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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九年一貫課程之評量 九年一貫課程之評量 九年一貫課程之評量 九年一貫課程之評量
教育改革在近十年來一再被提出討論,政府為迎接二十一世紀的 來臨與世界各國之教改脈動,必須致力教育改革,期以提升整體國民 之素質及國家競爭力(教育部,2003a)。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論層 面之廣、範圍之大歷年來之教育改革無出其右,而受其影響者從國小 到國中涵蓋九年,從課程、教學、入學考試無一不包括在內,老師、
學生、家長、學者專家人人傾心關注。對教師的衝擊更是巨大,以往 制式的教科書及教師手冊主導的教學使教師逐漸喪失其專業知能 (Apple,1986),教師只不過是執行課程設計者的目的及計畫,計畫與執 行的割裂,使教師多年來累積的教學知能損耗殆盡(方德隆,2001)。
而實際上課程改革是一種「革新的社會實驗」(Elliott, 1998),課程 是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對整體的計畫加以考驗、再建構,而後發展出 來的。而課程改革是一種革新實驗,教師要成為革新的實驗者和行動 研究者(歐用生,民 1999)。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是自實施九年義務 教育以來,台灣最大的教育革命(天下編輯,2001),九年一貫課程 也可以說是這三十年來教育改革最大的潮流(黃立源,2005)。
「九年一貫課程」係依據教育部於民國九十二年所公布之「國民 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教育部,2003a)實施。教育部(2003c)
公文指示---課程綱要:「陸、實施要點」自發佈日起生效實施,惟「柒、
各學習領域綱要」其中內容牽涉教科書編審,有其必要時程,因此自 九十三學年度起實施。該文件乃依據 92 .01.15 台國字 0920006026 號 令隨語文學習領域、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社會學習領域、藝術與人 文學習領域、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生活課 程學習領域公佈。至於牽涉學習領域之部分,教育部規定仍按照 89.9.30 台 (89) 國字第 89122368 號令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 課程暫行綱要」(教育部,2001a)規定辦理。(黃立源,2005)
(一)九年一貫課程之內涵 1.九年一貫課程之改革背景
九年一貫課程是政府為回應來自各界對教育改革的建言,而進行 的重大教育革新,其發生背景有二:(教育部,2003a)
(1)國家發展的需求
盱衡世界發展情勢,為趕上國際社會快速發展之腳步,必須積極 進行教育改革,以激發國人的個人潛能、促進社會進步、提高國家競 爭力。由於課程為學校教育的主要內容,故須不斷檢討改進,方能創 造更優質的學校文化與教育成果,促進國家發展。
(2)對社會期待的回應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學校教育改革的期許頗為殷切,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在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有關促進中小學教育鬆綁
(簡茂發,2001a)、帶好每位學生、改革課程與教學、提早學習英語、
協助學生具有基本學力等建議,適為民意的反映,故在國民教育的改 革行動中,必須進行新觀念的課程改革,以滿足社會期待。
基於前述背景因素下,教育部於八十六年四月成立「國民中小學 課程發展專案小組」,在八十六年十二月完成「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 原則」(林清江、蔡清田,1997)、八十七年九月公布「國民教育階 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八十九年九月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 課程暫行綱要」九十二年正式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教育部,1998;教育部,2001a;教育部,2003a)九年一貫課程的 改革也自此定調。
2.九年一貫課程之理念
國民教育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應提供均等的教育機 會,讓受教者的潛能獲得最大的發展。因此,課程綱要將國民教育定 位在讓每位學生的身心能獲得充分發展,其課程必須能培養學生的生 活和學習能力,而不是提供學術性的知識。九年一貫的課程不是為培 養專家或少數菁英,而是以所有未來國民為對象,從「做一個現代化 的國民,以及不準備成為學科專家的一般國民,他們應該具備那些素 養」的角度來思考(游家政,2000)。
教育部統合各方意見指出(教育部,2003a),教育之目的以培養 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健體魄及思考、
判斷與創造能力,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國民。本 質上,教育是開展學生潛能、培養學生適應與改善生活環境的學習歷 程。因此,跨世紀的九年一貫新課程應該培養具備人本情懷、統整能 力、民主素養、鄉土與國際意識,以及能進行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
因此,其基本內涵(教育部,2003a)至少包括:
(1)人本情懷方面:包括了解自我、尊重與欣賞他人及不同文化 等。
(2)統整能力方面:包括理性與感性之調和、知與行之合一,人 文與科技之整合等。
(3)民主素養方面:包括自我表達、獨立思考、與人溝通、包容 異己、團隊合作、社會服務、負責守法等。
(4)鄉土與國際意識方面:包括鄉土情、愛國心、世界觀等(涵 蓋文化與生態)。
(5)終身學習方面:包括主動探究、解決問題、資訊與語言之運 用等。
九年一貫課程基於前述理念進一步擬定課程目標並細部要求基本 能力,期能創造面對新時代之課程並培養新一代二十一世紀之國民。
3.九年一貫課程之特色
九年一貫課程的改革,其所建構的課程具有開創性,以下根據課 程綱要及各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的內涵,參考相關研究之文獻(陳伯璋,
1999;游家政,2000;黃立源,2005),整理出九年一貫課程的特色 如下:
(1)以課程綱要取代課程標準使課程鬆綁
九年一貫課程以課程綱要取代課程標準,其目的在鬆綁課程,課 程綱要的理想是由政府的各個教育權責層級共同分工、分別擔負決定 課程的責任。如果繼續維持過去中央集權式課程控制的作法,將使前 述的多項特色無法充分的展現出來。歷次中小學課程標準,對教學科 目和活動及其每週授課節數,都詳細規定,全國一致,固定不變,學 校和教師都不能任意更動。這種固定、僵化的規定,無法兼顧學校的 地域性及學生的個別性。尤其各領域的課程綱要的內涵和舊課程標準
的內容比較起來,顯得相當的簡要,因而留給其他層級更多詮釋和創 造的空間(潘道仁,2003)。課程綱要也賦予學校和教師許多彈性和 自主性,以「課程綱要」取代現行「課程標準」的作法,本身即具有 降低中央課程控制的程度,給予地方及學校較多的彈性與自主空間(林 清江,1998;歐用生,1999)。
(2)擬訂基本能力,發展學力指標
課程綱要所強調的是培養帶得走的基本能力(游家政,2000),
以往的「課程標準」均擬訂課程目標及各學科目標和預期效果,作為 課程實施的依據。但所列目標均較籠統、抽象,未能顯示學生應習得 的知識和具備的能力,較難作為學校評鑑、教學評量,和教科書發展 的依據。
課程綱要則依據學校教育目標擬訂現代國民必須具備的十種基本 能力,作為課程設計的架構,分別為:了解自我與潛能發展;欣賞、
表現和創新;生涯規劃和終身學習;表達、溝通和分享;尊重、關懷 與團隊合作;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規劃、組織和實踐;運用科技與 資訊;主動探索與研究;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教育部將依據上述十 項基本能力,擬訂具體的學力指標,作為課程設計、教科書編寫以及 學校評鑑和評量的基礎。
至於各個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的發展,也改弦更張地將十大基本能 力,充分地反映在各個學習領域的課程綱要內。基本能力的提出,也 期望能夠減輕國民教育傳統教學偏重知識記誦的弊病,降低過去課程 標準之「知識本位」及「學科本位」傳統作法的影響,以便達到學校 教育與實際生活經驗相結合的理想。 (陳伯璋,1999;游家政,2000)
(3)主張課程統整
傳統的中小學課程均採學科主義,各科目分別設立,單獨教學。
例如民國八十二年公布的國小課程標準將教學科目和活動分為十一 科;民國八十三年公布的國中課程標準的教學科目和活動不包含選修 科目就已達二十一科。由於分科太細、科目過多,橫的聯繫缺乏,縱 的聯貫不足,以致教材重複,增加師生負擔。課程內容與現實生活脫 節,學生往往只學到零碎的知識,無法學以致用。課程綱要將學習領
域區分七大學習領域,此外,尚有數項新興議題,也需要融入各領域 的課程綱要中。未來學校在進行教學時,應以統整及合科教學為原則。
如此,各個教育階段課程的連貫和銜接,以及各個領域間的統整,才 有實現的可能,並且進而將前述的各項基本能力及能力指標,落實到 學生的生活層面,以培養出「可以帶著走的基本能力」。
課程綱要所特別強調的是,從個體發展、社會文化及自然環境等 三個面向為基礎,提出七大學習領域作為學生學習的主要內涵,並以 之作為課程綱要編撰的主要範圍。其目的在避免長久以來以知識為中 心的課程標準,所導致之廣為各界詬病之學科本位的偏失,並且能夠 更進一步培養出前述國民所應具備的十項基本能力,以及具備統整能 力且又身心充分發展的健全國民。(游家政,2000;詹志禹,2000;
羅英豪,2004)
(4)更多彈性教學的自主空間以建構學校本位課程
過去中小學課程標準,對教學科目和活動及其每週授課節數,都 詳細規定,全國一致,固定不變,學校和教師都不能任意更動。這種 固定、僵化的規定,無法兼顧學校的地域性及學生的個別性。再加上
過去中小學課程標準,對教學科目和活動及其每週授課節數,都 詳細規定,全國一致,固定不變,學校和教師都不能任意更動。這種 固定、僵化的規定,無法兼顧學校的地域性及學生的個別性。再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