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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主要研究發現

根據前一章問卷調查及訪談所得之資料分析結果,本節將主要研究發現分別 敘述如下:

壹、 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公辦民營兩種模式可行性

一、 對「委託民間興辦教育事業」的方式之意見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委託民間興辦教育事業」的方 式辦理,持不贊成意見的填答者比持贊成意見的填答者多,可見得多數的填答者 還是認為,國民義務教育本來就是國家的責任,這個重責大任不應該委由民間處 理。

二、 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家長教育選擇權意見

在有關台中市政府於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實施家長教育選擇權的意見調查結 果,持贊成意見的填答者比持不贊成意見的填答者多,可見得在一個越來越開放 的社會中,大家都已經體會到實施家長教育選擇權是一個必然的趨勢。

三、 採取「公有民營(BOT)」的模式辦理意見

在有關台中市政府於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公有民營(BOT)」的模式

辦理的意見調查結果,持不贊成意見的填答者比持贊成意見的填答者多,可見得 在國民中小學採取「公有民營(BOT)」的模式辦理公辦民營時,多數的填答者 心中還是蠻存疑的。

四、 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的模式辦理意見

在有關台中市政府於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的 模式辦理的意見調查結果,有過半數的填答者持不贊成意見,可見得在台中市國 民中小學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的模式辦理公辦民營時,因為牽涉到有 現有師生權益的處理因素,而較為複雜棘手,所以持不贊成意見的填答者比前述

「公有民營(BOT)」模式時多更多。

貳、 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公辦民營模式內外效益

一、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的內在效益

(一)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的內在效益優點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公有民營(BOT)」模式時其 內在效益的優點分析,排序第一的是「建築經費由民間支付,可減輕政府財政負 擔」;其次依序為「民間資金與經營方式投入教育,可刺激教育進步」;再來為「期 滿之後政府可無償取得學校及其設備」;最後才是「公有民營計畫涉及大量資金 投入,可促進資本市場發展」

(二)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的內在效益缺點分析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公有民營(BOT)」模式時內 在效益的缺點分析,排序第一的為「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定位不明,權利義務難 以釐清,聘用不易。」;其次是「辦學難以用具體事項呈現,評鑑標準建立不易。」;

最後才是「教育事業獲利較難,難以吸引民營。」 二、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的外在效益

(一)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的外在效益優點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公有民營(BOT)」模式時外 在效益的優點分析,排序第一的是「增加多角化經營空間,提供家長多樣化的教 育選擇機會。」;其次是「學校經營多樣化,增加教育制度活潑性。」;接著是「課 程較具彈性,學生學習多樣化,可適性發展。」;最後才是「透過適度鬆綁與解 除管制,可培養學生創意、自主及競爭的能力。」。不過,排序第一的選項就有 高達 81.5%的填答者選擇,可見得「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其實是在實施「公有 民營(BOT)」的模式時,最大的外在效益優點。

(二)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的外在效益缺點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公有民營(BOT)」模式時外 在效益的缺點分析,排序第一的是「過度商業化結果,可能導致教育精神被扭 曲。」;其次為「高風險性投資,民間企業若中途倒閉,學生受教權不易受到保 障。」;接著為「經營者自負盈虧,故會將成本轉嫁到學生身上」;排第四的為「身 心障礙等弱勢族群學生之受教權恐被犧牲,形成教育機會不均等之現象。」。

三、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的內在效益

(一)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的內在效益優點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 時內在效益的優點分析,排序第一的是「經營費用由民間自負,可減輕政府財政 負擔。」;其次依序為「民間資金與經營方式投入教育,可刺激教育進步。」;接 著是「由民間支付租金並自負盈虧,經營者較會用心管理。」;最後才是「政府 僅須與民間訂定租賃契約,較為單純。」

(二)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的內在效益缺點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

時內在效益的缺點分析,排序第一的是「辦學績效難以用具體事項呈現,評鑑標 準建立不易。」;其餘依次為「教師是否為公務員定位不明,權利義務難以釐清,

聘用不易。」;最後才是「教育事業獲利不易,難以吸引民營。」

四、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的外在效益

(一)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的外在效益優點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 時外在效益的優點分析,排序第一的為:「增加多角化經營空間,提供家長多樣 化的教育選擇機會。」;其餘依序為「學校經營多樣化,增加教育制度活潑性。」;

再來為「課程較具彈性,學生學習多樣化,可適性發展。」;最後是「透過適度 鬆綁與解除管制,可培養學生創意、自主及競爭的能力。」

(二)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的外在效益缺點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 時外在效益的缺點分析,排序第一的為「過度商業化結果,可能導致教育精神被 扭曲。」;其次為「高風險性投資,民間企業若中途倒閉,學生受教權不易受到 保障。」;接著排序第三的為「經營者自負盈虧,故會將成本轉嫁到學生身上。」;

最後才是「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學生之受教權恐被犧牲,形成教育機會不均等之 現象。」。

參、 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公辦民營運作狀況

一、 對學校人事運作之規範

(一)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時人事運作規範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公有民營(BOT)」模式時人 事運作規範分析,選擇「專任教師聘用合格師資,兼任教師則依學校發展需要,

聘請相關專長者。」的填答者占最多數;其次為「依現行法令規定,聘請合格師

資。」;至於其他選項選擇的人數就不多了。不過選擇前兩者的百分比相差不多,

可見得在採取「公有民營(BOT)」模式時,對其人事運作之規範大家的看法其 實差異不大。

(二)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時人事運作規範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 模式時人事運作規範分析,有過半數的填答者選擇的是「專任教師聘用合格師 資,兼任教師則依學校發展需要,聘請相關專長者。」;其次是「依現行法令規 定,聘請合格師資。」;至於其他選項選擇的人數就不多了。

二、 對學校總務規劃(含經費自主)之規範

(一)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時財務規劃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公有民營(BOT)」模式時財 務規劃分析,選擇「依現行部定規範,仍設置總務、出納、會計等部門。」的填 答者最多;其次為「放寬現行部定規範,由各校自訂,為須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 機關通過。」;至於其他選項選擇的人數就不多了。

(二)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時經費自主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公有民營(BOT)」模式時經 費自主規範分析,選擇「比照公立學校。」的填答者最多;其次為選擇「學校自 行訂定收費標準,惟需報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同意。」;再來是選擇「比照 私立學校收費標準,惟保留部分名額比照公立學校收費標準。」;排序第四的是

「比照政府核定之私立學校收費標準。」;至於其他選項選擇的人數就比較少。

(三)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時財務規劃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 時財務規劃分析,選擇「依現行部定規範,仍設置總務、出納、會計等部門。」

的填答者最多;其次為「放寬現行部定規範,由各校自訂,惟須經地方教育行政

主管機關通過。」;至於其他選項選擇的人數就不多了。

(四)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時經費自主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 時經費自主規範分析,選擇「比照公立學校。」的填答者最多;其次為選擇「學 校自行訂定收費標準,惟需報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同意。」;再來是選擇「比 照私立學校收費標準,惟保留部分名額比照公立學校收費標準。」;排序第四的 是「比照政府核定之私立學校收費標準。」;至於其他選項選擇的人數就少了一 些。

三、 對學校課程與教學之規範

(一)

實施「公有民營(BOT)」模式時課程與教學規範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公有民營(BOT)」模式 時,課程與教學規範分析,選擇「依各校特色規範,報經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備。」

的填答者最多,排序第一;其次為選擇「依現行教育主管機關規範。」

(二)

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時課程與教學規範

有關台中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採取「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 時課程與教學規範分析,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填答者選擇「依各校特色規範,報經 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可見得,在實施「承租經營(民間承包)」模式時課 程與教學方面,其實不需要受太多現行制式的規範。

四、 對學校招生對象之規範

四、 對學校招生對象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