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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資源循環經濟的策略建議

在文檔中 資源循環經濟與產業發展 (頁 171-174)

第八章 對臺灣建構循環經濟的期盼

8.2 建構資源循環經濟的策略建議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與資源緊缺的挑戰與機會,以及提升產業資源生產力與確 保資源永續利用,臺灣資源循環產業應朝向產業規模化、產品高值化、市場國際 化的願景方向轉型升級。

一、在政策及法令面:

(一)進行資源循環戰略布局,延伸動靜脈產業價值鏈

因應經濟全球化的產業鏈分工與資源循環趨勢,宜優先建立國內重要產 業的物質流管理資訊,分析產業需求物料的進口依存度,並確立應於國內循 環再生的重要資源種類及數量,據以檢討國內廢棄資源供應來源的穩定性與 需求缺口,作為政府針對該等廢棄資源之開放進口或管制輸出的政策推動依 據。同時,評估將廢棄資源循環為產業需求物料的再生技術關鍵缺口,供政 府作為推動研發的重點補助項目及資源循環產業技術提升的重點研發方向。

政府宜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及推動靜脈產業由資源初加工轉型升級為動脈 產業上游原料製造,動脈產業則由下游產品組裝延伸至中游材料製造,達到 靜脈產業與動靜脈產業間形成上中下游垂直整合的互補綜效,以減少對外來 資源的依賴,並確保國家安全及提升產業競爭力。

(二)開通資源循環多元管道,紓解量大廢棄資源去化問題

政府宜跨部會合作盤點國內現有量大廢棄資源,例如發電業的煤灰、鋼 鐵業的轉爐石及爐碴,以及事業廢污水處理後產生的污泥、都市污水處理後 產生的下水污泥等,掌握量大廢棄資源的產生數量,及其肥料化、材料化、

燃料化等資源循環管道現況與問題。據以因應此等廢棄資源的循環管道瓶頸 及未來數量成長趨勢,進而規劃中長期提供無害化、安定化的循環管道,例 如再利用於既有港區擴建或工業區開發填海造陸所需之填方,以因應量大廢 棄資源去化受阻的問題。

此外,在國人環保意識高,媒體擴散性強,對資源循環產品的去化具關 鍵影響力的氛圍下,除資源循環業者應提升自身技術及管理能力外,政府宜 建立資源循環資訊平台,透過資訊透明與即時互動溝通,以適時消除民眾及 媒體疑慮,讓國內資源循環得以良性運轉。

(三)提升資源循環產業運作機能,資源與廢棄物脫鉤管理

由於產品都是經由多種物質加工組合而成,在管理的政策和法令制度面 設計上,除考慮環境問題外,也應顧及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宜僅針對物質,

應從某項產品的生命週期或某個產業的上中下游供應鏈來加以研議。例如透 過資源源頭及末端產品的規格標準來管理,凡品級品位達到規格要求者,就 認定為資源,明確地與廢棄物身分脫鉤,資源進入到資源循環業者,資源就 是原料,資源循環業者既屬一般製造業者,應與廢棄物處理業者的管理脫鉤。

(四)擴大資源循環市場規模,適度開放資源物料進口

配合國際資源循環市場的區域合作架構,評估廢棄資源的國際市場交易 模式,依國內產業需求與技術能力,核准廠商可以由國外進口廢棄資源進行 再利用,以提升設備稼動率與維持營運能量。管理上可採較嚴格的規範來審 核廠商,如設立於環保科技園區或工業園區內,且曾獲得環保相關獎項,或 是 5 年、10 年內沒有環保違規紀錄,或是政府與績優業者簽訂自律協議,繳 交保證金等,許可此類廠商可以進口國內重要產業發展需缺物料或價值較高 的廢棄資源,藉以推進廠商建構高值化的資源循環價值鏈。

(五)研析國外成功之經濟手段,探討應用於我國之可行性

有鑒於我國資源循環相關制度採用使用者付費制度,推動垃圾減量、資 源回收,及生產者延伸責任等,創造人均垃圾清運量逐年降低及事業廢棄物 再利用比率達 80%以上成功經驗。故建議未來我國應持續以「資源循環永續 利用」為政策主軸,並持續加強推動垃圾減量及回收循環再利用施政措施,

如我國可參考國外成功案例,引進掩埋稅費。有鑒於歐盟利用經濟手段

(economic instruments)推行廢棄物處置與處理之收費。例如:垃圾掩埋的掩 埋稅與收費(andfill taxes and charges)、焚化的焚化稅與收費(incineration taxes and charges)、丟棄者付費計畫(pay-asyou-throw schemes)、為特定的廢棄物 制定生產者責任計畫(producer responsibility schemes)。

綜上所述,歐盟各國的執行推動經驗中顯示掩埋費總收費愈高,則掩埋 率愈低。期待我國能將國外成功經驗或案例納入參考,以少用或不用、廢棄 物減量、再使用、再生利用、物質回收、能源回收等原則加以規劃執行,以 建構資源循環之永續社會,並達成「零廢棄」之目標。

二、在技術及市場面:

(一)強化產學合作,提升產業再生技術能力

國內資源循環產業均屬中小企業,資金及技術十分欠缺,對於組成複雜、

需高技術層次的有價資源,常僅止於中低品位的純化回收,無法進行更高的 精煉以創造更高的價值。建議參考日本以資源確保戰略的思維,篩選國內產 業發展所需的重要稀缺資源,如電子產業的金、銀、鈀等貴金屬,以及銦、

鎵等稀有金屬,並評估優先度較高的資源物種,做為短中長期推動相關資源 再生技術研發的項目。此外,產學合作研發團隊的組成與分工,應借鏡日本 採以國家為中心,進行基礎技術研發,補助民間企業推進應用技術開發的模 式,研發進度應分技術開發、實用開發、商業化導入等短中期漸進式規劃,

據以鼓勵具資質的資源循環廠商參與研發,並積極地達到商業應用的目標。

(二)引進國外關鍵技術,提升再生產品產值

目前臺灣資源循環業者在設備與技術方面,與歐美日等國家比較,尚有 需向先進國家學習之處,例如在電子廢棄物的金屬回收上,多數採拆解及破 碎處理,回收銅、鐵、鋁等金屬,稀貴金屬含量較高的複合物料再交由濕法 冶煉業者,回收金、銀、鈀等貴金屬,或直接輸出至中國大陸或日本等進行 冶煉、精製。顯示國內應有銅冶煉廠的設置需求,以進行完整性的資源回收,

否則臺灣的資源循環僅是物理、化學性質的基本回收,很多金屬未達浴火重 生等熔煉階段。建議參考日本利用銅冶煉爐與貴金屬精煉製程,將廢電子及 廢棄車拆解廠、貴金屬濕式回收廠之含銅及貴金屬廢料,透過熔煉技術全方 向回收銅、錫、鉛、鉍等有色金屬,並從銅熔煉殘碴中精煉回收金、銀、鈀 等貴金屬,以及發展稀有金屬回收工程。

(三)擴展資源循環國際合作,開啟產業海外市場商機

推動資源循環業者組成策略聯盟,例如成立廢電子物品資源循環產業策 略聯盟,該聯盟可結合民生消費端之廢電子資訊物品的回收商及拆解處理業、

事業生產端之含稀貴金屬電子廢料的清除業與再生處理業、環境保護端之再 生衍生廢棄物的焚化/中間處理業與最終處置業等多方業者,彼此互補結盟,

建立廢電子物品回收、清除、拆解、再生、處理一條龍的資源循環產業鏈結,

整合聯盟廠商集體的能量,以拓展海外市場商機。

(四)擴展資源循環國際合作,開啟產業海外市場商機

我國已成為「APO 綠色卓越中心」2013 至 2014 的主辦國,應善加運用 亞 洲 生 產 力 組 織 之 綠 色 卓 越 中 心 (APO Center of Excellence on Green Productivity)搭建的國際合作橋樑,將臺灣資源循環法令制度及技術經驗推廣 至相關會員國,促使其仿傚臺灣資源循環管理模式,由當地政府成立管理監 督單位,進行境內之回收工作,以提供資源循環產業拓展東南亞市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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