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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

本節針對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態 度進行調查,將結果以t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針對不同背景變項國小 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態度之差異情形進行 分析,若達顯著水準,則進一步以雪費法(Scheffé method)進行事後比較,比較 各組之間的差異情形。以下就「性別」、「年齡」、「服務地區」、「職務」、「擔任 特殊教育行政職務年資」、「特殊教育知能」、「學校規模」及「學校是否設立身 心障礙特殊班」等變項進行分析與討論。

壹、不同性別之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態 度得分差異情形

針對不同性別之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 調整態度進行t檢定,資料分析結果如表4-11。

一、不同性別之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態度 在「行為傾向」、「認知」、「情意」三個層面之得分差異,皆未達顯著水準。

二、就整體而言,不同性別之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 評量調整之態度未達顯著水準。亦即,不同性別之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 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態度反應沒有差異。

表 4-11 不同性別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態

表 4-12 不同年齡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態

參、不同服務地區之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

表 4-15 不同服務地區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

表 4-16 不同職務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態

* p<.05;**p<.01; (1)校長;(2)特教業務之主任;(3)承辦特教業務之組長;(4)特教 業務承辦人

伍、不同特殊教育行政職務年資之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於身心障礙學

表 4-19 不同特殊教育行政職務年資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

表 4-20 不同特殊教育知能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

柒、不同學校規模之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

表 4-23 不同學校規模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

校設有身心障礙特殊班」之行政人員高於「學校未設身心障礙特殊班」之

關行政人員,亦即,「學校設有身心障礙特殊班」之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較 能對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調整抱持正向態度,且較能有實際作為。

推測「校長」在態度上較「承辦特教業務之組長」正向的原因可能是:校 長在學校裡主要扮演決策的角色,支持利於學生的措施乃理所當然,但實際承 辦特教業務,與家長、教師和行政人員溝通的工作則落在組長身上,特教業務 的內容多元,樣樣業務內容都得鉅細靡遺費心處理,而評量調整的實施常遭遇 相關人員的認知不足及公平性之爭議(李佩蓉,2007;洪靜怡,2008;陳明聰、

張靖卿,2004;黃鳳慈,2007;莊虹姿,2008;楊心茹,2011;謝昕潔,2009),

而本研究承辦特教業務之組長除特教組長以外,尚有輔導組長、資料組長、訓 導組長等兼辦特教業務之情形,特教知能是否足夠,都可能影響其推動評量調 整之作為。

顏品宜(2009)的研究結果顯示,普通班教師會因任職學校內有無設置身 心障礙資源班而在實施評量調整的困難程度上呈現顯著差異,與本研究發現一 致。另外,在洪靜怡(2008)的研究中則顯示「學校設有資源班」之普通班教 師僅在「認知」層面高於「學校未設資源班」之普通班教師,與本研究在「行 動」、「整體態度」上達顯著差異之結果不同,推測特殊教育行政人員與普通班 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之態度或許會因為負責行政或教學事務之不 同,而在態度上有所差異,但確切影響之因素仍有待進一步探討。

第四節 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 實施評量調整所遭遇之困難

本節針對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所遭 遇或可能遭遇之困難進行整理,在「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 生實施評量調整態度問卷」中第伍大項共有11個題項供填答者選擇,整理如表 4-25。

從表4-25可知,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 所遭遇或可能遭遇之困難,百分比排序之前五項為:1.「無法安排額外的人力

(家長、志工、教師)協助教師實施評量調整」(45.6%);2.「評量調整後所得 分數的運用有爭議」(38.5%);2.「評量調整增加教師的負擔」(38.5%);4.「評 量調整的公平性受到質疑」(35.9%);5.「學校教師缺乏評量調整的專業知能」

(34.4%)。百分比排序之後五項為:1.「校內沒有多餘的場所或適當地點實施評 量調整」(19.0%);1.「行政人員與教師和家長間對評量調整的做法無法取得共 識」(19.0%);3.「一般教師無法接受評量調整的觀念」(19.2%);4.「事先提供 試卷以做為評量調整的準備有困難」(23.1%);5.「相關設備不足(例如:電腦 或其他輔助設備)」(27.7%)。

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感到困難的前五項中,第1項「無法安排額外 的人力(家長、志工、教師)協助教師實施評量調整」、第2項之二「評量調 整增加教師的負擔」與第5項「學校教師缺乏評量調整的專業知能」。分析原 因,可能是因為學校在定期評量期間,教師多被安排監考工作,而學校的志工 多來自家長,以家長或志工的身份參與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評量調整,家長適不 適合成為評量調整支援人力的一員,能否以公平公正的態度來協助學校實施評 量調整,對學校而言是一項考驗,其與教師之相關專業知能的不足亦是一大隱 憂,教師除了在課堂上教學以外,尚需負擔如批改作業、生活指導、常規管理、

親師溝通、行政工作等,工作內容繁雜,要照顧班上的身心障礙學生並一一滿

足其需求,負擔之大可想而知。

另外,第2項之一「評量調整後所得分數的運用有爭議」與第4項「評量調 整的公平性受到質疑」,此與李佩蓉(2007)、洪靜怡(2008)與謝昕潔(2009)

之研究發現相近,推測其原因可能為教師與行政人員對評量調整的認知不足,

在乎評量調整後的成績與他人比較是否公平,尤其當學生評量調整後的成績足 以在班上名列前茅時,不僅教師感到困擾,學生與家長間的疑慮都能影響行政 人員與教師考量評量調整後分數之運用,殊不知障礙足以影響學生的評量結 果,透過調整移除障礙,才能使學生顯現真正的能力,缺乏對評量調整意義的 正確認知,可能致使教師在分數的運用上無法做出適當的判斷,而評量調整措 施是否只能提供給身心障礙學生?若非身心障礙學生,但提供評量調整後能提 高其成績表現,是否亦應給予相同待遇?是否淪為特權之爭議,行政人員在處 理上述情況時,可能顯得困難重重。

雖然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的評量調整已有法源,但學校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 對此所必須面對之困境不容忽視,若無法在做法上給予支持,身心障礙學生的 評量調整可能淪為紙上談兵,困難若無法獲得改善,將影響法律所賦予身心障 礙學生之權益。

表 4-25 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態度曾遭遇 過或可能遭遇的困難之次數分配與百分比(複選題)

題項 人次 百分比(%) 排序

1.無法安排額外的人力(家長、志工、教師)協助教師

實施評量調整。 178 45.6 1

3.評量調整後所得分數的運用有爭議。 150 38.5 2

8.評量調整增加教師的負擔。 150 38.5 2

6.評量調整的公平性受到質疑。 140 35.9 4

9.學校教師缺乏評量調整的專業知能。 134 34.4 5

4.相關設備不足(例如:電腦或其他輔助設備)。 108 27.7 6

5.事先提供試卷以做為評量調整的準備有困難。 90 23.1 7

10.一般教師無法接受評量調整的觀念。 75 19.2 8

7.行政人員與教師和家長間對評量調整的做法無法取得 共識。

74 19.0 9

2.校內沒有多餘的場所或適當的地點實施評量調整。 74 19.0 9

11.其他 0 0

N=390

第五節 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 實施評量調整之開放式意見反應

本節探討國小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建 議,在390份有效問卷中,總計有53位特殊教育相關行政人員填寫意見與建議,

經整理後將回收之問卷內容依填答者之建議進行分類,分為「肯定評量調整之 重要性」、「對相關配套措施之需求」、「提供具體支持方案」、「實施評量調整之 困難」、「其他意見」五個向度,茲將各向度之內容整理如表4-26,並分述如下:

壹、肯定評量調整之重要性

由表4-26可知,有15位(23.3%)行政人員肯定評量調整的重要性。其中 10位(15.6%)行政人員提及「針對不同需求的孩子,提供適切的評量調整方 式,確有其必要性」之看法;有3位(4.7%)行政人員提及「實施評量調整,

對弱勢學生之學習成長有其作用」的意見;有2位(3.0%)行政人員提及「對 身障生實施評量調整是教育正義的實踐」之意見。

由上述行政人員之意見可以知道,身心障礙學生的異質性高,不同障礙類 別的學生所需要的評量調整方式不盡相同,即使同一障礙類別的學生,評量調 整的需求程度亦不相同,學生因其障礙而導致在學習上常居於弱勢地位,若能 實施評量調整,針對不同需求提供適當的評量調整措施,必能激發學生進步的 動力與意願,提升學習信心與興趣,進而達到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俾使每位

由上述行政人員之意見可以知道,身心障礙學生的異質性高,不同障礙類 別的學生所需要的評量調整方式不盡相同,即使同一障礙類別的學生,評量調 整的需求程度亦不相同,學生因其障礙而導致在學習上常居於弱勢地位,若能 實施評量調整,針對不同需求提供適當的評量調整措施,必能激發學生進步的 動力與意願,提升學習信心與興趣,進而達到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俾使每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