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臺灣推動資源循環及產業發展的契機與障礙
3.2 中國大陸資源循環及產業發展現況 一、中國大陸稀貴資源現況及趨勢
中國大陸稀貴資源含量豐富,除了鉻和錳這兩種金屬儲存量較少,其他稀有 金屬於中國大陸皆具豐富儲量,且有幾種還是排名世界前列,足可左右世界市場。
比如中國大陸鎢的儲量居世界第一,占全球供應量的 85%;鉬的儲量居世界第二,
占全球供應量的 24%;稀土儲量居世界第一,占全球供應量的 80%;鍺的儲量 居世界第一,產量占全球的 50%;錫礦儲量占世界的 12.4%,居世界第三;銻礦 占世界總儲量的 66.2%,居世界第一;鎳的保有儲量居世界第四位。
長期而言,因為資源蘊藏量的有限性,稀貴資源多屬賣方市場。美國在 1970~1980 年代,曾是全球稀土的最大出產國,因中國大陸在 90 年代開始大量 增產稀有金屬及鎢礦,造成國際間稀有資源價格下跌,使得美國的稀土類礦山以 及澳洲、加拿大的鎢礦山等礦山,因不敷開採成本而被迫關閉或暫停開採,中國
(一)中國大陸稀有資源出口策略4
中國大陸前領導人鄧小平曾以「中東有石油,中國大陸有稀土」一語,
道出中國大陸稀有資源的富饒與戰略價值。過去中國大陸稀土產業是由工業 信息部(管理稀土製品產量、推動產業正常發展)、國土資源部(管理礦區開 發、開採總量等事宜)與商務部(規劃出口配額等事宜)等三個主要部門管 理與監督,為更有效地進行策略規劃與運作,中國大陸國務院已於 2011 年於 工業信息部下成立專門辦公室,管理全國稀土開採與產業發展相關事宜。
隨著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其自身對稀有資源的需求大幅增加,對於稀有 資源的出口亦趨緊縮。自「十五計畫(2000-2005 年)」開始,中國大陸針對 金屬礦物開始採取保守態度,並逐步強化生產過程之控管機制。2006 年宣布 隔年起將削減全國半數的稀土產量,國際市場上的稀土價格應聲上漲。其後 中國大陸工信部制定了「2009-2015 年稀土工業發展計劃」,確立持續降低稀 土出口量的政策方針,並嚴格控管稀土的走私與出口,以維持中國大陸在國 際稀土市場的影響力。相關管制措施包括:控制稀土產量與出口配額、調高 出口稅率等。以出口配額管制為例,2005 年中國大陸開放 6.7 萬噸稀土出口 配額、至 2010 年剩下 3 萬噸,減幅達四成以上。
除縮減稀土資源出口外,中國大陸並於 2012 年成立「中國大陸稀土行業 協會」,與工信部一同帶動稀土行業重組和資源整合,並建立中國大陸的稀土 儲備制度。
(二)WTO 稀有金屬訴訟案
由於中國大陸對稀土資源的出口緊縮政策,2012 年 6 月,美國、歐盟、
日本就中國大陸稀土、鎢、鉬三種原材料出口管理措施,正式向世貿組織 WTO 爭端解決機構提起訴訟。他們提出,中國大陸對上述三品種採取出口配額、
出口關稅、價格以及數量控制,違反中國大陸 2001 年加入 WTO 時的承諾。
2014 年 3 月,WTO 初裁中國大陸稀有金屬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
8 月 7 日,WTO 宣佈稀有金屬訴訟案終審中國大陸敗訴。預計 2015 年,涉訴 的稀有金屬品種稀土、鎢鉬需要降低關稅,取消出口配額。
4高雅玲,從稀有資源爭戰談稀有資源的產業意涵,礦冶 55:2,2011 年 6 月。
(三)WTO 訴訟案後中國大陸策略調整方式5
為應對 WTO 稀有金屬訴訟案敗訴,業界預估中國大陸近期內將陸續推出 應對政策,首要為遏止非法稀土開採,組建正規稀土大集團及確保稀土資源 稅收,保護中國大陸稀有金屬資源。
除此之外,相關政策另包括:(1)大幅提高稀土資源稅,目前政府部門研 擬將稀土資源稅在現行的標準基礎上大幅上調,以反映資源的稀缺性與開採 的環境成本,預計最終稅率半年內將公布。(2)制定稀有金屬管理條例,以將 戰略資源的管理納入法律範疇;並擬聯合 12 個部委成立部級稀有金屬協調機 制,旨在建立和完善稀有金屬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中國大陸資源循環市場現況及趨勢
中國大陸係以經濟與社會發展為前提,依據「循環經濟促進法」於「十二五」
期間,實施計畫型經濟模式,由國務院、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等部委在 政策上積極推動「城市礦產」示範基地的建設工作,預計「十二五」末,將在全 中國大陸建設 50 個技術先進、環保符合、管理規範、利用規模化、輻射作用強 的城市礦產示範基地。2013 年 9 月止,已在全中國大陸 22 省區內完成 45 個城 市礦產示範基地。此外,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布「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在全 中國大陸開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以城市為單位,建立社區回收點、
區域分揀中心、集散加工與交易中心,目前已公布三批試點城市,共計 90 個資 源回收體系示範城市與 63 個再生資源集散市場。
(一)中國大陸資源循環產業相關政策發展
2011 年中國大陸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發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 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首度將資源循環產業納入國家發展規劃綱要中,其第 23 章「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中強調推行循環型生産方式,健全資源循環利用 回收體系,推廣綠色消費模式,強化政策和技術支撐,並將循環經濟之重點 工程歸納為下列七項,如圖 3-12 所示,作為 2011 至 2015 年資源循環推動之 方向。
5稀土敗訴後的中國策:未來工作重點有三項,新華網,2014 年 8 月 11 日。
圖 3-12 中國大陸十二五期間推動循環經濟之重點工程
該七項重點工程中,與臺灣資源循環產業經營、投資較具關聯項目有資 源綜合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示範、城市礦產示範基地、資源循環利用技 術示範推廣等 4 項工作,概述如下:
1.資源綜合利用
推動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固體廢物,以及稻稈、禽畜養糞污等綜合 利用,並建立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現已公告 2 批共 178 個循環經濟試 點單位及 1 批共 12 個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
2.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示範
建設 80 個網點布局合理、具管理規範、多元回收方式及重點種類回 收率高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示範城市。現已公告三批共 90 個資源回收體系 試點城市及 1 批共 12 個廢汽車回收拆解試點城市。
3.城市礦產示範基地
建設 50 個技術先進、達環保標準、具管理規範、再利用規模且輻附 作用強的城市礦產示範基地,以實現廢舊金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紙、
廢塑料等資源循環利用。
時間 政策名稱 重點內容
時間 政策名稱 重點內容
劃 2.再生資源利用方面將強化廢金屬、廢舊電器電 子產品、報廢汽車、廢橡膠、廢塑料等資源再 生利用,提高相關資源再生技術,完善相關土 地政策,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推進環境稅費改 革。
3.建設 50 個國家「城市礦產」示範基地,使 2015 年形成資源再生利用能力 2500 萬噸,其中再 生銅 200 萬噸、再生鋁 250 萬噸、廢鋼 1000 多萬噸、黃金 10 噸,實現產值 4300 億元。
2013 年 2 月 循環經濟發展戰 略及近期行動計 畫
開展循環經濟“十百千”示範行動,實施十大工 程,創建百座示範城市(縣),培育千家示範企 業和園區。
資料來源:本研究工作團隊彙整
(二)中國大陸資源循環市場推動現況
中國大陸係以經濟與社會發展為前提,大力推動資源循環產業發展,依 據環保部、商務部、發改委及財政部等部委的整合分工與政策推動,中國大 陸資源循環市場型態可概分成三大部分,包括:1.由環保部推動的進口再生資 源加工園區:為富集海外資源,補足境內缺口,兼顧環境保護,政策上採用 圈區管理制度,於東部沿海設置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共 15 處,年處理廢金 屬占中國大陸進口總量的 50%以上。2.由商務部推動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 設試點城市:為因應城市化發展,推動城市採礦,創造就業機會,以各地區 的龍頭企業為主體,建設標準化社區回收點、分揀中心與拆解中心等,並提 供每城市 5,000 萬元人民幣(且不超過總投資額 50%)之補貼經費,目前已公布 計 90 個資源回收體系示範城市與 11 個集散市場。3.由發改委與財政部推動的 城市礦產示範基地:為布局全國資源循環網絡,群聚資源循環產業能量,以 回收廢舊機電、汽車、家電,電子產品等廢料中之鋼鐵、有色金屬及塑料,
目前在全國 22 省區內已完成 38 個示範基地。
1.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
中國大陸再生金屬原料 60%~70%需仰賴境外輸入,目前建設中及已 完成的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已達 15 個,年處理廢金屬占中國大陸進口總 量的 50%以上。
目前中國大陸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收受之廢棄資源種類逐漸走向 各區域異質化,各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發展出各自特色,但單一園區內 趨向同質化,入駐企業經營之業務相似度高,以達聚集經濟效益。
中國大陸因考量進口貿易便捷等因素,資源再生加工園區皆分布於沿 海具港口或鄰近港口交通便捷之省市,目前中國大陸東部沿海設置進口再 生資源加工園區處理廢棄資源種類彙整如表 3-10 所示。
中國大陸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中,位於漳州港的台資福建全通資源 再生工業園,已通過由環保部、海關總署、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進口 再生資源“圈區管理”驗收,成為大陸第一個台資興建的再生資源園區。該 工業園區主要進口廢銅、廢鋁、廢不銹鋼、廢金屬、廢五金電器、廢電線
電纜、廢紡織品、纖維廢料及各類廢塑膠等廢棄資源,規劃成為年進口廢
速發展。
為規範快速發展的廢舊物資回收交易市場,商務部公布「再生資源回 收管理辦法」,在全中國大陸推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以城市
為規範快速發展的廢舊物資回收交易市場,商務部公布「再生資源回 收管理辦法」,在全中國大陸推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