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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之數學學習態度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數學學習態度差異分析

2005)的研究結果相同,但和姚如芬(1993)、鄭靜瑩(2005)及劉 于菱(2007)認為不同性別沒有差異的結果不同,詳細分析如下。

一、不同性別與個人情感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1 顯示男性在個 人情感面的數學學習態度的平均數為 2.39,明顯高於女性個人情 感面的數學學習態度 2.04,皆屬「略為積極」的態度。

二、不同性別與個人行為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1 顯示男性在行 為面的數學學習態度的平均數為 2.73,略高於女性的行為面數學 學習態度 2.69,皆屬「略為積極」的態度。

三、不同性別與重要他人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1 顯示男性在重 要他人向度的數學學習態度的平均數為 2.60,明顯高於女性在重 要他人向度的的數學學習態度 2.42,皆屬「略為積極」的態度。

貳、 視覺障礙程度

表 4-4-2 顯示不同視覺障礙程度的臺北市公立高中視覺障礙學生 之數學學習態度,由數據顯示重度及極重度視覺障礙程度的平均數最 高,其次為輕度或鑑輔會證明視覺障礙程度者,而中度視覺障礙程度 學生數學學習態度最低,皆屬「略為積極」的態度,此與劉于菱(2007

)的研究結果指出障礙程度的輕重會影響學習態度,及中度視覺障礙 程度的整體態度最低的結果完全一致,但和林寶貴、錡寶香(1992

)的研究結果有所不同。

表 4-4-2 不同視覺障礙程度之數學學習態度現況分析表(N =59)

3>1>2

中度 16 1.98 .43

重度/極重度 28 2.22 .31

學習信心

輕度/鑑輔會證明 15 2.33 .29

3>1>2

中度 16 2.16 .36

重度/極重度 28 2.78 .42

數學有用性

輕度/鑑輔會證明 15 2.50 .64

1>2>3

中度 16 2.31 .35

重度/極重度 28 2.05 .56

小 計

輕度/鑑輔會證明 15 2.28 .30

3>1>2

中度 16 2.10 .38

3>1>2

中度 16 2.67 .40

重度/極重度 28 2.81 .40

課後學習 態度

輕度/鑑輔會證明 15 2.88 .30

1>3>2

中度 16 2.40 .35

重度/極重度 28 2.77 .32

小 計

輕度/鑑輔會證明 15 2.80 .40

1>3>2

中度 16 2.52 .35

1>3>2

中度 16 2.50 .51

重度/極重度 28 2.71 .50

數學老師

輕度/鑑輔會證明 15 2.83 .43

3>2>1

中度 16 2.90 .33

重度/極重度 28 3.21 .45

父母

輕度/鑑輔會證明 15 2.50 .34

1>3>2

中度 16 2.34 .57

重度/極重度 28 2.46 .63

小 計

輕度/鑑輔會證明 15 2.72 .30

3>1>2

中度 16 2.58 .50

重度/極重度 28 2.79 .33

整 體

輕度/鑑輔會證明 15 2.57 .24

3>1>2

中度 16 2.37 .36

重度/極重度 28 2.62 .20

※ 1:輕度/鑑輔會證明;2:中度;3:重度/極重度

一、不同視覺障礙程度在個人情感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2 顯示 重度及極重度視覺障礙學生在情感面的數學學習態度的平均數

為 2.36 最高,其次為輕度或鑑輔會證明視覺障礙程度學生,其 平均數為 2.28,最低為中度視覺障礙學生的平均數為 2.10;在個 人情感面的數學學習態度皆是「略為積極」。

二、不同視覺障礙程度在個人行為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2 顯示 輕度或鑑輔會證明之視覺障礙學生在個人行為面的數學學習態

度最高,平均數為 2.80,其次為重度及極重度視覺障礙學生,平 均數為 2.79, 最低為中度視覺障礙學生,平均數為 2.52;在個 人行為向度的數學學習態度,皆屬「略為積極」。

三、不同視覺障礙程度在重要他人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2 顯示 重度及極重度視覺障礙學生在重要他人面的數學學習態度的平

均數 2.79 最高,其次為輕度或鑑輔會證明之視覺障礙學生 2.72

,中度視覺障礙學生的平均數 2.58 最低;在重要他人向度的數 學學習態度為「略為積極」。

參、 視覺障礙發生時間

表 4-4-3 顯示不同視覺障礙發生時間的臺北市公立高中視覺障礙 學生之數學學習態度分析,5 歲後略高於 5 歲前,態度表現皆屬「略 為積極」,詳細分析如下。

表 4-4-3 不同視覺障礙發生時間數學學習態度現況分析表(N=59)

前在重要他人向度的的數學學習態度 2.70,皆屬「略為積極」的 學習態度。

肆、 就讀學校類型

表 4-4-4 顯示不同就讀學校類型的臺北市公立高中視覺障礙學生

,其數學學習態度分析,最高為就讀公立高中之視障重點學校、其次 為就讀一般公立高中、最低為就讀特教學校高中部,數學學習態度表 現皆屬「略為積極」,此與許天威(1984)等人的研究結果認為高中 時期就讀不同學校類型學業學習態度有所差異相同,資料分析如下。

表 4-4-4 不同就讀學校類型之數學學習態度現況分析表(N=59)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2.75 .34

其它公立高中 19 2.23 .28

學習信心

特教學校 28 2.48 .35

3>1>2

視障重點學校 12 2.41 .28

其它公立高中 19 2.57 .43

數學有用性

特教學校 28 2.05 .55

3>2>1

視障重點學校 12 2.25 .69

其它公立高中 19 2.50 .42

小 計

特教學校 28 2.07 .35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2.55 .35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3.35 .46

其它公立高中 19 2.71 .37

課後學習態

特教學校 28 2.33 .33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3.35 .32

其它公立高中 19 2.83 .33

小 計

特教學校 28 2.41 .32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3.35 .39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3.29 .36

其它公立高中 19 2.65 .52

數學老師

特教學校 28 2.89 .44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3.25 .47

其它公立高中 19 3.10 .22

父母

特教學校 28 2.25 .51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2.70 .53

其它公立高中 19 2.55 .70

小 計

特教學校 28 2.52 .40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3.08 .39

其它公立高中 19 2.77 .38

整 體

特教學校 28 2.30 .28

2>3>1

視障重點學校 12 2.96 .28

其它公立高中 19 2.62 .23

※ 1:特教學校高中部;2:公立高中視障重點學校;3:其它一般公立高中

一、不同就讀學校類型與個人情感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4 顯示 就讀公立高中之視障重點學校學生在情感面的數學學習態度最

高,平均數為 2.55,其次為就讀一般公立高中學生 2.38,最低為 就讀特教學校高中部學生 2.07;在個人情感面的數學學習態度皆 為「略為積極」。

二、不同就讀學校類型與個人行為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4 顯示 在個人行為向度方面,就讀公立高中之視障重點學校學生的數學

學習態度最高,平均數為 3.35,其次為一般公立高中學生 2.77

,最低為特教學校高中部學生 2.41;在個人行為向度,就讀公立 高中之視障重點學校學生的數學學習態度表現為「十分積極」,

而就讀一般公立高中及特教學校高中部學生的態度皆屬「略為積 極」。

三、不同就讀學校類型與重要他人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4 顯示 在重要他人向度方面,就讀公立高中之視障重點學校學生的數學

學習態度最高,平均數為 3.08,其次為一般公立高中學生 2.77

, 最低為特教學校高中部學生 2.52;在重要他人向度,就讀公 立高中之視障重點學校學生的數學學習態度表現為「十分積極」

,而就讀一般公立高中及特教學校高中部學生的態度皆屬「略為 積極」。

伍、 國小階段接受特教服務的類型

表 4-4-5 顯示臺北市公立高中視覺障礙學生其國小階段接受不同 特教服務類型的數學學習態度,以國小階段就讀普通學校所有課程皆 在原班上課未抽離的學生最高,其次為國小階段就讀特教學校學生,

國小階段就讀普通學校部分課程抽離學生最低,整體數學學習態度皆 屬「略為積極」,詳細分析如下。

表 4-4-5 國小階段接受特教服務類型數學學習態度現況分析表(N=59

3>1>2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1.82 .30

普通學校未抽離 36 2.35 .37

學習信心

特教學校 5 3.06 .25

1>3>2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2.35 .33

普通學校未抽離 36 2.50 .41

數 學 有 用

特教學校 5 1.70 .63

3>2>1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2.08 .49

普通學校未抽離 36 2.38 .56

小 計

特教學校 5 2.18 .28

3>1>2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2.03 .36

3>2>1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2.65 .38

普通學校未抽離 36 2.84 .40

課 後 學 習 態度

特教學校 5 2.28 .30

3>2>1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2.48 .36

普通學校未抽離 36 2.86 .28

小 計

特教學校 5 2.35 .36

3>2>1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2.56 .34

1>3>2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2.38 .48

普通學校未抽離 36 2.80 .49

數學老師

特教學校 5 3.00 .59

3>1>2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2.88 .42

普通學校未抽離 36 3.11 .38

父母

特教學校 5 2.40 .31

3>2>1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1.94 .36

普通學校未抽離 36 2.69 .68

小 計

特教學校 5 2.76 .40

3>1>2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8 2.40 .34

普通學校未抽離 36 2.87 .41

整 體

特教學校 28 2.38 .20

3>1>2

普通學校部分抽離 12 2.31 .26

普通學校未抽離 19 2.67 .27

※ 1:特教學校;2:普通學校部分課程抽離;3:普通學校課程未抽離。

一、國小階段接受不同特教服務類型與個人情感向度的態度分析:由

表 4-4-5 顯示國小階段就讀普通學校課程未抽離學生在情感面的 數學學習態度最高,平均數為 2.40,其次為國小階段就讀特教學 校學生 2.18,最低為國小階段就讀普通學校部分課程抽離學生 2.03;在個人情感面的數學學習態度都屬「略為積極」。

二、不同就讀學校類型與個人行為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5 顯示 國小階段就讀普通學校課程未抽離學生在情感面的數學學習態

度最高,平均數為 2.85,其次為國小階段就讀普通學校部分課程 抽離學生 2.56,最低為就讀特教學校學生 2.35;在個人行為向度 的數學學習態度都屬「略為積極」。

三、不同就讀學校類型與重要他人向度的態度分析:由表 4-4-5 顯示 在重要他人向度方面,國小階段就讀普通學校課程未抽離學生的

數學學習態度最高,平均數為 2.87,其次為就讀就讀特教學校學 生 2.76, 最低為就讀普通學校部分課程抽離學生 2.40;在重要 他人向度的數學學習態度都屬「略為積極」。

陸、 上學期數學總成績

表 4-4-6 顯示不同數學總成績的臺北市公立高中視覺障礙學生數 學學習態度有所差異,最高為 81 分以上者,其次依序為 61~80 分、

41~60 分,40 分以下者最低,數學成績在 81 分以上學生的數學學習 態度為「十分積極」,數學成績在 80 分以下學生的數學學習態度則 為「略為積極」,此研究結果與林志展(2004)、蘇義郎(2004)、

周明樂(2004)及葉麗珠(2005)的研究結果相同,顯示正向的學習 態度有助於提昇學習成績表現,詳細分析如下。

表 4-4-6 不同數學總成績之數學學習態度現況分析表(N=59)

4>3>2>1

41~60 分 25 1.92 .24

61~80 分 19 2.23 .42

81 分以上 9 2.86 .43

學習信心

40 分以下 6 2.61 .23

4>3>1>2

41~60 分 25 2.42 .35

61~80 分 19 2.45 .49

81 分以上 9 2.74 .25

數學有用性

40 分以下 6 2.25 .53

4>3>1>2

41~60 分 25 2.02 .41

61~80 分 19 2.39 .66

81 分以上 9 2.50 .51

小 計

40 分以下 6 2.11 .17

4>3>1>2

41~60 分 25 2.09 .33

4>3>2>1

41~60 分 25 2.67 .32

4>3>2>1

41~60 分 25 2.55 .28

61~80 分 19 2.75 .37

81 分以上 9 3.24 .32

小 計

40 分以下 6 2.31 .33

4>3>2>1

41~60 分 25 2.60 .26

4>2>3>1

41~60 分 25 2.72 .52

61~80 分 19 2.50 .49

81 分以上 9 3.27 .37

數學老師

40 分以下 6 3.00 .36

4>3=1>2

41~60 分 25 2.90 .40

61~80 分 19 3.00 .48

81 分以上 9 3.50 .37

父母

40 分以下 6 3.00 .36

1>2>4>3

41~60 分 25 2.50 .55

61~80 分 19 2.21 .71

81 分以上 9 2.38 .51

小 計

40 分以下 6 2.75 .38

4>1>2>3

41~60 分 25 2.70 .36

61~80 分 19 2.57 .47

81 分以上 9 3.05 .20

整 體

40 分以下 6 2.34 .15

4>3>2>1

41~60 分 25 2.42 .25

61~80 分 19 2.53 .33

81 分以上 9 3.01 .19

※ 1:40 分以下;2:41~60 分;3:61~80 分;4:81 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