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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題改善與建議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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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針對前述三大學務工作現況所遭遇問題,試提以下改善建議,期供學校 單位及教育主管機關參酌。

(一) 爭取彈性處理空間,建置完整輔導紀錄

教育現場許多學務主任表示:最大的困擾莫過於民粹政策不斷出招,即使只 是不具強制規定的「注意事項」和「原則」,學校也不敢悍然違逆政策、民意,

以免主管機關關切、招惹民怨、引發輿論攻擊甚至影響招生。就學務處端整學生 品行、維護校園安全的基本職責而言,部分順應民意的新政策既然未具強制性,

是否真正給予各校彈性處理空間,准許各校得依學生屬性有所調整、報備說明,

而不必要求齊一辦理。如若實無任何彈性處理空間,當學校必須對學生施以懲處、

適性輔導或適性教育處置時,面對家長護子心切、學生自主意識高漲的情況,學 務主任應當提醒所屬行政組長和導師,並結合教務、輔導等相關處室,共同建置 完整的親、師、生輔導紀錄,在層層褪除管理利器之際,起碼能穿上防護衣,在 無可避免的衝突爭執發生時,讓自身及學務團隊即便無法全身而退,也不致傷痕 累累而消退了教育熱忱。

(二) 回歸教育與輔導本職

學務主任處理性平與霸凌事件最大的困難在於事實認定,當調查結果出爐後,

經常無法盡如人意,學務主任本身必須充實法律知能,畢竟依法行政是避免爭議 的基本原則。由於事涉法律,學務主任進行相關性平或霸凌事件的釐清時,相當 為難,亦因學校非司法機關,家長總以此質疑最終的事實認定結果。既然校園性 平或霸凌事件最終目的在教育與輔導,學務主任們均期盼能將心力直接置於相關 學生的教育與輔導工作。尤其是性平事件,當事學生在調查過程中不負法律言責,

可以基於各種理由選擇是否坦誠相告或有所隱瞞,甚至蓄意誣陷,在一次次答詢 中,也有二次傷害當事學生的風險,亦常發生一方不願出席配合調查的狀況,增 加調查難度,未得釐清事實。何況校園性平調查之外,當事人往往仍得面對司法 審理的重重詢問,對於被行為人是否產生負面影響實乃更加需要關注。因此,建 議教育主管機關宜審慎研議性平事件發生時,學校進行調查過程的必要性,讓重 大違法校園性平事件於學校通報時隨即啟動報案系統,交由專業司法進行審理,

學校端平日落實法律常識宣導、強化法治教育,後續做好保護當事學生或導正思 想行為的教育輔導作為,如此或可遏止行為人僥倖心態、嚇阻不當行為發生,也 省卻教育主管機關每年培訓校園性平事件調查人才庫的人力、經費與各校苦尋調 查人員未果的窘境。

(三) 新建校安維護體制

全國現行各級學校軍訓教官遇缺不補,大學教官進駐校園已逐漸轉型,由校 安人員逐步取代教官,並將此套校安人員包括心理輔導以及和學生溝通技巧等培 訓機制往下延伸到高級中等學校,冀望校安人員素質能達到社會各界的期盼。現 今學生家長團體強烈要求軍訓教官續留校園,主要原因不外乎教官長期以來,的 確於維護校園安全層面盡心支援許多超過本職的工作,贏得學生、家長的安心與 肯定。教育部研擬教官全面退出校園之替代方案,包含培訓學務創新人力補足校 安人員,或為導師加發生活輔導費,似尚不足建立家長與學校在校安維護上的信 心。爰此,當軍訓教官退出校園之後,校園安全如何有效維護,教育主管機關宜 務實以對,各校學務主任也應放下政策急轉的幻想與長期對教官的依賴,接受學 務創新人力的校安新力量,並開始著手建置校園安全維護機制,為導師安排責任 巡查時段與區域,設計鮮明的標誌(如:臂章、制服)。若可如此,新建制的校 安維護體制才能為學校與學生帶來真正的安全。

四、結語

在親、師、生三方角力的校園中,提振學務主任角色知覺的使命感成為支撐 學務工作人員在其工作崗位奮戰的關鍵。現今維護學生基本人權和學習權的聲浪

甚囂塵上,外在的大環境及家長的觀點與往昔也迥然不同,能否拿到畢業證書不 再是重要的事,反正自有大學技院敞開大門歡迎學生入學,加上部分學校招生吃 緊,校園裡上下權力及主客體關係的結構早已面臨解構及移轉。施教者與受教者 的關係絕不是對立關係,而是相互的、甚至是朋友般的輔導關係,教育的目的不 是讓學校把所有的學生都變成相同的人,在諸多一致性的要求之餘,更須關注學 生個別性的發展。欲以學生的發展為本位,注重學生完整人格的養成,站在第一 線的學務人員便應摒除以直覺來思考和處理學生問題的習性,而作為學務處領頭 羊的學務主任如何以堅定的信念帶領學務團隊圓融處理學生問題、化解校園危 機,此乃學校能否穩健發展的關鍵因素。學務行政工作需要經驗傳承,來自家長、

學校與社會的肯定當能給予學務主任不輕易萌生退意的支持力量,助其得以持續 堅守學務工作崗位,積累、傳承豐富的學務經驗,促使學校校務推展更為平和順 利、益臻圓滿。

參考文獻

 石文南 (2006年8月18日)。行政職 教師視為畏途 學校主任組長更換率高 不利傳承。中國時報。

 吳清山(1996)。學校行政。臺北市:心理。

 張雪梅(1996)。學生發展-學生事務工作的理論與實務。臺北市:張老師。

 張雪梅(2013)。國民中小學學務系統實務方案建構計畫成果報告。教育部 學生事物及特殊教育司委託研究計劃。臺北市: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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