋》(台北:台灣書房出版有限公司,2008),頁 93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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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段敘述中,可知高啟進所謂的《林豪雜文》現藏於澎湖縣文化局。在這三天報紙副刊登載的

〈金門舉人林豪與澎湖〉文章中,高啟進試著將這 24 篇中五篇文章標點刊載,郭哲銘所引的那五篇文

章便出自此篇報刊文章。不過,在這三天的連載之中,也引了〈蔡母七秩壽文〉、林豪寫給蔡玉成的

三首詩、「選用教諭主講文石書院」等文章,但這三篇並沒收錄在高啟進所謂的《林豪雜文》之中,

高啟進在這篇報刊文章中並無特別說明,這可能會誤導讀者《林豪手抄本》中也收錄了這些文章。高

啟進在《開澎進士蔡廷蘭與南海雜著》一書中,將林豪相關的這分文獻稱為《林豪手抄本》,而在〈金

門舉人林豪與澎湖〉一文中,稱為《林豪雜文》,我想主要的原因應該是,這分文獻,從字跡來看,

應該不是林豪親手抄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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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將林豪的著作收錄其中的抄本。但因《林豪手抄本》一詞延用許久,

故本文亦稱這份藏於澎湖縣文化局的文獻,以《林豪手抄本》之名來稱呼。

接著,本人便聯繫澎湖縣文化局,請求觀閱此份文獻。這次的文獻查閱相當順利,本來擔心澎湖

縣文化局藏有的《林豪手抄本》可能因所有權而無法影印拍攝,但官方卻大方地讓本人翻拍及影印,

出乎我的意料。在此也感謝澎湖縣文化局的鼎力相助。就實物觀閱的結果,這份《林豪手抄本》如高

啟進所描述的,寬 12 公分,長 21.5 公分,每行廿二個字,一頁有七行,線裝,封面及底面無任何文字

圖樣,共 174 頁(高啟進是兩頁算一頁,故稱有八十餘頁),中間有一張(兩頁)有明顯的撕痕,使

得其中一篇文章本來有四頁的篇幅,僅存兩頁。全冊共收有 24 篇文章,有明確署名的文章,林豪有四

篇、黃登第有二篇,但有其他無署名的文章,觀其內容,便可知道大部分幾乎都是林豪的作品。

在深入閱讀後,對此海內孤本的寫作內容、目的有愈來愈多的疑惑,因此便以《林豪手抄本》為

主要研究對象,向科技部提出計畫補助,幸獲委員青睞,播下經費讓本人進行研究,銘感五內。

二、研究目的

本計畫的主要研究目的,乃是在有限的文獻資訊中,盡可能地釐清這份手抄本抄寫的目的、這廿

四篇文章的寫作性質,還有與這廿四篇相關的金、廈、澎、臺四地人事脈絡等外圍資料。當然,對某

些篇章闡發的某些學術課題進行探討後,可以產出一些單篇的學術論文,如本人在「2019 閩南文化國

際學術研討會」中發表的那篇論文,即是初步探討林豪手抄本中的賦作書寫。但是真正的研究目的,

6 高啟進:〈 林豪與澎湖〉(上),《金門日報》(浯江副刊),95 年 9 月 25 日。 7 潘是輝認為此抄本的筆跡不是林豪的筆跡,請參見潘是輝:《林豪編纂地方志書的理念與實踐》(民雄:國立中正大學歷 史系博士論文,2006),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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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希望能以注釋的角度,對林豪手抄本,進行全面的文本箋註。在文本箋註完成後,希望能交付出

版,讓林豪及晚清臺、金、澎、廈等地的文學活動樣貌,更加清楚。

三、文獻探討

林豪於同治元年夏天來臺時,經過一年餘的覓館,最後終於在同治二年歲暮入竹塹林占梅潛園之

中擔任幕賓。在潛園的五、六年期間,林豪完成了約二百首詩作,以及編纂了《東瀛紀事》及《淡水

廳志》。在編纂這兩本史志性質的書,其目的之一乃為頌揚幕主林占梅在戴潮春事件中平亂的功績,

揄揚幕主,身為幕賓的林豪,本是無可厚非之舉。但在編纂此兩部書的過程之中,林豪也實際操練了

採訪人物、記述事件及方志體例編纂的方法。在同治三年到同治六年之間,林豪於潛園修史紀事,林

豪具史才史識史筆,其父林焜熿便是助周凱、高澍然修纂《廈門志》,及主修《金門志》之著名史家。

林豪在耳濡目染之下,對修史一事胸有成竹。明清方志,不論官修或私修,均不免染有地方家族的利

益,或者反映這些家族在地方上的勢力。因此,在林豪第二次出任文石書院山長時,便接受當時的澎

湖廳通判蔡麟祥委託,開始纂修《澎湖廳志》,在卸任文石書院山長前,完成 16 卷的廳志纂修。

在《澎湖廳志》的藝文志中,除了一篇〈重修文石書院落成記〉之外,幾乎不收林豪的文章及詩

歌。在《林豪手抄本》廿四篇文之中,其中「賦」這種文體就佔了九篇,將近一半的篇幅,而且如〈澎

柑賦〉、〈澎湖賦〉、〈澎湖白鳩賦〉這三篇直接描寫澎湖相關動植物及地理歷史,令人不得不懷疑,

林豪在手編《澎湖廳志》時,是否因為藝文志所收的賦體太少,僅有周于仁的〈觀海賦〉及〈文石賦〉

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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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刻意寫了許多賦,本欲納入《澎湖廳志》之中?最後卻因自己身為編纂者的因素考量,而

不納入藝文志之中?關於此點,只能待更深入研究才能知悉。

因為林豪手抄本,乃是海內孤本,加上林豪雖然著述繁多,但存世僅澎湖廳志及其詩集,而其詩

集也僅是選集,非林豪作品全貌。其誦清堂文集,雖存其名,卻鮮有文章留傳。誦清堂文集的內容與

這份林豪手抄本之間的關係如何,其篇章內容是否有重覆之處,由於文獻不足徵,這些問題幾乎都無

解。

在本文所附的研討會論文中,亦略述目前林豪研究的概況及此手抄本的內容性質,今附於後,此

不贅述。

四、研究方法

本計畫所要執行的研究方法,即是最傳統的箋釋考證法。由於《林豪手抄本》尚未有人進行全部

廿四篇文章的深入研究,僅有林文龍引〈致家雪村方伯書〉來證成林豪離開臺灣的時間,與離臺時上

船的梧棲地點;陳益源引〈奉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蔡先生墓誌銘〉及〈募刻蔡香祖先生愓園遺詩

8 周純仁為雍正 11 年任澎湖通判,並修纂了澎湖最早的方志《澎湖志略》,此方志藝文方面只收了詩、賦兩類文類,而且 多采自己的詩及賦於此志書中。詳參潘是輝:《林豪編纂地方志書的理念與實踐》,頁19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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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啟〉來增加開澎進士蔡廷蘭的生平事蹟與著作資料。雖然這兩位先輩學者能找到這份罕見孤本來使

自己的研究更加準確,不過實際文本的研究,目前學界仍是付之闕如。

臺灣古典詩研究,自廖雪蘭以《臺灣詩史》一書為博士論文以來,經陳昭瑛、王文顏、吳福助、

龔顯宗、簡宗梧、施懿琳、廖振富、許俊雅、江寶釵、鍾美芳、翁聖峰、黃美娥、余美玲等諸先進開

拓,深度與廣度均卓然有成。施懿琳主持的《全臺詩》編集出版後,更使得臺灣古典詩的研究,有可

靠與方便的文本可資利用。在前賢先進的努力下,臺灣古典詩研究目前呈現興盛的景象。但是《全臺

詩》目前雖編纂至 50 冊,收詩已至日治,但是在臺灣古典文學界中對於專家詩集或是文本內容的詮釋

發發揮,依然呈現相對不足的狀態。目前臺灣古典文學界的先進們,大多以編緝蒐羅臺灣詩、文集為

主,如林瑞明編《賴和漢詩初編》;施懿琳編《周定山作品選集》、《林荊南作品集》、《楊守愚作

品選集﹣詩歌之部》;許俊雅編《楊守愚作品選集》;黃美娥編《張純甫全集》、《梅鶴齋吟草》;

江寶釵編《張李德和詩文集》、《嘉義市閩南語歌謡集》等詩集。此外,由許俊雅、吳福助兩位先生

主編的 3 冊《全臺賦》,已於 2006 年出版,並在前年出版了補編乙冊;由黃哲永與吳福助兩位先生主

編的《全臺文》(75 冊)已於 2007 年由文听閣圖書公司出版。在臺灣古典文學界諸先進的努力下,臺

灣古典文學不論詩、文的基礎文本,大致整理齊全,對於臺灣古典文學的研究,有相當大的助益。許

俊雅、李遠志主編的《全臺詞》也於去年出版,臺灣古典文學基礎文本「詩」、「文」、「詞」均已

完備,對於研究臺灣古典文學則更為便利。

除蒐羅詩集、整理文獻外,這些臺灣古典詩先進亦發表為數不少的重量集論文。雖然近十年來研

究臺灣古典詩的碩博士論文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但是以箋注專家詩集而言,依然呈現不足的狀況,

先進研究前輩們,均以寫作論文的方式,來呈現研究成果。臺灣古典詩注釋,以陳昭瑛《臺灣詩選注》

(1996 年) 為嚆矢,施懿琳亦選注有《國民文選﹣傳統漢詩卷》(2004 年),專家詩方面,有鄭文惠編

的《金川詩草百首鑑賞》(1997 年),這些均可視為文本蒐集外,進一步對詩作內容註解鑑賞的作品。

但是雖然有這三部詩注,目前讀者在面對龐大的臺灣古典詩文本時,依然無法經由閱讀注釋本,汲取

臺灣古典文學界的研究成果,而對於直接面對詩集文本,有關文本脈絡、詩人生平、時代背景、掌故

運用等的重新理解,都有可能造成研究者必需耗費大量心力爬梳剃抉,才能進行學術研究。在閱讀沒

註解的詩作時,對於沈浸於臺灣古典詩已久的先進學者,當然能準確地掌握詩作背景(context),但對古

典詩或臺灣詩史或古典詩語境尚不熟稔的年輕研究者或其他學門的學者而言,若要準確地理解詩意,

不望文生義,便需花費極大的心力和工夫。

在臺灣古典詩完成初步文獻整理後,此領域的學者開始進行專家詩集的箋註,乃是學術發展必然

進程。在箋註專家詩的過程中,除了使詩集更便於閱讀外,在箋註過程,也能適時地呈現目前臺灣古

典文學所累積的研究成果。

本人在從事《孫元衡集》、《李望洋集》或是《臺灣古典詩選注》主題詩注的工作時,在箋註過

程中,字詞、典故的檢索查證,對中文系出身、受到嚴謹學術訓練的我來說,訓詁名物都不是一件困

難的事。但是對於名物制度、士人出身途徑、時代環境背景、詩人心境處境的理解,常因為專門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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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足,在註詩時感到窒礙難行。制度、時代背景乍看之下是歷史學門的研究課題,但是,若中文學

門的學者缺乏相關歷史知識,只就文學上的技巧來看待詩人創作,這種研究,極有可能有骨無肉,或

者是遠離當詩人創作時的真正真相。詩作的外圍研究,在研究上對中文學者而言相對困難,不過如何

能讓詩歌研究更具深度及廣度,則必須由中文學門的學者踏出一步,作跨領域的研究。如此一來,詮

釋詩歌比較不會失真,閱讀詩作時,也比較能呈現出豐腴的骨血,不流於單薄或是過度主觀的詮釋。

例如,本人因為從事過這類制度及地理相關考據工作,在選注《孫元衡集》時,便將這類的研究

成果收入書中,以便在詮解詩作時能更深入貼切且不失真實。同樣的,在閱讀《赤嵌集》時,以孫元

衡來臺擔任的臺灣府海防總捕同知的官職研究入手,更能理解孫元衡來臺的生活以及詩中歌詠的詩情

根源所在。在清代地方官制中,「同知」、「通判」等,被視為是府貳佐,地位等同於「副知府」,

但是這種職務,通常是帶有任務性質的臨時派遣官,不是每個地方的府級單位,都設有「同知」或是

「通判」(所以清廷在臺灣所設「澎湖通判」、「淡水同知」、「噶瑪蘭通判」,從職務及地方政府

的設立,便可知清廷一直將臺灣視為異地,不令臺灣的地方政府編制正常化,在當時,除稅制、學政

外,行政制度也是一國兩制,歧視臺灣)。例如離臺灣最近的同知,即是福建省的「泉州府海防同知」,

駐紮在廈門,專管廈門海舶運務及通商事宜。同樣的,臺灣府的海防同知,也是專管鹿耳門出入船隻

船政,並兼督導臺灣府三縣捕務,在清領末期甚至兼掛南部理番事宜。孫元衡的海防同知本來庶務清

簡,但是他卻常要暫攝臺灣縣、諸羅縣令之職,甚至臺灣府知府出缺時,要署理府務,暫代知府之職。

若有這層認識,便可理解《赤嵌集》中對任官時瑣務繁雜心生感慨的緣由。

在研究計畫進行的步驟方面,本人先將得來不易的《林豪手抄本》鍵入電腦。《林豪手抄本》目

前無其他版本可供校勘,所幸此抄本字跡工整,訛字亦少,可見抄寫者抄寫時態度嚴謹。接下來,針

對各篇加以細讀,並考證其寫作年代及文中相關人物資料查索。最後,完成箋釋註解工作,商請澎湖

縣文化局或金門縣文化局相關出版事宜,讓《林豪手抄本》箋釋本能順利出版面世,嘉惠學界。

五、結果與討論

本計畫預計完成以下的工作項目:

一、將《林豪手抄本》各篇鍵入成電子檔。

二、箋釋《林豪手抄本》各篇文章。

三、出版《林豪手抄本箋釋》。《林豪手抄本箋釋》應該有相當大的機會出版,《林豪手抄本》

約二萬五千字,而「題解」及「註釋」的部分,我想大約會有十萬字以上。依經驗《林豪手抄本箋釋》,

大概可以編排成二百頁左右的成書,大概跟臺文館編纂的《臺灣古典作家精選集》各別冊的篇幅差不

多,政府出版品,約二百五十元可令人接受的售價。

四、以《林豪手抄本箋釋》為基礎,更加深入研究林豪在任澎湖文石書院山長的地位、事蹟,及

他對臺灣文化的貢獻。我想在既有的〈論金門詩人林豪來臺任幕賓的境況〉的研究基礎之下,對晚清

澎湖仕紳組成及林豪山長的社會地位,並寫出數篇篇與《林豪手抄本》相關的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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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四項的預期工作中,經過一年的計畫進行,第一項,將手抄文本完成辨識並鍵入電腦的工

作,己完成,而這也是最簡單的工作。第二項關於廿四篇文章的仔細箋註工作,大致已完成三分之一

左右的篇幅。雖然進度不如預期,但是,反正我以後也不會再申請科技部計畫,會用接下來的時間將

這部文集箋註完成。

目前遇到最大的困難,是澎湖縣文化局當初在購入這份抄本時,大概用了不少的心力和資源。當

然,這份手抄本屬於澎縣文化局,但是,在他們的立場,似乎並不想公開這份文獻。作為學術研究當

然沒問題,但是要出版此文獻,我想文化局有他們的考量。所以當我在爬梳晚清福建、臺灣、澎湖各

種文獻資料來為此手抄本做箋註時,有時會感到心灰意冷。因為就算做完了,我的研究成果,依著作

所有權,還是無法出版。

林豪是金門人,而且曾入林占梅幕,編淡水廳志及著作《東瀛紀事》,三度任澎湖文石書院山長。

此人又活得長,著述也多,且身繫三地文化人脈關係。除目前可見詩集及《東瀛紀事》,其餘著作均

已散佚,天幸留有此部手抄本。照理說此為文化財,澎湖縣文化局應該大方公開以便後人研究。加上

我這幾年都專注在做清代文獻,所箋註之心血,應當公布於世。可惜,如果澎湖縣文化局不首肯,將

此抄本公開,那麼我這一年來及以後箋註的心血,將無面世的可能。

以上大概是這樣,現在文後附上已發表的論文一篇,此論文是計畫進行至一半時撰寫的文章,大

致可以多少呈現計畫中期成果。最後的計畫進行研究成果,我將撰成單篇論文,陸續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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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陳 家 煌

** 摘 要 《林豪手抄本》共收有24篇文章,有明確署名的文章,林豪有四篇、黃 登第有二篇,但有其他無署名的文章,觀其內容,便可知道大部分幾乎都是林 豪的作品。但是黃登第的二篇文章:〈鐵甲船議〉、〈創造鐵路說〉,其中有 當時身任文石書院山長林豪的評語。本文即從這二篇院課文章及林豪手抄本中 大量的賦作,初探林豪任澎湖文石書院山長時,其教學及創作活動,希望能稍 窺當時山長任教的活動軌跡。 【關鍵詞】:林豪、林豪手抄本、文石書院、澎湖 * 本文為科技部計畫編號:MOST 108-2410-H-006-052 – 部分研究成果。《林豪手抄本》目前藏於 澎湖縣文化局,感謝澎湖縣文化局出借《林豪手抄本》令本人閱讀及翻拍部分扉頁,供研究使 用。另感謝會議特約討論人陳益源教授提供的寶貴修改意見。 **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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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146 -

一、前 言

本人在前年(2018)夏、秋時進行〈論金門詩人林豪來臺任幕賓的境況〉一文的撰 寫時,本來僅想處理林豪來臺擔任林占梅幕賓的過程,及其間相關詩作的研究。在蒐 集資料時,查閱到林文龍撰寫的《林文龍傳》中引用了林豪寫給林占梅的一封信:〈致 家雪村方伯書〉,其註腳為:「舊抄本(雜抄之筆記,非專著)資料,友人林漢章先生 提供。」1 這一封林豪離臺後寄給林占梅的信,敘述了林豪在潛園六年時受幕主林占 梅禮遇青睞的知遇之恩,對林豪及林占梅研究有重大的意義。林文龍所引的舊抄本來 源,乃林漢章先生提供,而林漢章乃臺北知名的文史工作者,也是古書收藏家及古物 商,2 可知此一抄本,本為林漢章收藏所有。本人在得知林豪有這樣一份手抄本時,在 寫作論文蒐集資料時,便對此文獻稍加留心注意。 嗣後,在閱讀高啟進與陳益源、陳英俊合撰的《開澎進士蔡廷蘭與南海雜著》一 書中,看到了高啟進引用了林豪撰寫的〈奉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先生墓誌銘〉一 文。高啟進對於文獻來源出處作了以下的說明:「這是林豪的手抄本,還沒有讓學者 曾經引用過的原始資料,現在原文照錄,以利大家參考。」3 除了將此篇原文謄錄校點 外,書中亦有手抄本此文照片,高啟進將這分文獻在此書中定名為《林豪手抄本》。 在2006年陳益源出版《蔡廷蘭及其海南雜著》一書時,在第一章的「附錄一」及「附錄 二」,便是〈奉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先生墓誌銘〉及〈募刻蔡香祖先生愓園遺詩公 啟〉,4 除標點文字外,亦附上兩文全部書影照片,由書影照片看來,陳益源與高啟進 看到的林豪手抄本是同一件文物。 接著在閱讀郭哲銘注釋的《誦清堂詩集注釋》時,在此書下冊所附錄的林豪相關 著作,在附錄四〈林豪佚文鈔輯〉中的(四)賦及(五)碑記、墓誌、壽文、啟、論中, 見到了〈澎湖白鳩賦〉、〈西螺柑賦〉、〈澎湖賦〉、〈奉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蔡 先生墓誌銘〉、〈募刻蔡香祖先生愓園遺詩公啟〉這五篇文章,5 而郭哲銘標示的的文 獻出處,乃轉引出於高啟進於2006年9月25-27日連續三天於《金門日報.浯江副刊》發 表的〈金門舉人林豪與澎湖〉一文。在查閱高啟進的這三天發表於報紙文章後,對於 1 林文龍:《林占梅傳》(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98),頁 147。 2 關於林漢章的古書買賣經營及其人的界紹,可見張瓊方:〈坐擁萬卷一書癡──林漢章〉,《臺 灣光華雜誌》,20:4(1995 年 4 月),頁 46-53。 3 高啟進:〈開澎進士蔡廷蘭〉,收入高啟進、陳益源、陳英俊合著:《開澎進士蔡廷蘭與南海雜 著》(澎湖:澎湖縣文化局,2005),頁 21。 4 陳益源:《蔡廷蘭及其海南雜著》(臺北:里仁書局,2006),頁 23-31。 5 郭哲銘:《誦清堂詩集注釋》(臺北:臺灣書房出版有限公司,2008),頁 93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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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147 - 所謂的《林豪手抄本》這份古文獻,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高啟進在本文一開始介紹 《林豪手抄本》時提到: 民國90年代,筆者擔任澎湖縣歷史建築審查委員之際,有機會目睹到澎湖 文化局的收藏品。其中有一本小冊子,此小冊長22公分,寬12公分,單光 紙對摺,以毛筆書寫,紅絲線穿孔裝訂,連皮共92頁,但缺82到83兩頁, 不知是哪類性質的文章。每頁有七行,每行有21字,文內沒有句讀;內容 有署名林豪對於風俗、物產、經濟、與友人書信、弟子黃登第的文章、墓 誌銘、祝壽文、去思碑、地區賦等等共24篇(缺2頁一篇);其中與澎湖相 關者有8到11篇。由於封面並無書文字,姑且將之稱為《林豪雜文》。6 在這段敘述中,可知高啟進所謂的《林豪雜文》現藏於澎湖縣文化局。在這三天 報紙副刊登載的〈金門舉人林豪與澎湖〉文章中,高啟進試著將這24篇中五篇文章標 點刊載,郭哲銘所引的那五篇文章便出自此篇報刊文章。不過,在這三天的連載之中, 也引了〈蔡母七秩壽文〉、林豪寫給蔡玉成的三首詩、「選用教諭主講文石書院」等文 章,但這三篇並沒收錄在高啟進所謂的《林豪雜文》之中,高啟進在這篇報刊文章中 並無特別說明,這可能會誤導讀者《林豪手抄本》中也收錄了這些文章。 高啟進在《開澎進士蔡廷蘭與南海雜著》一書中,將林豪相關的這分文獻稱為 《林豪手抄本》,而在〈金門舉人林豪與澎湖〉一文中,稱為《林豪雜文》,我想主要 的原因應該是,這份文獻,從字跡來看,應該不是林豪親手抄錄的,7 而是將林豪的著 作收錄其中的抄本。但因《林豪手抄本》一詞延用許久,故本文亦稱這份藏於澎湖縣 文化局的文獻,以《林豪手抄本》之名來稱呼。 高啟進雖然選錄了五篇《林豪手抄本》的文章公諸報刊,但卻沒有完整地公布這 份文獻裡完整的各篇篇名。但潘是輝在他的博士論文中,倒是完整地將廿三篇篇名迻 錄出來,以抄錄公布篇名而言,潘是輝此舉對林豪的研究有相當大的貢獻。8 在得知澎澎湖縣文化局購藏有《林豪手抄本》後,本人在去年十一月底以電子 郵件去信澎湖縣文化局,與相關人員的聯絡,並親赴澎湖文化局觀閱這份文件。這份 文件雖然具有重要的文獻及史料價值,但是相關研究相對不足。本文即從《林豪手抄 本》中所收的文章內容,從其寫作的目的著手,以科舉的角度切入,希望對這份文件中 的諸多篇章作較深入的研究。 6 高啟進:〈金門舉人林豪與澎湖〉(上),《金門日報》(浯江副刊),95 年 9 月 25 日。 7 潘是輝認為此抄本的筆跡不是林豪的筆跡,請參見潘是輝:《林豪編纂地方志書的理念與實踐》 (民雄:國立中正大學歷史系博士論文,2006),頁 14。 8 潘是輝:《林豪編纂地方志書的理念與實踐》,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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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148 -

二、《林豪手抄本》所收文章性質

就實物觀閱的結果,這份《林豪手抄本》如高啟進所描述的,寬12公分,長21.5公 分,每行廿二個字,一頁有七行,線裝,封面及底面無任何文字圖樣,共174頁(高啟 進是兩頁算一頁,故稱有八十餘頁),中間有一張(兩頁)有明顯的撕痕,使得其中一 篇文章本來有四頁的篇幅,僅存兩頁。全冊共收有24篇文章,有明確署名的文章,林豪 有四篇、黃登第有二篇,但有其他無署名的文章,觀其內容,便可知道大部分幾乎都是 林豪的作品。以下,將這份《林豪手抄本》各篇的目錄抄錄如下,若篇目下有署名者, 則以括號呈現: 一、〈仿連珠論文〉 二、 〈誥授振威將軍題奏擬督軍門新任福建海壇總鎮前澎湖協鎮賞戴花翎 健勇巴圖魯吳公去思碑〉 三、〈致家雪村方伯書〉 四、〈鐵甲船議〉(一名黃登第枚舉) 五、〈創造鐵路說〉(三名黃登第枚舉) 六、〈奉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蔡先生墓誌銘〉 七、〈澎柑賦〉(林豪) 八、〈為澎湖紳士捐建育嬰堂募疏〉(林豪) 九、〈募修澎湖東西澳義塚疏〉(林豪) 十、〈奎樂峯觀察太夫人七十壽文〉 十一、〈募刻蔡香祖先生愓園遺詩公啟〉 十二、〈為廈門鳳儀宮商民鳩眾遂疫公啟〉 十三、 〈皇清誥授振威將軍賞戴花翎兼襲二等子爵原任江安督糧道前戶部 員外郎即少峰王公墓誌銘〉 十四、〈明志賦〉 十五、〈登雞籠頭觀海賦有引〉 十六、〈澎湖賦〉 十七、〈礮賦有序〉 十八、〈水電綫賦並序〉 十九、〈神麴賦〉 二十、〈西螺柑賦〉 二十一、〈缺頁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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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149 - 二十二、〈澎湖白鳩賦〉(林豪) 二十三、〈戒停柩說〉 二十四、〈戒遷 說〉 在這廿四篇文章中,第21篇因為有一張兩頁被撕毀,不知篇名,其餘23篇均得見全文。 在第4篇〈鐵甲船議〉文末,除了有林豪的評語外,更附有林鶴年同題作品一篇。奇怪 的是第4、5兩篇,題目下署名為黃登第的作品,因此顯然不是林豪的作品,而第3、6、 10、11、13、15等六篇,觀其內容,均有林豪自署其名於其間,可證為林豪作品。其餘 各篇,既沒署名,從文章內容亦無法確定作者是不是林豪,這使得這份手稿,究竟能 不能定位為林豪作品的手稿本?還是僅收錄林豪作品十篇的文章選集?這在研究判斷 上,產生了一定的困難度。 不過,若我們察看這份文獻,我們可以發現這份文獻抄寫的字跡雖然可能不是林 豪的字跡,但全部字跡相同,肯定是一人所抄錄。在收錄的廿四篇文章之中,雖然有四 篇標題下署名林豪、二篇署名黃登第,這六篇有署名的作者是確定的。不過,全書除黃 登第的文章外,全部都是一頁七行、一行廿一個字,但黃登第的二篇文章,除了不與其 他文章齊頭、字跡縮小外,每一行的字數反而都是廿三個字,在抄錄的版面編排上,明 顯與其他廿一篇文章有所區隔,如以下的圖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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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150 - 若從原抄本的抄錄形式來看,抄者刻意將黃登第的兩篇文章抄寫形式與其他文章 作區隔,那麼我們似乎可以大膽地推測,那些一行廿一個字,字體較大且文章齊頭部 分置於較上方的形式統一的文章,不依其內容、體裁作統一標準的文章,應該是同一 個作者所作,而其統一的作者,大概就是林豪。 此外,若我們再細看黃登第的兩篇文章,在〈鐵甲船議〉一文,除了在題目之下、 姓名之上標有「一名」字樣外,在文章最末,亦附有此文評語:「源源本本,殫見聞 洽」,這應該是當時身任文石書院山長林豪的評語。接下來,評語之後的文字:「安溪 林氅雲茂才鶴年,聞院課有是題,亦擬一篇函寄,可補黃生所未備者,不忍割愛,附錄 於後。」 在這份《林豪手抄本》廿餘篇文章中,大致可以推測其寫作時間的有以下諸篇: 〈誥授振威將軍題奏擬督軍門新任福建海壇總鎮前澎湖協鎮賞戴花翎健勇 巴圖魯吳公去思碑〉(光緒4年1878) 〈致家雪村方伯書〉(同治7年1868) 〈奉政大夫署豐城縣知縣秋園蔡先生墓誌銘〉(光緒5年1879) 〈澎柑賦〉(光緒4年1878) 〈奎樂峯觀察太夫人七十壽文〉(光緒11年1885) 〈募刻蔡香祖先生愓園遺詩公啟〉(光緒4年1878) 〈皇清誥授振威將軍賞戴花翎兼襲二等子爵原任江安督糧道前戶部員外郎 即少峰王公墓誌銘〉(光緒4年1878之後作) 〈登雞籠頭觀海賦有引〉(同治元年1862之後作) 〈水電綫賦並序〉(光緒4年1878之後,因臺南連接中國大陸的海底電纜 1877年10月才完工,而林豪於光緒4年才至澎湖文石書院二任山長) 若我們從這九篇文章中大致的寫作時間來判斷,這些文章幾乎從最早的同治元 年到最後的光緒11年之間寫成的。不過〈登雞籠頭觀海賦有引〉這篇文章的寫作時間 可能值得商榷,因為在此文的引序中,是寫林豪在同治元年初至臺灣時便前往基隆觀 海,因為他大哥在追捕黃位賊黨時於基隆殉節。林豪在同治元年夏天來臺後,便特別 造訪兄長於基隆殉國之處,但這篇文章是否是同治元年時所寫的,或者是日後才追憶 此事得空寫成,還可以再作考慮。若撇除此篇不算的話,此集中最早的文章,是林豪 於同治七年二月離開臺灣後,寫給在臺幕主林占梅的〈致家雪村方伯書〉這封書信。 因此,若排除有可能在事後追憶而寫成的〈登雞籠頭觀海賦有引〉,這幾篇文章,極有 可能大部分的成文時間,都在林豪任澎湖文石書院山長時期。甚至我們可以大膽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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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151 - 測,連〈登雞籠頭觀海賦有引〉一文,應該也是林豪擔任澎湖文石書院山長時期所完 成的。 林豪曾三度任澎湖文石書院山長。三次擔任山長的起迄,目前尚無定論,但依林 文龍及甯國平推論的時間,大致上是可相信的: 第一次任文石書院山長:同治七年二月至同治九年。(1868-1870) 第二次任文石書院山長:光緒四年三月至光緒六年二月(1878-1880)(各 家說法不同,如林文龍認為是光緒六年二月卸任、葉連鵬認為是光緒七年 卸任,而徐慧鈺認為遲至光緒八年年底才卸任)。 第三次任文石書院山長:光緒十八年秋至光緒十九年。(1892-1893)9 若從上面的三個任期來看,在《林豪手抄本》中收錄的文章,可確定寫作年代的, 〈登雞籠頭觀海賦有引〉不算的話,僅有〈致家雪村方伯書〉是寫在第一任山長任期、 〈奎樂峯觀察太夫人七十壽文〉寫在第二任山長卸任後到第三任山長任期之間,其餘 的各篇都是完成於光緒四年到光緒六年第二任文石書院山長就職期間。 在這廿三篇文章中,大致以應用文居多。如碑文、墓誌銘、祝壽文、書啟、戒停柩 遷葬文等,但是,集中所收黃登第二文及林鶴年一文,明顯是院課之文,集中的幾篇賦 及引,顯然不具應用性質,也應該與書院課題相關。以下則專對黃登第及林鶴年的〈鐵 甲船議〉及〈創造鐵路說〉,還有幾篇賦文,從書院課題的角度來探討其性質。

三、《林豪手抄本》中〈鐵甲船議〉及〈創造鐵路說〉

《林豪手抄本》中,與書院課題最密切相關的,便是裡面所收的黃登第二文,及林 鶴年的〈鐵甲船議〉。林鶴年之文,就其記載可知,乃是看了黃登第之文後,「一篇函 寄」。現則將黃登第二文及林鶴年之文抄錄於下,括號()中為本人判讀原文錯字而更 正之字: 9 林文龍:〈清末寓臺詩人林豪事略〉,《臺灣文獻》,30:4(1979.12),頁 132-135、葉連鵬:《澎 湖文學發展之研究》(中壢:國立中央大學中文系碩士論文,1999),頁 38-41、徐慧鈺:〈林豪 之澎湖經歷初探──三任文石書院山長〉,收入紀麗美編:《澎湖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輯──第 一屆》(澎湖:澎湖縣文化局,2002),頁 212-215、甯國平:〈浯江詩人林豪生平暨著述研究〉, 《藝術論文集刊》第 25 期(2015.10),頁 186-189。另亦可參閱吳培基:〈澎湖文石書院歷任山長 及史蹟考證〉,《硓 石》47 期( 2007.06),頁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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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152 - 鐵甲船議  一名黃登第枚舉 乾隆六十年,泰西人塞明頓始以氣機置船中,稱為火輪船。創造之初,未 能盡合。嘉慶十年,富拉頓繼而成之,僅為通商貿易載糧運兵用,而戰事 別有兵船。以輪船挽其前,如狼狽相依。然輪船取其進退迅捷,兵船取其 船堅礮刑(利),蓋當時輪船,胥用明輪,輪一中礮,機關遽壤(壞), 室(窒)礙難行。兵船急去所挽之索,尚可船自為戰,此兵與輪必分而為 二者也。及咸豐初年,復有暗輪之設。氣機橫臥艙底,與船外水面相等, 雖巨礮不能傷其要害。因以氣機置兵船中,使二者合為一,是堅利又加以 迅捷者,乃日久弊生,復有以礮從離水數寸之船邊擊入,斜穿船底以出, 而水入舟沉矣。不數年間,遂有以熟鐵裹舷外之兩旁離水處厚尺許,入水 處厚僅數寸,以巨礮擊之,鐵雖不大損,而舷木已碎矣。更製橡木皮夾鐵 木中以柔之,而鐵與木始不損。船首兩旁夾鐵如巨斧,舟當其衝立斷為 二,謂之鐵甲船,遂以為牢不可破。不知西洋之巧者,重思善法以破之。 以電線水雷置隘口水中,視敵舟入其 彀中,即以電氣於數十里外燃之船, 應手飛擲波上,人皆撞死。蓋以火樂(藥)合諸強水成之,強水善蝕鐵, 以此劃鐵,固可立斷也。即船不裂,亦受病不可久用矣。水雷之製不一, 茲特舉其最者言之,或以十餘萬斤熟鐵後膛大礮,置礮臺中擊之,雖鐵甲 無不洞穿矣。水雷巨礮,雖無法以製之,然以之攻人則可危,以之自守則 足恃。今誠能熟習之,則沿海口岸可守,至於橫行海上必行之,以漸精益 求精,又非能驟徵其效也。抑又思之,製此而用其難者一也,宜預備者二 也。我朝版圖,大半臨江海,自奉天而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 廣東,此七省之近海者;自湖北而安徽、江西、此三省之近江者,必處處 設船守護,經費豈易籌哉!此籌巨款之難也。或擇最要口岸及港汊寬廣 者,酌製鐵甲以守之,而不得堅實靈使之巨礮以衛之,是以其船與敵也, 此巨礮之宜預製也。既已船堅礮利,而乏熟悉駕駛及操作器具演放礮位之 人,是以船礮與敵也。此人材之宜預選也。或曰以中國之大、人民之眾, 今 則變於夷者也。此泥於古而不通於今也。 國朝草創之初,有子母礮之設,子母礮即明之佛狼機,固法蘭西之轉音。 康熙、雍正時,命西洋人南懷仁製洋礮,用以削平海內,賓服四夷,豈迂 拘者所能測度其萬一哉!魏源《海固(國)圖誌》曰:「師其長技以制 之」,達哉言也。雖然宋紹興間,楊么深舟湖中,以輪激水,其行如飛, 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輒碎,非火輪船及鐵甲船者夾鐵撞舟之權輿歟?西人 擴而充之,遂成絕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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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153 - 源源本本,殫見洽聞。 安溪林氅雲茂才鶴年,聞院課有是題,亦擬一篇函寄,可補黃生所未備 者,不忍割愛,附錄於後,云: 漢鼂錯有言,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長技,奪西人之權,以防西人而制西 人,此今日南北洋水師船政之要務也。夫固口岸、嚴海防者,莫要於戰 艦。數十年來,泰西輪船盛行,猶未免為開花彈子轟穿。迨咸豐初,英法 兩國合攻俄羅斯不克,法人歸而以鐵皮加釘袖木,創為巨艦,三年始成, 名曰俄利亞,相距三百碼之地,轟以六十八磅彈子之礮,竟不洞穿,此鐵 甲船所由昉也。 是創制之初,徒取堅壁,未運靈福,何則?喫水大重, 難以進口,一也;出口行駛,不能迅速,二也;礮門近水,不能擊遠,三 也。迨後英國績(續)創一艘名曰蘇爾丹,進而益求其精,船身縮短,運 以大力機器,分船以鐵,其下則包夾雙層,使船成中空而易浮,前列之礮 門,斜開向前;後列之礮門,斜開向後。然管礮者復以鐵甲衛身,可謂周 密矣。乃不數年,美國創為鐵甲雙礮臺船。其臺轉動以機器 ,船頭有時觸 利刃,為碰觸敵船之用。兼雙暗輪,喫水甚淺,船身出水不過二三尺,鐵 甲之利,無逾此矣。惟防護內河長江一帶隘口,又宜用西人蚊蟲船。船雖 小而仍周以鐵甲,僅載後膛大礮一尊,設此船於隘口,可以就淺就深,彌 縫大船所不到之處,且能避大船之礮。而此船出沒,若隱者現,誠有聚蚊 成雷之勢。此鐵甲之中,又有鐵甲焉。無如繼起者,復創為水雷,以轟鐵 甲戰勝之機,循環無已。處今日之勢,門戶既開,決不能以孤注輕擲,正 如富鄭公所云:惟可戰乃可和。又烏能不亟為講求,以制強鄰而威敵國。 所慮未能實事求是,而外洋講置,誠偽難知,繫楫徒雄,漏危莫滿。議之 者遂疑以中國之餉源,飽外夷之慾壑。不知劉晏置船場,備足工料而不問 其度支,觀後効而不計目前也。若能變通辨理,由中國商人聯公司承購, 使機器船礮,變為貨物流通。因民之利而利之,古有寓兵於農,今則寓兵 於商,沿海口岸,富商巨賈有才識出眾者,授以官。遇有購運,即委承 辦,仍使其有利可趨,洋 人不能獨操利權,亦藏富於民之意也。復以沿海 水師官,移駐鐵甲船,各授以船工礮位,重其職守。無事時,則駐口岸以 重 防;有事時,則握重洋以資捍衡。合水師船政為一路,行見國用紓而國 體立,以之言防,何防不固;以之言戰,何戰不克?豈特鐵甲云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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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154 - 創造鐵路說  三名黃登第枚舉 泰西先有火輪船之製,未幾復有火輪車之設。蓋即輪船氣機,移置鐵路, 以之載客運貨,載兵運糧,極為神速。鐵路之製,須先將地基剷平,下釘 木椿(樁),上安長木相接,木上嵌鐵條,亦然必使毫髮不爽,其直如 弦,其平如砥。然後以輪車置其中,兩輪銜鐵條以行,方無窒礙之弊。輪 車中藏氣機及照料之人,車後釣連客車或貨車,約十餘輛。運貨車重, 一時行二百里;載客車輕,一時行三百里。人處其中,可以坐臥飲食,不 甚顛簸。以此計之,一日夜可行數千里,不較諸輪船為尤速乎?前者普法 之戰,普國以之運輜重、載載(戰)士,興師數十萬,以十五日而畢集, 卒以先發制人,轉弱為強,輪車與有力矣。近歲英之屬國歲歉,賴輪車運 糧接濟而民以不饑,是非鐵路之利乎?然鐵路開,恐鄰國將交通矣。彼以 通商為業,有事則載兵與器而未(來),固防不勝防矣。肩挑背負之人, 將生路日狹而交困矣。路之所必經墳墓與房屋,皆為剗平矣。此非鐵路之 害乎?然則將何以處之,曰:凡事不能 有利而無害,理固然也。且今者鄰 國有由陸路通商之事,由此至彼,轉輪萬餘里,若用牲口駝運,何能獲 利?此端即我不開,能保他人之不開乎!如西人各海口之通商,先時我中 國固未嘗先通彼國,明中葉,彼先以帆船至,繼以輪船來,又安能測其不 以輪車來乎?如慮其以兵與器,突如其來,我則臨時控斷鐵路,則彼將進 易而退難矣。患挑負之交困,獨不思輪車行長路,猶如輪船行長江,歷抵 各埠載貨,而各港汊小舟,運貨至埠,尚有微利之可獲。通墳墓則紆道以 通之,遇房屋則給價以購之,經費缺之,則仿招商局,官商合辦,集股分 以成之。雖然,鐵路之開,當必有禁鄉民挖掘鐵條及誤阻鐵路之事,是鐵 路早開一日,早生一日之事,端顧事機之變,有非人所得而主之,設使與 西人陸戰而言,普人以十五日而集數千萬眾之餉糈器仗,不以輪車,而能 如此神速者乎?彼以速來,我以遲應其機,不已鈍乎?譬如人家有急事, 人騎駿馬而馳,我安步徐行以應之,不亦愚乎?此所謂人不得而主之,勢 所必 然也。或曰今邊防固不可廢,處處設防,而費已不貲,曷若擇最要之 地,歛兵數處,創造鐵路數道,此有急即應此,彼有急即應彼,兵不多而 能四應,不勞而能濟急,無事則輪車仍舊通商,是亦治兵之一法也,世必 有能辦之者矣。 論有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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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155 - 以上為《林豪手抄本》所收二篇黃登第院課文章,而在〈鐵甲船議〉一文中,附 錄林鶴年同題函寄一文。以上黃登第的二文,由文中可知,〈鐵甲船議〉一文是「一 名」,〈創造鐵路說〉是「三名」,有評定等第;這二文後面也有「源源本本,殫見洽 聞」、「論有特識」的簡單評語。更重要的是,在林鶴年的附錄文之前,有「安溪林氅 雲茂才鶴年,聞院課有是題,亦擬一篇函寄,可補黃生所未備者,不忍割愛,附錄於 後」等文字,由此可推知,黃登第的這二篇文章都是「院課」,而第一篇「院課」〈鐵 甲船議〉一文,林鶴年看了之後,「亦擬一篇函寄」,作了擬作寄回給林豪。 若我們推測,黃登第這兩篇文章之所以收錄在《林豪手抄本》中,可能是因為林 豪當時擔任文石書院山長,這兩文是林豪書院院課所擬題批閱評等第的卷子。然後林 豪將卷子寄給他在潛園擔任賓客時期的友人林鶴年過目,林鶴年便擬作一篇寄回。在 集子中,林豪稱林鶴年為「茂才」,只是尚未中舉的生員秀才。據考,林鶴年於光緒八 年(1882)年中舉,若舉人則例稱「孝廉」,此處稱林鶴年為茂才,則林鶴年擬作〈鐵 甲船議〉時,肯定尚未中舉。據上文所引,林豪第一次任文石書院山長在同治七年二 月至同治九年之間;第二次任文石書院山長期間是光緒四年三月至光緒六年二月,而 〈鐵甲船議〉一文在《林豪手抄本》中的排序,位於〈致家雪村方伯書〉之後,若我們 大膽地推測,黃登第此二文,很有可能作於同治末期林豪第一次擔任文石書院山長時 期。 不過在黃登第的〈鐵甲船議〉文中,黃登第論海防的重點,在沿岸港口設置砲臺、 水雷,以守勢為主,並舉出鐵甲船的缺點,昂貴且鈍重,吃水深且不似想像中堅固, 所以若守港汊口岸,不欲橫行海上,則黃登第隱約反對大量購置鐵甲船以行使海防之 職。這篇文章,雖是得到第一名的等第,主評者亦給予「源源本本,殆見洽聞」的評 語,但是縱觀全文,並不主張鐵甲船的大量購置以守海防。但是林鶴年一文,主張明顯 與黃登第不同,強調要購置鐵甲船來巡防加強海防。 在林鶴年文中,明確地寫出鐵甲船發展的歷史過程。其中寫到:「迨咸豐初,英法 兩國合攻俄羅斯不克,法人歸而以鐵皮加釘袖木,創為巨艦,三年始成,名曰俄利亞, 相距三百碼之地,轟以六十八磅彈子之礮,竟不洞穿,此鐵甲船所由昉也。」明確地 點出,鐵甲船的肇創始於發生於1853-1856年的克里米亞戰爭,英法兩國為了確保黑海 航運自由及鄂圖曼帝國中的權益,與俄帝於克里米亞半島區域進行長達四年左右的大 戰。克里米亞戰爭也被認為是第一次的世界現代化戰爭,線膛步槍、鐵甲船(蒸汽動力 戰艦)、電報等戰爭工具,首次在戰場中被實際運用。在這場戰爭中,普魯士王國採取 中立態度,英、法、俄與奧地利等帝國均參戰。最後俄國戰敗,直接影響到奧地利帝國 衰敗,及普魯士帝國的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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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156 - 在林文中,明確指出鐵甲船發明運用的時刻,始於歐洲此次大戰,也證明當時中 國沿海一帶傳統知識分子,對當時的國際局勢有相當程度的瞭解。文章中的法國首艘 鐵甲船「俄利亞」,當是法文「Gloire」的音譯,現則譯為「光榮號」,是法國為了克里 米亞戰爭而建造的第一艘木殼蒸氣鐵甲船,於1859年下水;其次的英國、美國的鐵甲 船,也是分析細密,言之有據,尤其是美國將鐵甲船上的砲臺設置成可旋轉式,則是發 生在南北戰爭時期的事。不過林鶴年此文,比較重要的意見,乃是他提供了較為明確 的江防、海防的軍事防衛意見,認為江岸隘口須以設砲臺、水雷為主,輔以「蚊蟲船」 這種輕捷機動力強的小艦,不能專倚體積大戰力強卻鈍重的鐵甲船,並提出寓兵於 商,將沿海、沿江防務與民間商務合作承辦。這種觀念,實是比黃登第一文高出不少, 也較易落實,具前瞻性。其結論:「合水師船政為一路,行見國用紓而國體立,以之言 防,何防不固;以之言戰,何戰不克?」特有見識,毫無腐儒酸氣,或者林鶴年此文受 當時洋務運動的觀念影響,也有可能。 至於黃登第的〈創造鐵路說〉一文,觀其內容,並無特出之處,對火車的發展歷程 以及鐵道能迅速聚集貨物人員,以普法戰爭為例,點出鐵路動員力量的優勢,最後則 反駁建造鐵路會遇到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法。此文實在平平無奇,所以僅得到「第三 名」的名次,理所當然。評語「論有特識」,也僅是泛評。只是此文以普法戰爭為例, 說明建鐵路對軍事動員的優點。普法戰爭結束在1870年9月,換言之,此時極有可能是 林豪已卸任澎湖文石書院山長之職,若是如此,則此文又有可能是林豪於第二次擔任 文石書院山長時所收之文。 林豪手抄本中黃登第這二篇文章〈鐵甲船議〉及〈創造鐵路說〉,在集中,被明確 提及為「院課」,因此可視為是書院學生的作品,由文石書院山長林豪擬題批閱。 林豪於同治七年二月離開潛園後,在家鄉金門待了半年後,便前往澎湖任文石書 院山長。關於臺灣書院的院課,林文龍作了扼要的如下敘述: 同時院內另有完整的考試制度,每月舉行官課、師課二種,其題於考課前 兩日,貼講堂前,凡參加之生童,應自購指定的考試用紙,於課期內繕謄 繳卷,由學官或山長評閱發榜,分等級發給膏火。10 書院山長除教授學生外,每月二次的師課,乃是其任內最重要的工作。通常官課會由當 地守土官(澎湖廳為澎湖通判)主持,時間大約都是每月的初二、十六;而師課則由書 院山長主持,舉行的時間是每月的初八、廿二日。但各地書院依其財力給予課考優等 10 林文龍:《臺灣的書院與科舉》(臺北:常民文化出版,1999 年),頁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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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157 - 相對的「膏火」費,課考時間也不見得是每月均舉行。 關於黃登第的這二篇「院課」及林鶴年看到澎湖文石書院的院課後,隨即同題擬 作一篇,寄回給林豪,首先,引發我興趣的是:為什麼林豪身為山長,會訂出這種時務 相關性質的院課課題,而捨傳統書院為科舉而訂的制藝題目?另外,林豪三次擔任山 長,照理應有多次院課題目及範文,為何《林豪手抄本》僅收黃登第此二文?且又附上 林鶴年的擬作?這種「議」、「說」之策論文章,明顯科舉不考,或者不是童生試、鄉 試三道考題的重點,為何這種文章受林豪重視?因為目前本人對《林豪手抄本》研究 為時尚淺,只能提出存疑,無力解答,盼於此次會議中,聆聽各位專家學者的意見。 澎湖通判胡建偉當時以澎湖守土官的身分,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冬創建了澎 湖文石書院,到隔年夏天落成,讓文石書院成了唯一澎湖官方的書院講學機構。胡建 偉為書院定了〈學約十條〉,其中第六條「定課程」中有如下的規定: 至於作文,每十日作文一篇、五言排律詩一首,夏日則加策一道,務須盡 一日之功,以完此課,不許繼燈給燭。平日用功,以看書、讀書為急,不 比場前要多作時文以熟其機也。11 由此可知,所謂的說、議等策論文字,若依書院創始之初的學約規定,則都在夏日 寫作。那麼,黃登第這二篇文章,可能寫作時間,至少相隔一年。在林豪的《誦清堂詩 集》及林鶴年的《福雅堂詩鈔》中,不大能看出兩個人的交往過程,彼此之間沒有贈答 詩作。但從這篇文章為線索,當可再深入這兩位當時在不同時期遊幕北臺灣的重要福 建文士的交誼。

四、《林豪手抄本》中的賦作

林豪於同治元年夏天來臺時,經過一年餘的覓館,最後終於在同治二年歲暮入竹 塹林占梅潛園之中擔任幕賓。在潛園的五、六年期間,林豪完成了約二百首詩作,以及 編纂了《東瀛紀事》及《淡水廳志》。在編纂這兩本史志性質的書,其目的之一乃為頌 揚幕主林占梅在戴潮春事件中平亂的功績,揄揚幕主,身為幕賓的林豪,本是無可厚 非之舉。但在編纂此兩部書的過程之中,林豪也實際操練了採訪人物、記述事件及方 志體例編纂的方法。在同治三年到同治六年之間,林豪於潛園修史紀事,林豪具史才 11 胡建偉:〈學約十條〉,收入林豪總修:《澎湖廳志 文事》(臺北:文建會,2006 年),卷 4,頁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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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158 - 史識史筆,其父林焜熿便是助周凱、高澍然修纂《廈門志》,及主修《金門志》之著名 史家。林豪在耳濡目染之下,對修史一事胸有成竹。明清方志,不論官修或私修,均不 免染有地方家族的利益,或者反映這些家族在地方上的勢力。因此,在林豪第二次出 任文石書院山長時,便接受當時的澎湖廳通判蔡麟祥委託,開始纂修《澎湖廳志》,在 卸任文石書院山長前,完成16卷的廳志纂修。 在《澎湖廳志》的藝文志中,除了一篇〈重修文石書院落成記〉之外,幾乎不收林 豪的文章及詩歌。在《林豪手抄本》廿四篇文之中,其中「賦」這種文體就佔了九篇, 將近一半的篇幅,而且如〈澎柑賦〉、〈澎湖賦〉、〈澎湖白鳩賦〉這三篇直接描寫澎 湖相關動植物及地理歷史,令人不得不懷疑,林豪在手編《澎湖廳志》時,是否因為藝 文志所收的賦體太少,僅有周于仁的〈觀海賦〉及〈文石賦〉兩篇,12 因此刻意寫了許 多賦,本欲納入《澎湖廳志》之中?最後卻因自己身為編纂者的因素考量,而不納入藝 文志之中?關於此點,只能待更深入研究才能知悉。 本人猜測,林豪除了寫作大量的賦作欲納入《澎湖廳志》的意圖外,大量賦作,可 能也與他的書院教學有關。他自己親身作則,寫作賦體成為生童的學習楷模。如他在 為文石書院所撰的〈續擬學約八條〉中第六條所寫的: 一 試帖不可無法也。自乾隆二十二年,文場始加試帖一首,排比聲韻,法 至嚴密,一字不叶,則前功盡棄,可不慎歟?即如結韻、抬頭、頌揚,係 應制之體,不得已而用之,若全篇頌揚,澎士每喜用之,尤不可解。此體 無足討好,而最易惹厭,似不必輕用為當也。能為古、近體詩者,其試帖 雖不甚工,亦不致有塵俗氣。大抵試帖之上者莫如《有正味齋》,而九家 詩次之,七家次之。要必汰其不合時式之戶,而選其尤佳者數十首以便揣 摩可也。古學則以唐律為根柢,而行以館閣格式。古學與經解,在小試軍 中易於偏師取勝,況平時能為古學,則試帖遊刃有餘,在闈中尤有裨益。 宜購《律賦新編》及《賦學指南》二書,以資講習,為入門之徑。13 林豪直將「賦」與試帖詩的學習養成合而論之,可見律賦及古賦的寫作,被書院 山長林豪認為是有益於試帖詩考試有利的學習方法。若從書院教學以求科舉好成績的 角度來看,林豪鼓吹賦作,則是希望生童考生們,若試帖作品突出,則可「在小試軍中 12 周純仁為雍正 11 年任澎湖通判,並修纂了澎湖最早的方志《澎湖志略》,此方志藝文方面只收了 詩、賦兩類文類,而且多采自己的詩及賦於此志書中。詳參潘是輝:《林豪編纂地方志書的理 念與實踐》,頁 195-198。 13 林豪:〈續擬學約八條〉,收入林豪總修:《澎湖廳志 文事》,卷 4,頁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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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159 - 易於偏師取勝」,在考試第一場最重要的制藝八股文考試之後,也能在律賦或試帖的 他場考試中,令考官眼睛為之一亮。 順帶一提的是,林豪的這九篇賦,許俊雅、簡宗梧所編的《全臺賦》及《全臺賦補 遺》均未收入。不過若我們考察《全臺賦》中所收的賦文,可以發現一件有趣的事,那 就是楊浚所寫的二篇〈澎湖弔古賦〉和〈西螺柑賦〉,與《林豪手抄本》中所收的〈澎 湖賦〉、〈西螺柑賦〉高度密切相關。若我們看楊浚的這兩題的三篇賦均收入《冠悔堂 賦鈔》卷四,而此抄本抄於光緒元年(1874),會不會林豪在二任文石書院山長時,看 到楊浚這三篇關於臺灣的賦,因此興起創作欲望,而以同題為賦,欲與楊浚較量?因 為我們都知道,林豪在同治六年受當時的淡水廳同知嚴金清聘請,開局主持修纂《淡 水廳志》,並於同年年底完成。《淡水廳志》修完後未及刊刻,林豪隨即於同治七年離 臺,而隨著嚴金清卸同知任,新上任的淡水同知陳培桂便延攬浙江名士,同樣擁有舉 人功名的楊浚重新開局修志。肆後,楊浚雖然未完成修志工作便內渡大陸,最後《淡水 廳志》由淡水同知陳培桂續修完成並刊刻,也引起林豪憤慨地寫了《淡水廳志訂謬》 一卷來用力批判陳培桂編的《淡水廳志》。14 林豪修纂《淡水廳志》的任務,被楊浚取 而代之,心中應該不舒服,有可能將楊浚視為對手。林豪曾在任文石書院山長時,作 〈與諸生蔡汝壁、黃卿雲論文十首〉,其中最後一首的尾聯,便寫到:「可知半世鑽研 苦,不及名流一夕評」15 ,這可能因自己所修的方志被浙江名士楊浚所修的《淡水廳 志》所取而代之,心生感慨。雖然《淡水廳志》最後總修纂完成刊刻是淡水同知陳培 桂,但陳培桂一開始延聘吳子光,後吳子光將修志的權力讓與楊浚,此等 舉楊浚之 事,當時臺灣文壇眾所皆知。16 因此是否有可能在楊浚離臺後,寫了臺灣相關的三篇 賦,然後被林豪看到,林豪亦作同題之賦,與之一較長短?這可能要將兩人的同題賦作 作比對後,才能再作進一步相關的探討。 此外,許惠玟認為在臺灣西螺柑(蜜柑)的書寫,屬於臺灣物產,而且能呈顯臺 灣本地物產圖象的,可以西螺柑作為代表。17 許惠玟以清代楊浚的〈西螺柑賦〉、吳德 功的〈蜜柑賦〉及日治時期洪棄生的二篇〈西螺柑賦〉為研究對象進行論述,但不及 林豪同題的〈西螺柑賦〉一文。若考察寫作時間,則楊浚之賦最早,林豪之賦則介於楊 14 關於林豪對陳培桂《淡水廳志》的嚴厲批評,可參見潘是輝:《林豪編纂地方志書的理念與實 踐》,頁 163-170。 15 林豪撰、郭哲銘注釋:〈與諸生蔡汝壁、黃卿雲論文十首〉之十,《誦清堂詩集注釋》(臺北:臺 灣書房出版有限公司,2008),頁 516。 16 《淡水廳志》重修的經過,可參閱潘是輝:《林豪編纂地方志書的理念與實踐》,頁 142-163。 17 許惠玟:〈由《西螺柑賦》看清代至日治臺灣在地物產的書寫〉,收入簡宗梧、許俊雅編:《全臺 賦校訂》(臺南:國立臺灣文學館,2014),頁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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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160 - 浚及吳德功之間,洪棄生之賦完成時間已在日治時期。林豪之〈西螺柑賦〉寫作,是否 受到楊浚的影響,尚須進一步考索。但在《林豪手抄本》之中,除了〈西螺柑賦〉外, 林豪亦有〈澎柑賦〉,而且〈西螺柑賦〉全文共一千三百四十二字,比起楊浚的〈西螺 柑賦〉三百三十八字、吳德功的〈蜜柑賦〉三百三十八字,篇幅都要更為宏鉅。此外, 林豪的〈澎柑賦〉不含序及最後的注文,共三百一十五字。從字數看來,林豪的〈西螺 柑賦〉乃是有意為之,為逞才使能之作。雖然林豪的〈西螺柑賦〉乃是其親身經歷,於 賦文中寫道曾在西螺親嚐此果物,並藉與鄉間老人對話而成此賦,但林豪此賦,極有 可能寫於〈澎柑賦〉之後,為其嘔心瀝血之作,從《林豪手抄本》的編排看來,〈澎柑 賦〉是第七篇,而〈西螺柑賦〉是第廿篇。雖然《林豪手抄本》的篇目編次並非全然以 時間先後為序,但大致判定〈澎柑賦〉先於〈西螺柑賦〉,是有可能的。〈澎柑賦〉的 寫作年代,不太能確定,但此賦序言有提到光緒四年的時間,此賦序文如下: 余于戊寅重遊澎島,歲暮將歸,阻風渡口。客有以年柑餉余者,且曰:此 澎產,其種自西螺得來,甘美殆不多讓焉。余維澎湖風多而地鹵,他果不 植,而斯柑獨秀而美,因泚筆賦之。其詞曰……。 澎湖居海中,淡水少而土地貧瘠,故少田地作物,雖然林豪在賦中提到歲暮打算 回鄉時吃到澎湖產的柑,但就算在現代,我們也不曾聽說澎湖的特有物產是澎湖柑。 不過林豪在其所編的《澎湖廳志》中,卻兩度強調澎柑味美: 柑種自臺灣之西螺傳來,味美亦不少減。南 、湖西、菓葉等社有之。種 於近鄉宅內有井可避風處。 按:《紀略》不載諸果,茲悉為補入。惟柑與荊蕉為近時所種者。柑樹高 與牆齊,即結實纍纍,惟能生蠹,宜先剔去之。澎湖多風,故果實不植, 而柑獨美盛,近比西螺,突過福橘,亦盛事也。餘則向來所有者,但寥寥 無多。18 其實,林豪寫〈澎柑賦〉,極有可能想將自己的這篇賦納入自己修纂的《澎湖廳 志》的藝文志之中。本人之所以會提出這種看法,是因為林豪在光緒四年吃到的澎湖 柑,乃是如其《廳志》所言「柑與荊蕉為近時所種者」,歷來文人對於澎柑不可能加以 18 林豪總修:《澎湖廳志》(臺北:文建會,2006),卷 10,頁 42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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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161 - 吟詠,而林豪特重此果,並視為澎產特色。這就像《林豪手抄本》中第22篇〈澎湖白鳩 賦〉,在《澎湖廳志》之中「白鳩」條下林豪的記載: 白鳩 即知候,每交一時即鳴。按:白鳩本非澎產,得自番舶,故或呼「洋 鴿」,而地產黃黍,可飼,由是生育甚蕃。但不自抱雛,以雞代抱,是其 拙也。然鳴則應更,亦其信也。豪嘗為之賦,載「藝文」中。19 林豪所謂的「嘗為之賦,載藝文中」,但今存的《澎湖廳志》所傳各本的〈藝文 志〉,均不見林豪此賦,《澎湖廳志》的〈藝文志〉,如前文所言,僅收了周于仁的 〈觀海賦〉及〈文石賦〉兩篇罷了。而林豪本欲收入《澎湖廳志》〈藝文志〉的〈澎湖 白鳩賦〉,目前僅見於《林豪手抄本》之中。澎柑與白鳩,兩者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即 兩者均非澎湖本產,全由外輸入的物種。澎柑傳自西螺,而白鳩更是傳自外國的番舶。 林豪欲以賦書寫此兩種外來的澎湖物種,存文於藝文志,使自己的文采流芳百世,其 用心非常明顯。但也不知是何緣故,整部《澎湖廳志》中,僅存留林豪的〈重修文石書 院落成記〉,而不收〈澎柑賦〉及〈澎湖白鳩賦〉,是被誰刪去林豪文章的,這可待後 續的研究。 關於〈澎湖白鳩賦〉本欲收入《澎湖廳志》的〈藝文志〉而最終未收,我們可以 從《林豪手抄本》中發現,在這篇下是有署名林豪作品。同樣地,《林豪手抄本》中廿 餘篇文章,有署名的共有四篇:第七篇〈澎柑賦〉、第八篇〈為澎湖紳士捐建育嬰堂 募疏〉、第九篇〈募修澎湖東西澳義塚疏〉、第二十二篇〈澎湖白鳩賦〉。這四篇文章 中,有二篇賦、二篇疏,底下皆有林豪署名,與其他各篇林豪作品不同。這時我們便有 疑問,為何這四篇文章下,會刻意署名林豪之名? 若林豪的〈澎湖白鳩賦〉乃是本欲收入《澎湖廳志》未果的文章,那麼,其餘的三 篇文章,是否也可能如同〈澎湖白鳩賦〉一樣,也是林豪專為《澎湖廳志》中的〈藝文 志〉寫作,最後卻被割愛捨棄的文章,只好以抄本的形式留存在《林豪手抄本》中呢? 這應該相當有可能。從形式來看,《林豪手抄本》僅這四篇有署名。從文章題目來看, 此四文中二篇賦是專寫澎湖動植物的物產,而澎柑與白鳩,乃是當時從外地傳入澎 湖,先人並未有隻字片語以文學的形式形諸吟詠;〈為澎湖紳士捐建育嬰堂募疏〉與 〈募修澎湖東西澳義塚疏〉,則關乎澎湖仕紳致力於地方慈善事業的相關文字。這四 篇文章共同的特點,便是其書寫乃以澎湖一地為中心,從文章標題中明確地標舉澎湖 地名,可知林豪此四文乃刻意為之的文章。 19 林豪總修:《澎湖廳志》,卷 10,頁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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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閩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162 - 要言之,《林豪手抄本》中之大量賦作,若從書院教學及林豪纂修《澎湖廳志》中 藝文志需要下去理解,雖不中,應亦不遠矣。

五、小 結

林豪所留存下來的《林豪手抄本》,現庋藏於澎湖縣政府文化局,乃是海內孤 本,非常難得。若查閱《金門志》中林豪的著作目錄,可以看到林豪生前著作等身,共 著有《誦清堂文集》二十卷、《詩集》十卷、《別集》六卷、《東溟記事》二卷、《淡 水廳志》十六卷、《海東隨筆》四卷、《可炬錄》四卷;編輯有《清風集》八卷、《文 石書院課藝》二卷、《潛園詩選》四卷、《誦清堂古文選》十六卷、《誦清堂詩選》十 卷。目前能見到有刊刻出版的作品,僅有林豪生前自刊的《東瀛記事》、《淡水廳志糾 繆》,還有林豪身後由族姪孫林策勳在菲律賓宿霧刊刻《誦清堂詩集》十卷。林豪活了 八十八歲,行跡跨足金門、廈門、竹塹、府城、澎湖,甚至晚年還遠下南洋遊歷,一生 與清代臺灣的文壇密切相關,光主修兩部方志,續修《金門志》,便可知他對清末臺灣 方志史學上的貢獻。目前學界雖對林豪開始進行研究,研究成果也值得參考。金門人 郭哲銘基於同鄉之誼,在注釋了林樹梅的《 雲詩鈔》之後,也注釋了林豪的《誦清堂 詩集》,成為清代金門最重要的兩位詩人的研究專家。在林豪的諸多著作之中,天幸 《誦清堂詩集》一千多首詩作得以刊刻出版,但另一部最重要的著作《誦清堂文集》 二十卷卻無緣問世,只有零星的作品散見在《金門志》、《澎湖廳志》之中。郭哲銘將 之收入《誦清堂詩集注釋》的附錄中,其中便收有《林豪手抄本》中的數篇文章。但 是,就算郭先生已經努力地收集了林豪存世的著作,他依然沒有看到這份《林豪手抄 本》孤本。況且就算有許多人曾經引用這份文獻的一些文章,卻沒有人將這份文獻的 內容,作一番完整深入的研究。因為還未公開面世,所以關於《林豪手抄本》的相關研 究,幾乎付諸闕如,完全空白。 自從2019年11月底拿到這份手抄本影本後,我常在思考,這份抄本到底是為何而 抄?因為它不太像是《誦清堂文集》的選本。如潘是輝說的,這份抄本的筆跡,也不太 像是林豪的字跡。並且,這裡面的文章,也不全然只收林豪的著作,中間還雜有林豪書 院學生黃登第的考試獲評等的作品二篇。《林豪手抄本》中所收的賦作,共有九篇,且 第一篇的〈仿連珠論文〉也是逞才使能的辭藻華美的美文。其他所收的如勸募疏文、 墓誌銘、去思碑文、說、啟、書信,都有相當濃厚的應用文味道,而且大部分的文章都 跟臺灣澎湖一地相關,〈致家雪村方伯書〉一文更是研究林豪與林占梅交誼的重要文 獻資料。因此,本人大膽推測,這份抄本中所抄錄的文章,可能是林豪編纂《澎湖廳 志》時,欲將自己作品納入藝文志而最終未收的作品,上文考察的〈澎湖白鳩賦〉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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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手抄本》中院課文章及賦作探析 - 163 - 最有力的證據。又或者,這是林豪修完《澎湖廳志》後,上繳臺灣省總修志局給準備修 纂《臺灣省通志》的人員,用以參考的參考資料。如果依此推測,那麼這份手抄本極有 可能是為了修志目的而選錄林豪的這些文章,最後這份抄本輾轉流落到北臺灣古物商 兼藏書家林漢章的手上,最後被澎湖縣文化局典藏。若能對這份文件繼續作深入的研 究,包括注釋及考據,參以《誦清堂詩集》中的詩作,則可能對林豪中年臺、金、廈、 澎四地足跡及生活,還有當時海外文士對臺澎文教事業,有更進一步的理解和認識。 這也是未來一、二年內,本人學術研究的重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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