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針對與本研究有關之文獻共分為四節加以探討。第一節為工 作場所噪音問題及相關影響;第二節為聽力保護計畫相關研究及推展 情形;第三節為教育訓練方式及手冊媒體相關研究;第四節為行為科 學與衛生教育介入策略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工作場所噪音問題及相關影響
壹、 工作場所噪音現況
工作場所噪音是指從事工業生產活動所製造出來的噪音,噪音可 能是來自機器的運轉或經由生產過程中所形成。廠區內的員工長期受 工廠噪音的影響,易導致聽力損失,危害聽覺健康。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於1993年針對工廠工作環境噪音進行噪音 源分析調查與辨識研究,於產業分類中挑選12個噪音問題較為嚴重之 業種進行研究調查,藉以了解國內各產業之噪音問題。研究結果顯 示:鋼鐵業、礦石加工業、紡織業及石化業屬噪音量較高之產業,其 噪音量皆超過90dB(A),前者屬間歇性噪音,後三項屬穩定性噪音。
各噪音頻率分佈之峰值多在1000~2000Hz附近,氣流作用所產生的噪 音有向高頻集中之趨勢(葉文裕、林守香,1997)。
台大公共衛生研究所於1992年針對作業現場噪音調查,調查研究 結果指出酒廠包裝業、紡織業、飛機業機體零件之鈑金作業和生產燈 泡銅頭的沖床作業等噪音皆在90dB(A)以上,印刷業噪音量則介於80
~90dB(A)之間(陳秋蓉、張淑如,1998)。
由上可知,我國紡織業為噪音作業中較嚴重的行業之一。對於勞 工實施聽力保護計畫有其必要性,以降低勞工發生噪音性聽力損失的
貳、 工作場所噪音對人體的影響
噪音會對人體造成傷害,遠自 18 世紀時即已被報導,機轉亦被 證實(李才宇等,1999)。工業革命帶動社會經濟繁榮,機器替代手工 的生產方式,為人類帶來高度的物質生活文明,當機器大量生產為生 活帶來便利的同時,對人類健康的影響亦伴隨著發生。噪音所帶來之 危害,可分為聽覺系統和非聽覺系統,此外,噪音也會對人體身心健 康及日常生活與工作產生影響,各種影響說明如下所示:
一、 噪音對非聽覺系統的影響
(一) 心理方面的影響
由相關文獻中可發現,噪音對心理方面所產生的影響一般可歸納 以下幾點,包括:
1. 容易發怒與注意力不集中:何邦立等(1994)針對機場勞工研究 結果顯示,噪音在情緒上的影響主要為煩躁不安、不專心及焦 慮(陳興,1997;葉文裕等,1997)。
2. 精神不安定與神經質(王建楠等,2001)。
3. 判斷力減退(陳興,1997)。
4. 厭煩:陳淑娟(1999)指出個人對噪音源感覺不愉快或不利稱為 厭煩。而 Letowski & Thompson(1983)指出間歇性噪音比持續性 噪音更容易引起厭煩反應。黃彩雲(1991)研究發現,有 78.79%
的員工在噪音的影響下會有心煩症狀。
5. 反應遲鈍(陳興,1997;吳怡昌、李紀蓮、陸偉明、陳育仁、呂 立群,2001)。
綜觀上述文獻,噪音對人體心理的影響,可導致自主神經系統 失調,產生諸多症狀,嚴重擾亂日常作息,產生情緒障礙,影響人際 溝通與人際關係,甚至在工作場所中影響工作效率。
(二) 生理方面的影響
蘇德勝(1997)描述噪音對人類而言是一種生活壓力的來源,生 活壓力會使人產生過度的生理喚起、生活麻木與產生攻擊,並能引發 人體的生理反應,歸納如下:
1. 心臟血管循環系統:勞工在噪音環境下會影響血壓的變化,引 起心跳速率加快、呼吸不順、失眠、頭痛、血壓升高、情緒緊 張等症狀(劉貴雲,1984;高慧娟,1992;葉文裕等,1997;陳 興,1997;林鴻清、徐銘燦、張克昌,1998;吳怡昌等,2001;
郭崇志等,2003;Melamed, Froom, Sristal-Boneh, & Ribak, 1997)。Parvizpoor(1976)曾指出紡織勞工因長期噪音暴露而比其 對照組勞工有著較多的高血壓及邊際高血壓患病人數。國內吳 聰能(1993)之研究發現,噪音作業組之舒張壓與收縮壓皆高於 非噪音作業組。
2. 消化系統:何邦立等(1994)研究結果顯示,勞工認為噪音對生 理上之影響,腸胃失調是較嚴重之一。另吳怡昌等(2001)研究 亦發現,噪音會導致腸胃不適、食慾不佳。
3. 內分泌系統:過度的噪音也會造成人體的內分泌異常(陳興,
1997;葉文裕等,1997;王建楠等,2001)。Melamed & Ribak(1997) 以藍領階級之勞工為研究對象,結果發現暴露於 80dB(A)以上 者,膽固醇和三酸甘油脂值較高。
4. 自主神經系統:腎上腺或自主神經系統對噪音刺激所引起的反 應,使心跳速度及呼吸速率因噪音而發生改變,另外也讓人無 法獲得充分的休息,發揮正常的功能(彭韻華,2003)。
5. 前庭系統:吳怡昌等(2001)針對空勤人員研究發現,噪音不僅 可造成最直接的聽力傷害,更可能損及前庭系統。
6. 神經系統:噪音易對人體的神經系統產生不良作用,致使大腦
使職業工人在生產中較早地產生記憶力和思考力減退,注意力 無法集中,情緒失常,心情煩躁、憂鬱、坐立不安等心理疲勞 的現象(張興容,1999)。
7. 視覺:張興容(1999)研究中表示,噪音對人體所致生理疲勞的 最敏感部位是視覺,在高噪音環境下,工人的適應光感度降 低,色覺和色視野發生異常改變,對運動物體對稱平衡反應失 靈。噪音致使勞動生產率降低 10%至 50%,尤以注意力需要集 中,視覺易疲勞的打字、排字、校對、電話總機交接台等工種 差錯率上升最甚。
(三) 工作與日常生活的影響
日常生活中噪音最明顯的干擾表現於人與人間的語言溝通,受環 境中持續存在的噪音影響,情況輕者是造成生活上與人交談的不便,
情況嚴重者可能引起心情煩躁降低工作效率,甚至注意力不能集中而 發生事故,詳細說明如下:
1. 干擾與人交談
噪音會對聲音產生遮蔽的現象,在嘈雜的環境中不易聽清楚 對方的談話聲音,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的語言交談的困擾,進而影 響人際關係及社交活動。噪音也會令人聽不到各種警告性的聲 音,在緊要關頭失去警覺性因而導致發生危險,如嗶嗶警告聲、
機械異常的聲響等(彭韻華,2003;Irwin, 2000)。
黃彩雲(1991)研究發現,工廠噪音嚴重地對員工構成交談困 難,在非工作環境中可以正常語音交談者達83.8%,但在工作環 境時,則僅31%,此種情況間接影響溝通及人際關係疏離,甚至 聽不到危險預警。
2. 影響睡眠品質
噪音對睡眠的影響是很明顯的,噪音妨礙休息與睡眠因而影
響情緒,使人容易心煩、缺乏耐心、注意力無法集中,直接或間 接降低了工作效率干擾正常的生活(陳興,1997;陳淑娟,1999)。
3. 降低工作效率
噪音導致的生理或心理疲勞最明顯的後果是工作效率下降 和事故頻繁(張興容,1999;彭韻華,2003)。勞工長期暴露於高 噪音環境下,除了造成談話干擾,在生理上可能引起內分泌異常 而引發勞工頭痛、高血壓、失眠、疲勞、暴躁易怒的情緒反應,
進而導致工作效率降低,甚至引起工作上的安全問題(劉秀丹等,
2000;林振榮、黃士誠,2001)。在噪音的作業環境中工作,必須 提高警覺性,隨時注意環境的變化,以避免發生危險,無形中加 重了作業人員的心理負擔,而愈需要動腦的工作,愈會受噪音干 擾,在工作場所會致不專心而使事故發生增加(陳興,1997;吳怡 昌等,2001;彭韻華,2003)。
二、 噪音對聽覺系統的影響
耳朵是與外界接觸最頻繁的管道之一,也是學習所憑藉的重要器 官,因為噪音所導致人體健康的危害,最直接、顯著的效應是造成聽 覺的影響(劉貴雲,1984;張淑如、陳秋蓉、趙寶強、潘致弘,邱士 剛,2001;白秋華,2003;彭韻華,2003)。噪音對聽力的影響,除 了音量的大小,暴露時間的長短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李才宇等,
1999)。噪音對聽覺系統的影響分述如下:
(一) 聽力損失
噪音對人類最主要且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導致聽力損失,噪音誘發 性聽力損失,即長期暴露於噪音環境下產生之聽力障礙,常見於工廠 內之機械,馬達聲響或室外工地之電鑽、電鋸,尤其是職場有害噪音 之暴露(王建楠等,2001;彭韻華,2003)。一般而言,暴露在有害噪
年內聽力障礙會加重,約10-15年可導致永久性聽障,實際的侵害決 定於噪音之音壓位準、暴露時間之長短、防音防護具使用及個人體質 (王建楠等,2001)。
鄒繼群、楊怡和(1997)研究在機場加油站工作10年以上者,其聽 力受到影響的高達100%;張淑如等(2001)研究結果顯示,從事噪音作 業勞工較差耳的4kHz聽力損失達40分貝以上的有29%,6kHz的聽力損 失更達31%,顯示職業噪音暴露對勞工高頻聽力有程度不等的影響。
(二) 耳鳴
當暴露在噪音環境下數小時後常可導致耳鳴,唯其可自行消失。
然而當反覆幾次噪音暴露後,這種耳鳴會變成永久性且很擾人。耳鳴 被視為永久聽力障礙之預警(陳淑娟,1999;吳怡昌等,2001;白秋 華,2003;彭韻華,2003)。Tanaka et al.(1992)研究結果顯示,在高噪 音環境下工作之工人,有15%工作後會有耳鳴的現象,故建議應該給 予工廠工人們更多的工業衛生教育。
(三) 眩暈
在某些耳科疾病(如美尼爾氏症及外淋巴廔管),噪音可誘發出眩 暈(林鴻清等,1998;彭韻華,2003)。
綜觀上述文獻,噪音對人體健康、職業生產效率都有一定量之危 害,高度的噪音可能引起生理及心理的問題,諸如使情緒容易激動、
血壓升高、心跳加速、失眠、頭暈、頭痛、疲勞、噁心等,也可能引 起身心疾病,如消化功能不良及增加心臟血管疾病的發生,其中最主 要且直接嚴重的傷害,就是導致聽力損失。而在造成聽力損害前,如 何採取防範的措施,才是我們要去思考的,此外聽力損失將造成語音 聽取能力和語音辨識能力降低,影響學習、人際關係與工作效率,著 實值得注意。上述這些問題都可能瓦解勞工的工作成就,造成勞工的 生活困擾,若不立即進行改善,短期內會引發工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 護的困擾,長期的影響,更會導致勞工失聰的危險,不可不重視(張
興容,1999;劉秀丹等,2000;白秋華,2003)。
參、 高噪音作業勞工聽力損失情形
目前國內、外針對高噪音作業勞工聽力損失情形皆有進行相關調 查研究。
一、國內部份
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聽力檢查通報系統自1995年開始運作 後,聽力損失監視通報系統每年通報人次均高達一萬八千件以上,而 噪音作業勞工聽力損失達40分貝更高達20%以上。如此的通報結果顯 示出,勞工噪音暴露的普遍性與聽力損失的盛行性,而每五位噪音作 業勞工,即有一位勞工罹患聽力損失疾病的比值(吳聰能,2001)。
徐儆暉等(2002)研究結果發現,噪音作業勞工劣耳各頻率的平均 聽力閾值介於20.9-28.1分貝之間。2kHz至8kHz範圍內,聽力閾值隨著 頻率增高而增加,聽力閾值最大的頻率落於6kHz處,勞工有中度或中 度以上聽力損失者占9.7%。
陳秋蓉等(1999)研究收集國內7家紡織廠勞工聽力檢查資料,結果 發現4kHz較差耳有30.2%聽力損失達40分貝以上,而6kHz較差耳更達 41.0%。
張淑如等(2001)收集國內12家鋼鐵廠勞工聽力資料,結果發現從 事噪音作業勞工較差耳的4kHz聽力損失達40分貝以上的有29%,6kHz 的聽力損失更達31%。
劉秋松、戴志展、賴俊雄(2001)以某航太工業噪音作業勞工為對 象,結果顯示聽力損失的情形以高頻率(4k、6kHz)最為明顯,且員工 出現聽力損傷的情況高達28%。
張淑如等(2003)收集國內6家紡織廠勞工聽力檢查資料,研究結果 發現4kHz較差耳有26.4%聽力損失達40分貝以上,而6kHz較差耳更達 35.7%。
陳秋蓉、張淑如(1998)研究收集國內10家汽車廠勞工1191人聽力 檢查資料,結果發現4kHz較差耳有29.2%聽力損失達40分貝以上,而 6kHz較差耳更達36.3%。
二、國外部份
Sulkowski, Kowalska, & Lipowczan (1986)測量236名棉紡織廠工 人暴露在100分貝持續的多頻噪音之下的情形,90%的受測者顯示在 永久閾值及在4kHz下的最大損失方面有顯著的差異性。
Nguyen, Nguyen, Van, Hoang, & Nguyen(1998)針對越南紡織廠噪 音作業勞工的聽力損失研究指出,暴露在99分貝下的勞工,在4kHz 有最大的聽力損失。
由上可知,噪音暴露與高噪音作業勞工聽力損失息息相關,因 此,若能事先進行防範措施,降低勞工暴露在高噪音環境下所造成的 聽力損失,並增進勞工採取聽力保護的行為,相信可以避免勞工聽力 損失發生的嚴重性。
第二節 聽力保護計畫相關研究及推展情形
壹、聽力保護相關法令
噪音會造成聽力的損失,因此,噪音必須被管制,而暴露於噪 音中的人員則必須受到保護(林聖雄、陳永煌、劉紹興,1998)。噪音 管制相關法令為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勞工安 全衛生設施規則、勞工作業環境測定實施辦法、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以下敘述時維持原條文之序號。
【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二章 安全衛生設施
第十二條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 應施行定期健康檢查;對於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之作 業者,應定期施行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並建立健 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
前項檢查應由醫療機構或本事業單位設置之醫療 衛生單位之醫師為之;檢查紀錄應予保存;健康檢 查費用由雇主負擔。
第十三條 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時,不 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健康檢查發現勞工因職業 原因致不能適應原有工作時,除予醫療外,並應變 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其工作,縮短其工作時間及為 其他適當措施。
第三章 安全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前項必要之教育、訓練事
項及訓練單位管理等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勞工對於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 之義務。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十三條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 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二章安全衛生設施
第十條 規定顯著發生噪音之室內作業場所應實施作業環境 測定。
第二十一條 規定噪音在八十五分貝以上之作業為特別危害 健康之作業。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十一章 防護具
第二百八十三條 雇主為防止勞工暴露於強烈噪音之工作 場所,應置備耳塞、耳罩等防護具,並 使勞工確實戴用。
第十二章 衛生
第三百條 雇主對於發生噪音之工作場所,應依左列規定 辦理:
一、勞工工作場所因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九十 分貝時,雇主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 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 均不超過表2-1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且任
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一百四十分貝之衝擊 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貝之連續性噪音;對於勞工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八十五分貝或暴露 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時,雇主應使勞工戴用有效 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四、噪音超過九十分貝之工作場所,應標示並公告噪 音危害之預防事項,使勞工周知。
表2-1 勞工暴露噪音音壓級工作日容許暴露時間表
工作日容許暴露時間(小時) A權噪音音壓級 8
6 4 3 2 1 1/2 1/4或更少
90 92 95 97 100 105 110 115
【勞工作業環境測定實施辦法】
第二章 測定項目及期限
第六條 第三款規定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 音壓級在八十五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 測定噪音一次以上。
並於勞工作業環境測定實施辦法修正總說明中指 出:『第三款現行條文修正為:「顯著發生噪音之作 業場所,應每六個月測定噪音一次以上。」,噪音作 業場如有顯著發生噪音之虞,應先以噪音計定期測 定噪音,如其音壓級在八十五分貝以上,應進行勞 工暴露測定,勞工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 在八十五分貝以上時,應每六個月測定一次以上』。
第三章 測定人員、機構及紀錄
第八條 雇主實施作業環境測定時,應由下列人員或機構辦理:
(一)僱用乙級以上之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二)委由執業之工礦衛生技師。
(三)委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作業環境測定機構。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二條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稱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依勞工安全 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指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 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在八十五分貝以上之噪音作業。
第十條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就下列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 查:
(一)既往病歷及作業經歷之調查。
(二)自覺症狀及身體各系統之物理檢查。
(三)身高、體重、視力、色盲及聽力檢查。
(四)胸部X光(大片) 攝影檢查。
(五)血壓測量。
(六)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七)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八)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脢(ALT或稱SGPT)、肌酸酐 (creatinine)、膽固醇及三酸甘油酯之檢查。
(九)其他必要之檢查。
第十一條 雇主對在職勞工,應就下列規定期限,定期實施一般健 康檢查:
(一)年滿四十五歲以上者,每二年檢查一次。
(二)年滿三十歲未滿四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
(三)未滿三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
前項一般健康檢查項目依前條規定辦理。
第一項健康檢查紀錄應參照格式三為之,並至少保存十 年。
第十五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粉塵作業外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時,應 建立健康管理資料,並依下列規定分級實施健康管理:
第一級管理: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全部 項目正常,或部分項目異常,但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無異 常者。第二級管理: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 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但 可能與職業原因無關者。第三級管理:特殊健康檢查或 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 判定為異常,且可能與職業原因有關者。第四級管理: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 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且與職業原因有關者。
前項健康管理,屬於第二級管理以上者,應由醫師註明 其不適宜從事之作業與其他應處理及注意事項;屬於第 三級管理或第四級管理者,並應由醫師註明臨床診斷。
綜觀聽力保護相關法令可顯示,對於高噪音作業人員,在工作時 間管理、聽力健康檢查規則、防音防護具提供、環境檢測與教育訓練 上,不論是雇主或勞工都有明確的規定,目的是保護勞工的聽力健 康。但從 2004 年 1 月至 12 月的噪音作業勞工聽力閾值監視系統年報 則發現,噪音作業勞工聽力檢查資料中有 30.6%的勞工聽力損失在 25-40 分貝,甚至有 17.2%的勞工聽力損失在 40 分貝以上,顯示我國 噪音作業勞工聽力損失嚴重,由此可知,法令的規範與實際落實層面 還有所差距(郭崇志等,2003;林洺秀等,2004)。
貳、聽力保護計畫內容
聽力保護計畫在先進國家是必須被要求,和國外比起來,雖然 國內也有相關的法令規定保護勞工的健康,但是間接可發現,國內勞 工聽力保護計畫尚未普遍實施,勞工本身警覺性也未提升(葉文英,
2004)。事業單位要改善噪音作業環境,避免勞工因噪音造成聽力損 失,其完整的聽力保護計畫要項應包括:1.噪音作業場所調查與測 定;2.噪音控制工程;3.勞工暴露時間管理;4.聽力特殊健康(體格) 檢查及其管理;5.防音防護具選用及佩戴;6.勞工教育訓練;7.各項 資料建立與保存。而聽力保護之執行成效良否與業者重視程度不同而 異(林振榮等,2001)。
國外研究中,Lipscomb(1994)對聽力保護計畫則列出以下內容:
1.測量工作區域的噪音;2.找出過度暴露於噪音中的工人;3.透過工 程改進及行政管理的方法,減少工人暴露於噪音的危險;4.提供個人 的防音防護具;5.對管理人員及工人職前及在職教育訓練;6.對工人 進行職前及在職教育訓練;7.鼓勵工人對聽力保護計畫的配合;8.對 聽力圖的專業回顧並達成共識;9.對聽力改變結果的追蹤服務;10.
詳細地記錄整個聽力保護計畫的內容,並妥善保存;11.專家對聽力 保護計畫的督導。
美軍的聽力保護計畫一向做得很多,包括噪音暴露的監測、聽力 的篩檢、噪音工程控制、人員的防護以及衛生教育(引自林聖雄等,
1998)。許木嶺(1997)對美國海軍聽力保護計畫研究中,建議應包含以 下幾部分:噪音之研究,以確認有害噪音之環境及設備;做好基準及 每年的聽力測驗,並持續追蹤;適當的聽力保護裝備;及每年執行計 畫人才的訓練。
國內陳金文等(1994)提出,聽力保護計畫基本上宜包括噪音作業 環境調查及量測、教育訓練、防音防護具的使用及選用、噪音工程控
制與管理、聽力損失測定、聽力診斷及追蹤管制六部分。基於保護勞 工聽力的立場,工廠亦可藉著各種噪音改善工程,改善各項機械設 備,改善作業方式或習慣,甚至新設作業場所時,可針對噪音問題做 整體考量設計,減少噪音源的產生,或降低噪音量,再配合各項管理 措施,諸如,噪音標示、教育訓練及健康管理案,希望員工能在一個 低噪音,甚至無噪音的工作環境中工作(林振榮等,2001)。聽力保護 經過通盤的考量,針對個別場所量身訂做,並藉著工程改善及管理措 施,徹底將高噪音作業環境改善,不但可符合現行法規的基本要求,
甚至優於法規(林振榮等,2001)。
目前 OSHA 建議凡工作場所的噪音大於八十五分貝,應遵循以下 四點:1.六個月內完成基準聽力測驗;2.每年一次聽力測驗;3.若工 作場所噪音大於 100 分貝,則應每半年一次。若發生聽力惡化,應在 30 日內重覆聽檢;4.上述檢查均應免費(鄒繼群等,1997)。體檢的目 的除了要評估人員是否合乎要求外,另一方面,更積極的目的是藉以 加強維護人員的健康(李才宇等,1999)。
聽力保護計畫目的在控制工作場所之噪音危害,避免勞工因遭 受噪音引起聽力損失。目前的醫學知識與技術對於噪音而引起的聽力 障礙,除了佩戴助聽器外並無有效的藥物或治療可給予幫助。林秀 美、莊世杰(2001)研究建議,基本的聽力保護應包括:加強噪音源的 控制、定期聽力檢查、環境噪音評估、聽力衛生教育與防音防護具的 宣導使用。鄒繼群等(1997)研究顯示,松山機場加油站員工聽力異常 者逾七成,表示之前的防護措施效果不彰,應加強教育勞工,瞭解噪 音的危害與聽力保護的重要,並改進目前的防護措施,因此預防性的 聽力保護對於保護勞工聽力健康更顯得迫切且重要。
參、聽力保護行為相關研究
由國內、外多篇研究中發現,勞工執行聽力保護行為與其認知、
態度、自我效能及人際支持有相關。
陳秀卿(1984)針對紡織工業噪音之測定分析及危害控制之研究發 現,透過勞工教育及工廠管理,可提高耳塞佩戴率達 98%以上,故應 積極實施有效之聽力保護計畫。
Melamed, Rabinowitz, Feiner, Werisberg, and Ribak(1996)以保護動 機理論(Protection motivation Theory, PMT)解釋男性產業勞工聽力 防護具的使用,研究結果發現聽力保護行為與自我效能、自覺感受性 及噪音困擾有顯著相關。
林守香(1999)指出勞工佩戴防音防護具意願不高,且佩戴之方法 多不正確,主要歸因於勞工不了解噪音導致聽力損害之嚴重性。
Marjorie, Sally, and David(2002)指出人際支持與情境因素是影響 防音防護具使用的重要因素,在人際支持與情境因素上得分較高的勞 工,比起得分較低的人會去使用防音防護具。
Lusk, Ronis, and Kerr(1995)、Lusk, Ker, Ronis, and Eakin (1999)、
Kerr, Lusk, and Ronis(2002)、McCullagh, Lusk, and Ronis(2002)曾以 Pender(1987)的健康促進模式(Health Promotion Model, HPM)分別探 討工廠勞工、建築勞工、紡織工人和農人使用聽力防護具的行為,研 究結果發現佩戴的障礙、自我效能、工作場所類型、自覺健康狀況及 人際影響對使用聽力防護具的行為有顯著影響,而健康促進模式也可 以提供促進聽力防護具使用的焦點和內容。
黃乾全、董貞吟(2004)研究結果指出,影響勞工採行聽力保護健 康促進行為最重要的因子為勞工對聽力保護的自我效能,其次為主管 支持以及工作環境,因此工廠舉辦聽力保護教育訓練應以提高勞工對
聽力保護的自我效能及認知為重點。
黃乾全等(2004)研究結果指出,影響勞工採行聽力保護行為之最 大障礙是「佩戴耳塞(耳罩)感覺不舒服」,其次是「不了解職業性聽力 損失形成原因」,建議需加強勞工教育訓練,著重噪音性聽力損失等 聽力保護的知識,如聽力損失的形成與影響、佩戴防音防護具的重要 性等,以提高勞工採行聽力保護行為的動機。
而在相關的介入研究中,Sergio(1996)以訓練培養動機的方式,讓 勞工了解健康問題及聽力保護的概念,成功的將聽力防護具的佩戴率 由 30%提升到 70%。
劉秀丹(1997)針對噪音型聽力損失勞工之溝通問題及聽力保健教 育計畫進行研究探討,發現聽力保健教育課程對聽力保健知識的增 進、保健態度的改善均有明顯的效果;亦能有效促進參與聽力保健課 程及對耳塞的積極態度,但未能有效增進佩戴耳塞的時數。
Knoblock and Broste(1998)研究,針對威斯康辛州農業工作之青年 運用五種介入策略,包括,1.教育有關耳朵的解剖與生理,並利用實 際案例之錄影帶強調聽力損失的嚴重性;2.提供提醒物或是“行動線 索";3.使用音量計在其農田上進行噪音評估的工作;4.平時發放及 更新各種免費的防音防護具,並允許他們有足夠時間練習正確佩戴,
提升自我效能;5.研究期間每人每年接受聽力檢查,介入結果顯示,
實驗組會使用防護具比例較對照組為高。
Garvey(2000)研究為何有些工人是已準備好佩戴防音防護具,但 仍有許多人是逃避的,結果顯示與工人的自我效能、對健康的控制、
利益、障礙及使用的價值五個變項有顯著的影響,建議管理者可以 1.針對性質相同的團體進行訓練;2.決定適合每個團體的訊息種類;
3.確認各團體所察覺的健康威脅,及自覺可減低或控制威脅的能力;
定團體所信任、喜愛的溝通管道。
黃乾全等(2004)針對工廠管理階層人員進行工廠組織、環境與管 理層面營造介入,並無法降低障礙、增加自我效能,對勞工聽力保護 行為之促進也有限,建議加入以勞工為主體之介入策略,以提升成效。
由此可知,針對高噪音作業勞工採取聽力保護健康促進行為的現 況及其影響因素做深入的調查研究,並依此設計促進高噪音作業勞工 採取聽力保護健康促進行為之介入模組,實為我國日後推展勞工聽力 保護、促進職場健康的重要方向。
第三節 教育訓練方式及手冊媒體相關研究
壹、 聽力保護計畫教育訓練
聽力受損對個人的溝通能力會產生很大的衝擊,即使是輕微的傷 害,也可能影響品質,一旦形成噪音型的聽力損失,就無法用醫療的 方法有效的治療。幸好除了有些意外的噪音傷害外,幾乎所有的噪音 型聽力損失都是可以預防的(劉秀丹,1998)。因此,灌輸勞工正確的 聽力保護觀念,增強辨識在工作中可能發生危害的技能與採取防護的 技巧,使每個人終身具備危害預防的意識,是預防噪音型聽力損失發 生的首要工作。
我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二條規定,噪音在八十五分貝以上之作 業為特別危害作業,基於有效保護勞工之原則,雇主需為勞工安排教 育訓練課程,並要求勞工確實參與此課程。而工作場所的每個人,包 括決策、規劃、安全衛生、生產等管理人員,乃至於全體勞工,均應 負擔職業病預防的職責。雇主除了提供勞工相關的安全衛生法令資訊 外,並應積極推動教育訓練,使勞工認知其面臨或可能產生的危害風 險(魏漣邦,2004)。
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編擬之聽力保護計畫指引說明了勞工 教育訓練的目的:1.藉由教育訓練清楚表明事業單位推行聽力保護計 畫之決心;2.藉由教育訓練課程傳遞噪音危害認知及防護概念,使勞 工能自動自發地執行聽力保護計畫,預防聽力損失之發生;3.實施教 育訓練及成果評估,瞭解勞工面臨之問題與疑惑,可對症下藥達事半 功倍之成效;4.暢通雇主、安全衛生人員與勞工間之溝通管道(于台珊 等,2002)。
根據美國 OSHA 的規定及我國聽力保護計畫指引的建議,教育訓
防護具的使用與選擇;3.聽力檢查的目的及步驟;4.聽力檢查記錄之 意義與保存目的(林守香等,1997)。無論是工業衛生師、作業環境測 定人員、職業病醫師等,對從事噪音作業之員工執行教育訓練,應包 括下列課程內容:1.噪音對聽力損失之影響;2.聽力保護具之隔音特 性;3.聽力保護具之選用、佩戴及保養;4.聽力測定的目的及步驟;
5.聽力測定紀錄及保存(陳金文等,1994)。黃彩雲(1991)研究中建議,
應落實主管單位推動教育與訓練,且主管單位推行聽力保護計畫時,
若能使勞工對計畫有充分的瞭解,且參與計畫之履行,才能落實計畫 的可行性,因此建議訓練計畫的主要內容應包括:1.建立聽力保護計 畫的理由;2.噪音如何影響聽力;3.防音防護具的使用方法;4.聽力 測定的實施方法;5.聽力計畫能顯示些什麼。
Lipscomb(1994)研究中表示,聽力保護計畫成功的關鍵,在於加 強勞工對聽力保護的正確觀念,使其能積極的支持並參與,因此在聽 力保護計畫內容中,管理人員及工人的職前及在職教育訓練是非常重 要的一環。廖廣義、趙坤郁、沈福全(1993)研究結果顯示,聽力保護 衛生教育確實可使員工增加相關知識,更願接受聽力檢查與衛生教 育,增加使用防音防護具的意願。黃彩雲(1991)以海軍某造船廠進行 噪音環境及聽力保護調查研究發現,使用防護具與對噪音的認知及對 防護具的需要感有關,因此強調教育訓練的確扮演重要的角色。
貳、 教育訓練方式相關研究
在實施教育訓練時,應注意下列各點,使教育訓練更有成效:1.
依對象而有不同的教育方式;2.需要認識清楚教育訓練的目的;3.擔 任講師者,本身應有充分理解;4.站在勞工的立場,選定教育訓練的 技術方法;5.製作勞工有興趣、關心的教育訓練教材;6.教育內容應 為講師之專長;7.有必要給予勞工思考之充裕時間;8.應注意勞工之
反應;9.避免使用引起恐懼、不諳的教育方法;10.利用列舉榜樣很重 要,可激勵勞工;11.示範防護具的使用,讓勞工利用實物練習以瞭 解防護具的佩戴效果;12.勞工安全意識的提高(林守香等,1997)。
而常見的實施勞工教育訓練方式有:1.演講;2.媒體;3.編序手冊;
4.小組活動;5.機會教育;6.諮商;7.電腦教學(劉秀丹,1998)。蕭淑 銖等(2002)對製造業勞工研究發現,勞工們對衛生教育執行方式的偏 好及優先順序則為:1.廣播、電視;2.宣傳單張或小手冊;3.報紙、
雜誌;4.海報、壁報或掛圖;5.邀請專人到廠演講或座談會;6.錄音 帶、錄影帶;7.廠內自行安排演講或座談會。且建議手冊與單張內容 應力求平易近人,如增加圖畫及設計可加深印象的標語或標誌,並減 少文字敘述,以利更多不同年齡層或教育程度者使用。
Miller(1986)強調,勞工教育訓練之教材要能抓住勞工的興趣並 維持其動機,且要符合勞工的教育程度及經驗,內容要經常做修正。
亦可於員工餐廳或合作社中重複播放宣導片,如此衛生教育知識便可 能普及每個角落。
蕭淑銖等(2002)針對製造業勞工調查研究發現,參與過職業衛 生教育活動者,比較相信經由衛教所得的知識可助其預防或減少職業 意外的發生。而傳統上使用最頻繁的宣傳單張及小手冊仍是最受歡迎 的衛生教育方式,建議未來的衛生教育除應考慮以勞工較能接受的方 式執行外,相關的服務或活動的提供上亦應力求其可近性與可用性,
以利更多不同年齡層及教育程度者使用。
巫曉玲(2004)針對冠狀動脈心臟病患者實施衛教光碟及單張介 入研究,結果顯示運用模型、圖像以及示範所製作的光碟,其教學成 效優於傳統單張式的教學工具,且藉由營養教育介入能增進飲食上的 認知與飲食行為的自我效能,因此建議可運用多媒體教學作為未來臨 床護理指導之參考。
由此可見,短期教育訓練有其效果,教育訓練的內容不應一成 不變,教育的方式也該隨時修正,沒有一種訓練方式可以為所有的勞 工提供最完美的教育服務,因此,值得我們針對勞工不同的特性,進 一步開發相關課程與教材,提供相關單位實施教育訓練之參考,並運 用不同的教育介入策略以維持勞工參與的興趣。
參、手冊媒體相關研究
自 學 式 手 冊 常 被 用 以 作 為 教 育 介 入 的 媒 介 , Caroline and Steven(1998)探討不同的傳播管道對預防心血管疾病的效果時,發現 各種管道包括:電視、報紙、手冊、單張、談話性節目等,都有其優 點和限制,而手冊的特性是高明確性和包容性,能提供豐富的資訊,
且能針對目標族群量身訂作所需的資訊,只要能適當選擇主題、圖片 和語言,就能吸引目標族群的注意,更甚於其他種類的媒體如單張、
報紙等。Cross(1993)研究發現,成人喜歡以閱讀印刷教材的方式學 習,所以許多研究即運用自學式手冊進行教育介入,且發現有不錯的 成效(引自楊智琳,2004)。
Doak 等人建議在發展成人閱讀工具時,建議文字使用生動活潑 的會話方式(引自陳合如,2003)。Lipscomb(1994)表示,讓勞工自行 閱讀手冊其優點是,不需要中斷生產工作或花時間集合勞工開會,可 使勞工以個別化的學習進度來學習,有助於學習動機的維持。其限制 是要有良好的閱讀能力,且執行人員需花時間要求勞工重複閱讀教 材。
周郁文(2000)教導「高脂血症之飲食治療」衛教手冊並協助提升 控制飲食行為之自我效能,結果發現飲食行為及血脂值的改進幅度顯 著大於控制組。
葉洵惠(2000)研究發現,運用衛教手冊在促進職場員工下背痛的
認知、行為與疼痛減輕上具有一定的效果。因此建議可鼓勵無法提供 下背痛團體衛教課程的職場,大量提供衛教手冊給員工,以協助員工 減輕下背痛的困擾。
Lauby, Smith, Stark, Person, & Adams(2000)探討發展和發送自製 的傳單、小冊子、海報、時事通訊等愛滋病預防平面媒體工具,對婦 女愛滋病預防的效果。研究結果發現以平面媒體為管道的介入方式能 顯著的增加保險套的使用行為。
章慶堅(2003)藉由衛教小手冊來探討對營養知識、飲食行為的影 響,結果顯示介入後對飲食攝取行為改變有影響。
綜上所述,手冊能提供豐富的資訊,當面臨時間不足無法安排課 程的窘境時,運用自學式手冊為管道,是值得嘗試的一種教育介入方 式,且能幫助學習者學習。但在設計手冊時應事先了解閱聽者特質、
需要和喜好,使設計的手冊能為閱讀者所適用,配合以圖為主的呈現 方式,才能達到手冊教育的目的。
第四節 行為科學與衛生教育介入策略的理論基礎
壹、 衛生教育診斷與評價模式(PRECEDE-PROCEED model)
PRECEDE-PROCEED 模式分為兩部分,其架構起源於1970年,
是為提升衛生教育計畫介入,而發展出的一個有系統的計畫過程。
PRECEDE 由(Predisposing,Reinforcing and Enabling Constructs in Educational Diagnosis and Evaluation)的字首所構成,是指在教育診斷 和評價中之素質、使能及增強的構面。為了將該模式延伸,模式中加 入PROCEED,成為一個綜合性的模式。由下列字的字首所構成 (Policy,Regulatory and Organizational Constructs in Educational and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是指在教育及環境發展之政策、法規和 組織的構面。整個模式之內容含有涉及健康行為的相關架構,主要是 針對衛生教育的計畫、執行及評價做原則式的探討,該模式對於健康 促進介入需求的價值,超過傳統改變不健康行為之教育方法(Green, kreuter, Deeds, & Partridge, 1980;Green, & Kreuter, 1991),可運用於 探討各種對象與某種特定行為之關係,它探討個人因素及非個人因素 對行為的影響。
衛生教育是全面性健康促進過程中的一部分(Towner, 1995)。教 育診斷則是介入計畫的前提,透過系統化的過程,以提高衛生教育介 入的品質(Green et al., 1980)。PRECEDE-PROCEED 模式可針對衛生 教育計畫、介入措施及評價,提供一個明確的指引與良好的診斷工 具。因此,運用PRECEDE-PROCEED 模式可以增進勞工聽力保護計 畫的發展,且該過程可促進合適目標之確認,並進而促進合適的介入 及評價方法之發展。
在PRECEDE 模式中,教育診斷層面,是進行教育需求評估時,
常被藉以運用的部分。它把影響目標群體健康行為之複雜的影響因素
歸為三類,分別是「素質因素(predisposing factors)」、「增強因素 (reinforcingfactors)」與「使能因素(enabling factors)」,對於目標群體 在採行健康行為上,提供了影響目標群體採行健康行為之重要歸因,
因而有利於教育需求之評估。在參考Green et al.(1980); Green &
Kreuter(1991)及Howat, Jones, Hall, Cross, & Stevenson(1997)等相關文 獻,將「教育及組織診斷」之內容說明如下。
一、素質因素、使能因素及增強因素之定義
素質因素(Predisposing Factors)是在行為之前的因素,為行為的前 導者(antecedent),是指激發個人或群體採行健康行為動機之知識、信 念、態度、感受、期望與人口學特質等。
使能因素(Enabling Factors)是指個人或群體採行健康有關行為 時,所必須具備之技能與資源。被視為促進個人或組織採取行動的環 境狀態,是行為的前導者,准許動機得以實現。包括健康資源的可近 性、可獲性、可利用性、社區/政府對健康的優先重視與整合(支持性 的政策及立法),及與健康相關的新技巧/技術。
增強因素(Reinforcing Factors)是指個體認為其行為發生後,是否 受到正向、負向回饋、支持及獎賞或誘因的結果,以便使行為得以持 續或消失。其增強來源依衛生教育的計畫目標及類型之不同而有所不 同,包括社會支持、來自重要他人(諸如保健專業人員、同儕、家人、
父母親、教師和雇主)的影響、社會的利益、身體健康的利益、具體 或被想像的獎賞及大眾傳播媒體的促進。
二、素質因素、使能因素及增強因素與行為之關係
素質因素、使能因素及增強因素間的相互依賴與行為間的關係如
機(素質因素),來從事被提供的行動課程,素質因素也許足以使人開 始某項行為,卻無法使該行為持續,除非其具備相關之資源及所需之 技巧以完成該行為。此外,動機是隨著資源的佈署或運用(使能因素) 以促進行動的產生,常導因於與該行為有關之現行法令,在行為之後 的反作用力,便是情緒上的、心理上的或社會上的增強因素。增強因 素增進行為、未來資源的尋找、運用或承諾及動機。立即可得的促進 因素則提供線索與增強,成為該行為下個階段的素質因素。同樣地,
來自行為的獎賞和滿足,使現階段的增強因素成為下個階段的素質因 素。最後,可能大部分與健康促進有關的社會生物學觀點,為行為創 造社會增強,進而導致社會支持和協助形式之行為促進,發展步調的 前後關係及因果關係之推測,與行為改變和維持所使用之語言及概念 有關。此外,高動機的行為有時候可以克服一些資源和獎賞的不足,
而高獎賞的行為則可能發生於個人對該行為的重要性或正確性信念 缺乏時。
PRECEDE-PROCEED 把衛生教育介入之擬定、執行與評價的活 動加以整合,實為衛教計畫研究之整合型理論模式,足可提供衛生專 業人員針對問題設計衛生計畫,並可提供指引,協助計畫的實施 (Breckon et al., 1998)。因此本研究運用PRECEDE-PROCEED於聽力保 護計畫衛生教育介入中,針對教育及組織診斷因素進行介入活動的設 計,並提供介入計畫之執行及評價的準則。
貳、 社會支持理論
一、 社會支持的定義
「社會支持」的概念最早源自 70 年代社區心理學的研究,Cassel 及 Cobb 等人研究生活壓力對生理及心理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時發
現。社會支持是任何的行動或行為,使個人在追求目標、滿足需求的 特定情況下所產生的作用,而這種支持要由接受者來衡量(Tolsdorf, 1976)。葉英堃(1995)在一項研究評論中提出社會支持對個人健康有正 面的影響,因為社會支持可使個人情緒穩定、提高自我肯定、信心、
社會參與感以及處理壓力的能力,在社會支持對個人健康的影響中,
個人感受到的支持品質遠比實際求助的量重要,且會因人口、社經階 層、文化背景等因素,而需求有所不同。
二、 社會支持的種類
對於社會支持行為的界定,學者多以社會性、人際關係的互動 為出發點,但其內容則各有不同的看法。House(1982)認為社會支持 應包含四個層面:
(一)情感性支持:包括家人、親屬、朋友的尊重、喜愛、相信、關 心及傾聽。
(二)評價性支持:包括家人、親屬、朋友的肯定、回饋及社會性比 較。
(三)訊息性支持:包括家人、親屬、朋友的的勸告、建議、指導及 提供資訊。
(四)實質性支持:包括家人、親屬、朋友的金錢、實質物品及服務 或照顧。
三、 社會支持的測量
Muller(1980)認為測量社會支持應包括三方面,經由此三方面的 評估,將可使研究人員更能確定影響健康行為、壓力、及身心健康狀 況的支持及類型:
(一) 支持來源:例如家人或朋友。
(二) 支持類型:例如情緒、工具支持。
(三) 支持強度:受支持者內在主觀的感覺。
賴妙芬(2002)認為社會支持可以兩種方法測量,一為自我報告 法,即讓參與者說出他們所獲得的支持與滿意度,另一為觀察法,著 重於社會支持發生的本質和內容(引自何千惠,2003)。
綜合上述可知,在進行發展聽力保護衛生教育介入時,可運用社 會支持策略來提升勞工在工作中的支持,並增加勞工自信,提升自我 覺察,促進行為的改變。
參、 自我效能
一、 自我效能的意義
自我效能理論(Self-efficacy Theory) 是Bandura社會學習理論之 核心,於1977年正式提出,其意義是指個人對於自己是否能獲致成功 所持有的信念,而此種信念乃是對自己完成某種工作的一種能力判斷 (Bandura, 1986)。Bandura 認為自我效能,是研究人類行為表現的開 始和持續所不可缺少的。自我效能是一個人要完成任務前,自己評估 可達成任務的能力,可用來作為健康行為的預測。運用衛生教育介入 以增加預期效能,利用自我效能的增進可以促進衛生教育策略發展、
達到合宜的行為改變(Flora, Maibach, & Maccoby, 1989),自我效能的 概念在國內被廣泛應用於預測健康行為或發展健康促進。
二、 自我效能的重要性
「自我效能」信念之所以重要,乃因其影響行為與動機甚鉅,其 影響個體的層面包括(Pajares, 1996):
(一) 自我效能影響個體對任務的選擇,人們通常在面對不同難度 任務時,願意從事在自己能力所及能加以掌控的工作,而會 逃避能力較無法達成的任務。
(二) 自我效能影響個體努力於任務上的程度,具有高自我效能的 人當其面對問題時,會發展解決問題的策略,付出更多的努 力俾以獲得成功;然而,低自我效能者卻常會自覺能力不足,
在遇到問題時容易逃避工作,而導致失敗的結果。
(三) 當個體遭受困難時,影響個體的堅持程度,自我效能具有產 生激發行為的作用,是行為動力的來源,因此高自我效能者 通常持正向的態度面對挑戰,較能堅持下去;然而,低自我 效能者則不堅持,較容易放棄努力。
(四) 影響個體的面對挫折時的情緒反應,高自我效能的人較不會 受到失敗經驗的影響,而懷疑自己的能力。
(五) 影響個體的思考模式,高自我效能者在觀念上較易產生自我 協助的傾向,而低自我效能者卻常有自我壓抑的觀念。
三、 自我效能的訊息來源
自我效能的訊息來源係指:個體透過哪些訊息而產生關於自我能 力的知覺。Bandura 認為個體的效能信念是基於四方面的訊息而形 成,包括:
(一) 行為表現的結果(Performance Accomplishment)
是最能影響效能訊息的來源;設定個人的行為小目標、重覆說 明其欲達成的行為目標,以及耐心完成自我記錄等措施(Bandura, 1986)。
(二) 替代性經驗(Vicarious Experience)
個體自我效能的形成並非全然倚賴直接經驗(表現成果)。個體
透過與他人互動的過程中,觀察與自己有相似條件或相同能力者 之表現,形成一種示範─觀察的關係。
(三) 口頭的說服(Verbal Persuasion)
指經由別人的鼓勵與支持,個人可被引導相信自己成功的解決 問題。如個案從事之相關行為予正向的口頭鼓勵與支持、將其完成 的行為目標歸功於個案自己的能力、提供自己為可運用之資源,或 是邀其有意義的他人進入活動,以增加支持力等措施(Bandura, 1986 ; Allen, 1996)。
(四) 生理的狀態(Physiological State)
指當個案察覺到自己在從事某行為時,若會有不適的感覺產生,
則會減低其繼續從事該行為的動機(Bandura, 1986 ; Allen, 1996)。
四、 自我效能影響行為的機制(Maibach & Murphy, 1995):
(一) 選擇行為:個體傾向逃避去執行超出其能力的事。
(二) 決定努力及堅持的程度:一項新活動的精熟,通常需要努力及 堅持,而高的自我效能感即會引發人們全力投入目前正在執行 的任務,而且在面對困難時,也會繼續堅持下去。
(三) 影響思考模式:自我效能透過影響認知過程的三種形式,包括 目標設定(高的效能支持高期待)、對正向和負向行為結果的想 像(高效能鼓勵個體對成功表現的想像)、推論性思考的品質(高 的效能鼓勵個體於遭遇困難時,能以分析性的思考過程來回應) 來影響行為。
身為衛生教育人員,應以可行的衛生教育理論,配合自我效能 的增進,協助勞工對噪音危害及聽力保護計畫之認知,繼而預防聽力 損失,促進勞工採行聽力保護之行為。
肆、 健康信念模式
健康信念模式(Health Belief Model)於 1950 年代被提出,後來經 由 Becker、Hochbaum、Kegeles、Rosens tock 等社會心理學家經過長 期的研究修正後發展出來的,探討為何一般人不願意參與「疾病預防」
或「早期發現」的計畫。Becker 等人認為,一個人對某種疾病的罹 患性、嚴重性認知,及採取預防此疾病的健康行為時的有效性及障礙 性認知,會影響行為是否出現(引自丁如真,2001)。
其模式由以下幾個變項構成:
一、 罹患性認知(Perceived Susceptibility):個人認為自己罹患該疾病 的可能性有多高。
二、 嚴重性認知(Perceived Severity):個人認為如果罹患該疾病,若 不處理則後果有多嚴重,包括:身體不舒服、殘障或人際關係的 影響等。
三、 利益性及障礙性認知(Perceived Benefits and Barriers):指個人欲 採取行動時,往往預先評估此行動的有效性、方便性、花費代價 等,若認為利多於弊則可能採取行動。
四、 行動線索(Cues to Action):各種媒體、教育管道、個人曾經歷的 疾病症狀,都可以成為個人採取行動的行動線索來源。
五、 其他因素:人口學、社會心理因素之不同,也會影響個人的健康 行為。
此模式認為個人對疾病的罹患性與嚴重性認知是提供行動的動 力。而有效性與障礙性認知的衡量與比較,則會影響個人最佳行動途 徑的選擇,若再加上行動線索的刺激則會提升採行健康行為的可能 性。
綜合上述,運用健康信念模式於介入時,可透過教育方式,增加 其知識、改變其易感性與嚴重性認知、增加行為利益認知、減少行為 障礙、增加自我效能,進而達到行為改變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