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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集中相關篇章與《春秋集解》之關係

在文檔中 蘇轍《春秋集解》研究 (頁 12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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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僖公十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

隕星也。莊五年書曰星隕如雨,見星之隕而不見其為石也。今曰隕石于宋 五,見其為石而不見星之隕也。(《春秋集解》,卷 3,頁 40)

⑷ 定公元年「冬,十月,隕霜殺菽」:

僖三十三年書隕霜不殺草,今指言殺菽,何也?於其不殺而言草,言其廣 也;於其殺而言菽,言其所害也。(《春秋集解》,卷 11,頁 99)

可以發現蘇轍皆給予合理的解釋。對此,可參考《古史‧扁鵲列傳》所言:

蘇子曰:「予於〈趙世家〉,削簡子之夢,黜扁鵲之說,以為為國不可以語 怪。及〈扁鵲列傳〉,則具載其說,曰世或有是,不足怪也。蓋孔子作《春 秋》,非人事不書,而左丘明所記,鬼神變怪,世所共傳者,錄之無疑。

世有達者,當辨此耳。203

在文中蘇轍明確說明了《春秋》與《左傳》在史料取捨上的差異。迥異於《左傳》

廣泛收錄各種神怪史料,孔子治學以嚴謹著稱,鮮少就「怪、力、亂、神」204之 事來作論述。對於神怪現象,則抱持「治其可知者,置其不可知者」205的保留態 度,司馬遷便曾說道「孔子論六經,紀異而說不書」206。而透過上文,也可瞭解 蘇轍的天人思想。

三、文集中相關篇章與《春秋集解》之關係

欲釐析蘇轍的《春秋》學思想,除了《春秋集解》、《詩集傳》等專著外,

散見於其文集內的作品,也具有其參考價值。以〈喜雨〉一詩為例,蘇轍便引用

《春秋》書寫規則做為創作素材:

歷時書不雨,此法存《春秋》。207

考其內容,實與《春秋集解》對莊公三十一年「冬,不雨」的詮解相仿:

203 宋‧蘇轍:《古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四庫全書》景印本),卷 58,〈扁鵲列傳〉, 頁 640。

204 先秦‧不著撰人:《論語》(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卷 7,〈述而〉,頁 63。

205 北宋‧歐陽修:《歐陽修全集》(臺北:河洛圖書出版社,1975 年 3 月),卷 1,〈怪竹辯〉,頁 141。

206 漢‧司馬遷撰,劉宋‧裴駰等注:《新校史記三家注》(臺灣:世界書局,1972 年 9 月),卷 27,

〈天官書〉,頁 1343。

207 宋‧蘇轍,曾棗莊、馬德富點校:《欒城後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 8 月),卷 4,

〈喜雨〉,頁 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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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雨,甚則曰「大旱」,甚而歷時,則首月必書。(《春秋集解》,卷 3,

頁 28)

此外,近年大陸學者自古籍中輯出蘇轍〈春秋論〉與〈詩論〉兩篇佚文,

經比對其內文,前者對《春秋》始於隱公、終於哀公的詮解,與《春秋集解》「衰 周三世說」相仿,後者對《春秋》史事的說解,也與《春秋集解》的說法相吻合。

因此研究蘇轍《春秋》學思想時,實有必要將其列入討論,方得以窺其全貌。以 下就針對散見於文集內的單篇文章及佚文分別論述之。

1、散見文集中之相關篇章

除各類專著外,蘇轍的《春秋》學思想,亦散見於其文集內。如王安石執 政時,《春秋》長期不立於學官,待哲宗元祐元年(西元 1086 年)司馬光當政,

方得以立於太學,此時劉絢出任《春秋》博士,蘇轍曾代為擬誥:

敕:《春秋》之廢,於今二十年矣。講者不以為師,而學者不以為弟子。

孔氏之遺書而陵遲至是,朕甚閔之。爾能講誦其說,遭棄而不廢,蓋將有 見於此。夫三傳之意,得其說者多矣,附以啖、趙,無蔽於一家,庶幾士 有考焉。可。208

由此可見其治《春秋》主張博採諸家學說,不拘泥於一家的看法,實與〈春秋集 解引〉所言「至於孔子之所予奪,則丘明容不明盡,故當參以《公》、《穀》、啖、

趙諸人」(《春秋集解》,〈春秋集解引〉,頁 3),實有異曲同工之妙。復如《春秋》

對弒君事件的書寫方式,蘇轍於〈漢景帝〉有以下的說明:

《春秋》之法:弒君稱君,君無道也;稱臣,臣之罪也。然陳侯平國、蔡 侯般皆以無道弒,而弒皆稱臣,以為罪不及民故也。209

類似的內容,也散見於《春秋集解》中。唯從整體看來,皆不似《春秋集解》完 整而有系統。

然而單篇文章中仍有說解較豐富,足以補《春秋集解》不足者。如蘇轍於

〈王者不治夷狄論〉文內,便曾針對《春秋》內容的屬性作了一番論述:

《經》書:「公及戎盟于潛」,《公羊》猶未有說也,而休以為王者不治夷

208 宋‧蘇轍著,曾棗莊、馬德富點校:《欒城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 8 月),卷 27,

〈西掖告詞六十一首‧劉絢太學博士〉,頁 562。

209 宋‧蘇轍著,曾棗莊、馬德富點校:《欒城後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 8 月),卷 7,〈歷代論一‧漢景帝〉,頁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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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錄戎,來者不拒,去者不追也。夫公之及戎盟于潛也,時有是事也。

時有是事,而孔子不書可乎?故《春秋》之書其體有二:有書以見褒貶 者,有書以記其當時之事,備史記之體,而其中非必有所褒貶予奪者。

公之及戎盟于潛,是無褒貶予奪者也。而休欲必為之說,是以其說不得 不妄也。……治休之學者曰:「《春秋》託始以治天下,當隱、桓之際,

未暇遠略,故先書晉滅夏陽,不書楚滅穀、鄧。」夫穀、鄧之不書,是 楚之未通而不告也。如使聖人未欲與夷狄交通,則雖有欲至,尚可得而 至哉?愚故曰:《春秋》之書「公及戎盟于潛」,是記事之體,而無休之 說也。210

蘇轍認為《春秋》的內容,可區分為兩大類,有寓含褒貶大義者,也有純粹記事 者。至於本文言及之「公及戎盟于潛」,即隱公二年「春,公會戎于潛」一事,

則屬於後者。故對於何休提出之「王者不治夷狄,錄戎者,來者不拒,去者勿追」

211的說法,蘇轍不予認同。

蘇轍於文末,復駁斥《穀梁注疏》推衍何休「經錄戎者,來者勿拒」之說,

所提出之《春秋》僅載錄「晉滅夏陽」一事,而未記載穀、鄧兩國遭楚國吞併的 史事,乃是「言當是所傳聞之世,王者草創,夷狄有罪不暇治之」212的主張。蘇 轍認為《春秋》未紀錄鄧、穀兩國為楚國,純粹是因為楚國未曾赴告,《春秋》

自然不予紀錄。考《春秋》與鄧、穀兩國相關的紀錄,僅見於桓公七年兩國君主 朝見魯君的經文中。據《史記》記載,鄧國於楚文王十二年,即魯莊公十六為楚 所滅,213而穀國何時為楚國吞併,則未見史料記載。至於《春秋》與楚國有關的 記錄,最早見於莊公十年「荊敗蔡師于莘」一事,然楚國正式與魯國往來,則遲 至莊公二十三年,《春秋》載有「荊人來聘」一事。故蘇轍以「楚之未通而不告」

解釋《春秋》不書楚滅穀、鄧之事,彼此並無矛盾之處。

以上〈王者不治夷狄論〉的內容,比對以《春秋集解》對隱公元年「夏,

五月,鄭伯克段于鄢」的詮解,實有助於掌握蘇轍所認知的《春秋》記事規則:

凡諸侯之事,告則書,不然則否。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 于策。《公羊》、《穀梁》以為諸侯之事盡於《春秋》也,而事為之說則過 矣。(《春秋集解》,卷 1,頁 5)

一則《春秋》對於諸侯國發生之事,僅就前來魯國報告者加以紀錄,意即「從赴

210 宋‧蘇轍著,曾棗莊、馬德富點校:《欒城應詔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 8 月), 卷 11,〈秘閣試論六首‧王者不治夷狄論〉,頁 1698-1699。

211 漢‧公羊壽傳,何休解詁,唐‧徐彥疏:《公羊傳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 卷 2,頁 24。

212 漢‧公羊壽傳,何休解詁,唐‧徐彥疏:《公羊傳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 卷 2,頁 24。

213 司馬遷曰:「十二年,伐鄧,滅之。」見漢‧司馬遷撰,劉宋‧裴駰等注:《新校史記三家注》

(臺灣:世界書局,1972 年 9 月),卷 40,〈楚世家〉,頁 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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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為《春秋》的記事規則。二則《春秋》內文並非全然存在褒貶大義,某些內 文僅純屬記事。由此實有助於瞭解《春秋集解》何以對「公會戎于潛」一事,乃 至於部分經文全然未做詮解的原因。

又,以非戰及是霸思想為例,《春秋集解》於僖公四年「春,王正月,公 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

條下的詮解為:

楚人方強,齊將綏之以德,故次于陘以待之。繼而楚屈完來求盟,因而許 之。雖有諸侯之眾而不用,蓋伯者之師求以服人而已,非若後世必以戰勝 為功也。二十八年,晉、楚戰于城濮,晉文公退三舍避楚,楚成得臣從之 不已而後戰。方其退三舍而楚還,則文公亦將不戰矣。由此觀之,桓、文 之於用兵,皆求服人而不求必勝也。(《春秋集解》,卷 5,頁 35)

文中除簡述齊桓公雖統領各國軍隊,但為求以德業安撫楚國,故駐軍於陘以待之,

終得以與屈完簽訂盟約外,另列舉僖公二十八年晉、楚城濮之戰前夕,晉文公命 晉軍後撤九十里,因楚子玉持續進逼,最終大敗楚軍的事蹟,從而說明齊桓公、

晉文公「求服人而不求必勝」的用兵原則。類似的觀點,亦出現於〈五伯〉文內:

五伯,桓、文為盛。然觀其用兵,皆出於不得已。桓公帥諸侯以伐楚,次 於陘而不進,以待楚人之變。楚使屈完如師,桓公陳諸侯之師,與之乘而 觀之。屈完見齊之盛,懼而求盟。諸侯之師成列而未試也,桓公退舍召陵,

與之盟而去之。夫豈不能一戰哉?知戰之不必勝,而戰勝之利不過服楚。

全師之功,大於克敵,故以不戰服楚而不吝也。晉文公以諸侯遇楚於城濮,

楚人請戰。文公思楚人之惠,退而避之三舍。軍吏皆諫,咎犯曰:「我退 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師退而楚不止,

遂以破楚,而殺子玉。使文公退而子玉止,則文公之服楚亦與齊桓等,無 戰勝之功矣。故桓、文之兵,非不得已不戰,此其所以全師保國無敵於諸 侯者也。214

文中也強調「非不得已不戰」的用兵原則,乃是二人得以全師保國、稱霸天下的 關鍵。唯《春秋集解》所言「楚人方強,齊將綏之以德,故次于陘以待之」,如 參考《左傳》的內文: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于召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 之。……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

「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

214 宋‧蘇轍著,曾棗莊、馬德富點校:《欒城後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 8 月),卷 7,〈歷代論一‧五伯〉,頁 12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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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眾,無所用之。」屈完及諸侯盟。215

乃是齊桓公刻意展示諸侯大軍,向屈完矜誇示威,屈完則不卑不亢予以回應,《春 秋集解》所載實有美化桓公之嫌,應以〈五伯〉較接近事實。至於在〈知罃趙武〉

乃是齊桓公刻意展示諸侯大軍,向屈完矜誇示威,屈完則不卑不亢予以回應,《春 秋集解》所載實有美化桓公之嫌,應以〈五伯〉較接近事實。至於在〈知罃趙武〉

在文檔中 蘇轍《春秋集解》研究 (頁 12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