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傳媒與維穩政治的發展
第四節 研究方法、研究範圍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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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為農民利益的絕對代表者、救世主,導致真正問題受到掩蓋且意見表達管道 高度壟斷。換言之,重視黨政形象塑造而迴避社會問題是當下主流媒體處理社 會衝突性議題的重要特徵。
第四節 研究方法、研究範圍與架構
壹、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目的是,結合兩種傳媒控制機制,探討市場化傳媒與維穩的關係,
並藉此解釋市場化媒體在維持中共威權統治上扮演的角色。本章第三節已從消 極控制角度對新聞禁令做了扼要分析,接下來的章節將從積極控制的角度進行 研究。
維穩雖是全局性概念,但維穩的主要對象是群體性事件。作為當下中國政 治社會領域的重要現象,群體性事件的醞釀、爆發和平息,不僅凸顯了中國社 會轉型過程中的結構性矛盾,也與彌漫於社會中的政治文化、政治心理息息相 關,更是中國政治穩定與否的重要指標。鑒於此,筆者認為,以群體性事件為 研究對象,應可較準確地回應本研究之主旨。
積極控制,站在中共當局的立場等同於以國家支配性的權力,用官方意識 形態影響和改變公眾認知,而媒介正是在這過程中起橋樑和引導作用。反向言 之,媒體也是不同行動者競逐話語權的平台,傳媒對群體性事件使用的價值框 架與話語方式,折射出對事件合法性的界定和意義建構。從這一角度出發,它 顯然吸收了社會建構主義的論述。
大眾傳媒如何建構集體行動和社會運動,國內外學者提出諸多路徑,而框 架分析作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已被學者廣泛應用。本研究比較各家框架論 述,決定採用比利時學者 van Gorp(2005, 2007)的「框架包裹」取徑,希望在 歸納出媒體在群體性事件上的框架建構後,進而藉助批評話語分析,探討框架 和話語背後的意識形態與權力關係。
框架既是理論也是一種研究方法。它是一系列基模(schema)同時運作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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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的結果,往往指個人或組織對某一事件或人物的主觀解釋與思考。在西方 社會運動研究領域,框架是一個相當受重視的概念,如 Tilly 和 Tarrow 的政治 過程理論就包含了集體行動框架這一要件,指的是行動者在社會運動中運用的 不同抗爭方式,如罷工、靜坐、狂歡等,還包括用來規劃抗議的標誌和旋律。
社會運動框架能否成功發揮作用的關鍵,在於其間湧現的主框架能否與潛在參 與者產生「框架共鳴」(趙鼎新,2006)。框架視角的提倡者認為,集體行動框 架的話語體系可以為社會運動提供合法性(周明、曾向紅,2011)。
傳播領域慣用的框架概念則多受 Goffman 社會建構論影響(徐美苓、熊培 伶、吳姿嫺、施馨堯、賴若函,2010)。Goffman(1974, pp. 10-11)定義框架是
「人們將社會真實轉換為主觀思想的重要憑據……定位、感知、辨識和標籤化 那些看似無窮多的具體事實等」。後來他還在現象學者 A. Schutz 的理論基礎上 發展出轉換、調音、定錨、爭奪等應用性概念(王彥,2015 年 7 月)。Tuchman
(1978, p. 193)也指出,「新聞框架建構了日常真實,也是日常真實的一部分和 包裹……它是新聞的本質特徵。」
儘管迄今框架缺乏明確的概念化定義(徐美苓等人,2010;Scheufele, 1999),
但它事實上是一個廣受歡迎的媒介效果理論,並不斷裂變產生更細緻的理論和 分析工具。王彥(2015 年 7 月)耙梳框架理論 60 年的發展脈絡,總結出批判論 述(van Dijk, 1987)、媒介包裹(Gamson & Modigliani, 1989)、框架清單(Tankard, 1991, August)、論述結構(Pan & Kosicki, 1993)四個研究取徑。van Gorp 的框 架包裹取徑,則在 Gamson 等人提出的媒介包裹概念上發展而來。
Gamson 與 Modigliani(1989)指出,新聞文本有一內在架構,其核心是一 個有組織性的中心思想或故事線,稱為「框架」或「詮釋包裏」。Gamson(1992)
以此為立論基礎發展出完整的框架概念,視媒介框架為一種建構過程,指出它 由「詮釋包裹」(interpretive package)與「框架化裝置」(framing devices)組成,
框架過程則為一種「附加價值」。詮釋包裹是新聞故事中的主框架,可賦予議題 以「意義」;「框架」是詮釋包裹的核心,用以詮釋相關的事件以及決定在一個 議題中什麼才是重點。框架化裝置是用來修飾、襯托與強化詮釋包裹的機制,
包含裝配框架和推理裝置。
van Gorp 對框架理論的最大貢獻,是將框架研究放回文化背景中。在王彥
(2015 年 7 月)看來,這一取向引發了框架內涵的三維轉向,框架不再僅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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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式資訊交換,還是三維立體時空裡的詮釋性「包裹」。具體而言,框架包裹 指的是兼具邏輯性與組織性裝置的叢集,van Gorp(2007, pp. 62-65)將此細分 為以下三大部分:
一是明顯的框架化裝置:包括字詞選擇、隱喻、範本、描述、論據和視覺 影像等。
二是明顯或潛藏的推理裝置:謂有明確和隱晦的陳述,處理理由和因果關 係,有助於定義和瞭解框架的特質。
三是隱晦的文化現象:文化指的是信仰、法規、神話、刻板模式、價值、
規範等的組成,被社會的集體記憶所共享。因此最深層的文化現象,在框架包 裹中亦可作為中心主題來使用,像是原型(archetype)、價值觀、神話人物等。
王彥(2015 年 7 月,頁 18)認為,框架裝置、推理裝置及文化現象三個層 面之間的連續邏輯是「框架及其鑲嵌的文化和意識形態,能夠透過一系列框架 化裝置呈現在文本中」,具體路徑包括:解析框架如何關聯社會權力和心理結構 互動協商的「認知路徑」,關注霸權菁英行為者如何控制和操縱框架的「批判路 徑」,關注框架的文化背景如何利用上述兩種路徑對框架運行進行界定或重構的
「建構主義路徑」。
徐美苓、熊培伶、賴若函、吳姿嫻與施馨堯(2011)指出,van Gorp 的框 架包裹途徑架構乃從框架裝置起始,然後透過各種語言機制與論述找出推理裝 置,並一窺主導範本的意識形態,即在框架包裹的建構過程中,逐步找出明顯 可見或隱沒在文本中的元素。2005 年,van Gorp 以比利時非法移民的報導為例,
首先繪製「框架矩陣」,列出移民尋求庇護的類型、移民角色、問題定義、問題 來源、責任歸屬、政策解套、道德評斷、隱喻及意識形態、語彙選擇和視覺化 影像等類目,再建構出「受害者」和「施害者」兩大框架。
在框架分析的具體過程中,話語分析通常佔據重要位置。潘忠黨(2006,
頁 26)甚至把「話語」(文本為再現的體系)、「話語的建構」(框架建構的行動 及過程)與「話語的接收」(效果及其心理機制)視為框架分析的三大範疇。本 研究主要聚焦在話語與話語的建構,即新聞框架和產製過程,論述過程將借鑒 Fairclough 的批判視角。權力和意識形態是批評話語分析的兩個重要概念。在 Fairclough(2003, p. 9)看來,意識形態指「那些能夠用來建立、保持和改變社 會權力、控制和剝削關係的世界某方面的呈現」,將話語置於意識形態關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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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意識形態以各種方式對話語的介入和話語對意識形態和霸權的維護、批判 和重構作用。
由此看來,框架其實是對問題本質的分析(Scheufele, 1999),使無意義或 不可能承認的事件變得清晰可辨。但要注意的是,「框架」並非固定不變,而是 可以轉變。Gamson 與 Modigliani(1989)在對前蘇聯車諾比核電廠事故的研究 中也發現,原本象徵進步的框架在事發後,轉為兩個新的框架——宿命的逃亡 框架與魔鬼的協議框架。
van Gorp 的框架包裹分析質量兼具,包括歸納與演繹兩個階段,但本研究 主要取其質性的一面。這是因為,群體性事件內涵複雜、類別繁多,具體事件 因其始終處於動態發展過程中,一個事件往往包含了多個次事件、次議題,因 而很難給出操作化定義與精確的測量指標。另外,本研究重在通過分析框架來 反映國家的具體維穩策略和意識形態,這只能通過對新聞論述的深入剖析進行。
為彌補框架分析之不足,本研究將輔以筆者多年從事新聞工作的參與式觀察,
以提高框架建構的準確性與代表性。
最後,借鑒 van Gorp(2005)對比利時非法移民、徐美苓等人(2011)對 台灣愛滋新聞論述中毒癮者所建構的框架,本研究建構的群體性事件框架矩陣 具體說明如下:框架化裝置包括事件的價向、事件定性、語彙選擇、視覺符號、
隱喻、範例 6 個類目;推理裝置包括問題根源、須負責任者、解決方案 3 個類 目;文化現象建構的類目為意識形態/價值觀主要成分。
貳、研究範圍與樣本選擇
群體性事件包羅萬象。假若不先根據周延性、互斥性的分類原則對事件做 出劃分,泛泛而談只會影響研究的可信度。孫立平等人(2010)認為,群體性 事件既含括民眾正當的利益表達,也含括社會治安事件甚至違法犯罪事件;既 有純粹的利益問題引起的社會抗議,也包括帶有某種社會和政治含義的事件;
既有針對當地政府的抗爭,也包括由勞資等民間關係引起的衝突事件,以及與 民族、宗教因素有關的社會衝突。于建嶸(2009b)的分類略有不同,包括:因 直接利益關係引發的維權抗爭、無直接利益關係的社會洩憤事件、針對無關者 的社會騷亂,以及有組織犯罪、社會糾紛 5 類群體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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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能(2011)認為,于建嶸的分類雖然符合互斥原則,但尚未將某些重要 事件的發生形式納入。由此他提出新的類型框架,包括 7 類:直接利益相關的 原生型集體維權抗爭、無直接利益相關的群體洩憤事件、地方政治生態惡化誘 致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行業集體行動和工業集體行動,工具性處理「死亡因 素」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意識形態或政治動機驅動的群體性事件與網絡場域內
劉能(2011)認為,于建嶸的分類雖然符合互斥原則,但尚未將某些重要 事件的發生形式納入。由此他提出新的類型框架,包括 7 類:直接利益相關的 原生型集體維權抗爭、無直接利益相關的群體洩憤事件、地方政治生態惡化誘 致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行業集體行動和工業集體行動,工具性處理「死亡因 素」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意識形態或政治動機驅動的群體性事件與網絡場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