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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的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長參與之差異情形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長參與之差異情形

本節旨在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整體及不同層面家長 參與之差異情形,背景變項包含家長性別、身分別、家長學歷、是否(曾)任 家長委員、家庭結構、感受家人足夠支持、獲得家長團體支持、子女障礙程度、

家中子女數及有無其他障礙子女,分別採用獨立樣本 t 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以考驗研究假設 1-1 至 1-10。

壹、 不同性別之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長參與之差異情形

為驗證研究假設 1-1:「臺北市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之參與程度會因其性別 不同而有差異」,乃採獨立樣本 t 考驗分析,以了解不同性別之國中特教班學生 家長在整體及各層面家長參與是否有顯著差異。

其結果如表 4-2 所示,不同性別之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庭指導與教養」層 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t 值=-3.38,p<.01),以女性分數高於男性;不同 性別之特教班學生家長在「親師溝通與合作」層面之得分也呈現統計上顯著差 異(t 值=-4.75,p<.001),女性分數高於男性;不同性別之特教班學生家長在「整 體家長參與」得分呈現統計上亦達顯著差異(t 值=-3.64,p<.001),女性分數高於 男性。

然而,不同性別之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學校活動參與及支援」與「社區連 結及參與」等層面之得分則未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

表 4-2

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F 值=4.39,p<.01),根據雪費事後比較結果,

母親得分高於父親得分;不同身分別之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親師溝通與合 作」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F 值=7.55,p<.001),根據雪費事後比較結 果,母親得分高於父親得分。不同身分別之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整體家長 參與」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F 值=4.39,p<.01),根據雪費事後比較結果,

母親得分高於父親得分。

不同身分別之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學校活動參與及支援」與「社區連 結及參與」等層面之得分則未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

表 4-3

其結果如表 4-4 所示,不同學歷之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庭指導與教養」層 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F 值=13.54,p<.001),根據雪費事後比較之結果,

「大學專科及研究所以上」得分高於「高中職」;「大學專科及研究所以上」得 分高於「國中及以下」;「高中職」得分高於「國中及以下」。

不同學歷之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親師溝通與合作」層面之得分呈現統 計上顯著差異(F 值=12.81,p<.001),根據雪費事後比較之結果,「大學專科及研 究所以上」得分高於「高中職」;「大學專科及研究所以上」得分高於「國中及 以下」;「高中職」得分高於「國中及以下」。

不同學歷之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學校活動參與及支援」層面之得分呈現統 計上顯著差異(F 值=12.34,p<.001),根據雪費事後比較之結果,「大學專科及研 究所以上」得分高於「高中職」;「大學專科及研究所以上」得分高於「國中及 以下」;「高中職」得分高於「國中及以下」。

不同學歷之特教班學生家長在「社區連結及參與」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 顯著差異(F 值=10.51,p<.001),根據 Games-Howell 事後比較之結果,「大學專 科及研究所以上」得分高於「高中職」;「大學專科及研究所以上」得分高於「國 中及以下」。

不同學歷之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整體家長參與」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 上顯著差異(F 值=17.87,p<.001),根據雪費事後比較之結果,「大學專科及研究 所以上」得分高於「高中職」;「大學專科及研究所以上」得分高於「國中及以 下」;「高中職」得分高於「國中及以下」。

表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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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擔任家長代表/委員與否對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長參與之差異情形 為驗證研究假設 1-4:「臺北市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參與程度會因其是否(曾)

任家長代表/委員而有差異」,乃採獨立樣本 t 考驗分析,以了解(曾)任家長代 表/委員對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整體及各層面家長參與是否有顯著差異。

其結果如表 4-5 所示,是否(曾)任家長代表/委員之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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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不同家庭結構之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長參與之差異情形

為驗證研究假設 1-5:「臺北市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參與程度會因其家庭結 構不同而有差異。」,乃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考驗,以了解不同家庭結構對 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整體及各層面家長參與是否有顯著差異。

其結果如表 4-6 所示,不同家庭結構之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庭指導與教養」

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F 值=7.32,p<.001),根據雪費事後比較結果,

「雙親」得分高於「單親」;「其他」得分高於「單親」;在「親師溝通與合作」

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F 值=3.07,p<.05);在「學校活動參與及支援」

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F 值=5.44,p<.01),根據雪費事後比較結果,「雙 親」得分高於「單親」;在「社區連結及參與」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

(F 值=2.82,p<.05);在「整體家長參與」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F 值

受家人足夠支持而有差異。」,乃採獨立樣本 t 檢定進行考驗,以了解是否感受 家人足夠支持對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在整體及各層面是否有顯著差異。

其結果如表 4-7 所示,家人支持是否足夠在「家庭指導與教養」層面之得分 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t 值=3.07,p<.01),足夠組的分數高於不夠組。

家人支持是否足夠在「親師溝通與合作」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t 值=2.22,p<.05),足夠組的分數高於不夠組;在「學校活動參與及支援」層面 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t 值=3.88,p<.001),足夠組的分數高於不夠組;在

「整體家長參與」層面之得分呈現統計上顯著差異(t 值=3.37,p<.01),足夠組的 分數高於不夠組。

家長團體支持對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整體及各層面家長參與是否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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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不同子女障礙程度之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長參與之差異情形

表 4-9

表 4-10

表 4-11

二、 身分別

根據表 4-3 的分析結果,不同身分別的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庭指導與 教養」、「親師溝通與合作」及「整體家長參與」層面有顯著差異,然而在「學 校活動參與及支援」、「社區連結及參與」等層面則無顯著差異,故本研究假設 1-2 獲得部分支持。此結果與不同性別家長在家長參與差異分析的結果吻合,由 於在爺爺或外公組別人數為零,奶奶或外婆及其他兩個身分別的組間人數過少,

且無法進行合併,因此僅探討出父親與母親兩個組別的差異,並與詹月菁(2003)、

趙惠君(2010)等人的研究發現一致,從樣本次數分配亦可知母親為多數的填 答者,顯示出母親的角色仍多為傳統上指導孩子學習、教養及與老師溝通合作 的主角,相較之下,父親在參與子女教育上則較為被動,此外值得注意的是,

在本研究中未顯示出差異的「其他照顧者」組別亦皆為女性。

三、 學歷

根據表 4-4 的分析結果,不同學歷的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庭指導與教 養」、「親師溝通與合作」、「學校活動參與及支援」、「社區連結及參與」及「整 體家長參與」等層面皆有顯著差異,學歷為大學專科及研究所以上的家長在參 與上顯著高於學歷為高中職或國中國小的家長,故本研究假設 1-3 完全獲得支持。

此結果也與過去研究一致(孫淑柔,2007; 張怡婷,2008; 黃凱霖,1995;

詹月菁,2003;Cone et al., 1985; Davis-Kean, 2005; Grolnick & Slowiaczek, 1994;

Pena, 2000),但和陳明聰(1996)調查臺北市國小特教班家長的結果有出入,其 研究結果發現家長的教育程度與在家活動成正相關,但與親師溝通成負相關,

推測陳明聰(1996)可能因年代較早,親師溝通的管道不如今日多元便捷,家 長的教育知能及訊息也較不充足,而本研究則發現家長的教育程度愈高,在整 體及不同層面同時都有較高的參與,表示家長的教育程度愈高,所具有的知識 與技能愈高,在參與子女教育具有較佳的能力,也較為重視。

四、 擔任家長代表/委員

根據表 4-5 的分析結果,是否(曾)任家長代表/委員的國中特教班學生家 長在「家庭指導與教養」、「親師溝通與合作」、「學校活動參與及支援」、「社區 連結及參與」及「整體家長參與」等層面皆有顯著差異,(曾)任學校家長代表

/委員的家長在整體及各層面的參與都比從未擔任過家長代表/委員的家長有較 高的參與,故本研究假設 1-4 乃完全獲得支持。過去以擔任家長代表/委員為變 項探討特殊學生家長參與的研究缺乏,本研究與彭忠本(2009)調查一般家長 的結果一致,家長在參與學校教育的做法上,有擔任學校家長委員職務者,會 優於一般家長,同時,本研究更進一步發現擔任家長代表/委員經驗的家長除了 較常參與及支援學校的活動外,也同時在家庭指導孩子與教養、親師間的溝通 合作及社區層面的參與等都一致高於未擔任過家長代表/委員的家長。

五、 家庭結構

根據表 4-6 的分析結果,不同家庭結構的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家庭指導 與教養」、「親師溝通與合作」、「學校活動參與及支援」、「社區連結及參與」及

「整體家長參與」等層面皆有顯著差異,故本研究假設 1-5 完全獲得支持。在「家 庭指導與教養」及「整體家長參與」層面上,雙親家庭的參與程度高於單親家 庭;其他家庭(如三代同堂)的家長參與程度亦高於單親,因此雙親或其他家 庭結構在人力及心理層面能給予特殊學生家長的支援較單親者多,單親家長所 面臨的生活負擔及時間壓力較其他家庭結構的家長更沉重,使得在家庭指導與 教養及在與教師溝通合作上可能較無暇參與或較有困難而影響參與;在「學校 活動參與及支援」層面,雙親家庭的家長因為有較多的人力共同分攤家庭責任,

「整體家長參與」等層面皆有顯著差異,故本研究假設 1-5 完全獲得支持。在「家 庭指導與教養」及「整體家長參與」層面上,雙親家庭的參與程度高於單親家 庭;其他家庭(如三代同堂)的家長參與程度亦高於單親,因此雙親或其他家 庭結構在人力及心理層面能給予特殊學生家長的支援較單親者多,單親家長所 面臨的生活負擔及時間壓力較其他家庭結構的家長更沉重,使得在家庭指導與 教養及在與教師溝通合作上可能較無暇參與或較有困難而影響參與;在「學校 活動參與及支援」層面,雙親家庭的家長因為有較多的人力共同分攤家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