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科展 60高中生紀錄影像創作培育計畫」
報名簡章
一、主旨
為鼓勵高中生學習紀錄片影像創作並增進對科展教育推廣的了解,特舉辦「科展60高中生紀 錄影像創作培育計畫」,由專業紀錄片團隊教授從田野調查、攝影、剪輯等紀錄片創作課 程。透過學習內容讓學生體驗紀錄片創作的魅力,啟發創作興趣;透過學習內容,瞭解紀錄 片的核心價值。
二、參加對象
(一)全國高中在學生(含高中應屆畢業生)。
(二)可組隊參加(每隊限1-2名)。
(三)培訓工作坊限額20組。
三、活動辦法
本活動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紀錄片培訓工作坊,參賽者報名之後,由評審團書面審查選 擇20-40組進入面試審查,並選出20組參與培訓工作坊,期間必須參與兩階段共五天課程,
並須完成5分鐘紀錄短片,再由評審選出5組進入監製工作坊。並由館方媒合本屆全國科展參 賽團隊進行拍攝,於年底完成15分鐘以上的科展團隊紀錄影片後,將頒發新臺幣3萬元拍攝 獎金並舉辦首映會。
四、活動日期及內容
培訓工作坊階段將利用暑假期間,並安排兩天拍攝培訓與三天密集後製營隊,考量高中暑期 輔導時間及學生交通,知識吸收與習作程度等問題,本培訓營每日2堂課,每堂3小時。如在 密集後製階段有住宿需求者,館方會提供場地與睡袋以供使用。
監製工作坊則依照入選團隊進度與時間安排課程,原則上至少十堂課,於九月至十一月之間 機動安排課程。
培訓工作坊時間與課程安排如下
監製工作坊課程安排如下(入選監製工作坊之5組團隊,預計9-11月上課)
課程
\ 階段
第一階段
紀錄片創作倫理,認識器材,學會攝影、剪輯 操作技巧,並透過攝影及剪接實際操作理解器 材使用方法。
讓學生認識紀錄片,並透過實際田野調查,決 定拍攝主題企劃,並於8/7提出拍攝企劃。
第二階段
拍攝進度回報,導師討論,由導師 與學生分組進行討論。導師針對每 組學生進行的狀況進行剪接、架 構、敘事觀點、核心探討...等不同 議題陪伴創作。
成果 影展
日期 07/28 07/29 08/07 08/17 08/18 08/19
09:00- 12:00
相見歡 與 田野調查
剪輯 技巧
提案 大會
素材 整理
核心 探討
敘事 觀點
08/29 13:00-
16:00
基礎 攝影
科教館 科展60 特展導覽
剪輯 討論
分組 剪輯
試映 討論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
敘事演繹 多角度的敘事構思、人物角色的塑造、進階訪問技巧
攝影律動 拍攝觸覺的影像風格、不同「場」的攝影機運動
電影語言 故事結構及紀錄片風格
後期製作 切題的故事結構、場次的運用及排列組合
影片觀摩 影片探討解讀,豐富生命的層次
分享回饋 作者-被攝者-觀者間的互動關係
影片剪輯指導(一) 影片核心探討
影片剪輯指導(二) 影片的形式與風格
影片剪輯指導(三) 影片結構分析
課程活動須知
◆ 需全程參與(可請病假,需有診斷證明)。
◆ 須於結訓前完成至少5分鐘之紀錄片作品。
◆ 營隊課程結束後,預計於8月底辦理成果影展,並選出五組進入監製工作坊,由國立臺 灣科學教育館媒合科展參賽團隊進行拍攝,於指定時間內完成作品者將可獲得新臺幣3 萬元拍攝獎金。
五、活動地點: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1台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六、報名方式
(一)本活動採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zAbDn1sVNTXggtSRA
(填妥培訓同意書,以及拍攝企劃書,以PDF的格式一起上傳至google報名表單中)
(二)企劃書5頁以內即可,最多不超過10頁,書寫形式不限。
★企劃書內容須包含:
1、自我介紹:
請描述自我人生經歷及故事,包含學經歷
2、為何想要學習拍攝紀錄片與對高中科展的認識與理解。
請描述您對於紀錄片的想像、想學習拍攝紀錄片的動機及企圖,及您與高中科展的興趣、關 聯性與理解。
3、科展紀錄片拍攝手法:
若能夠拍攝一部科展紀錄片,請描述您想拍攝的主題、拍攝動機、希望怎麼呈現科展團隊等 等,建議可以使用照片輔助說明,若有相關拍攝影片連結可於報名時一併附上。
七、報名日期:⺠國109年7月1日至7月18日晚間23:59截止。(依工作小組收到資料的時間 為準)
八、錄取方式:
由館方遴選評審團先進行書面評選,挑選20-40組面試審查 (註),並選擇20組進入培訓工作 坊,再透過培訓工作坊作品遴選最後5組進入監製工作坊。
(註)報名截止兩天後email通知,並於科教館官方網站以及科教館GO好玩臉書粉絲專頁公布 進入面試審查名單及地點。
面試時間:⺠國109年7月21日上午10點於科教館舉行 九、活動費用:
本活動全程免費,但入取培訓⼯作坊者將於報到當⽇收取1000元保證⾦。課程期間缺課未達 總堂數3分之1者,課程結束30⽇內並交齊所有影⽚及應備⽂件(肖像權同意書等),將退回 保證⾦並於成果影展頒發結業證書。
十、器材租借:
本活動將視學員狀況提供器材(收音麥克風)借用。(需付押金1000元,課程結束後無毀損將 全額退還)
十一、洽詢資訊 :
承辦單位微光影像有限公司(02)2764-9455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11:00-18:00,或email至twsfdoc2020@gmail.com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科展 60高中生紀錄影像創作培育計畫」
培訓同意書
本⼈同意下列事項:
⼀ 相關規則:
(⼀)本營隊培訓完成之所有影⽚版權歸導演與國⽴臺灣科學教育館共有,相關細則於 第⼆項「影⽚著作權」內詳述。
(⼆)參加者應以1-2名組隊報名參加,不得以公司⾏號名義報名。
(三)參加者同意依本活動之規則,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主辦單位認定,或遭相關 權利⼈檢舉並證實確有該情事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學員參加資格,並由學 員⾃⾏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四)為維護學員參與之學習品質,經主辦單位通知錄取之學員,將於報到當⽇收取壹 千元保證⾦,培訓營課程缺課未達總堂數3分之1者,課程結束前交齊所有影⽚及 應備⽂件(肖像權同意書等),將全數退回保證⾦並於成果影展頒發結業證書。無 故缺課達3分之1(含)以上者以及無故退賽者,不予退還保證⾦亦無發給結業證書 (五)錄取之學員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或盜 ⽤任何第三⼈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律取消參加資格。如有致損害於 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學員應負⼀切民刑事責任︔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致 主辦單位無法通知時,亦同。
(六)如有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加學員所 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 任何法律責任,學員亦不得異議。
(七)如因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 讀取,⽽影響參加資格,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另通知。
(八)所有參加相關報名資料及影⽚不論入選、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九)報名之影⽚如已於政府機關各類競賽中得獎,或已做為商業利⽤者,不得報名本 次活動。
(⼗)為推廣科展教育,本活動所有作品,及所產⽣的圖⽚、說明⽂字及影⽚作品等,
參加者須無償授權國⽴臺灣科學教育館作永久典藏及推廣宣傳,以主辦單位名義 進⾏公開展覽、宣傳、發表及出版等活動。
(⼗⼀) 本活動所培訓製作之紀錄⽚作品,基於推廣⽬的,應無償授權國⽴臺灣科學教育 館作無線、有線、衛星電視頻道以及網站,進⾏非商業性公開播送、公開演出、
公開傳輸等⾏為。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之特殊原因無法執⾏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修改或 暫停本競賽之權利。
⼆ 影⽚著作權:
(⼀)參加者需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之授權。
(⼆)⾃⾏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樂。
(三)影⽚內之⼈物肖像,應獲得當事⼈同意拍攝並取得相關授權同意書。
(四)參賽者同意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為不限時間、次 數、地域之不限型態之非營利利⽤,並於非營利使⽤時不得⾏使著作⼈格權,其影 ⽚須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包含 但不限於以下進⾏使⽤:
1. 提供相關影像供主辦單位於有限範圍內重製,以利活動之宣傳推廣。
2. 納入國⽴臺灣科學教育館館藏供非商業性之館內借閱。
3. 完成之影⽚須提供相關⼈物肖像之受訪同意書、⾃⾏創作或合法取得之⾳樂版權 使⽤同意書,及影⽚公開播映授權同意書。
(五)參加者投件以原創著作為限,影⽚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如涉司法爭 訟,參加者應⾃⾏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切必要助,
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六)參加者影⽚若有抵觸相關著作權法令,⼀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承擔。
(七)參加者得以培訓成果影⽚參與其他單位競賽或補助,若得獎或取得補助,主辦單位 不得要求索取全部或部分獎⾦或補助⾦。惟影⽚應符合其他單位之相關規定,若違 反其他單位規定,須⾃⾏負擔相關損害責任。
三 個⼈資料蒐集、處理及利⽤:
(⼀)參加者得依個⼈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就其個⼈資料向主辦單位⾏使下列權 利:1. 查詢或請求閱覽。2. 請求製給複製本。3. 請求補充或更正。4. 請求停⽌蒐 集、處理或利⽤。5. 請求刪除。但如係基於⾏政管理及業務營運等相關⽬的所必 需,或其他法令有所規範者,主辦單位得拒絕之。
(⼆)參加者得⾃由選擇是否提供個⼈資料或⾏使個⼈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但 因參加者提供資料不⾜或有其他冒⽤、盜⽤、不實之情形,將不能繼續利⽤主辦單 位所提供之⾏政管理各項服務或影響其繼續利⽤之權益。
(三)參加者保證於活動期間或活動結束後,應遵守個⼈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之規 定,如因違反法令⽽蒐集、處理及利⽤他⼈個⼈資料,致他⼈受有損害者,應⾃負 損害賠償責任。
四 其他:
(⼀)簽署本同意書即視為認同本活動之各項規定,若不合規定者,則取消參與資格。
(⼆)2⼈以上報名參加者,需個別填寫⼀份同意書。
(三)未滿18歲報名參加者,法定代理⼈亦須簽屬本同意書。
(四)參加者對於本同意書規定,無任何異議。
(五)同意書需簽名及蓋章。
報名⼈
電話號碼:
身分證字號:
簽名:
法定代理⼈
電話號碼:
身分證字號:
簽名:
中華民國109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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