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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蘇軾的《春秋》思想

在文檔中 蘇轍《春秋集解》研究 (頁 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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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二、蘇軾的《春秋》思想

在五經中,最被蘇軾看重者,應屬《詩經》與《春秋》,這是因為蘇軾視二 者為掌握孔子之道的關鍵,其於〈孟子論〉便說到:

蓋嘗求之於六經,至於《詩》與《春秋》之際,而後知聖人之道,始終本 末,各有條理。夫王化之本,始於天下之易行。天下固知有父子也,父子 不相賊,而足以為孝矣。天下固知有兄弟也,兄弟不相奪,而足以為悌矣。

孝悌足而王道備,此固非有深遠而難見,勤苦而難行者也。故《詩》之為 教也,使人歌舞佚樂,無所不至,要在於不失正焉而已矣。雖然,聖人固 有所甚畏也。一失容者,禮之所由廢也;一失言者,義之所由亡也。君臣 之相攘,上下之相殘,天下大亂,未嘗不始於此道。是故《春秋》力爭於 毫釐之間,而深明乎疑似之際,截然其有所必不可為也。不觀於《詩》,

無以見王道之易;不觀於《春秋》,無以知王政之難。252

蓋蘇軾認為天子欲教化百姓,勢必從容易實行的事情入手。因此《詩經》透過歌 唱舞蹈等悠閒安樂的方式,導正百姓的行為,使之合乎法度與規矩。然而動亂往 往始於細微末節處,一旦人們儀容缺少修飾,抑或是言行失當,禮義恐將因此喪 失,進而衍生出君臣互相侵奪、上下互相殘害的後果。為了釐清似是而非或是非 不明的狀況,《春秋》便以嚴正態度指出不能做的事項。因此唯有精研《詩經》

與《春秋》,才能掌握孔子有條不紊的治道。

蘇軾在《春秋》的學習上,可謂下足功夫,由其晚年謫居儋州時所作〈夜 夢〉一詩所述:

夜夢嬉游童子如,父師檢責驚走書。計功當畢《春秋》餘,今乃粗及桓莊 初。253

便可瞭解其早年刻苦攻讀《春秋》的情況。蘇軾於仁宗嘉祐二年(西元 1057 年)

赴禮部試時,更藉以嶄露頭角,據《宋史》所載,乃是「以《春秋》對義居第一,

殿試中乙科」254。此外,蘇軾亦曾以《春秋》授人,張大亨即自言「予少聞《春 秋》於趙郡和仲先生」255,而趙郡和仲實即蘇軾,在在足以證明蘇軾對《春秋》

必定相當嫻熟。

252 宋‧蘇軾:《蘇軾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90 年 4 月),卷 3,〈孟子論〉,頁 96-97。

253 宋‧蘇軾:《蘇軾詩集》(北京:中華書局,1982 年),卷 41,〈夜夢〉,頁 2252。

254 元‧脫脫:《宋史》(臺北:鼎文書局,1978 年 9 月),卷 338,〈蘇軾傳〉,頁 10801。

255 宋‧張大亨:《春秋通訓》(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四庫全書》景印本),〈春秋通訓 後敘〉,頁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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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詮解經書之際,蘇軾輒以《春秋》為論據,如詮解《周易‧小過》初六 爻時,便引用《左傳》「凡師能左右之曰『以』」的說法,詮釋「飛鳥以凶」的爻 辭。256晁公武在評論《東坡書傳》之際,也強調其「以〈胤征〉為羿篡位時事,

〈康王之誥〉為失禮,引《左氏》為證,與諸儒之說不同」257的寫作特點。

此外,蘇軾也常援引《春秋》內容,作為論政的依據。在〈上圓丘合祭六 議劄子〉中,便引用《詩經》、《尚書》、《春秋》的內容,說明天地合祭為是,分 祭為非:

《春秋》書:「不郊,猶三望。」《左氏傳》曰:「望,郊之細也。」說者 曰:「三望,太山、河、海。」或曰:「淮、海、岱也。」又或曰:「分野 之星及山川也。魯,諸侯也。故郊之細,及其分野山川而已。」周有天下,

獨不及五嶽四瀆乎?嶽、瀆猶得從祀,而地祇獨不得合祭乎?秦燔詩書,

經籍散亡,學者各以義推類而已。王、鄭、賈、服之流,未必皆得其真。

臣以《詩》、《書》、《春秋》考之,則天地合祭久矣。258

蘇軾並無《春秋》學專著,但散見於文集中的相關篇章,則有〈春秋論〉、

〈問定何以無正月〉、〈論春秋變周之文〉等二十餘篇,259內容或探討歷史事件,

或評論褒貶人物,或探究《春秋》大義,對於瞭解蘇軾的《春秋》思想,皆有一 定的幫助。其中〈春秋論〉與〈禮論〉、〈易論〉、〈書論〉、〈詩論〉合稱為〈五經 論〉,乃是研究三蘇經學思想的重要資料,但歸屬卻一直含混不清。蓋〈春秋論〉

輒見於《蘇軾文集》內,但刊行於世的蘇轍《欒城應詔集》也有收錄,顯然存在 一文兩屬的情況,故實有釐清之必要。

針對〈春秋論〉歸屬的問題,顧永新分別從二蘇別集對校所產生的異文、〈五 經論〉的思想內容、進文五十篇以應制科的情況,以及二蘇別集的傳刻情況等方 面作了考察,認為〈春秋論〉應屬蘇轍作品。260吳叔樺則從現存典籍版本、他人 著錄及〈五經論〉的內容、風格、次第等方面作考證,得出相同的結論。261至於 劉倩則分從版本流傳、文字章法與思想內容進行比對,認定〈五經論〉實為蘇軾

256 宋‧蘇軾:《東坡易傳》(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四庫全書》景印本),卷 6,〈小過〉, 頁 114。

257 宋‧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 10 月),卷 1,

〈書類〉,頁 58。

258 宋‧蘇軾:《蘇軾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90 年 4 月),卷 35,〈上圓丘合祭六議劄子〉,頁 1003。

259 凡計〈問定何以無正月〉、〈論春秋變周之文〉、〈宋襄公論〉、〈問初稅畝〉、〈論鄭伯克段于鄢〉、

〈論會于澶淵宋災故〉、〈論黑肱以濫來奔〉、〈論禘于太廟用致夫人〉、〈論閏月不告朔猶朝于廟〉、

〈王者不治夷狄論〉、〈論取郜大鼎于宋〉、〈問魯作丘甲〉、〈問魯猶三望〉、〈論用郊〉、〈問侵伐 土地分民何以明正〉、〈論魯隱公里克李斯鄭小同王允之〉、〈問雩月何以為正〉、〈論魯隱公〉、〈論 齊侯衛胥命于蒲〉、〈論鄭伯以璧假許田〉、〈學士院試春秋定天下之邪正論〉、〈問君子能補過〉、

〈問大夫無遂事〉、〈問供養三德為善〉等。

260 顧永新:〈二蘇「五經論」歸屬考〉,《中國中世文學研究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 12 月),頁 1484-1502。

261 吳叔樺:〈二蘇〈五經論〉作者考〉,《國文學報》,第 7 期,2007 年 12 月,頁 9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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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品。262

就版本源流而言,劉倩指出目前收錄〈五經論〉的三蘇作品早期版本,如

《重廣眉山三蘇先生文集》與《三蘇先生文粹》,幾乎都將〈五經論〉歸屬蘇軾 名下,而王若虛、明清學者也大多以〈五經論〉為蘇軾所作。此外,《重廣分門 三蘇先生文粹》於卷二「五經論」內收錄了蘇軾〈易論〉(附〈易說〉)、〈書論〉、

〈詩論〉、〈禮論〉、〈春秋論〉等作品,卷三「五經論」則收錄有蘇轍〈易說〉三 首、〈詩論〉與〈春秋論〉。其中〈易說〉三首可於《欒城第三集》內尋得,至於

〈詩論〉、〈春秋論〉二文,較之收錄於蘇軾「五經論」者,實屬截然不同的作品。

反倒與《潁濱先生文鈔》所收錄之〈詩說〉、〈春秋說〉,雖然篇名不同,內容則 一致。

對此,筆者查考呂祖謙(西元 1137-1181 年)標注之《三蘇文集》,其亦 是將〈春秋論〉歸入《東萊標注東坡先生文集》,在《東萊標注穎濱先生文集》

內,則收錄有〈春秋論〉一文,經查考其內容,實與李冬梅輯自《唐宋八大家文 鈔》的〈春秋說〉相同。而呂祖謙的生卒時代,與南宋紹興中刻本《重廣分門三 蘇先生文粹》及紹興三十年(西元 1160 年)饒州德興縣銀山莊谿董應夢集古堂 刻本《重廣眉山三蘇先生文集》的成書年代相去不遠,復考量呂祖謙對三蘇的喜 愛,斷不至誤植才是。

就思想層面來說,吳淑樺將〈五經論〉歸屬於蘇轍,其認為〈書論〉在辨 析三代的「王」與商鞅的「霸」時,二者用心雖異,但事業均有所成,對商鞅的 霸業持肯定的態度,與蘇轍《古史‧秦本紀》論讚部分所持觀點雷同。反觀蘇軾

〈論商鞅〉則對商鞅變法深惡痛絕,故推論蘇軾不當寫出兩篇觀點相反的作品。

又〈春秋論〉中論及「天下之是非」、「可以求諸其言之喜怒之間矣」的觀點,並 批評《公羊傳》、《穀梁傳》以「日月土地皆所以為訓」的不當,見解與《欒城先 生遺言》所載相符。至於蘇軾與《春秋》相關之作品,則不見與〈春秋論〉有何 關連之處。

但筆者檢閱《古史‧秦本紀》,文中對秦國君臣的描述,乃是「今夫襄公以 耕戰自力,而不知以禮義終成之,豈不蒼然盛哉!然而君子以為未成,故其後世 狃於為利而不知義。至於商君厲之以法,風俗日惡,鄙詐猛暴,甚於六國,卒以 此勝天下」263,顯然是以負面角度看待二人。至於《古史‧商君列傳》更嚴厲批 評商鞅制定之刑法違逆人情,且輕重失當,實為秦國施行嚴刑峻法的始作俑者。

264至於蘇軾〈論商鞅〉一文,學者每言其實乃借題發揮、以古諷今之作,藉以表

262 劉倩:〈二蘇「五經論」歸屬再考證——兼與顧永新先生商榷〉,《洛陽師範學院學報》,29 卷,

第 4 期,2010 年 8 月,頁 69-72。

263 宋‧蘇轍:《古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四庫全書》景印本),卷 6,〈秦本紀〉, 頁 252。

264 〈商君列傳〉曰:「古之制刑,輕重必與事麗。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故人雖死而無憾。

今鞅使不告姦者腰斬,告姦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姦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不分異者倍賦,

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為收孥。刑之輕重,豈復與事麗哉?其後始皇之世,有子而嫁者,有刑;

夫為寄豭者,殺之無罪;妻為逃嫁者,子不得母,法皆與情不應。至於偶語《詩》、《書》者弃 市,以古非今者族,其端皆自鞅發之。然鞅之死至於車裂,而李斯之死至具五刑,皆被赤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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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對王安石變法的不滿,265則本文是否能代表蘇軾對商鞅的真正評價實不無疑問,

因此吳淑樺的推論仍有討論空間。另〈春秋論〉內「《春秋》者,亦人之言而已,

而人之言,亦觀其辭氣之所嚮而己矣」的說法,其概念與蘇軾〈論鄭伯以璧假許 田〉文中「夫善觀《春秋》者,觀其意之所嚮而得之」266,以及〈論閏月不告朔 猶朝于廟〉言及之「《春秋》之文同,其所以為文異者,君子觀其意之所在而已 矣」267的說法雷同。所以吳淑樺認為〈五經論〉乃蘇轍作品的推論實有待商榷。

由上述資料可以推測,蘇軾、蘇轍兄弟皆曾各自撰文,針對《詩經》、《春 秋經》做了論述,而〈春秋論〉實應屬蘇軾作品。

至於蘇軾治《春秋》的主張,根據筆者歸納,大致有下列幾點:

1、主據《左氏》,兼採《公》、《穀》

蘇軾於解經之際,對三傳說法皆有所採納及批判。如《東坡易傳》於詮釋

〈小過〉內文時,對弒、戕的解釋乃是:

《春秋》臣弒其君,故曰弒,或曰戕。弒者,其所從來有所漸;而戕者,

一朝一夕之故也。268 其說法實脫胎自《春秋釋例》:

列國之君,而受害于臣子,其所由來者,積微而起,所以相測量,非一朝

列國之君,而受害于臣子,其所由來者,積微而起,所以相測量,非一朝

在文檔中 蘇轍《春秋集解》研究 (頁 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