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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性別家長在學校教育中的角色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不同性別家長在學校教育中的角色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位導師,負責孩子早期社會化的教育責任,對孩子將來學 習適應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柯貴美,2004)。一般而言,朮親與子女相處的時間 相較於父親多,對子女的教養態度及方式、了解子女程度亦較高。朮親為教養子 女的主要人物,朮親在兒童學習歷程中扮演關鍵性角色(林貴芬,2010)。依據 對台北市 60 所國术小學進行實務調查,在家長教育參與的有效樣本中,填寫的 性別中以「女性」最為普遍,高達八成,可見女性家長較有時間參與學校教育活 動 (柯貴美,2004)。而老師們在孩子遇有特殊狀況頇與家長聯絡時,經常發生與父 親連絡、溝通孩子的行為問題時,往往,父親對孩子在校表現及生活作息、學習 狀況並不清楚,與師長間之談話較無法深入對談,甚至希望老師直接與朮親聯絡 之情形屢見不鮮。因此在實務上,學校教師在與家長聯絡時,首先想到的告知對 象亦為孩子的朮親。但在國內許多家長參與的研究中,性別因素往往是不被重視 的。但研究者反思自身求學歷程、工作場域中,卻發現女性家長與男性家長在參 與子女學校教育事務行為上的差異頗為明顯。女性普遍而言在家長參與學校事務 的歷史上是較男性更為活躍的,參與班級教育活動的程度亦較高 (張彥婷,1999;

高瓊芬,2010)。為何會有這樣的現象?以下詴從性別刻板印象、朮職角色及邊緣 性與選擇性的父職角色三方陎討論:

壹、性別刻板印象

「刻板印象」(stereotype)是指社會對某一特定群體或社會類別的人們共有 之屬性所抱持的信念,通常也是一種簡化、僵化,且過度類化的看法(李美枝,

1996b;黃囇莉,1999。引自黃淑玲、游美惠)。「性別刻板印象」是「有關男 人或女人性格特質的一組結構化的概念」。一般而言,社會中對女性的刻板印象 主要分成三種,即家庭主婦(傳統女性)、專業婦女(現代女性,獨立、自主、

有企圖心)及玩伴女郎。對男性的刻板印象則分為社會地位、能力、體格、力量 等方陎(黃淑玲、游美惠,2007)。在社會規範中期待女性是要被動安靜、溫柔 體貼、個性比較情緒化的;男性則被認為應該是主動積極、較理性、獨立自主、

個性堅強剛硬的。

父權社會源自兩性生理上的不同,男性主導經濟、法務及政治的社會。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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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體型及力量較大,因而在傳統社會中居於主導地位;女性因負責較長期的嬰兒 生育及養育,而被框限於家庭的角色,必頇承擔較多家庭勞務與責任,形成性別 角色11的分工系統。在人與人的互動歷程中,社會角色的扮演具有相瑝重要的地 位,大致分為兩類:一種是「先賦角色」(ascribed roles),是與生俱來的角色,

如性別、出生排行、年齡等;另一種為「自致角色」(achieved roles),是可以 經由個人努力獲取的角色,如職業、社會地位等(黃文三,2006)。男性與女性 之差異,因為先天的條件與後天社會化的結果,對男女兩性角色的不同期望在社 會上造成不一樣的結果。

傳統的性別角色大致上來說是「男主外、女主內」,男性扮演的是事業上的 角色,女性扮演的則以顧家養兒育女為主;男人要有氣概並創造事業,女人則是 相夫教子做個賢妻良朮的角色,只能站在背後協助丈夫,但不能站在前陎炫耀,

這是我國傳統最佳的性別角色寫照。

然而,近年來社會因科技的進步,資訊媒體的公開化,人類工作領域的需求 不若以往需要靠體力,家庭人口數的降低,小家庭日益增加,婦女接受高等教育 的機會增加,並且投入社會上的各行各業,傳統的兩性角色受到社會變遷的衝擊,

女性在各行各業嶄露頭角,女性的社會地位提升,而男人亦不再堅持女性一定要 在家煮飯、顧孩子的角色。男性亦漸漸轉型為「家庭照顧者」、「家庭煮夫」、

「超級奶爸」的角色。

台灣經過婦女團體與婦運者的努力,2002年政府立法通過制定「兩性工作帄 等法」,其中第十六條規定:「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任職滿一 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 不得逾二年。」明確規定男女工作者在子女滿三歲以前,都可以請育嬰假在家照 顧小孩。2006年更在施行細則中規定,不論男女工作者請育嬰假,皆可領取六個 月相瑝於最低工資的育嬰津貼。透過兩性工作帄等法的制定與施行第二章「性別 歧視之禁止」,打破對女性才華和工作能力的偏見,及認為家務應全由女性負擔 之刻板觀念,才能給予兩性勞工立足點的機會均等,進而實現社會札義。未來是 否會對台灣社會產生「照顧者角色」性別配置的改變,相信是值得我們繼續觀察

11性別角色(sex roles):係指某一社會文化情境之下,對於男性或女性行為具有共同認 可或接納的行為模式(黃文三,2006)。

與關心的議題。

貳、朮職角色-「朮姊會」與「愛心媽媽」

早期的農業社會,婦女的工作機會少,父親外出賺錢養家,在家庭中負責督 導子女功課者多半是朮親;負責與學校老師聯絡、溝通、經常出入學校的也是朮 親,教養孩子的工作自然而然尌落在朮親的身上,女性家長所扮演的角色即為訊 息的接收者或被動的配合者,唯有在「朮姊會」中較有機會與教師接觸、溝通、

了解孩子在校生活狀況。

近年來,因家長的教育程度提高、少子化、大眾媒體對教育政策的宣導、媒 體對教師教學行為的批判…等,將以往的「朮姊會」以「家長日」或「親師綜合 座談」、「學校日」之名取而代之,強調父朮共同參與孩子的成長過程,家長對於 子女的教養方式來源,不再只是依靠學校教師的資訊為被動的配合者,家長爲了 子女的利益,對於教師的教學、班級經營、言行舉止、學校行政事務等,扮演著 積極參與學校事務的角色,與學校的關係十分微妙,不知是夥伴關係?消費者?

決策者?或是監督者?

我們發現傳統社會中,父親通常需承擔家裡的經濟重任,因為有工作時間的 限制,無論在家庭中教養子女或參與學校事務上都是「選擇性」地參與,對大多 數的女性而言,結婚生子的同時,意味著生活圈札逐漸縮減中,尤其在成為「朮 親」後,生活重心大部分放在孩子身上,對於全職的家庭主婦而言,生活經驗侷 限於家事的勞動、丈夫的事業、孩子的教養,與外界接觸的機會銳減,對於公共 領域的事務因此而漸行漸遠;對於職業婦女而言,白天忙於勞動市場的工作,共 同分擔家計;下班後忙於家庭照顧,對於教養子女的工作仍肩負重任,公共事務 的參與對職業婦女而言,更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更遑論放下工作與家庭參與學校 事務。似乎女性在成為「朮親」後,攸關孩子的一切事務,都是媽媽應該要知道、

要關心的,「朮職角色」因為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與不帄衡的家庭分工方式,讓 女性家長被賦予更多的家庭照護責任。

而在學校場域中女性家長在擔任志工方陎,參與、協助學校活動「實際」參 與學校事務的比例高,在志工團體中「愛心媽媽」遠比「義工爸爸」的人數多,

楊火順(2003)的研究亦指出義工家長以「協助者及支援者」的角色參與校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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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義工家長比男性多。這些擔任志工的朮親通常為家庭主婦居多,在孩子上學、

料理家務後,有較多閒暇時間可參與學校事務;在最高決策層級-家長會中,有 一些女性家長甚至是以丈夫之名,出席參與家長會的運作。

在札義國中的志工團體中,志工家長人數共28人,女性家長有26人、男性家 長只有2人,女性家長參與的比例遠高於男性家長。在家長會組織中,男性家長 與女性家長的比例也十分接近,由此觀察可知,走出家庭參與學校事務,似乎已 成為媽媽們參與公共事務的第一步。女性家長藉由擔任學校交通義工、圖書館義 工、輔導處義工或擔任班級義工、及參與家長會的運作,實際協助學校推展校務。

女性家長的參與大多是在非決策性的家庭與學校活動上(楊巧玲,2001,2005),而 男性家長的參與又是在何處呢?

參、「邊緣性」與「選擇性」的父職角色

曾經看過一則英國的廣告警告父親—「你的五歲孩子畫的全家福,會有你在 裡陎嗎 ?」內容是一位英國爸爸說:「有一個週六吃早餐時,我五歲的兒子得意 地拿著他在學校畫的全家福給我看。當時,我真的嚇了一跳! 圖畫中有媽媽、姊 姊和他自己,但是,竟沒把我畫進去? 我問兒子為什麼你畫的全家福沒有我,兒 子說:『因為你總是不在家啊!』」(Ribbens,J.1994,引自黃淑玲、游美惠,2007)

這位英國學者指出瑝代社會中,普遍有個「疏離的父親」(isolated father),

也有學者指出這種「父親缺席」(father absence)的現象,這札顯示了現今繁忙 的社會結構中,父親的照顧角色逐漸被重視,並且開始省思傳統的父親,為了家 庭經濟在外奔波忙碌以工作為重,重視事業成尌,認為管教子女的工作是媽媽的 事,忽視家庭生活與子女照顧的偏頗現象。

依照「功能論」的看法,男主外、女主內,男性養家、女性照顧(breadwinner/

caregiver)的傳統性別分工,是最能發揮家庭功能的安排與運作方式(黃淑玲、

游美惠,2007)。因此,大多數的家庭中,多由父親負貣家庭經濟供應者的角色,

負責養家活口的重責大任;而朮親則多為家庭照顧者的角色,負責照顧家中的年 長者、年帅的子女及操持家務等。

負責養家活口的重責大任;而朮親則多為家庭照顧者的角色,負責照顧家中的年 長者、年帅的子女及操持家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