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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荷蘭極右派政黨之發展

第二章 荷蘭極右派政黨於國內與歐盟層次之角色

第一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荷蘭極右派政黨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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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荷蘭極右派政黨於國內與歐盟層次之角色

懷爾德斯所領導之自由黨並非荷蘭歷史上的第一個極右派政黨。自第二次 世界大戰結束以降,荷蘭共出現超過九個、在政治光譜上被歸類為具有極右派 傾向之政黨。1980 年成立的「央黨」更是西歐國家中第一個取得國會席次之極 右派政黨。儘管本質相近,但不同的時空背景與政治環境仍使其政治訴求有著 細微之差異。尤其在三波主要移民潮與歐債危機後,穆斯林族群更是成為荷蘭 極右派政黨所針對之主要目標。循此,在探討自由黨之前,有必要先對荷蘭歷 史上、尤其 1980 年後的主要極右派政黨進行通盤之瞭解。

其次則為對自由黨本質進行細部之探究,包括成立之過程、過往在荷蘭大 選上取得之成果,以及其主要政治之訴求為何。尤其在族群融合與移民政策議 題上,懷爾德斯所採取之立場、態度與作為更是吾人必須探討之重點。

再者,自由黨與其他歐盟成員國的極右派政黨亦具有密切之互動,如法國 的「民族陣線」、比利時的「弗拉芒聯盟」,以及英國的「獨立黨」等等。尤其 在過去幾次歐洲議會選舉,此些政黨所取得之席次更有逐漸茁壯之趨勢。循 此,本章最後一節將從歐洲議會進行分析,以瞭解自由黨在歐盟上是否已展現 初步之政治成果,並且逐漸產生影響力。

第一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荷蘭極右派政黨之發展

荷蘭極右派政黨之發展最早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納粹統治時 期,但直至 1970 年代大量來自北非、土耳其與南歐國家之移工,以及來自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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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殖民地如蘇利南(Suriname)與荷屬安地列斯(Netherlands Antilles)之人民 大量湧入荷蘭形成第二波移民潮後,荷蘭極右派政黨在 1980 年代以後才開始逐 漸擁有一定的支持度。除了本論文所主要研究之對象「自由黨」以外,荷蘭在 過去 70 年共出現其他九個具有相同政治立場之政黨,以下便以 1980 年做為前 後分野之時間點進行說明。

壹、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至 1970 年代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間期,政治人物穆瑟(Anton Mussert)於 1931 年所成 立的「國家社會主義運動」(Nationaal Socialitische Beweging)便帶有法西斯主 義之色彩,但從未在任何選舉取得任何突破。由於穆瑟的政治言論不但充分代 表了中產階級想法,同時也揉合了激進、極端之措辭,因此在獲得一部份民眾 支持下首度於 1935 年地方選舉獲得 7.9%得票率。

取得初次選舉成果後,穆瑟原有的國家社會主義立場更形極端,隨後不但 組織了一支民兵,同時也吸納了其他小型極右派組織,最終總共招募了超過五 萬黨員。1但即使黨員為數眾多,「國家社會運動」的政治表現並不出色,兩年 後於 1937 年全國大選所獲得的得票率不逾 4%。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佔領 荷蘭期間,「國家社會運動」才在納粹的授權下擁有政治影響力而成為當時荷蘭 唯一合法政黨,並擁有超過十萬名黨員。而為避免納粹勢力死灰復燃,荷蘭女 王懷鄂明娜(The Queen Wilhelmina)於 1944 年 9 月 17 日簽署「叛國組織解散決 議」。該決議不但解散了國家社會運動,同時也對未來擁有相同政治傾向之政黨 產生相當強大之阻力。2

1 Herman van der Wusten and Ronald E. Smit, “Dynamics of the Dutch National Socialist Movement ( the NSB), 1931-35,” in Stein Ugelvik Larsen, Bernt Hagtvet and Jan Petter Myklebust (eds.), Who Were the Fascists (Bergen: Universistetsforlaget, 1980), p. 539.

2 Jaap van Donselaar, “Patterns of Response to the Extreme Right in Western Europe,” in Peter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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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950 年代,極右派勢力如「前政治犯協助組織」(Stichting Oud Politieke Delinquenten)企圖以協助前荷蘭納粹黨員免受國家清算之形式重啟政治活動,

但隨即受到政府有關當局大力壓制而強制解散。但一部份的組織成員在解散後 隨即與惡名昭彰的前「納粹武裝親衛隊」(Waffen-SS)成員范提能(Paul van Teienen)於 1953 年逕行創立「國家歐洲社會運動」(Nationaal Europese Sociale Beweging),企圖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荷蘭首先成立的第一個極右派政 黨。3儘管「國家歐洲社會運動」向政府所提出之政黨組織章程內容相當符合民 主原則,但荷蘭最高法院仍認為大部分成員均為前納粹黨員,便遵照 1944「叛 國組織解散決議」以其擁有重組前納粹組織「國家社會運動」之潛在意圖為由 旋即於 1954 年予以勒令禁止。4

在 1960 年代,為爭取國內農人權益而於 1963 年所成立之「農夫黨」

(Boerenpartij)亦具有極右派政黨之傾向,因而吸引許多前「國家社會運動」

成員加入。除了鼓吹全球化與歐洲整合對國內農業與畜牧業所帶來之威脅以 外,「農夫黨」亦支持專制制度與個人主義,並反對政府實施議會制度與課徵高 額所得稅。「農夫黨」於 1966 年地方選舉獲曾得 6.7%得票率,隔年全國大選則 獲得 4.7%之選票。據 1964 年一項民調顯示,「農夫黨」黨魁庫庫克(Hendrik Koekoek)受民眾歡迎之程度僅次於社會黨主席。5惟許多黨員在第二次世界大 戰期間擁有協助納粹統治之背景,與戰後荷蘭反法西斯主義的政治氛圍有所衝 突,使黨內對於此些黨員是否能繼續擁有黨籍之爭議形成擁護與反對兩大派

Merkel and Leonard Weinberg (eds.), Right-Wing Extremism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London:

Frank Cass, 2003), p. 282.

3 Jaap van Donselaar, “Post-war fascism in the Netherlands,” Crime, Law and Social Change, Vol. 19 (1993), pp. 90-92.

4 David Art, Inside the Radical Right: The Development of Anti-Immigrant Parties in Western Europ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p. 78.

5 Hans Daalder, “The Netherlands: Opposition in a Segmented Society,” in Robert Alan Dahl (ed.), Political Opposition in Western Democracie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6), p.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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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在派系之爭越演越烈後,「農夫黨」聲勢每況愈下,並於 1968 年一分為 二,但直至 1981 年才徹底瓦解。 6

1971 年所成立之「荷蘭人民聯盟」(Nederlandse Volks-Unie)在政治立場上 更形右傾,其主張也更符合傳統極右翼政黨之理念。「荷蘭人民聯盟」的初始創 立宗旨在於使荷蘭與比利時荷語區能合併為同一國家,並將其他種族驅逐於新 荷蘭王國之外。其充滿「種族中心主義」(Ethnocentrism)之主張同時也融合了 對專制主義與統合主義之信仰,與對議會制度的不信任。譬如「荷蘭人民聯 盟」於 1972 年所提出的政黨文宣中便呼籲荷蘭王室所提名之總理不應對國會負 責,國會議員亦應透過統合主義(Corporatism)代表制之標準選出,而非政黨 名單比例代表制。7「荷蘭人民聯盟」不僅吸納許多前「國家社會運動」成員加 入,在公開談話上亦充分表達其反移民之訴求,其於 1974 年首度在海牙參與地 區選舉時所發行的宣傳手冊其中一段便寫道:「海牙必須維持白人優勢與良好治 安!幫助我們解放海牙,免於蘇利南與安地列斯人所帶來之瘟疫」。8但即便試 圖以強烈歧視性之措辭激化民眾情緒,「荷蘭人民聯盟」所取得的選舉成果並不 盡理想,最佳紀錄僅於 1977 年全國大選獲得 0.4%得票率。然有鑑於其煽動與 歧視性言論已觸動荷蘭政府之底線,荷蘭法院於 1978 年裁定「荷蘭人民聯盟」

為犯罪組織,並剝奪同年地區大選選舉資格。即便於 1979 年提起上訴,荷蘭最 高法院仍維持相同裁定。9

在無法參加選舉取得地區與全國議會席次的情況下,「荷蘭人民聯盟」最終

6 Christopher Husbands, “The Netherlands: Irritants on the Body Politics,” in Paul Hainsworth (ed.), The Extreme Right in Europe and the USA (London: Printer, 1992), p. 108.

7 Gerrit Voerman and Paul Lucardie, “The Extreme Right in the Netherlands: The Centrists and their Radical Rivals,”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Vol. 22, No. 1 (1992), p. 38.

8 英譯為”The Hague must stay white and safe. Help me free our city from the plague of Surinamese and Antillianese.”

9 David Art, Inside the Radical Right: The Development of Anti-Immigrant Parties in Western Europe,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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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逐漸喪失政治動力,最後宣告解散。此後雖四名前任黨員於同年創建「國 家中央黨」(Nationale Centrumpartij),但許多成員於 1980 年的第一次公開集會 結束後在阿姆斯特丹襲擊許多尋求庇護的摩洛哥人,10引發大規模抗議,最終 在社會輿論壓力下亦於同年三月自行解散。11

貳、1980 年代至 2005 年

「國家中央黨」解散後,「荷蘭人民聯盟」創黨黨員之一布魯克曼(Henry Brookman)自行成立「央黨」(Centrumpartij)。布魯克曼創立「央黨」之宗旨 在於保存荷蘭文化,但同時也與「荷蘭人民聯盟」極端民族主義之理念保持適 當距離。持續給予「央黨」政治動能之來源來自於持續湧入荷蘭的非歐洲國家 移民,及其附隨之高失業率、青少年犯罪、環境與文化認同等問題。對此,「央 黨」主張政府應將非法移民驅逐出境,合法移民則應強制予以同化,對於第三 世界國家之援助則應做為鼓勵在荷移民返回母國所需之資金。12「央黨」於 1982 年全國大選首度以 0.8%得票率擊敗「荷蘭人民聯盟」而於國會取得一 席,隨後亦藉由「將外國人趕出歐洲」之口號而於 1984 年歐洲議會大選在荷蘭 國內取得 2.5%支持率。13儘管「央黨」在當時已成為戰後荷蘭歷史上最具規模 之極右派政黨,但黨內的極端派系批評黨魁揚瑪特(Hans Janmaat)領導方式過 於溫和,隨後即聯合其他派系於 1984 年將揚瑪特予以除籍。然而與「農夫黨」

命運相同,「央黨」黨內派系鬥爭最終亦造成該黨面臨分裂之命運。14

10 Gerrit Voerman and Paul Lucardie, “The Extreme Right in the Netherlands: The Centrists and their Radical Rivals,” p. 40.

11 Cas Mudde and Joop van Holsteyn, “The Netherlands: Explaining the Limited Success of the Extreme Right,” edited by Paul Hainsworth., The Politics of the Extreme Right: From the Margins to the Mainstream (London: Printer, 2000), p. 146.

12 Piero Ignazi, Extreme Right Party in Western Europe, p. 164.

13 David Art, Inside the Radical Right: The Development of Anti-Immigrant Parties in Western Europe, p. 80.

14 Piero Ignazi, Extreme Right Party in Western Europe, p.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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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黨」雖於 1986 年地方選舉贏得六名地區議會席次,但得票率差強人 意,僅獲得 0.4%。且由於財務狀況不佳,「央黨」於同年宣告破產而正式解 散。另一方面,前黨魁揚瑪特在被剝奪黨籍後則帶領部分跟隨者自行成立「中 央民主黨」(Centrumdemocraten),而「央黨」在解散後其餘立場較為極端之黨 員亦自行創建「央黨 86」(CP’86),而形成兩小黨互爭之局面。「央黨 86」在意 識形態上故意與「央黨」及「中央民主黨」做區隔,而轉為支持「種族民族主 義」(Ethnic Nationalism)、「民族革命」(National Revolution),以及在社會經濟 層面遵循統合主義走向第三條路。15即便曾於地方選舉上獲得四名地區議會席 次,但由於缺乏足額黨員,「央黨 86」無法參與 1989 國會大選進一步取得政治 權力。直至 1990 年代後期,該黨已成為有名無實之空殼政黨。但由於其仍持續 發表許多極具歧視性的公開言論。荷蘭法院最終在 1998 年以唆使種族仇恨為由

「央黨」雖於 1986 年地方選舉贏得六名地區議會席次,但得票率差強人 意,僅獲得 0.4%。且由於財務狀況不佳,「央黨」於同年宣告破產而正式解 散。另一方面,前黨魁揚瑪特在被剝奪黨籍後則帶領部分跟隨者自行成立「中 央民主黨」(Centrumdemocraten),而「央黨」在解散後其餘立場較為極端之黨 員亦自行創建「央黨 86」(CP’86),而形成兩小黨互爭之局面。「央黨 86」在意 識形態上故意與「央黨」及「中央民主黨」做區隔,而轉為支持「種族民族主 義」(Ethnic Nationalism)、「民族革命」(National Revolution),以及在社會經濟 層面遵循統合主義走向第三條路。15即便曾於地方選舉上獲得四名地區議會席 次,但由於缺乏足額黨員,「央黨 86」無法參與 1989 國會大選進一步取得政治 權力。直至 1990 年代後期,該黨已成為有名無實之空殼政黨。但由於其仍持續 發表許多極具歧視性的公開言論。荷蘭法院最終在 1998 年以唆使種族仇恨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