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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整體結構模式

4.3.1 整體模式參數估計

整體模式參數估計值如表 4-3-1 所示,潛在變項中的各觀察變項因素負荷量介 於 0.13 至 0.99 之間,標準化殘差值均小於 2,t-value 的絕對值皆大於 1.96,觀察 變數個別信度 R2亦大於 0.2,各指標測量皆達到標準。

表 4-3-1 整體模型參數估計

Table 4-3-1 Estimates of full structural model

潛在變數 觀察變數 因素負荷量(λ) 標準化殘差 t 值 R2

對適配指標之卡方值為 665.73,但受樣本數大小影響,所以卡方值不能夠用來反 應理論模式與觀察資料的程度,故以整體適配度的複合指標進行模式的評鑑。絕 對適配指標 RMSEA 達到適配指標要求水準;相對適配指標值中 NFI、NNFI 及 CFI 達到適配指標要求水準;簡效適配指標中 PNFI 在可接受範圍內與χ2/df 達到適配指 標要求水準。因此,整體模型還有可修正的空間。

表 4-3-2 整體模式適配度值

Table 4-3-2 Goodness-of-fit of full structural model

指標名稱 指標值 理想值 結果

χ2值 愈小愈好 929.17 拒絕虛無假設 χ2/df 3 2.54 符合

GFI ≧0.9 0.83 可接受 AGFI ≧0.9 0.80 可接受 CFI ≧0.9 0.95 符合 NFI ≧0.9 0.92 符合 NNFI ≧0.9 0.95 符合 IFI ≧0.9 0.95 符合 RFI ≧0.9 0.91 符合 RMR ≦0.05 0.12 可接受 SRMR ≦0.05 0.12 可接受 RMSEA ≦0.05 0.07 可接受 PNFI ≧0.50 0.83 符合 CN ≧200 152.80 可接受 4.3.3 整體模式結構修正結果

應用 SEM 進行模型修正是為了改進初始模型的配合度。此修正工作被稱為「模 型設定的探尋」(model specification search)。此一步驟在實際操作時是必要的。因 為模型修正有助於認識初始模型的缺陷,並且還能獲得其它替代模型的啟示。當 初始模型不能配合觀測資料時,亦即此模型被資料所拒絕,此時需要瞭解模型問 題何在,進而修正模型以達良好的適配度。

當修正不好配合度模型時,可以改變其測量模型(measurement model)、增加新 的 結 構 參 數 (structural parameters) , 或 設 定 某 些 誤 差 項 (measurement errors or structural errors)相關,或者限制某些結構。SEM 能夠提供一些修正指數(modification

indices),對於重新設定模型有很大幫助。修正指標之目的在顯示某些觀察殘差的 相關性關係,為了驗證理論與收集到的資料間的關係讓模型達到配適度的標準,

修正模式的過程就是驗證所蒐集的樣本資料是否符合模型理論的建構。修正指標 表示一個先前固定的參數被釋放後,模式重新估計下所降低的最少卡方值。即釋 放了該參數,其實際降低的卡方值應該會大於 MI 值。MI 可以解釋為一個自由度 的分配。由於一個自由度的統計臨界值(α = 0.05)為 3.84。因此,當 MI 值大於 3.84 時就被認為足夠大,而此參數的因果性有足夠的理論支持,此一參數便可以將之 釋放重新估計,見表 4-3-3。在使用修正指數時,一般建議一次只能夠釋放一個參 數,因為釋放一個參數將可能降低或消除第二個要釋放參數之適配度改進情形。

這也是因為此種估計法是一種整體訊息技術的應用,每次的估計皆會同時牽連到 所有方程式中所有參數的適配度(黃芳銘,2004,p.147)。

表 4-3-3 整體模式修正過程

Table 4-3-3 Procedure of full structural model modification

初始模式 修正模式

修正

動作 指標名稱 指標值 結果 修正動作 指標值 結果

χ2值 929.17 拒絕虛 無假設

釋放 PBC4、

BB3、BB4、

BB6、BB7、

CB5、NB2、

BI4、SN3、

ATT3、WTP3 加入 BB1、

BB2

591.33 拒絕虛 無假設

χ2/df 2.54 符合 2.46 符合

GFI 0.83 可接受 0.87 可接受

AGFI 0.80 可接受 0.83 可接受

CFI 0.95 符合 0.96 符合

NFI 0.92 符合 0.93 符合

NNFI 0.95 符合 0.95 符合

IFI 0.95 符合 0.96 符合

RFI 0.91 符合 0.92 符合

RMR 0.12 可接受 0.09 可接受

SRMR 0.12 可接受 0.09 可接受

RMSEA 0.07 可接受 0.06 可接受

PNFI 0.83 符合 0.81 符合

CN 152.80 可接受 160.34 可接受

經過驗證後變項資料,利用 AMOS 的模式徑路圖來驗證「計畫行為理論」模

式,分析模式內各變項間之關係假設,並依據修正指標(modification index,MI)的 指示,數值大於 3.84 者修正該取向。透過釋放新的估計參數,讓模式的適配度更 佳。模式修正過程如表 4-3-4 所示,經過 TRA、TPB 及 TPB 修正模式一、二之修 飾,最終模式整體配適度指標值及 NFI 達指標水準。故參考其它適度指標,其餘 指標數值都在可接受水準範圍內,表示此行為模式有不錯的預測性,顯示本研究 以計畫行為理論為基礎,解釋安排專業導覽解說人員並支付專業導覽解說人員費 用及意願之行為模式具可信度,亦即本研究的理論行為模式可以有效地預測遊客 實際從事的行為。

4.3.4 修正後整體模式參數值

修正後整體模式測量指標(聚合效度評鑑、觀察變數之個別信度、估計參數的 顯著水準及標準化殘差)皆在標準範圍內,修正後整體模型有良好的內在結構適 配。以下將以 TRA 模式、TPB 模式、TPB 修正模式一、TPB 修正模式二等 4 種模 式分別探討。

4.3.4.1 TRA 整體模式適配度檢定分析

在理性行為理論(TRA)中,「行為意向」是由「態度」(attitude)及「主觀規範」

(subjective norm)兩個主要因素所決定。經 SEM 模式的驗證,表 4-3-4 TRA 整體模 式適配度檢定及表 4-3-5 TRA 模式整體測量模型參數估計值表所示,從絕對適配指 標來看,GFI 值為 0.88 大於接受值 0.80,顯示假設模式可以接受。RMSEA = 0.063,

顯示假設模式為「普通適配」模式(mediocre fit)。SRMR = 0.059 接近接受值 0.05,

顯示模式為普通適配模式。從相對適配指標來看,NNFI = 0.95,大於接受值 0.90,

CFI = 0.96 亦大於接受值 0.90,顯示模式為理想適配。從簡效適配指標來看,PNFI

= 0.80,遠大於接受值 0.5,χ2/df 值 = 2.55,在接受値 1-5 之間,顯示模式通過。

本研究中的χ2 = 607.93,p < 0.01,達到顯著水準,表示本研究的假設矩陣與觀察 矩陣有差異的。

表 4-3-4 TRA 整體模式適配度值

Table 4-3-4 Goodness-of-fit of TRA structural model

指標名稱 指標值 理想值 結果 χ2值 愈小愈好 607.93 拒絕虛無假設 χ2/df 3 2.55 符合

GFI ≧0.9 0.86 可接受 AGFI ≧0.9 0.83 可接受 CFI ≧0.9 0.95 符合 NFI ≧0.9 0.93 符合 NNFI ≧0.9 0.95 符合 IFI ≧0.9 0.95 符合 RFI ≧0.9 0.92 符合 RMR ≦0.05 0.11 可接受 SRMR ≦0.05 0.10 可接受 RMSEA ≦0.05 0.70 可接受 PNFI ≧0.50 0.80 可接受 CN ≧200 153.46 可接受

由表 4-3-6 TRA 結構方程式可得知由 R2的值可以瞭解此模式內潛在自變項對 潛在應變項的解釋能力,「態度 ATT」可被「行為信念 BB」潛在變項解釋的變異 程度為 44 %,該潛在自變項與應變項的關係皆為正向,t 值(10.06)亦達 0.001 的顯 著水準(t > 3.29)。「主觀規範 SN」可被「規範信念 NB」潛在變項解釋的變異量為 26 %,該潛在自變項與應變項的關係皆為正向,t 值(7.29)亦達 0.001 的顯著水準(t >

3.29)。檢視「規範信念」與「行為信念」的 t 值可發現,兩者皆達 0.001 的顯著水 準。「行為信念-態度」此取向於整體結構模型中有最高的影響力。意指遊客對於龍 鑾潭生態保護區的生態概念越高,聆聽專業解說導覽人員提供解說導覽服務之預 期感受度也越高。

參與生態旅遊的遊客其「行為意向」可以被「態度」及「主觀規範」解釋的 程度為 45 %,雖然解釋度略低,但仍屬於可接受的範圍內。再者,由「態度」之 t 值(7.44)與「主觀規範」之 t 值(6.51)皆大於 3.29,故兩者已達到 0.001 的顯著水準。

其中「態度」及「主觀規範」對「行為意向」的路徑係數分別為 0.45 及 0.43,表

「態度」對「行為意向」具正向影響性;「主觀規範」亦對「行為意向」具正向影 響性,其中「態度」構面的係數為 0.45,有最大的影響力,見圖 4-7 所示。根據以

上結果顯示,證明「態度」及「主觀規範」分別對「行為意向」有顯著正向的影 響,意指對龍鑾潭生態保護區解說導覽人員提供解說服務之預期感受越高,安排 聆聽解說導覽服務的行動意願也越大。

表 4-3-5 TRA 模式整體測量模型參數估計值表

Table 4-3-5 Model estimates of TRA structural model after modification 潛在變數 觀察變數 因素負荷量(λ) 標準化殘差 t 值 R2

Figure4-6 Structural model with standardized path coefficients and TRA explained variances modificatioan

表 4-3-6 TRA 結構方程式

Table 4-3-6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 of TRA model

Standardized solution R-squared ATT = 0.67 × BB (t = 10.06) 0.44 SN = 0.51 × NB (t = 7.29) 0.26 BI = 0.45 × ATT (t = 7.44)+ 0.43 × SN (t = 6.51) 0.45 ATT: 態度; SN: 主觀規範; BB: 行為信念; NB: 主觀信念; BI: 行為意向 4.3.4.2 TPB 整體模式適配度檢定分析

計畫行為理論與理性行為理論最大的不同在於,除了「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和「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外,計畫行為理論增加「知覺行為控制」

(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為行為意向的第三個變項。

在計畫行為理論(TPB)中,「行為意向」是由「態度」、「主觀規範」及「知覺 行為控制」三個主要因素所決定。經 SEM 模式的驗證,表 4-3-7 TPB 整體模式適 配度檢定及表 4-3-8 TPB 模式整體測量模型參數估計值表所示,從絕對適配指標來 看,GFI 值為 0.86 大於接受值 0.80,顯示假設模式可以接受。RMSEA=0.069,顯 示假設模式為「合理適配」(reasonable fit)。SRMR = 0.093 接近接受值 0.05,顯示 模式為普通適配模式。從相對適配指標來看,NNFI = 0.95,大於接受值 0.90,CFI

= 0.96 亦大於接受值 0.90,顯示模式為理想適配。從簡效適配指標來看,PNFI = 0.81,遠大於接受值 0.5,χ2/df 值 = 2.49,在接受値 1-5 之間,顯示模式通過。本 研究中的χ2 = 598.52,p < 0.01,達到顯著水準,表示本研究的假設矩陣與觀察矩 陣有差異的。

表 4-3-7 TPB 整體模式適配度值

Table 4-3-7 Goodness-of-fit of TPB structural model

指標名稱 指標值 理想值 結果

χ2值 愈小愈好 598.52 拒絕虛無假設 χ2/df 3 2.49 符合

GFI ≧0.9 0.86 可接受 AGFI ≧0.9 0.83 可接受 CFI ≧0.9 0.96 符合 NFI ≧0.9 0.93 符合 NNFI ≧0.9 0.95 符合 IFI ≧0.9 0.96 符合

RFI ≧0.9 0.92 符合 RMR ≦0.05 0.09 可接受 SRMR ≦0.05 0.09 可接受 RMSEA ≦0.05 0.06 可接受 PNFI ≧0.50 0.81 符合 CN ≧200 158.51 可接受

由表 4-3-9 TPB 結構方程式可得知由 R2的值可以瞭解此模式內潛在自變項對 潛在應變項的解釋能力,「態度 ATT」可被「行為信念 BB」潛在變項解釋的變異 程度為 42 %,該潛在自變項與應變項的關係皆為正向,t 值(9.78)亦達 0.001 的顯 著水準(t > 3.29)。「主觀規範 SN」可被「規範信念 NB」潛在變項解釋的變異量為 23 %,該潛在自變項與應變項的關係皆為正向,t 值(6.91)亦達 0.001 的顯著水準(t >

3.29)。「知覺行為控制 PBC」可被「控制信念 CB」潛在變項解釋的變異程度為 68

%,該潛在自變項與應變項的關係皆為正向,t 值(10.55)亦達 0.001 的顯著水準(t >

3.29)。檢視「行為信念」、「規範信念」與「控制信念 CB」的 t 值可發現,兩者皆 達 0.001 的顯著水準。「控制信念-知覺行為控制」此取向於整體結構模型中有最高 的影響力。意指遊客擁有龍鑾潭生態保護區的生態概念及獲得資訊越多,安排聆 聽專業解說導覽人員提供解說導覽服務之可執行度也越高。

參與生態旅遊的遊客其「行為意向」可以被「態度」、「主觀規範」及「知覺 行為控制」解釋的程度為 50 %,雖然解釋度略低,但仍屬於可接受的範圍內。再 者,由「態度」之 t 值(6.22)、「主觀規範」之 t 值(4.57)與「知覺行為控制」之 t 值 (4.65)皆大於 2.58,故三者皆達到 0.01 的顯著水準。其中「態度」、「主觀規範」及

參與生態旅遊的遊客其「行為意向」可以被「態度」、「主觀規範」及「知覺 行為控制」解釋的程度為 50 %,雖然解釋度略低,但仍屬於可接受的範圍內。再 者,由「態度」之 t 值(6.22)、「主觀規範」之 t 值(4.57)與「知覺行為控制」之 t 值 (4.65)皆大於 2.58,故三者皆達到 0.01 的顯著水準。其中「態度」、「主觀規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