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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蘇轍對劉敞說法的取捨

在文檔中 蘇轍《春秋集解》研究 (頁 19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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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蘇轍對劉敞說法的取捨

在蘇轍與《春秋》相關的作品中,雖不曾言及劉敞之名,然而在《春秋集 解》內,確實可發現劉敞的部分主張,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君前臣名」的概念。

以桓公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一事為例,

《春秋集解》的說解如下:

此弒其君與殺其大夫,其言「及」,何也?由弒及之也。華督殺孔父而取 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 先書「弒其君」。《公羊》曰:「孔父,字也。其不名,賢也。」諸侯不生 名,死猶名之;大夫生名,死而名,正也。孔父之死,何賢而字乎?且方 名其君,而字其臣,禮乎?(《春秋集解》,卷 2,頁 11)

蘇轍大體上是援用《左傳》的說法,然文中藉以反駁《公羊傳》的論證,乃是出 自劉敞的說法:

《春秋》賢者不名。孔父者,所賢也,則其名之何?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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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牧、荀息皆稱名,《春秋》雖以字為褒,然已名其君於上,則不得字其 臣於下,此所謂君前臣名,禮之大節也。181

考「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之說,出自《禮記‧曲禮上》,意即在父母或君主面 前,不論自稱或他稱,一律稱名,不得使用尊稱。182劉敞引用以釋經,認為孔父、

仇牧、荀息三人皆因君弒而死,理應褒揚才是,然基於「君前臣名」的考量,故 三人只得稱名。蘇轍非僅取捨此說,更用以詮解桓公十一年「九月,宋人執鄭祭 仲。突歸于鄭。鄭忽出奔衛」一事:

《公羊》曰:「祭仲何以不名?賢其知權也。」「忽何以名?《春秋》伯子 男一也,詞無所貶。」夫以出君為知權,亂之道也。故祭仲名也,非字也。

且方名二君,而可以字其臣乎?(《春秋集解》,卷 2,頁 14)

蓋《公羊傳》主張祭仲廢昭公而立厲公,乃是為求保君保國的權宜之計,故稱字

180 宋‧劉敞:《春秋劉氏傳》(臺北:臺灣大通書局,《通志堂經解》景印本),卷 2,〈桓公〉,頁 10871。

181 宋‧劉敞:《春秋權衡》(臺北:臺灣大通書局,《通志堂經解》景印本),卷 2,〈桓公〉,頁 10980。

182 漢‧戴聖輯,漢‧鄭玄注,唐‧孔穎達正義:《禮記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 本),卷 4,〈曲禮上〉,頁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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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褒揚之,至於鄭忽稱名,則是因為君薨之後,嗣君不論是伯、子、男,一律皆 稱子的緣故。蘇轍除直言如視擅自廢立國君為通權達變,徒然為召亂之道外,便 是以「君前臣名」之說,駁斥《公羊傳》的說法。

又如對莊公四年「紀侯大去其國」一事,《春秋集解》的說解如下:

大去者,不反之詞也。以國與季,季奉社稷,故不言滅;不見迫逐,故不 言奔。雖失地之君,而原其行事,則周亶父也,故賢之而不名。(《春秋集 解》,卷 3,頁 19)

蘇轍將紀侯比附以古公亶父,便是源自劉敞的說法。183

小結

朱熹曾言及蘇學的特點之一,乃是「貴通達」184,蕭永明也指出「會通諸 家」實為蘇氏蜀學的特徵185。學者所言,雖多是針對蘇氏父子鎔儒、釋、道之說 於一爐的治學方式,然由此也可瞭解蘇學常揉雜各家學說,務求釐析真相的努力,

此治學特色亦可於《春秋集解》內尋得。

透過資料的相互比對,可見家學對蘇轍產生深遠的影響。不管是在解經方 法、觀念繼承、書法分析或是字辭訓詁等方面,都可發現其父兄的治學理念。唯 對比以第三章言及之蘇洵、蘇軾《春秋》的思想,可以發現蘇洵僅止於理論的提 出,未見深入的說明。蘇軾輒針對一件事或類似事件來做討論,詮解間有較蘇轍 深入者,唯內容較為片面且廣度不足,不似《春秋集解》有系統。

此外,可以發現蘇轍常混用三傳以成己說,反映出當時兼採三傳的學術氛 圍。以《春秋集解》對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 望」一事的說解為例,文中對望祭的定義以及是否舉行,乃是直接沿用《左傳》

原文。186對望祭對象的敘述,則以《公羊傳》所載為準。187至於「四月,非時也,

四卜,非禮也」188的說法,以及對卜免牲之禮的詮解,189蓋出於《穀梁傳》。則

183 劉敞曾提到:「紀侯大去其國,國滅君死之正也。紀侯何以得擅去?昔者滕文公問于孟子曰:

『云云凡君與楚王少坐焉』,左右曰:『凡亡者三云云,太王之事狄也,事之以珠玉、犬馬、幣 帛,猶不止,然後去。』由是觀之,紀季以酅入于齊,亦紀侯之所以事齊矣。猶不止,然後去,

是以紀季無譏於前,紀侯見賢於後也。」(見《劉氏春秋意林》,卷上,頁 11134),另《春秋劉 氏傳》中也提到:「紀侯者,仁人也。不以所用養人者害人,以謂雖大王之道不過焉。」(卷 3,

〈莊公上〉,頁 10880),都將紀侯比附以周文王之祖太王(即古公亶父)。

184 宋‧朱熹:《朱文公文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景印本),卷 30,〈答汪尚書〉, 頁 468。

185 蕭永明:〈論蘇氏蜀學的學派特徵〉:《中國哲學》,1999 年,第 4 期,頁 102。

186 《左傳》曰:「望,郊之細也。不郊亦無望,可也。」見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 左傳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卷 17,頁 287。

187 《公羊傳》曰:「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則曷祭?祭泰山、河、海。」見漢‧公羊壽傳,何休 解詁,唐‧徐彥疏:《春秋公羊傳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卷 12,頁 157。

188 晉‧范甯集解,唐‧楊士勛疏:《春秋穀梁傳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卷 20,頁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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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轍治學雖以《左傳》為主,並屢屢給予《公羊傳》、《穀梁傳》嚴厲批判,但實 不容忽視二傳在《春秋集解》成書過程裡扮演的角色。事實上,《春秋集解》受 到《公羊傳》啟發之處甚多,諸如「華夷之辨」、「親親之道」等主張,都深受《公 羊傳》影響。復如「詳內略外」的觀念,更為蘇洵父子三人一脈相承。因此欲釐 析《春秋集解》的思想脈絡,絕不可偏廢三傳任何一者。

復以昭公二十二年「劉子、單子以王猛居于皇」一事為例,《春秋集解》的 說法如下:

景王世子壽蚤卒,其次猛也。子朝,王之長庶也。景王欲立子朝,不克而 崩。劉子、單子奉子猛為王,而子朝作亂,故出居于皇以避之。凡君未葬 稱「子某」,既葬稱「子」。景王既葬,則猛稱「王子」可也。不稱「王子」

而稱「王猛」,何也?禮,天子七月而葬,景王以亂故,三月而葬,非禮 也。故與子以未葬之禮,稱名。雖然,猛方與子朝爭,子朝稱「王子朝」, 而猛稱「王子猛」,皆王子,則無以明正也。特稱「王猛」,所以明正也。

其言「劉子、單子以王猛居于皇」,猛幼,制在劉、單也。(《春秋集解》, 卷 10,頁 96)

除了事件前因後果的說明本之《左傳》傳文外,蘇轍以周景王未能依天子之禮而 行,反於三月內速葬,乃是由於亂事的緣故,實出自杜預190。說明王猛何以稱名 的論述內容,則改寫自孔《疏》191。主張《春秋》書「以」字,是表示王猛年紀 尚幼,政事掌握於劉子、單子手中,其說本於何休。192至於《春秋》書「王猛」

而非「王子猛」,乃是為了彰顯其正當性,實為陸淳的見解。193足可瞭解蘇轍於 詮解之際,大量引用前人資料以求還原《春秋》原貌的努力。透過分析,可以發 現蘇轍引用相當數量啖助、趙匡、陸淳的解經內容,正好可呼應其於〈春秋集解 引〉所言「當參以《公》、《穀》、啖、趙諸人」(《春秋集解》,〈春秋集解引〉,頁 2)的說法。而縱使對何休、孫復頗有微言,卻仍有加以引用者,顯見其擇善而 從的治學態度。

189 《穀梁傳》曰:「卜免牲者,吉則免之,不吉則否。……已牛矣,其尚卜免之,何也?禮,與 其亡也,寧有。嘗置之上帝矣,故卜而後免之,不敢專也。」見晉‧范甯集解,唐‧楊士勛疏:

《春秋穀梁傳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卷 20,頁 198。

190 杜預曰:「「三月而葬,亂,故速。」見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臺北:

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卷 50,頁 871。

191 孔《疏》曰:「景王既葬,猛當成君,仍書名者,王室大亂,未得以禮即位故也。」見晉‧杜 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疏本),卷 50,頁 871。

192 何休曰:「不舉猛為重者,時猛尚幼,以二子為計勢,故加『以』。『以』者,行二子意辭也。」

見漢‧公羊壽傳,何休解詁,唐‧徐彥疏:《春秋公羊傳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十三經注 疏本),卷 23,頁 294。

193 陸淳曰:「諸侯未踰年則稱子,言未成君也。未葬又加名,對尸柩前,父前子名之禮也。出外 則亦不名,非對尸柩故也。王猛據例,當書曰子,恐似羣王子,故特曰王子,明正也。又書名,

異成君也。」見唐‧陸淳:《春秋集傳纂例》(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四庫全書》景 印本),卷 8,頁 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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