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警察意象之統計分析
壹、次數分配
本項目在於探討受訪者對於警察意象描述的看法,做一探討,分 別為非常同意,同意,普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等,以下針對受訪 者對於這些同意的程度,以個數與比率加以敘述。
一、警察工作、容易疏忽家庭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工作性質會忽視家庭的同意程 度,由表 2-1 中可知,有 24.1﹪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45.2﹪認為同 意,20.0﹪認為普通,9.0﹪認為不同意,1.8﹪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 有七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工作會忽視家庭。
表 2-1 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會忽視家庭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75 24.1 175 24.1
同意 328 45.2 503 69.3 普通 145 20.0 648 89.3 不同意 65 9.0 713 98.2 非常不同意 13 1.8 726 100.0
二、警察工作、常伴身心過勞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過勞死與工作性質關連之看法,
由表 2-2 中可知,有 29.2﹪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40.1﹪認為同意,
18.9﹪認為普通,9.4﹪認為不同意,2.5﹪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七 成的受訪者認為過勞死與警察工作性質有關。
表 2-2 認為警察的過勞死是與工作性質有關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212 29.2 212 29.2
同意 291 40.1 503 69.3 普通 137 18.9 640 88.2 不同意 68 9.4 708 97.5 非常不同意 18 2.5 726 100.0
三、子弟從警、家人多所不捨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自己鼓勵家人從事警察工作同意之程 度,由表 2-3 中可知,有 4.1﹪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15.8﹪認為同 意,36.4﹪認為普通,28.2﹪認為不同意,15.4﹪認為非常不同意。顯 示有四成受訪者不鼓勵家人從警。
表 2-3 會鼓勵我的家人從事警察工作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30 4.1 30 4.1
同意 115 15.8 145 20.0 普通 264 36.4 409 56.3 不同意 205 28.2 614 84.6 非常不同意 112 15.4 726 100.0
四、與警姻緣、不願大力促成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自己願意選擇警察成為婚姻伴侶同意 之程度,由表 2-4 中可知,有 4.1﹪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15.8﹪認 為同意,36.0﹪認為普通,27.3﹪認為不同意,16.8﹪認為非常不同意。
顯示僅有二成的受訪者願擇警察為伴侶。
表 2-4 願意選擇警察成為我的婚姻伴侶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30 4.1 30 4.1
同意 115 15.8 145 20.0 普通 261 36.0 406 55.9 不同意 198 27.3 604 83.2 非常不同意 122 16.8 726 100.0
五、工作性質、易致家庭破裂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工作性質容易導致家庭破裂看 法之同意程度,由表 2-5 中可知,有 10.9﹪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8.8
﹪認為同意,37.2﹪認為普通,18.0﹪認為不同意,5.1﹪認為非常不同 意。顯示有近四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工作易導致家庭破裂。
表 2-5 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容易導致家庭破裂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79 10.9 79 10.9
同意 209 28.8 288 39.7 普通 270 37.2 558 76.9 不同意 131 18.0 689 94.9 非常不同意 37 5.1 726 100.0
六、身懷正義、多數人們認同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是正義化身的看法,由表 2-6 中可 知,有 15.0﹪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3.1﹪認為同意,39.5﹪認為普 通,8.7﹪認為不同意,3.7﹪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近五成的受訪者 認為警察是正義的化身。
表 2-6 認為警察是正義的化身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09 15.0 109 15.0
同意 240 33.1 349 48.1 普通 287 39.5 636 87.6 不同意 63 8.7 699 96.3 非常不同意 27 3.7 726 100.0
七、膽識過人、大體獲致認同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自己認為警察是勇敢的同意程度,由表 2-7 中可知,有 15.3﹪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8.0﹪認為同意,36.0﹪認 為普通,6.5﹪認為不同意,4.3﹪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五成的受訪 者認為警察是勇敢的。
表 2-7 認為警察是勇敢的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11 15.3 111 15.3
同意 276 38.0 387 53.3 普通 261 36.0 648 89.3 不同意 47 6.5 695 95.7 非常不同意 31 4.3 726 100.0
八、廉明可風、大致獲得認同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認為警察是貪污的看法,由表 2-8 中 可知,有 3.6﹪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9.5﹪認為同意,35.3﹪認為普 通,29.3﹪認為不同意,22.3﹪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僅一成的受訪 者認為警察是貪污的。
表 2-8 認為警察是貪污的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26 3.6 26 3.6
同意 69 9.5 95 13.1
普通 256 35.3 351 48.3 不同意 213 29.3 564 77.7 非常不同意 162 22.3 726 100.0
九、值勤方式、尚稱可親可近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值勤方式是可親的同意程度,
由表 2-9 中可知,有 6.2﹪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8.9﹪認為同意,
45.2﹪認為普通,13.8﹪認為不同意,5.9﹪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三 成五的受訪者認為警察值勤方式是可親的。
表 2-9 認為警察的值勤方式是可親的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45 6.2 45 6.2
同意 210 28.9 255 35.1 普通 328 45.2 583 80.3 不同意 100 13.8 683 94.1 非常不同意 43 5.9 726 100.0
十、身為警察、樂意為民服務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認為警察是樂於服務民眾之同意程度,由 表 2-10 中可知,有 13.1﹪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8.8﹪認為同意,
35.3﹪認為普通,9.2﹪認為不同意,3.6﹪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五 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樂於服務民眾。
表 2-10 認為警察是樂於服務民眾的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95 13.1 95 13.1
同意 282 38.8 377 51.9 普通 256 35.3 633 87.2 不同意 67 9.2 700 96.4 非常不同意 26 3.6 726 100.0
十一、工作態度、大致腳踏實地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工作態度是腳踏實地的同意 程度,由表 2-11 中可知,有 11.0﹪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6.1﹪認 為同意,39.4﹪認為普通,9.8﹪認為不同意,3.7﹪認為非常不同意。
顯示有近四成七的受訪者認為警察工作態度是腳踏實地的。
表 2-11 認為警察的工作態度是腳踏實地的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80 11.0 80 11.0
同意 262 36.1 342 47.1 普通 286 39.4 628 86.5 不同意 71 9.8 699 96.3 非常不同意 27 3.7 726 100.0
十二、勤務執行、所獲評價可佳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勤務的執行是有效率的看法,
由表 2-12 中可知,有 7.3﹪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5.9﹪認為同意,
45.0﹪認為普通,14.6﹪認為不同意,7.2﹪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僅有 三成的受訪者警察勤務的執行是有效率的。
表 2-12 認為警察勤務的執行是有效率的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53 7.3 53 7.3
同意 188 25.9 241 33.2 普通 327 45.0 568 78.2 不同意 106 14.6 674 92.8 非常不同意 52 7.2 726 100.0
十三、警界倫理、大體還算遵守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認為警界很遵守倫理之同意程度,由表 2-13 中可知,有 5.5﹪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2.9﹪認為同意,43.9
﹪認為普通,17.2﹪認為不同意,10.5﹪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二成 八的受訪者認為警界遵守倫理。
表 2-13 認為警界很遵守倫理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40 5.5 40 5.5
同意 166 22.9 206 28.4 普通 319 43.9 525 72.3 不同意 125 17.2 650 89.5 非常不同意 76 10.5 726 100.0
十四、少數濫權、確實仍然存在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本身常濫用職權之看法,由表 2-14 中可知,有 6.5﹪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19.4﹪認為同意,37.5
﹪認為普通,22.0﹪認為不同意,14.6﹪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僅有二 成五的受訪者覺得警察本身常濫用職權。
表 2-14 覺得警察本身常濫用職權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47 6.5 47 6.5
同意 141 19.4 188 25.9 普通 272 37.5 460 63.4 不同意 160 22.0 620 85.4 非常不同意 106 14.6 726 100.0
十五、深受壓力、常感身不由己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會因關說、包庇壓力而身不由 己之看法,由表 2-15 中可知,有 23.0 ﹪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40.1
﹪認為同意,25.8﹪認為普通,7.7﹪認為不同意,3.4﹪認為非常不同 意。顯示有六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會因關說、包庇壓力而身不由己。
表 2-15 覺得警察會因關說、包庇壓力而身不由己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67 23.0 167 23.0
同意 291 40.1 458 63.1 普通 187 25.8 645 88.8 不同意 56 7.7 701 96.6 非常不同意 25 3.4 726 100.0
十六、警察工作、民眾不夠尊重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許多民眾對警察不夠尊重之看法,
由表 2-16 中可知,有 29.5﹪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8.8﹪認為同意,
24.8﹪認為普通,4.5﹪認為不同意,2.3﹪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六 成七的受訪者覺得許多民眾對警察不夠尊重。
表 2-16 覺得許多民眾對警察不夠尊重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214 29.5 214 29.5
同意 282 38.8 496 68.3 普通 180 24.8 676 93.1 不同意 33 4.5 709 97.7 非常不同意 17 2.3 726 100.0
十七、民眾有事、屢屢施壓隨至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民眾有事常找人向警察機關、施壓 之看法,由表 2-17 中可知,有 27.3﹪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43.4﹪
認為同意,21.9﹪認為普通,5.1﹪認為不同意,2.3﹪認為非常不同意。
顯示有七成的受訪者認為民眾有事常找人向警察機關、施壓。
表 2-17 覺得民眾有事常找人向警察機關、施壓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98 27.3 198 27.3
同意 315 43.4 513 70.7 普通 159 21.9 672 92.6 不同意 37 5.1 709 97.7 非常不同意 17 2.3 726 100.0
十八、匿報刑案、吃案情事仍在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認為警察匿報刑案、吃案的情形嚴重之 看法,由表 2-18 中可知,有 13.6﹪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8.0﹪認 為同意,40.0﹪認為普通,13.6﹪認為不同意,4.4﹪認為非常不同意。
顯示有四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匿報刑案、吃案的情形嚴重。
表 2-18 認為警察匿報刑案、吃案的情形嚴重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99 13.6 99 13.6
同意 203 28.0 302 41.6 普通 293 40.4 595 82.0 不同意 99 13.6 694 95.6 非常不同意 32 4.4 726 100.0
十九、素質提昇、警界今非昔比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素質逐漸提高之同意程度,
由表 2-19 中可知,有 16.5﹪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43.7﹪認為同意,
29.3﹪認為普通,6.2﹪認為不同意,4.3﹪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六 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的素質逐漸提高。
表 2-19 認為警察的素質逐漸提高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20 16.5 120 16.5
同意 317 43.7 437 60.2 普通 213 29.3 650 89.5 不同意 45 6.2 695 95.7 非常不同意 31 4.3 726 100.0
二十、少見勾結、不肖警察漸少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經常與不肖業者勾結之看法,
由表 2-20 中可知,有 5.9﹪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17.6﹪認為同意,
40.4﹪認為普通,24.4﹪認為不同意,11.7﹪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僅 有二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經常與不肖業者勾結,另有三成六不認為警 察會與不肖業者勾結。
表 2-20 認為警察經常與不肖業者勾結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43 5.9 43 5.9
同意 128 17.6 171 23.6 普通 293 40.4 464 63.9 不同意 177 24.4 641 88.3 非常不同意 85 11.7 726 100.0
二十一、工作紀律、尚稱嚴謹務實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紀律很散漫之看法,由表 2-21 中可知,有 5.2﹪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16.4﹪認為同意,43.8
﹪認為普通,23.4﹪認為不同意,11.2﹪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僅有二 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的紀律很散漫,另有三成五受訪者不認為警察紀 律散漫。
表 2-21 認為警察的紀律很散漫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38 5.2 38 5.2
同意 119 16.4 157 21.6 普通 318 43.8 475 65.4 不同意 170 23.4 645 88.8 非常不同意 81 11.2 726 100.0
二十二、默默幫助、民眾心有所感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經常默默在幫助民眾之同意 程度,由表 2-22 中可知,有 20.0﹪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6.8﹪認 為同意,33.9﹪認為普通,6.9﹪認為不同意,2.5﹪認為非常不同意。
顯示有五成七的受訪者覺得警察經常默默在幫助民眾。
表 2-22 我覺得警察經常默默在幫助民眾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45 20.0 145 20.0
同意 267 36.8 412 56.7 普通 246 33.9 658 90.6 不同意 50 6.9 708 97.5 非常不同意 18 2.5 726 100.0
二十三、安全保障、民眾切身感受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真正能提供民眾安全保障之 同意程度,由表 2-23 中可知,有 14.7﹪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9.8
﹪認為同意,36.5﹪認為普通,6.2﹪認為不同意,2.8﹪認為非常不同 意。有五成四的受訪者認為警察真正能提供民眾安全的保障。
表 2-23 認為警察真正能提供民眾安全的保障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07 14.7 107 14.7
同意 289 39.8 396 54.5 普通 265 36.5 661 91.0 不同意 45 6.2 706 97.2 非常不同意 20 2.8 726 100.0
二十四、警察執法、黨派陰影相隨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是容易受到政黨而影響執法 威信之看法,由表 2-24 中可知,有 15.8﹪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4.2
﹪認為同意,35.3﹪認為普通,10.6﹪認為不同意,4.1﹪認為非常不同 意。有五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是容易受到政黨而影響執法威信。
表 2-24 認為警察是容易受到政黨而影響執法威信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15 15.8 115 15.8
同意 248 34.2 363 50.0 普通 256 35.3 619 85.3 不同意 77 10.6 696 95.9 非常不同意 30 4.1 726 100.0
二十五、安全有慮、有請警察協助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遇到有安全顧慮的問題時,願意 請警察幫忙之看法,由表 2-25 中可知,有 21.1﹪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 意,49.3﹪認為同意,23.6﹪認為普通,4.7﹪認為不同意,1.4﹪認為 非常不同意。有七成的受訪者遇到有安全顧慮的問題時,願意請警察 協助。
表 2-25 遇到有安全顧慮的問題時,願意請警察幫忙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53 21.1 153 21.1
同意 358 49.3 511 70.4 普通 171 23.6 682 93.9 不同意 34 4.7 716 98.6 非常不同意 10 1.4 726 100.0
二十六、除暴安良、具不可替代性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在維護社會治安具有不可替 代性之同意程度,由表 2-26 中可知,有 28.8﹪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
43.8﹪認為同意,21.9﹪認為普通,4.3﹪認為不同意,1.2﹪認為非常 不同意。有七成的受訪者認同警察在維護社會治安具有不可替代性。
表 2-26 認為警察在維護社會治安具有不可替代性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209 28.8 209 28.8
同意 318 43.8 527 72.6 普通 159 21.9 686 94.5 不同意 31 4.3 717 98.8 非常不同意 9 1.2 726 100.0
二十七、執法公平、民眾多所肯定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執法是公平的看法,由表 2-27 中可知,有 12.0﹪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2.1﹪認為同意,43.1
﹪認為普通,9.0﹪認為不同意,3.9﹪認為非常不同意。有四成四的受 訪者認為警察執法是公平的。
表 2-27 認為警察執法是公平的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87 12.0 87 12.0
同意 233 32.1 320 44.1 普通 313 43.1 633 87.2 不同意 65 9.0 698 96.1 非常不同意 28 3.9 726 100.0
二十八、維護治安、員警犧牲奉獻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大多數的警察願意為維護治安犧 牲奉獻之同意程度,由表 2-28 中可知,有 19.4﹪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 意,42.7﹪認為同意,28.5﹪認為普通,7.0﹪認為不同意,2.3﹪認為 非常不同意。顯示有六成二的受訪者認為大多數的警察願意為維護治 安犧牲奉獻。
表 2-28 認為大多數的警察願意為維護治安犧牲奉獻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41 19.4 141 19.4
同意 310 42.7 451 62.1 普通 207 28.5 658 90.6 不同意 51 7.0 709 97.7 非常不同意 17 2.3 726 100.0
二十九、利益誘惑、難免抗拒不易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認為警察容易受到利益誘惑而失 去立場,由表 2-29 中可知,有 6.7﹪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8.1﹪認 為同意,37.1﹪認為普通,20.1﹪認為不同意,8.0﹪認為非常不同意。
顯示有近三成五的受訪者認為警察容易受到利益誘惑而失去立場。
表 2-29 認為警察容易受到利益誘惑而失去立場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49 6.7 49 6.7
同意 204 28.1 253 34.8 普通 269 37.1 522 71.9 不同意 146 20.1 668 92.0 非常不同意 58 8.0 726 100.0
三十、專業素養、尚待持續提昇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大多數警察的專業素養不足之看 法,由表 2-30 中可知,有 7.4﹪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7.5﹪認為同 意,44.8﹪認為普通,14.5﹪認為不同意,5.8﹪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 有三成五的受訪者認為大多數警察的專業素養不足。
表 2-30 我認為大多數警察的專業素養不足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54 7.4 54 7.4
同意 200 27.5 254 35.0 普通 325 44.8 579 79.8 不同意 105 14.5 684 94.2 非常不同意 42 5.8 726 100.0
三十一、大案小案、輕重緩急有別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大多數警察只辦大案不辦小案之 看法,由表 2-31 中可知,有 8.4﹪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6.4﹪認為 同意,34.8﹪認為普通,20.2﹪認為不同意,10.1﹪認為非常不同意。
顯示有近三成五的受訪者認為大多數警察只辦大案不辦小案。
表 2-31 認為大多數警察只辦大案不辦小案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61 8.4 61 8.4
同意 192 26.4 253 34.8 普通 253 34.8 506 69.7 不同意 147 20.2 653 89.9 非常不同意 73 10.1 726 100.0
三十二、工作壓力、令人心情沈重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工作壓力之看法,由表 2-32 中可知,有 35.0﹪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7.1﹪認為同意,22.6
﹪認為普通,3.7﹪認為不同意,1.7﹪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七成的 受訪者認為警察的工作壓力很大。
表 2-32 我認為警察的工作壓力很大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254 35.0 254 35.0
同意 269 37.1 523 72.0 普通 164 22.6 687 94.6 不同意 27 3.7 714 98.3 非常不同意 12 1.7 726 100.0
三十三、不肖警察、有損全團形象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少數不肖警察行為嚴重破壞警察 形象之看法,由表 2-33 中可知,有 34.4﹪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42.6
﹪認為同意,17.4﹪認為普通,4.3﹪認為不同意,1.4﹪認為非常不同 意。顯示有七成六的受訪者認為少數不肖警察行為嚴重破壞警察形象。
表 2-33 認為少數不肖警察行為嚴重破壞警察形象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250 34.4 250 34.4
同意 309 42.6 559 77.0 普通 126 17.4 685 94.4 不同意 31 4.3 716 98.6 非常不同意 10 1.4 726 100.0
三十四、警察工作、危險隨處存在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工作性質是危險的看法,
由表 2-34 中可知,有 29.9﹪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47.4﹪認為同意,
19.0﹪認為普通,2.8﹪認為不同意,1.0﹪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七 成六的受訪者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是危險的。
表 2-34 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是危險的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217 29.9 217 29.9
同意 344 47.4 561 77.3 普通 138 19.0 699 96.3 不同意 20 2.8 719 99.0 非常不同意 7 1.0 726 100.0
三十五、絕非懦弱、英勇擒凶可證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是懦弱的看法,由表 2-35 中 可知,有 7.4﹪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12.3﹪認為同意,33.3﹪認為 普通,32.6﹪認為不同意,14.3﹪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僅有近二成的 受訪者認為警察是懦弱的,另有四成七受訪者不讚同。
表 2-35 認為警察是懦弱的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54 7.4 54 7.4
同意 89 12.3 143 19.7 普通 242 33.3 385 53.0 不同意 237 32.6 622 85.7 非常不同意 104 14.3 726 100.0
三十六、良莠不齊、素質尚待提昇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素質良莠不齊之看法,由 表 2-36 中可知,有 13.2 ﹪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3.5﹪認為同意,
38.2﹪認為普通,9.4﹪認為不同意,5.8﹪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四 成七的受訪者認為警察的素質良莠不齊。
表 2-36 認為警察的素質良莠不齊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96 13.2 96 13.2
同意 243 33.5 339 46.7 普通 277 38.2 616 84.8 不同意 68 9.4 684 94.2 非常不同意 42 5.8 726 100.0
三十七、不良份子、逢迎機會不在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經常與不良份子往來之看 法,由表 2-37 中可知,有 7.7﹪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0.8﹪認為同 意,40.2﹪認為普通,23.4﹪認為不同意,7.9﹪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 僅有二成八的受訪者認為警察經常與不良份子往來,另有三成持反對 看法。
表 2-37 認為警察經常與不良份子往來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56 7.7 56 7.7
同意 151 20.8 207 28.5 普通 292 40.2 499 68.7 不同意 170 23.4 669 92.1 非常不同意 57 7.9 726 100.0
三十八、顧及績效、時有執行偏差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常受到績效壓力致執行偏差 之同意程度,由表 2-38 中可知,有 20.8﹪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8.8
﹪認為同意,30.3﹪認為普通,6.5﹪認為不同意,3.6﹪認為非常不同 意。顯示有近六成的受訪者認為警察常受到績效壓力致執行偏差。
表 2-38 認為警察常受到績效壓力致執行偏差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51 20.8 151 20.8
同意 282 38.8 433 59.6 普通 220 30.3 653 89.9 不同意 47 6.5 700 96.4 非常不同意 26 3.6 726 100.0
三十九、情感生活、難見濃情蜜意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多數警察感情生活不順遂之看 法,由表 2-39 中可知,有 13.1﹪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1.8﹪認為 同意,43.1﹪認為普通,9.8﹪認為不同意,2.2﹪認為非常不同意。顯 示有近四成五的受訪者認為大多數警察感情生活不順遂。
表 2-39 我認為大多數警察感情生活不順遂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95 13.1 95 13.1
同意 231 31.8 326 44.9 普通 313 43.1 639 88.0 不同意 71 9.8 710 97.8 非常不同意 16 2.2 726 100.0
四十、警察工作、受人憐憫不捨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覺得當警察很可憐之同意程度,由 表 2-40 中可知,有 25.3﹪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27.5﹪認為同意,
29.3﹪認為普通,14.0﹪認為不同意,3.7﹪認為非常不同意。顯示有五 成的受訪者覺得當警察很可憐。
表 2-40 我覺得當警察很可憐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184 25.3 184 25.3
同意 200 27.5 384 52.9 普通 213 29.3 597 82.2 不同意 102 14.0 699 96.3 非常不同意 27 3.7 726 100.0
四十一、工作艱辛、吃力且不討好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對於警察的工作,吃力不討好之看 法,由表 2-41 中可知,有 29.5﹪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36.2﹪認為 同意,25.2﹪認為普通,6.9﹪認為不同意,2.2﹪認為非常不同意。顯 示有六成六的受訪者覺得警察的工作,吃力不討好。
表 2-41 我覺得警察的工作,吃力不討好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214 29.5 214 29.5
同意 263 36.2 477 65.7 普通 183 25.2 660 90.9 不同意 50 6.9 710 97.8 非常不同意 16 2.2 726 100.0
四十二、勤務內容、民眾不甚瞭解
本題主要是測量受訪者覺得一般民眾對警察的工作並不瞭解 之看法,由表 2-42 中可知,有 30.0﹪的受訪者認為非常同意,42.1﹪
認為同意,23.3﹪認為普通,3.4﹪認為不同意,1.1﹪認為非常不同意。
顯示有七成的受訪者覺得一般民眾對警察的工作並不瞭解。
表 2-42 我覺得一般民眾對警察的工作並不瞭解
選項 個數 百分比 累積個數 累積百分比 非常同意 218 30.0 218 30.0
同意 306 42.1 524 72.2 普通 169 23.3 693 95.5 不同意 25 3.4 718 98.9 非常不同意 8 1.1 726 100.0
貳、平均數之描述性統計
本項目為意象分析,每題均有五個等級的描述,依同意程度給分,
如為非常同意描述給 1 分,其次同意描述給 2 分,普通則給 3 分,描 述不同意給 4 分,非常不同意則給 5 分。經由原題目負面敘述之反向 給分的結果,總體而言,愈往正面描述給分愈低,愈往負面描述則給 分數愈高,據此以瞭解整體受訪者,對各該敘述的平均看法。
表 2-43 警察意象各項目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觀察值 題目 平均數 標準差
726 1. 我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會忽視家庭 2. 我認為警察的過勞死是與工作性質有關 3. 我會鼓勵我的家人從事警察工作
4. 我願意選擇警察成為我的婚姻伴侶
5. 我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容易導致家庭破裂 6. 我認為警察是正義的化身
7. 我認為警察是勇敢的 8. 我認為警察是貪污的
9. 我認為警察的值勤方式是可親的 10.我認為警察是樂於服務民眾的
11.我認為警察的工作態度是腳踏實地的 12.我認為警察勤務的執行是有效率的 13.我認為警界很遵守倫理
14.我覺得警察本身常濫用職權
15.我覺得警察會因關說、包庇壓力而身不由己 16.我覺得許多民眾對警察不夠尊重
17.我覺得民眾有事常找人向警察機關、施壓 18.我認為警察匿報刑案、吃案的情形嚴重
2.1914601 2.1584022 3.3498623 3.3677686 2.7768595 2.5303030 2.4641873 3.5730028 2.8429752 2.5137741 2.5909091 2.8842975 3.0426997 3.1887052 2.2851240 2.1143251 2.1184573 2.6721763
0.9615986 1.0270707 1.0498834 1.0653190 1.0291283 0.9733223 0.9702960 1.0475791 0.9425564 0.9551041 0.9391853 0.9856075 1.0195850 1.1061879 1.0130046 0.9609701 0.9452697 1.0157233
19.我認為警察的素質逐漸提高 20.我認為警察經常與不肖業者勾結 21.我認為警察的紀律很散漫
22.我覺得警察經常默默在幫助民眾
23.我認為警察真正能提供民眾安全的保障 24.我認為警察是容易受到政黨而影響執法威信 25.當我遇到有安全顧慮的問題時,願意請警察幫忙 26.我認為警察在維護社會治安具有不可替代性 27.我認為警察執法是公平的
28.我認為大多數的警察願意為維護治安犧牲奉獻 29.我認為警察容易受到利益誘惑而失去立場 30.我認為大多數警察的專業素養不足
31.我認為大多數警察只辦大案不辦小案 32.我認為警察的工作壓力很大
33.我認為少數不肖警察行為嚴重破壞警察形象 34.我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是危險的
35.我認為警察是懦弱的
36.我認為警察的素質良莠不齊 37.我認為警察經常與不良份子往來
38.我認為警察常受到績效壓力致執行偏差 39.我認為大多數警察感情生活不順遂 40.我覺得當警察很可憐
41.我覺得警察的工作,吃力不討好
42.我覺得一般民眾對警察的工作並不瞭解
2.3801653 3.1831956 3.1887052 2.3512397 2.4242424 2.5303030 2.1597796 2.0537190 2.6060606 2.3016529 2.9449036 2.8360882 2.9710744 2.0000000 1.9559229 1.9752066 3.3415978 2.6101928 3.0289256 2.3319559 2.5619835 2.4325069 2.1611570 2.0344353
0.9734931 1.0456049 1.0097097 0.9565988 0.9107279 1.0135859 0.8561869 0.8873867 0.9434590 0.9387725 1.0344388 0.9609582 1.0982070 0.9351378 0.9010259 0.8284208 1.0975105 1.0189139 1.0321672 0.9916886 0.9147909 1.1216938 0.9980288 0.8774093
參、因素分析
警察意象項目當中,計有 42 個有效項目,利用 SAS 進行因素分析,
從中萃取共同因素,再以變異法作正交轉軸分析,在分析過程中,取 艾根值大於 1,總計有 7 個因素,因素 1=9.037838 ;因素 2=
5.466163 ,因素 3=3.050788;因素 4=1.700049 ;因素 5=
1.499811;因素 6=1.288563,因素 7=1.110627。總解釋量 59.37%,
根據因素分析結果加以命名,各因素的題目,因素負荷量及因素解釋 量,如表 2-44 所示。
表 2-44 警察意象之因素分析
因素名稱 題目 因素負荷 解釋量
因素 1 勤務貫徹
7. 我認為警察是勇敢的
23.我認為警察真正能提供民眾安全的保障 11.我認為警察的工作態度是腳踏實地的 10.我認為警察是樂於服務民眾的
25.當我遇到有安全顧慮的問題時,願意請警察幫忙 6. 我認為警察是正義的化身
28.我認為大多數的警察願意為維護治安犧牲奉獻 26.我認為警察在維護社會治安具有不可替代性 22 .我覺得警察經常默默在幫助民眾
0.70856 0.68919 0.68660 0.68579 0.66620 0.64485 0.64284 0.62806 0.60410
23.17%
因素 2 專業素養
37.我認為警察經常與不良份子往來 30.我認為大多數警察的專業素養不足
29.我認為警察容易受到利益誘惑而失去立場 20.我認為警察經常與不肖業者勾結
31.我認為大多數警察只辦大案不辦小案 21.我認為警察的紀律很散漫
14.我覺得警察本身常濫用職權
0.77619 0.75816 0.71596 0.66240 0.65464 0.62010 0.61770
14.02%
8. 我認為警察是貪污的
18.我認為警察匿報刑案、吃案的情形嚴重 35.我認為警察是懦弱的
36.我認為警察的素質良莠不齊
0.60348 0.54528 0.51190 -0.68136 因素 3
工作艱辛
40.我覺得當警察很可憐
2. 我認為警察的過勞死是與工作性質有關 1. 我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會忽視家庭 41.我覺得警察的工作,吃力不討好
5. 我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容易導致家庭破裂 39.我認為大多數警察感情生活不順遂
16.我覺得許多民眾對警察不夠尊重
42.我覺得一般民眾對警察的工作並不瞭解
0.72750 0.72374 0.72271 0.69290 0.68640 0.61960 0.52583 -0.59238
7.82%
因素 4 工作倫理
13. 我認為警界很遵守倫理
12. 我認為警察勤務的執行是有效率的 9. 我認為警察的值勤方式是可親的
0.76242 0.71509 0.68571
4.36%
因素 5 警察形象
33. 我認為少數不肖警察行為嚴重破壞警察形象 34. 我認為警察的工作性質是危險的
32. 我認為警察的工作壓力很大
0.66003 0.61878 -0.54828
3.85%
因素 6 社會壓力
15. 我覺得警察會因關說、包庇壓力而身不由己 24. 我認為警察是容易受到政黨而影響執法威信 17. 我覺得民眾有事常找人向警察機關、施壓
0.67211 0.66864 0.53957
3.3%
因素 7 服警意願
3. 我會鼓勵我的家人從事警察工作 4. 我願意選擇警察成為我的婚姻伴侶
0.84383 0.81438
2.85%
肆、個人基本資料與各個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
一、勤務貫徹
(一)性別
表 2-45 性別與勤務貫徹之變異數分析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rob>|T|
1、男性 557 2.3227 0.6837 2、女性 160 2.5763 0.6339
-4.3812 0.0001***
如表 2-45 所示,經 T 值檢定性別與勤務貫徹變異數分析結果(P
<0.001),性別對警察執勤行為看法有極顯著差異。就平均數而言受 訪者「女性」在勤務貫徹因素方面高於「男性」,顯示「女性」對於 警察勤務貫徹有較負面的看法。
(二)年齡
年齡和勤務貫徹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5),年齡在警察勤務貫徹看法方面沒有達到顯著差異性,顯 示出受訪者不同的年齡層「30 歲以下」、「31-35 歲」、「36-41 歲」、「42 歲以上」與警察勤務貫徹看法並沒有任何差別。
(三)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和勤務貫徹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 果(P>0.05),教育程度在警察勤務貫徹看法方面沒有達到顯著差異 性,顯示出受訪者不同的學歷「博碩士、大學」、「專科」、「高中、職、
國中(含)以下」民眾看法與警察勤務貫徹並沒有任何差別。
(四)職業
表 2-46 職業與勤務貫徹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職業類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2 26.5531 13.2765 純 誤 差 713 305.2179 0.4280 總 誤 差 715 331.7710
31.01 0.0001***
表 2-46b 職業和勤務貫徹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警察 2.公務員 3.企業從業人員
1.警察 2.1917
2.公務員 2.6200 ***
3.企業從業人員 2.5141 ***
職業和勤務貫徹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01),顯示不同職業在警察勤務貫徹看法上,有極顯著差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46b 所示,受訪者職業為「警察」在 勤務貫徹平均數方面,低於「公務員」及「企業從業人員」,顯示出 受訪者「警察」組群本身,對於在勤務貫徹上,較之其他「公務員」
及「企業從業人員」二個組群持較肯定之看法。
(五)職務
關於職務與勤務貫徹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T 檢定結果發現,在 執勤行為上職務為「非主管」與「主管」並沒有顯著性的差異(P>
0.05),顯見受訪者職務的不同並不會對警察勤務貫徹看法產生差異 性影響。
(六)總工作年資
表 2-47 總工作年資與勤務貫徹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總工作
年 資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3 5.6071 1.8690 純 誤 差 588 277.5503 0.4720 總 誤 差 591 283.1574
3.96 0.0082**
表 2-47b 總工作年資和勤務貫徹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8 年以下 2、9-12 年 3、13-18 年 4、19 年以上 1、8 年以下 2.5091
2、9-12 年 2.2512 ***
3、13-18 年 2.4003 4、19 年以上 2.4318
總工作年資和勤務貫徹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 果(P<0.01),顯示不同總工作年資在警察執勤行為看法上,有相當 顯著差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47b 所示,受訪者年資在「8 年以 下」組群,在警察勤務貫徹平均數,高於「9-12 年」組群,由此發現 受訪者「9-12 年」組群,較之「8 年以下」之資淺組群,對於警察勤 務貫徹持較正面看法。
(七)收入
表 2-48 收入與勤務貫徹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薪資收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3 16.4034 5.4678 純 誤 差 713 315.3987 0.4423 總 誤 差 716 331.8021
12.36 0.0001***
表 2-48b 收入和勤務貫徹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40000 元以下
2、40001- 50000 元
3、50001- 60000 元
4、60001 元以上 1、40000 元以下 2.6298
2、40001-50000 元 2.3740 ***
3、50001-60000 元 2.2665 ***
4、60001 元以上 2.2656 ***
收入和勤務貫徹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01),顯示不同薪資收入在警察勤務貫徹行為看法上,有極顯 著差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48b 所示,受訪者收入在「40000 元 以下」組群,對於警察勤務貫徹平均數高於「40001-50000」、
「50001-60000」、「60001 元以上」組群。由此顯示受訪者收入在「40000 元以下」對於警察勤務貫徹持較負面評價。
二、專業素養因素
(一)性別
表 2-49 性別與專業素養之變異數分析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rob>|T|
1、男性 557 2.7597 0.7074 2、女性 160 3.0647 0.5676
-5.6521 0.0001***
如表 2-49 所示,經 T 值檢定性別與專業素養變異數分析結果(P
<0.001),性別與警察專業素養看法有極顯著差異。就平均數而言「女 性」高於「男性」,顯示受訪者為「男性」對警察専業素養之評價高 於「女性」。
(二)年齡
表 2-50 年齡與專業素養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年齡層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3 4.5611 1.5203 純 誤 差 548 255.1123 0.4655 總 誤 差 551 259.6734
3.27 0.0211*
表 2-50b 年齡和專業素養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30 歲以下 2、31-35 歲 3、36-41 歲 4、42 歲以上 1、30 歲以下 2.8390
2、31-35 歲 2.7283
3、36-41 歲 2.9739 ***
4、42 歲以上 2.8585
年齡層和專業素養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5),顯示不同年齡層在警察專業素養看法上,有顯著差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50b 所示,受訪者年齡為「36-41 歲」在警察專業素養因素平均數,高於「31-35 歲」。顯示受訪者年齡
「36-41 歲」組群較之「31-35 歲」組群,對於警察專業素養之評價較 低
。
(三)教育程度
表 2-51 教育程度與專業素養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學歷類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2 8.4609 4.2304 純 誤 差 714 332.6129 0.4658 總 誤 差 716 341.0739
9.08 0.0001***
表 2-51b 教育程度和專業素養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博碩士
、大學
2、專科
3、高中、職、國 中(含)以下
1、博碩士
、大學
3.0231
2、專科 2.7728 ***
3、高中、職、國 中(含)以下
2.7586 ***
教育程度和專業素養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01),顯示不同教育程度在警察專業素養看法上,有極顯著差 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51b 所示,受訪者教育程度為「博碩 士、大學」在警察專業素養因素平均數,高於「專科」和「高中、職、
國中(含)以下」。由此顯數出受訪者教育程度為「博碩士、大學」
組群,對於警察專業素養評價低於其他兩個組群。
(四)職業
表 2-52 職業與專業素養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職業類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2 33.5427 16.7713 純 誤 差 713 307.5210 0.4313 總 誤 差 715 341.0637
38.89 0.0001***
表 2-52b 職業和專業素養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警察 2.公務員 3.企業從業人員
1.警察 2.6142
2.公務員 3.0718 ***
3.企業從業人員 3.0161 ***
職業和專業素養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01),顯示不同職業在警察專業素養看法上,有極顯著差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52b 所示,受訪者職業為「警察」在 警察專業素養因素平均數低於「公務員」、「企業從業人員」。由此顯 示出,受訪者職業為「警察」組群,對本身工作專業素質,較其他組 群,有更為正面評價。
(五)職務
關於職務與專業素養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T 檢定結果發現,在 專業素養上「非主管」與「主管」並沒有顯著性的差異(P>0.05),
顯見受訪者職務不同並不會對警察專業素養看法產生差異性影響。
(六)總工作年資
表 2-53 總工作年資與專業素養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總工作
年 資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3 8.4971 2.8323 純 誤 差 588 269.1894 0.4578 總 誤 差 591 277.6866
6.19 0.0004***
表 2-53b 總工作年資和專業素養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8 年以下 2、9-12 年 3、13-18 年 4、19 年以上 1、8 年以下 3.0122
2、9-12 年 2.7025 ***
3、13-18 年 2.7988
4、19 年以上 2.9221 ***
總工作年資和專業素養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 果(P<0.001),顯示不同總工作年資在警察專業素養看法上,有極顯 著差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53b 所示,受訪者總工作年資為「8 年以下」組群平均數高於「9-12 年」組群,再者「9-12 年」組群平均 數低於「19 年以上」組群,由此顯示出,在警察專業素養評價上,
總工作年資「8 年以下」低於「9-12 年」組群,「9-12 年」組群則高 於「19 年以上」組群。
(七)收入
表 2-54 收入與專業素養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薪資收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3 25.1207 8.3735 純 誤 差 713 315.9531 0.4431 總 誤 差 716 341.0739
18.90 0.0001***
表 2-54b 收入和專業素養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40000 元以下
2、40001- 50000 元
3、50001- 60000 元
4、60001 元以上 1、40000 元以下 3.1431
2、40001-50000 元 2.7419 ***
3、50001-60000 元 2.6748 ***
4、60001 元以上 2.7766 ***
收入和專業素養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01),顯示不同薪資收入在警察專業素養看法上,有極顯著差 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54b 所示,受訪者收入「40000 元以 下」組群,在警察專業素養因素平均數高於「40001-50000 元」、
「50001-60000 元」、「60001 元以上」等組群,由此顯示出受訪者收入
「40000 元以下」組群對警察專業素養,較之其他組群有較低之評價。
三、工作艱辛因素
(一)性別
表 2-55 性別與工作艱辛之變異數分析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rob>|T|
1、男性 557 3.5368 0.5469 2、女性 160 3.1671 0.5035
8.0246 0.0001***
如表 2-55 所示,經 T 值檢定性別與工作艱辛變異數分析結果(P
<0.001),性別與警察工作艱辛看法有極顯著差異,就平均數而言「男 性」大於「女性」,顯示受訪者「女性」較之男性受訪者更肯定警察 工作是艱辛的。
(二)年齡
表 2-56 年齡與工作艱辛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年齡層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3 8.5853 2.8617 純 誤 差 548 167.5747 0.3057 總 誤 差 551 176.1600
9.36 0.0001***
表 2-56b 年齡和工作艱辛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30 歲以下 2、31-35 歲 3、36-41 歲 4、42 歲以上 1、30 歲以下 3.5039
2、31-35 歲 3.5589
3、36-41 歲 3.3139 ***
4、42 歲以上 3.2773 *** ***
年齡層和工作艱辛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01),顯示不同年齡層在警察工作艱辛程度看法上,有極顯著 差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56b 所示,在警察工作艱辛程度看法 上,受訪者年齡「30 歲以下」較之「42 歲以上」組群有較高之平均 數,以及「31-35 歲」年齡層較之「36-41 歲」及「42 歲以上」有較 高之平均數。顯示出受訪者年齡「42 歲以上」組群較之「30 歲以下」
組群更肯定警察工作艱辛。「36-41 歲」及「42 歲以上」較之「31-35 歲」年齡層,更肯定警察工作艱辛。
(三)教育程度
表 2-57 教育程度與工作艱辛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學歷類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2 13.0095 6.5047 純 誤 差 714 210.6195 0.2949 總 誤 差 716 223.6290
22.05 0.0001***
表 2-57b 教育程度和工作艱辛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年齡層 平均數
1、博碩士
、大學
2、專科
3、高中、職、國 中(含)以下
1、博碩士
、大學
3.2573
2、專科 3.5840 ***
3、高中、職、國 中(含)以下
3.3977 *** ***
教育程度和工作艱辛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01),顯示不同教育程度在警察工作艱辛看法上,有極顯著差 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57b 所示,受訪者教育程度為「博碩 士、大學」較之「專科」、「高中、職、國中(含)以下」組群有較低 平均數,以及「專科」較之「高中、職、國中(含)以下」有較高之 平均數。顯示出在警察工作艱辛方面,「博碩士、大學」較之「專科」、
「高中、職、國中(含)以下」組群更持肯定看法;「高中、職、國 中(含)以下」較之「專科」組群,更持肯定看法。
(四)職業
表 2-58 職業與工作艱辛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職業類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2 22.9576 11.4788 純 誤 差 713 199.2189 0.2794 總 誤 差 715 222.1766
41.08 0.0001***
表 2-58b 職業和工作艱辛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警察 2.公務員 3.企業從業人員
1.警察 3.6270
2.公務員 3.2170 ***
3.企業從業人員 3.3535 ***
職業和工作艱辛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01),顯示不同的職業在警察工作性質看法上,有極顯著差異 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58b 所示,受訪者職業為「警察」在 警察工作艱辛因素上較「公務員」、「企業從業人員」為高。顯示出「公 務員」、「企業從業人員」較之「警察」更肯定警察工作之艱辛。此在 於警察工作時間不固定且長,且因治狀況及臨時勤務變更而需要加 班,在安排與家人活動及相聚時間較少,深受「公務員」、「企業從業 人員」組群所認同。
(五)職務
表 2-59 職務與工作艱辛因素之變異數分析表
職務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rob>|T|
1、非主管 649 3.4815 0.5567 2、主 管 68 3.1948 0.5139
-4.3400 0.0001***
如表 2-59 所示,經 T 值檢定職務與工作艱辛變異數分析結果(P
<0.05),職務與警察工作艱辛看法有顯著差異。就平均數而言受訪 者職務為「非主管」在警察工作艱辛因素上較「主管」為高,顯示受 訪者為「主管」較之「非主管」,對於警察艱辛持肯定的看法。
(六)總工作年資
表 2-60 總工作年資與工作艱辛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總工作
年 資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3 8.7829 2.9276 純 誤 差 588 175.8580 0.2990 總 誤 差 591 184.6410
9.79 0.0001***
表 2-60b 總工作年資和工作艱辛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8 年以下 2、9-12 年 3、13-18 年 4、19 年以上
1、8 年以下 3.3861
2、9-12 年 3.6062 ***
3、13-18 年 3.3929 ***
4、19 年以上 3.2859 ***
總工作年資和工作艱辛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 果(P<0.001),顯示不同總工作年資在警察工作艱辛看法上,有極顯 著差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60b 所示,受訪者總工作年資為「8 年以下」組群平均數高於「9-12 年」組群,再者「9-12 年」組群平均 數低於「13-18 年」、「19 年以上」組群,由此顯示出,在警察工作艱 辛看法上,總工作年資「8 年以下」較之「9-12 年」組群更為肯定;
再者,「13-18 年」、「19 年以上」較之「9-12 年」更為肯定警察之工 作艱辛。
(七)收入
表 2-61 收入與工作艱辛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薪資收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3 14.8782 4.9594 純 誤 差 713 208.7508 0.2927 總 誤 差 716 223.6290
16.94 0.0001***
表 2-61b 收入和工作艱辛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40000 元以下
2、40001- 50000 元
3、50001- 60000 元
4、60001 元以上 1、40000 元以下 3.2534
2、40001-50000 元 3.6021 ***
3、50001-60000 元 3.5715 ***
4、60001 元以上 3.3675 *** ***
收入和工作性質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01),顯示不同薪資收入在警察工作艱辛看法上,有極顯著差 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61b 所示,對於警察工作艱辛看法平 均數,受訪者收入在「40000 元以下」低於「40001-50000 元」、
「50001-60000 元」組群;以及「40001-50000 元」高於「60001 元以 上」;「50001-60000 元」高於「60001 元以上」組群,此表示對於警察 工作艱辛程度之看法,收入在「40000 元以下」高於「40001-50000 元」、
「50001-60000 元」組群;以及「40001-50000 元」低於「60001 元以 上」;「50001-60000 元」低於「60001 元以上」組群。
四、工作倫理因素
(一)性別
關於性別與工作倫理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T 檢定結果發現,在 警察工作倫理看法上「男性」與「女性」並沒有顯著性的差異(P>
0.05),顯見受訪者的性別並不會對警察工作倫理看法產生差異性影 響。
(二)年齡
年齡和工作倫理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5),年齡在警察工作倫理看法方面沒有達到顯著差異性,顯 示出受訪者不同的年齡層「30 歲以下」、「31-35 歲」、「36-41 歲」、「42 歲以上」對警察工作倫理看法並沒有任何差別。
(三)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和工作倫理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 果(P>0.05),教育程度在警察工作倫理看法方面沒有達到顯著差異 性,顯示出受訪者不同教育程度「博碩士、大學」、「專科」、「高中、
職、國中(含)以下」對警察工作倫理看法並沒有任何差別。
(四)職業
職業和工作倫理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5),職業在警察工作倫理看法方面,沒有達到顯著差異性,
顯示出受訪者不同的職業「警察」、「公務員」、「企業從業人員」對警 察工作倫理看法並沒有任何差別。
(五)職務
於職務與工作倫理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T 檢定結果發現,在工 作倫理上「非主管」與「主管」並沒有顯著性的差異(P>0.05),顯 見受訪者不同的職務不會對警察工作倫理看法產生差異性影響。
(六)總工作年資
總工作年資和工作倫理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 結果(P>0.05),總工作年資在警察工作倫理看法方面,沒有達到顯著 差異性,顯示出受訪者不同的總工作年資「8 年以下」、「9-12 年」、「13-18」
年、「19 年以上」對警察工作倫理看法並沒有任何差別。
(七)收入
收入和工作倫理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5),顯示薪資收入在警察工作倫理看法方面,沒有達到顯著 差異性,顯示出受訪者不同的收入「40000 元以下」、「40001-50000 元」、「50001-60000 元」、「60001 元以上」對警察工作倫理看法上並沒 有任何差別。
五、警察形象因素
(一)性別
表 2-62 性別與警察形象之變異數分析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rob>|T|
1、男性 557 2.6624 0.4167 2、女性 160 2.5916 0.3604
2.1124 0.0355*
如表 2-62 所示,經 T 值檢定性別與警察形象變異數分析結果(P
<0.05),性別與警察形象看法有顯著差異。就平均數而言受訪者「男 性」高於「女性」,顯示「男性」對警察形象看法較「女性」差。
(二)年齡
年齡和警察形象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5),年齡在警察形象看法方面沒有達到顯著差異性,顯示出 受訪者不同的年齡層「30 歲以下」、「31-35 歲」、「36-41 歲」、「42 歲 以上」對警察形象看法上並沒有任何差別。
(三)教育程度
表 2-63 教育程度與警察形象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學歷類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2 1.5276 0.7638 純 誤 差 714 116.2968 0.1628 總 誤 差 716 117.8245
4.69 0.0095**
表 2-63b 教育程度和警察形象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博碩士
、大學
2、專科
3、高中、職、國 中(含)以下
1、博碩士
、大學
2.5680
2、專科 2.6840 ***
3、高中、職、國 中(含)以下
2.6486
教育程度和警察形象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1),顯示不同教育程度在警察形象看法上,有相當顯著差異 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63b 所示,受訪者學歷為「博碩士、
大學」較「專科」學歷有較高平均數。表示學歷為「博碩士、大學」
較「專科」學歷對警察形象,有較好評價。
(四)職業
表 2-64 職業與警察形象因素之變異數分析
職業類別 自由度
離均差 平方和
均方 F 值 Pr>F
模 型 誤 差 2 1.7883 0.8941 純 誤 差 713 115.6174 0.1621 總 誤 差 715 117.4058
5.51 0.0042**
表 2-64b 職業和警察形象因素之薛費多重檢定
項目 平均數 1.警察 2.公務員 3.企業從業人員
1.警察 2.6971
2.公務員 2.5967 ***
3.企業從業人員 2.5976 ***
職業和警察形象因素之間的變異數分析,經過 F 檢定的結果
(P<0.01),顯示不同職業在警察形象看法上,有相當顯著差異性。
進一步進行薛費比較如表 2-64b 所示,受訪者職業為「警察」在 警察形象因素平均數較「公務員」及「企業從業人員」為高,顯示職 業為「警察」對於本身形象看法較「公務員」及「企業從業人員」負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