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南、北傳《善生經》經文內容之對比
3.4 巴利本與早期佛教漢譯《善生經》文本人際倫理的比較和說明
3.4.5 下方是奴僕佣人的方位
69 巴利CSCD 版 《Sivgalasuttam》
(D.31.)
中譯:居士子,有五種方式是主人應當服務下 方的奴僕-以體力分配適當的勞務,供給食物 和報酬,照顧病體,平均分配特別的美食,適 當的休假。
《長部.教授尸伽羅 居士子!依五理由,尊主人應奉侍下方之奴僕傭
76 鄭志明,《佛教生死學》,(台北:文津,2006),頁 118-119。
越經》 人:應依奴僕傭人之能力,分配工作、給與食 物及薪金、病時看顧、分與珍味之食、適時休 息。
《長阿含.善生經》 善生!主於僮使以五事教授。云何為五?一者 隨能使役,二者飲食隨時,三者賜勞隨時,四 者病與醫藥,五者縱其休假。
《中阿含.善生經》 居士子!如北方者,如是大家觀奴婢使人,大 家當以五事愍念給恤奴婢使人。云何為五?一 者隨其力而作業,二者隨時食之,三者隨時飲 之,四者及日休息,五者病給湯藥。
安世高譯《尸迦羅越 六方禮經》
向地拜者,謂大夫視奴客婢使,亦有五事。一 者當以時飯食與衣被,二者病瘦當為呼醫治 之,三者不得妄撾捶之,四者有私財物,不得 奪之,五者分付之物當使平等。
支法度譯《佛說善生 子經》
夫下面者,猶長子之見奴客執事也,是以長子 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奴客執事。何謂五?適 力使之,用時衣食,時時分味,時時教齋,疾 病息之。
上列表中,是做主人的應該服務家中奴僕佣人的五種方式。從上表各譯本的 對照,可以很清楚的比較出來,巴利本《善生經》與《長部.教授尸伽羅越經》,
除了「平均分配特別的美食」、「分與珍味之食」這一項差別外,其它,就項目、
意義和順序,都是相同的。而且,深具人性化。就整個內容的表述上,還是巴利 本《善生經》顯得清晰易懂。
《中阿含.善生經》的經文中,除了「隨時飲之」「報酬」與前二部經不同 外,其它各項,較有一致性。而這六部經的共同特點,都提及「照顧病體」這一 項。且《長阿含.善生經》與《中阿含.善生經》,在經文中還有提及「休假」
的項目,這是體貼的表現,但是,並沒有提到要「給付報酬」。《尸迦羅越六方禮 經》與《佛說善生子經》,則都未提及「休假」及「給付報酬」的項目。
70 巴利CSCD 版 《Sivgalasuttam》
(D.31.)
中譯:這五種方式是主人要服務下方的奴僕,
亦有五種方式要憐愛北方的主人-比主人早 起,比主人晚睡,施與才取,努力工作,稱讚 主人好的名聲。居士子,這五種方式是主人要 服務下方的奴僕,亦有五種方式要憐愛主人。
正是下方受這樣的愛護,才能安穩而無怖畏。
《長部.教授尸伽羅 越經》
居士子!依此等五理由,受尊主奉侍之下方奴 僕傭人應依五理由,愛護尊主人:彼等應[比主 人]早起、後寢、唯受所與之物、善為其業務、
稱讚[彼等主人]之名譽。居士子!依此等五理 由,受尊主人奉侍之下方奴僕傭人應依此等五 理由,愛護尊主人。如是彼受愛護之下方,安 穩而無怖畏。
《長阿含.善生經》 善生!是為五事教授僮使,僮使復以五事奉事 其主。云何為五?一者早起,二者為事周密,
三者不與不取,四者作務以次,五者稱揚主 名,是為主待僮使,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中阿含.善生經》 大家以此五事愍念給恤奴婢使人。奴婢使人當 以九事善奉大家。云何為九?一者隨時作業,
二者專心作業,三者一切作業,四者前以瞻 侍,五者後以愛行,六者言以誠實,七者急時 不遠離,八者行他方時則便讚歎,九者稱大家 庶幾。奴婢使人以此九事善奉大家。居士子!
如是北方二俱分別。居士子!聖法律中北方 者,謂大家奴婢使人也。居士子!若有人慈愍 奴婢使人者,必有增益則無衰耗。
安世高譯《尸迦羅越 六方禮經》
奴客婢使事大夫亦有五事。一者當早起勿令大 夫呼,二者所當作自用心為之,三者當愛惜大 夫物,不得棄捐乞匃人,四者大夫出入當送迎 之,五者當稱譽大夫善,不得說其惡。
支法度譯《佛說善生 子經》
奴客執事又當以十事供養長子。何謂十?善作 為,善為成,受付審,夜臥,早作,凡事必學,
作務勤力,家貧不慢,空乏不離。出門稱曰:
『我家長子聰而有慧』,是為下方二分所欲 者,得古聖制法長子執事之宜,士丈夫望益,
而善法不衰。
上列表中,是做奴僕佣人的應該服務家中主人的方式。從上表各譯本的對 照,可以很清楚的比較出來,巴利本《善生經》與《長部.教授尸伽羅越經》,
就項目、意義和順序,都是相同的。而且,屬於基本的要求。就整個內容的表述 上,還是巴利本《善生經》顯得清晰易懂。
《長阿含.善生經》則除了「為事周密」,與前二部經不同外,其它都呈一
致性。而這六部經的共同特點,經文中都提及「稱讚主人好的名聲」這一項。只 是,《佛說善生子經》還特別指明,要稱說『我家長子聰而有慧』。其它,《長阿 含.善生經》與《尸迦羅越六方禮經》,還維持以 5 項做為說明。而《中阿含.
善生經》用了 9 項,《佛說善生子經》則用了 10 項。這也顯示奴僕佣人的地位低 下。這種項目和內容均出現的差異,是擴大改寫的痕跡,或是因為所持譯本不同 所致。
北方小結:
古代印度,奴僕是家庭成員的一部份,負責家務勞動。佛陀基於平等的觀念,
提出主人應具有人性化的道德涵養,體恤照顧家中的僕人。奴僕則要謹守自己的 本分,嚴守自己的職責,還要稱讚主人好的名聲。這在當時印度的階級社會來說,
是相當前衛的觀念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