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二) 《解深密經》主要思想與結構

在文檔中 《解深密經》的真理觀 (頁 23-26)

1、《解深密經》各品之內容

依照玄奘所譯的《解深密經》中章節結構,除〈序品〉外,其他各品的內容,

大略如下:

〈勝義諦相品〉共分成四個段落,依次討論了「一切法無二」,「勝義諦超過 尋思所行相」,「勝義諦超過諸法一異性相」,「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分別涉及 到「勝義諦相」的五個方面,即無二相、離言相、過尋思所行相、過一異相、遍 一切一味相。此品雖然以〈勝義諦相品〉冠名,實則是如何正確理解世尊所說「法」

與不可言說的「法性」之間的關係問題。

〈心意識相品〉主要討論「心相」問題,大略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由

「一切種子心識」帶出眾生流轉的說明,二是解說此「識」的種種異名及其各自 的含義,三是說明「識」的系統如何運作之機制,四是以如實不見上述所說「心 相」種種差別而說明何為心意識秘密善巧。

〈一切法相品〉主要討論的是諸法之「法相」的問題,此處共說明三種法相,

即「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依次解說其各自的含義,並以兩 個譬喻說明三者間的相互關係,並藉由諸法「無相」、「雜染相」、「清淨相」之了 知、斷滅、修證,帶入修行之次第。

〈無自性相品〉主要討論的是諸法「無自性」的問題,世尊以三種「無自性 性」予以解答,並說明此三種「無自性性」即是三種法相,並由此帶出眾生生死 流轉與菩薩還滅解脫之路,以及條件各異的六類人對於此教法之態度及所產生之 結果的差別。勝義生菩薩解了世尊所說,以色蘊等諸法為例,予以三種法相和三 種無自性性的說明,並進而說明「了義經」與「不了義經」的四組譬喻,以及佛 陀講法分為三時教的相關內容。

〈分別瑜伽品〉主要討論瑜伽道「止觀」修行的問題,包括作為「所住」之 法假施設,「所依」之不捨菩提愿,以及「所緣」之四種境事,所帶出的漸次達 成見道、修道、圓滿解脫之通路。具體而言又包括,止觀之獲得及得之方便,止 觀的種類差別,法假施設相關之依法、不依法及其所緣之法的差別,知法、知義 及法相與義相的除遣,止觀修行菩薩所獲得的六種廣大威得等問題的討論。

〈地波羅蜜多品〉所討論之議題,即菩薩修行過程中境界漸次變化的十一

「地」,以及如何藉由「波羅蜜多」的廣大威得完成此一修行次第。具體而言,

與「地」相關者,即涉及到四種清淨和十一分攝,十一地之得名,二十二種愚癡 及十一種粗重需要對治等;與波羅蜜多相關者,如六種波羅蜜多與三學、二種資 糧的相攝問題,波羅蜜多的次第關係、品類差別、五種清淨相、七種清淨相、因 果義利等等,此外亦說明與六種波羅蜜多為助緣的四種波羅蜜多。

〈如來成所作品〉所討論之議題,即說明如來之法身,二乘之解脫身,以及 如來化身之差別,並以如來化身生起之相,化身說法之契經、調伏、本母,佔據 了本品主要篇幅,後文中又涉及到如來心生起之相,如來所行與如來境界之差

別,如來之圓滿功德等問題之討論。

2、《解深密經》之組織結構

關於《解深密經》之組織結構,一種觀點是認為《解深密經》各品分別成立,

經由後人編纂而成,其所表述之思想亦各有所不同,可以分別對待,如前文中高 崎直道等日本學者,即認為《解深密經》可能只是冠名於「解深密」名字下的一 組經文的集合體,而由《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的作者編纂而成;另一種觀點 是認為應將《解深密經》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其思想內容相互連貫並有其自身之 推演邏輯。本文在處理議題時,採取後一種觀點,即將整部經文作為一個整體來 對待。

《解深密經》之整體結構,不同學者又有不同觀點。如依圓測《解深密經疏》

中將其按照境、行、果來作區別,即被劃分為成佛之理論、成佛之實踐、所達成 之成就三個部分;作為成佛理論之四品,即〈勝義諦相品〉、〈心意識相品〉、〈一 切法相品〉、〈無自性相品〉,圓測認為前二品是分別說明「勝義諦」和「世俗諦」,

後二品則主要說明「有無性境」36。此外,針對「境」中之四品,古之學者亦有 依二諦劃分,前一品是真諦,後三品是俗諦;或者依照三諦說,一是真諦,二是 俗諦,後二品是即空而有即有而空的中諦37

現當代學者的註疏研究中,依所據之理論、修行之實踐、所達成之結果這三 個部分來說明《解深密經》之整體結構的,亦較為常見,只是在細節部分上略有 分歧。如演培法師38在書中,是將「境」中的四品都歸入「勝義諦」的範疇,依

36 此處可參見圓測《解深密經疏》卷二(《續藏經》冊 21,頁 203,中)及《解深密經疏》卷三

《續藏經》冊 21,頁 239,中)中的相關說明。

37 此處參見釋演培《解深密經語體釋》,頁 4。

38 如釋演培《解深密經語體釋》頁 5 中,「初品是依五相顯勝義,二品是泯住識顯勝義,後二品 約三相顯勝義,譴遍計,滅依他,證圓成,圓成是勝義,足見後二品的意趣所在。此二品不同的 是:一切法相品,正申顯了義,無自性相品,追會隱密教。四品都是開顯勝義諦,所以佛說名為 勝義了義之教。」

次分別是「依五相顯勝義」、「泯住識顯勝義」、「約三相顯勝義」。Powers39在書中 則是將藏譯本之經文分成五個部分:其一是「勝義諦」相關之內容,即第一至第 四品;其二是與「識」相關之內容,即第五品;其三是與「三相」與「三無自性 相」相關之內容,即第六、七品;其四是獲得覺悟的修行方式,第八、九品;最 後是瑜伽修行所得之果即佛身,第十品。此處不難看出,雖然劃分之內容略有不 同,亦將理論、修行、所得之果進行了相應區分。比較特別的是野澤靜證40在書 中,將藏譯本中除與「勝義諦」相關的四品之餘下諸品,均歸入到「世俗諦」的 範疇,依次說明心相、諸法相、諸法無自性相、法假安立瑜伽所攝止觀差別、乘 假安立之乘差別、乘假安立之如來所作成辦;其中心相,法相與無自性相,止觀 這三者間的關係,被表述為所知依、所知、入所知間的關係,或者是所相、能相、

與表相間的關係。

在文檔中 《解深密經》的真理觀 (頁 23-26)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