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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壓維穩:群體性事件的框架與話語

第一節 事件回顧與媒體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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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壓維穩:群體性事件的框架與話語

第一節 事件回顧與媒體反應

2008 年和 2009 年對中國普通民眾來說,是相當特殊的年份。2008 年北京 舉辦奧運會,2009 年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 60 週年。盛世曠典人人樂見,不 過它是以安保全面升級,並給民眾生活帶來諸多不便為代價。前述已經提及,

2008 年和 2009 年,中國維穩到了新的高峰。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形容奧運安保是 一場「人民戰爭」;而 2009 年國慶安保借鑒「平安奧運」的經驗,僅河北省招 募的安保志願者人數,根據「原則上不低於各轄區人口的 1%」的指示,便有多 達 78.8 萬河北人奮戰在維穩第一線(胡賁,2010 年 3 月 4 日)。

拉薩「3·14」事件和烏魯木齊「7·5」事件,就發生在這一背景下。2008 年 拉薩事件發生時,正值奧運火炬傳遞和北京兩會期間。3 月 10 日為 1959 年拉薩 事件 49 年紀念日,300 餘名西藏僧人進行和平示威,遭警方攔阻,寺廟被封鎖;

14 日事態進一步升級,平民、餐館、學校、醫院、銀行、政府機關等遭到攻擊,

18 名平民死亡。當晚,拉薩市主要街道實施交通管制,警方隨即實施抓捕行動。

15 日,西藏當局發布「第一號通告」,警告抗議者「限期自首」;在央視正式播 報中,西藏自治區負責人以「打砸搶燒」、「達賴集團有組織、有預謀、精心策 劃」形容該事件。與此同時,15 日至 16 日,藏區甘肅南部和四川阿壩發生騷亂。

「3·14」事件發生後,CNN、《柏林晨報》等境外媒體的不實報導、25 日法 國外長庫什內表態不能容忍中國對西藏的「鎮壓」,引發中國境內強烈的民族主 義情緒,其後果是出現網民反 CNN 運動、奧運聖火保衛運動與抵制家樂福事件。

3 月 26 日,面對壓倒性的國際負面輿論,中共當局展開危機公關,首次組織 19 家境內外媒體赴西藏採訪;29 日又邀請英美德法日等 15 國駐華使領館官員考察 西藏。拉薩「3·14」事件最終以多名官員被免職,30 名被告被判刑而結束。5 月 1 日,西藏旅遊全面恢復開放;7 月 1 日至 2 日,中共中央統戰部官員與達賴 喇嘛的私人代表進行了第七次會談。

相比拉薩「3·14」事件,2009 年烏魯木齊「7·5」事件更為暴烈。其導火索

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合作打擊「三股勢力」的具體方向、方式及原則。侍建宇、傅仁坤(2010,頁 161)

指出,「三股勢力」論述其實是中亞國家現實利益的共同需要,帶有濃厚地緣政治所帶動的安全觀,其目的 是全面圍堵清源,剷除與執政者對抗的勢力。它一方面接軌西方近年的文明衝突論與國際反恐價值,以標 籤疆獨/東突在中國作為惡質負面的動亂源流,也清楚點明政府公權力需要積極嚴打的具體對象,以維持 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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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聞禁令時才知發生了什麼事。更多時候,一篇有風險的新聞稿件,經過採 編人員層層自我審查仍能發表,仰賴於媒體高階負責人的膽略和勇氣,以及審 讀員的開明或良知。31

民族宗教問題,與「文革」、「六四」事件一樣,歷來為政治敏感的報導禁 區,媒體往往退避三舍。拉薩「3·14」事件與烏魯木齊「7·5」事件,恰好涉及 前者。「3·14」事件發生後,中國媒體大都靜默;《南方都市報》於次日在頭版 對事件做了簡要通報,17 日開始在重點版和國內版密集報導,至 6 月初發稿百 餘篇。32就該事件造成的實際廣泛影響而言,該報的反應不可謂不及時,也如實 反映了它的新聞價值。

不過,如同國內其他媒體,該報刊發稿絕大多數來自新華社,少量來自《西 藏日報》,措辭亦與新華社如出一轍。南方報業集團旗下其他市場化媒體,如《南 方週末》、《21 世紀經濟報導》等,雖未能對事件本身進行報導,但就民族主義 等衍生話題發表了評論或訪談,如《南方週末》發表〈對西藏問題的另一種思 維〉,《21 世紀經濟報導》刊發〈中國需要更理智地對待西方挑戰〉、〈超越東方 主義與民族主義〉、〈中國民族主義的「內」與「外」〉等。

烏魯木齊「7·5」事件,情況稍有不同。事發前《南方都市報》記者已訂好 機票,準備前往新疆石河子採訪湖南援疆知青。獲悉「7·5」事件後,兩名記者 臨時更改採訪計劃,7 月 6 日抵烏魯木齊後便直奔事發現場二道橋採訪。新聞禁 令在 7 月 8 日記者採寫的第一篇現場稿〈一線傳真 尋人電話打爆電台熱線〉刊 登後傳達到《南方都市報》,指示只能用新華社與央視等中央媒體的報導。彼時 輿論管制的嚴厲程度,恰如時任《南都週刊》編委、資深媒體人石扉客(2014 年 3 月 4 日)所言:

2009 年 6 月韶關事件爆發後至七五事件之前,我正服務於南方報業 集團,韶關事件輿情管制力度之大,為我從業十餘年來所罕有。為嚴防

「蹺蹺板效應」,從時任廣東省委主要領導到宣傳管控部門再到集團領

31 新聞閱評小組的成員或審讀者大多為出版社或新聞單位的退休返聘人員,主要任務是負責新聞稿件的內 容審查、防范政治風險以實現安全出報。各新聞媒體內部事先自我審查的嚴厲程度不一。2011 年後,部分 媒體的審讀員甚至提前介入到新聞選題的確定與操作。審讀員往往擁有極高的政治覺悟,嚴格遵行宣傳部 門下發的宣傳通知。也有少數審讀員不諳新聞運作及媒體習慣用語,某些情況下為具有風險的稿件藉助「春 秋筆法」通過審讀關順利見報創造條件。

32 以「拉薩+事件」為關鍵詞蒐尋慧科大中華新聞網而得,為不完全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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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幾次三番嚴令管制輿情。

筆者以「烏魯木齊」為關鍵詞蒐尋慧科大中華新聞網,發現 2009 年 7 月 6 日至當年年底《南方都市報》共發 117 篇相關報導,除 1 篇南都記者署名文章 外,其餘轉載自新華社、中新社(或化名鍾欣)、央視、《人民日報》和《環球 時報》。

南方報業集團旗下其他市場化媒體對該事件的報導情況,與 2008 年拉薩

「3·14」事件大體一致。

另要說明的是,同樣涉及少數民族與宗教,2011 年 5 月內蒙古爆發大規模 民眾抗議,本應與前兩起事件並提討論。內蒙古的民眾抗議源於兩起蒙古族牧 民死亡案:5 月 11 日,錫林郭勒盟一位名叫莫日根的蒙古族牧民,因反對礦場 運煤車從住處附近的草場穿過,後被運煤卡車拖行 150 米致死;15 日,該盟阿 巴嘎旗居民不滿礦山汙染與礦工械鬥,一名當地居民受傷 4 天後死亡。兩起案 件與煤礦開發致牧場和環境破壞有關。事後內蒙古自治區區委書記胡春華與抗 議學生座談,承認抗議有合理的成分;當地政府公布了一系列政策,加緊規管 迅速發展的煤礦開採業。

三起事件過程情節相似,官方處置手段相似,參與者主體皆為少數民族,

媒體收到的新聞禁令也大同小異。就內蒙古抗議而言,宣傳系統於 5 月 24 日和 27 日兩度傳達通知,如下:

通知:根據上級指示,對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採礦企業與牧民糾紛致 死案,除內蒙古本地媒體適當報導外,其他媒體一律不採訪報導和評 論。

中宣部通知: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採礦企業與牧民糾紛致死案,各媒 體和網站一律不採訪、不報導、不評論。

不過,相比拉薩「3·14」事件與烏魯木齊「7·5」事件,內蒙古的抗議示威 主要訴求為經濟利益和環境權益,不存在類似達賴喇嘛的政治與精神領袖,也 無獨立等政治訴求,更符合有直接利益關係的群體性事件類型,故本研究不將 內蒙古抗議列入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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