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七出」之條的婚姻限制

第三章 貞節旌表之意涵

第一節 「七出」之條的婚姻限制

中國傳統社會的家庭中,生產、生活全由倫理支配,為適應這種經濟關係,

家庭中子女的婚事,不被當成是個人的事,而被看做是整個家族的事。傳統道 德規範的「孝」是兒女事父母的行為準則,包括侍奉父母、順從父母、繼承父 母的遺願,亦是以父母之意志為自己的意志,以父母的好惡為自己的好惡,也 就是說「孝」即為「順」。因此,在家族本位下,結婚是繼往開來的大事,當事 人僅是「奉父母之命」結合的一對,並無自由的選擇意志,其主婚權操之在父 母或家族中的尊長。

《禮記‧昏義》將關於婚姻的意義說得很明白: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1

婚姻是兩姓兩家族間的姻親親屬關係,為祭祀祖先而結婚,為傳宗接代而結婚,

甚或是經濟交易行為和政治攀附行為。總歸言之,婚姻乃是繼承、延續家族統緒、

血脈而成立的男女擴張關係。

在傳統的婚姻規範裡,對於離婚,還規定了一套倫理道德規範,即所謂的「七 出」,使丈夫(男方)休妻合法化。「七出」亦稱「七去」、「七棄」,關於男方離棄 妻子的「七去」之條,最早見之於《大戴禮記‧本命》:

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 去。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

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竊盜,

為其反義也。2

後世因此以「七出」之條作為丈夫休妻的根據,但這並不涉及男女雙方感情的冷 淡與枯萎,而是完全以維護夫家整體家庭、家族的利益為考量,關注於宗法血脈 的綿延。

1(漢)鄭玄注,《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本(臺北:藝文,1967 年),頁 999。

2 高明註譯,《大戴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9 年 5 月),頁 510。

以下簡略析論「七出」之條的內容規範:

一、「七出」之一,不順父母去

《大戴禮記‧本命》:「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也」。3在傳統「百善孝為先」

的禮教觀念之下,侍候舅姑(公婆),是媳婦的職責本分,如果沒有讓父母滿意 或是討得長輩的歡心,那麼媳婦「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是不孝的行為。父 母為兒子娶妻,乃完全以家庭利益的角度來出發,以男方家長的好惡為轉移,這 是古代婚姻「父母之命」的特權在離婚中的表現形式。所謂「孝養父母,有命必 從;禮事舅姑,不悅則出」,在家長制的權威面前,晚生後輩只有無條件地順從 及全盤地接受。

二、「七出」之二,無子去

《大戴禮記‧本命》:「無子,為其絕世也」。4《孝經》提到:「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在宗法社會中,能不能傳宗接代、接續香火、延續種族被看作是頭 等大事,因此對斷子絕孫的恐懼和延續香火的渴望,使得「無子」成了最具傷害 的休妻理由。所謂「合二姓之好」的目的,正是在於生育後代「以繼後世」,多 妻多妾能大行其道,乃在求多子多孫以傳香火,此乃古時家族制的必然結果。而 女子於婚後不生育,便是「無子,為其絕世也」,不能再傳後嗣子孫,從事宗廟 的祭祀。

三、「七出」之三,淫去

《大戴禮記‧本命》:「淫,為其亂族也」。5傳統禮教觀念認為「萬惡淫為首」, 在封建宗法觀念意識的時代,女子如不信守貞節,在外與其他男子發生關係,便 無法確保子女在家族血統的高度純淨,甚至長子與次子、嫡出與庶出的輩分地位 都有不同。在夫妻雙方愛情專一的美德之下,此條的確極合乎道德,但問題是,

男子的納妾、嬖婢,甚至狎妓,卻被認為是男子的「風流倜儻」,反不受到社會 的責難。

3 高明註譯,《大戴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9 年 5 月),頁 510。

4 高明註譯,《大戴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9 年 5 月),頁 510。

5 高明註譯,《大戴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9 年 5 月),頁 510。

四、「七出」之四,妒去

《大戴禮記‧本命》:「妒,為其亂家也」。6在以男子為中心的封建社會,官 僚地主一般都有一個到十幾個姬妾,妻妾之間一旦彼此嫉妒、爭風吃醋,或是妻 子仗著自己地位的優勢,甚至對妾百般打罵、趕出家門,勢必會給家庭帶來麻煩。

「妒」,有強搶地位、生嗔鬥鬧之嫌疑,傳統男尊女卑的道德規範,女子就是服 從男子,聽從丈夫的使喚,操勞家務,生兒育女,默默勞作,自不容女子有僭越 身分之非想。

五、「七出」之五,有惡疾去

《大戴禮記‧本命》:「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7婦女嫁到夫家,其 職責是侍候舅姑,侍奉丈夫,一旦婚後身患惡疾或是傳染病,便要夫家照料生活 起居,不能恪守主持家務的婦職,甚至影響到子孫的繁衍。再者,患有惡疾的婦 女亦不能手持放有黍稷的祭器,共同主持宗廟祠堂的祭祀。

六、「七出」之六,多言去

《大戴禮記‧本命》:「口多言,為其離親也」。8古人認為婦女應該溫柔嫻靜,

不茍言笑,更要怨而不怒,退身相讓,忍氣吞聲,不允許有自己的發言權。妻子 作為一個從外家族進來的成員,多嘴長舌就被認為有離間家族和睦的可能,不僅 會挑撥親戚關係不合,且儀態不夠端莊淑靜,甚至容易招惹是非。

七、「七出」之七,竊盜去

《大戴禮記‧本命》:「竊盜,為其反義也」。9因為有竊盜習慣的婦女會給家 庭帶來災難,辱沒夫家的門庭家風、家族聲譽。然而,偷雞摸狗的行為向來為正 人君子所不齒,不管以此休妻的理由是否公道,我們必須承認,即使在今天,對 於個人品行的要求確實是必要的。

綜觀上述被夫家離棄或休掉婦女的七條理由:「不順父母」、「無子」、「淫」、

「妒」、「有惡疾」、「多言」、「竊盜」。除了「淫」將使得血統破壞、宗法損亂,

以及「竊盜」涉及個人道德品行,違反公理、觸犯法律之外,其它的夫家「特權」

6 高明註譯,《大戴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9 年 5 月),頁 510。

7 高明註譯,《大戴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9 年 5 月),頁 510。

8 高明註譯,《大戴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9 年 5 月),頁 510。

9 高明註譯,《大戴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9 年 5 月),頁 510。

在認定上多憑自由心證,無一定的標準。

張濤《中國古代婚姻》一書中便提出「七出」都完全以鞏固宗法及父權為出 發點:

「七出」的目的是強化封建宗法制度,鞏固家長制的父權。10

以「不順父母」而言,舅姑主觀的好惡,甚至不須公正人士客觀證明,即可成為 決定媳婦去留的莫須有之詞。而「無子」之失,依現代醫學觀點,丈夫亦負有一 半責任,過錯未必全在婦女身上。「妒」在感情上乃是人之常情,更是對專一與 忠貞的堅守,但往往是因婦人阻攔丈夫納妾或狎妓,結果居然變成下堂的理由。

「有惡疾」當然不能侍候舅姑、侍奉丈夫、操勞家事,但這也不是婦女願意的,

沒有人喜歡生病,誰不希望健康長壽,況且公婆、丈夫多病,婦女多加照料彷彿 是天經地義,如今一旦角色對調,竟有離婚之虞。「多舌」則不讓婦女談論家庭 事務、參與家族決策。

凡此種種,「七出」每一條都完全以父母意志和家族利益為出發點,乃為婚 嫁婦女單方面被動的全盤接受,並非出自於心中意願。在傳統規範的制約下,婦 女的言行一旦稍有逾越,便被視為不恭與不孝,使婦女須恭順地、卑微地,沒有 任何自由地生活在「父權」的社會氛圍中,以至於銷蝕自己、泯滅自己,成為封 建制度下的犧牲者。

隨著名教禮法的實施,貞節觀念的道德教條也開始受到重視,並且日益強 化,有關婦德的記述見諸《禮記‧郊特牲》:

信,婦德也。壹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11

鄭玄云:「齊」,或寫作「醮」。此乃是指夫妻飲過合巹酒後,婦女終身就不能再 改嫁,丈夫過世,妻子便要守節,永不變心,強調妻子對丈夫的忠實與順從的節 操志節。

另在《周易‧序卦傳》有文曰: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12

10 張濤,《中國古代婚姻》(濟南:山東教育,1997 年 5 月),頁 63。

11 王夢鷗註譯,《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4 年),頁 432。

12 南懷瑾、徐芹庭註譯,《周易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1 年 11 月),頁 435。

又在《周易‧恒》中提到:

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13

「夫為婦綱」、「三從四德」、「從一而終」這是封建社會中要求婦女所遵從的封建 禮教道德準則。「夫為婦綱」之道德要求與「三從四德」之行為規則的倫理綱常 將夫婦之道視為男女一生幸福之所繫,所以必須使之永久延續。「從一而終」禮 法教條的深入人心暗示了古人對永久不變的貞德要求與強調。因此,婦女身處這 不盡合理的禮教規範中,要能矢志守貞,上事舅姑,下撫兒女,使其家賡偕老,

戶樂齊眉。

《大戴禮記‧本命》定義婦人為:

女者,如也;子者,孳也。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長其義理者也。故 謂之婦人。婦人,伏於人也。14

又《袁氏世範‧睦親》中認為賢明、賢淑的婦人要做到:

寡婦治生難託人:婦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務,計算錢穀出入人不能 欺者;有夫不肖而能與其子同理家務,不致破家盪產者;有夫死子幼而能 教養其子,敦睦內外姻親料理家務至於興隆者,皆賢婦人也。15

封建社會中的女子受到封建禮教束縛嚴重,「夫為婦綱」、「三從四德」、「從一而 終」等倫理綱常禁錮了女子,成為女子處事安身所必須遵守的禮儀和規範,夫妻 二自各代表了一個階層,絲毫沒有平等可言,家庭的和睦穩定乃取決於妻子的賢 淑、溫良,對丈夫絕對的順從與忍讓是為作為妻子的首要條件,使她們不僅要經 歷社會的艱辛磨難,還要忍受男性賦予無窮無盡的規範制約,背負沉重的生活與 精神壓力。

歷代因而有許多「節、烈、貞、孝」婦女的事跡彪炳史冊,講述著她們如何

歷代因而有許多「節、烈、貞、孝」婦女的事跡彪炳史冊,講述著她們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