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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依據相關文獻分析結果歸納出探討之研究變項(家 長變項、環境變項及子女變項)及家長參與行為與親職效能感之內容架構,以 自編之「國民中學特教班學生家長參與及教養感受現況調查表」為研究工具,

收集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本節依序說明編製過程及問卷內容。

壹、 編製問卷初稿

調查問卷初稿(見附錄一)內容包含基本資料、家長參與量表、親職效能 感量表三部分,茲說明如下:

一、基本資料

本研究依據文獻探討結果歸納之變項為家長性別、家長身分別、家長學歷、

家庭結構、感受家人足夠支持、獲得家長團體支持、(曾)任家長代表/委員、子 女障礙程度、家中子女數及有無其他障礙子女等。

第一部份基本資料分為家庭基本資料及子女基本資料兩部分說明如下:

家庭基本資料共計 4 題,內容說明如下:

(一)家長性別:分為「男」、「女」。

(二)家長身分別:

1. 分為「父親」、「母親」、「爺爺或外公」、「奶奶或外婆」、「其他」五個類 別。

2. 勾選「其他」者,並於空格處說明身分。

(三)家長最高學歷:

分為「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學/專科」、「研究所以上」等五 個類別。

(四)家庭結構:

1. 分為「雙親家庭」、「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及「其他」等四個類別。

2. 勾選「其他」者,並於空格處說明。

(五)教養這個孩子時,家人支持的程度:分為「足夠」、「不夠」兩個類別。

(六)是否參加家長團體或協會:分為「有」、「沒有」兩個類別。勾選「有」

者,填答參加團體或協會名稱,並繼續勾選「是否獲得支持」分為「有」、

「沒有」兩個類別。

(七)是否(曾)任家長代表/家長委員:分為「是」、「不是」。

子女基本資料共計 3 題,內容說明如下:

(一)障礙程度:根據身心障礙手冊分類,分為「輕度」、「中度」、「重度」與

「極重度」四個類別。

(二)家中子女數:分為「1 個」、「2 個」、「3 個(含)以上」。

(三)有無其他障礙子女:

1. 家中是否還有其他障礙子女:分為「有」、「沒有」兩個類別。

2. 勾選「有」者,並於空格處填寫個數。

二、家長參與量表

(一)量表初稿編製

本研究中「家長參與量表」初稿係依據文獻探討所建構之內涵將家長參與 分為家庭、學校及社區三個參與層面,內容部分參考 Epstein(2001)之家長參與類 型、98 年新修訂之特殊教育法、特教法施行細則及「100 學年度臺北市身心障 礙學生工作手冊」,同時參酌相關量表工具(整理如表 3-5),並訪談 5 位具八年 以上資歷之國中特教班教師的看法編製成問卷初稿,共計 25 題。

表 3-5

家長參與量表編製參考文獻彙整

作者/

年代 研究主題 研究對象 參考量表名稱

陳明聰

(1996)

臺北市國小啟智班學生父母參 與之研究

國小啟智班父母 國小啟智班父母參與調查 表(父母版)

涂毓容

(2003)

臺北縣市家長角色認知、家長效 能感與家長參與之關係研究

國中生家長 國中生家長參與調查問卷

籃偉烈

(2004)

臺北縣身心障礙子女家長對參與 法規之瞭解、實際參與及參與需 求之調查研究

國中小身心障礙 學生家長

家長參與特殊教育調查表

(續下表)

表 3-5(續)

表 3-6(續)

社 區 層 面 參 與

1. 我會帶孩子使用社區內的設施(如:圖書館、活動中心、公園、體 育館、運動中心、游泳池等)。

涂毓容(2003)

孫淑柔(2007)

翁鴻勳(2011)

2. 我會帶孩子參與社區所辦的活動如:里民活動、節慶晚會等。 孫淑柔(2007)

3. 我會參加協會、家長團體或特教中心等辦的講座、課程及活動,

獲得相關的特教資訊。

翁鴻勳(2011)

孫淑柔(2007)

4. 我會和其他家長分享帶孩子的心得經驗。

涂毓容(2003)

孫淑柔(2007)

翁鴻勳(2011)

5. 我會提供社區可利用的資源或活動訊息給學校或其他家長。 自編

因考量特教班家長認知差異,選項分割太細可能造成部分家長填答時區辨 的困難,因此本調查表採李克特氏(Likert-type)四點量表,共分為「很少會」、「偶 爾會」、「多數會」、「經常會」等四個選項,並加以說明四個選項的判定標準,

分別給予 1 分,2 分,3 分,4 分,家長在此量表得分愈高,表示自評其參與子 女教育程度愈高。

三、親職效能感量表

(一)量表初稿編製

親職效能感量表主要依據 Bandura(1997)自我效能概念及親職效能感之相關 文獻探討,同時參考 Bandura(2006)「自我效能量表編製指引手冊」(Guide for Constructing Self-Efficacy Scales)量表編製原則、何華國(2004)特殊兒童親職教 育之內容,以半結構式訪談 5 位特殊學生家長及 5 位資深特教班教師之意見以 彙整國中特教班學生家長親職效能表現之內涵,並參酌相關量表工具(整理如下 表 3-7)以編製問卷題項。

表 3-6(續)

號 題 目 參考來源

表 3-7

親職效能感量表編製參考文獻彙整

作者/年代 研究主題 研究對象 參考量表名稱

葉嘉雯(2007) 國小智能障礙兒童父親父 職壓力與父職參與之相關 及其調節變項之探討

國小智障兒童 父親

父職壓力與父職參與量表

吳心怡(2008) 國中生的父母親職效能感 與子女知覺的親子依附、

自我效能感之關係研究

國中生家長 國中生家長親職效能感量表

趙貞琦(2009) 高職智障生家長社會支 持、親職自我效能與其親 職壓力之相關研究

高職智障生 家長

親職自我效能量表

王怡雯(2010) 身心障礙家庭之父職知 覺、壓力與效能感關係之 研究

國小特教班及 資源班父親

父職知覺、壓力與效能感量表

姚淑娟(2010) 特殊幼兒父親親職效能感 與父職參與行為相關研究

學前幼兒父親 特殊幼兒父親親職效能與父 職參與行為調查行為

本研究之親職效能感量表,以特定領域/特定任務親職效能(Domain-specific involves combining task-specific measures of self-efficacy)為量測取向,各題項係根 據現有相關量表之題項進行修改或自編,以符合國中階段特教班家長親職內涵,

並將親職效能感內涵分為「生活照顧效能」、「教養效能」、「情緒及行為處理效 能」、「資源尋求效能」等四個層面以編擬本研究之親職效能感量表內容。為避 免「親職效能感」的用詞可能對特教班學生家長過於敏感而影響作答,在問卷 內容上以家長的「教養感受」一詞取代,本量表初稿共計 24 題,包含 2 題反向 題。

(二)量表內容

本量表初稿題目之向度、題號、題目內容以及參考來源,詳如表 3-8:

表 3-8

表 3-8(續)

(三)計分方式

依據 Bandura(2006)自我效能量表編製指引手冊說明,建議量測效能感的量 表評分可使用 100 點量表(100 point-scale)或 10 點量表以量測效能強度,而本研

「不太同意」、「同意」、「非常同意」等四個選項,分別給予 1 分,2 分,3 分,

4 分,以得到特教班家長在不同層面及整體親職效能感之得分,家長在此量表得 分愈高,表示其自評親職效能感程度愈高。

貳、 建立內容效度

問卷初稿完成後,乃編擬專家評鑑內容效度檢核表(附錄二)說明本研究 主題、研究目的及問卷內容架構,並徵求 11 位專家學者同意(專家名單如附錄 四),包含 5 位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3 位具八年以上教學年資並具有研究所學 歷之特教教師及 3 位具特教背景的家長,針對問卷內容效度進行檢核以給予修 正建議(專家審查名單如下表 3-9 所示)。

表 3-9

專家審閱人員名單

編號 姓名 服務單位/職稱

A

杜正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B

吳若嬋 曾任唐氏症協會種子教師/家長

C

柯書林 臺北市臨床心理師公會監事/臨床心理師

D

紀雅馨 曾任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特教組長

曾任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特教班導師 現任苗栗縣立苗栗國民中學特教班導師

E

孫淑柔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副教授

F

張碧俐 曾任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國中部特教組長及導師 現任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國中部特教教師

G

鈕文英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H

楊淑媚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輔導員/家長

I

賴英宏 臺北市東區特教資源中心情緒行為專業支援輔導團組長

J

韓慧梅 家長

K

鄭欣蕙 曾任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國中部特教組長 現任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國中部特教教師

註:依姓氏筆畫排序

收集彙整十一位專家所提供之修正意見(見附錄三),針對問卷題項內容及 文字敘述進行修改,以形成預試問卷初稿,初稿編製完成,乃徵求 10 位不同教

育程度(國小至大學)之特教家長進行小規模的試作(filed test),以問卷試作調 查表(附錄五)了解預試問卷填寫所需花費之時間、以及家長對題意的理解情 形,預先了解可能發生之狀況,以進行第二次修正,最後形成預試問卷(見附 錄六)。

參、 預試問卷實施

本研究以便利取樣,聯繫臺北市三所國中說明研究目的及問卷實施方式,

共選取 67 位特教班家長為預試對象,於 101 年 5 月發放預試問卷 67 份,回收 66 份,有效問卷共 66 份,問卷可用率為 100%。

肆、 形成正式問卷

預試問卷回收後,剔除填答不完整之無效問卷,將有效問卷編碼輸入 SPSS 統計分析軟體,針對問卷題項進行項目分析、因素分析及信度分析,以篩選合 適之題項並確認量表構面,以建構本量表之信效度,最後與指導教授討論,以 重新調整題項編號形成正式問卷(見附錄七)。

(一)項目分析(Item Analysis)

為瞭解問卷題項之可用程度,本研究乃以極端組檢定法及同質性檢驗法進行 項目分析。

1. 極端組檢定法:可作為 Likert 量表鑑別力指標,適合使用於本問卷題項分析,

乃依據兩個分量表總分最高之 27%及最低之 27%,作為高低分組界限,以獨 立樣本 t 考驗以考驗高低分組在題項上的差異顯著性,以求取決斷值(critical radio,CR),針對問卷題項之篩選依據決斷值 t 考驗(t 值)未達顯著水準,且 相關係數小於.05 或 CR 值小於 3 之題項予以刪除(吳明隆、涂金堂,2008)。

乃依據兩個分量表總分最高之 27%及最低之 27%,作為高低分組界限,以獨 立樣本 t 考驗以考驗高低分組在題項上的差異顯著性,以求取決斷值(critical radio,CR),針對問卷題項之篩選依據決斷值 t 考驗(t 值)未達顯著水準,且 相關係數小於.05 或 CR 值小於 3 之題項予以刪除(吳明隆、涂金堂,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