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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0 年政治人權觀察

在文檔中 2010 中國人權觀察報告 (頁 59-74)

1.打壓異議人士、言論自由

中國大陸的民主言論、維權言論繼續受到壓抑、打擊,中共政權對於 人民批評政府政策、行政、議論時政的容忍度、侵犯人身自由與言論自由 的情況仍無改善。許多異議人士、維權人士、律師繼續被長期關押或判

刑,包括王炳章、劉曉波、師濤、郭泉、郭飛熊、胡佳、楊春林;調查四 川大地震中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黃琦、謝長發等,引起國際的關注。 多 名在獄中服刑的維權人士,健康狀況不斷惡化。山東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 於 2010 年 9 月服刑期滿出獄,但是全家人仍受到監視。

同時,中共仍不時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以及「洩露國家機密」等 罪名,關押異議人士、非法限制或迫害人民的人身自由。2009 年 12 月,異 議人士劉曉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判處 11 年徒刑,引起各界人士 抗議。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成員遊行前往中聯辦抗 議,支聯會主席司徒華批評劉曉波被判刑太重;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皮勒

(Navi Pillay)表示「深刻關切」,指此事「對中國人權的保護與提升是嚴 重的反挫」。 挪威諾貝爾協會(Norwegian Nobel Institute)證實,中共外 交部副部長傅瑩在訪問挪威時,傳達訊息,表示若頒和平獎給異議人士,

將被視為「不友好舉動」,恐危及中、挪雙邊關係,意圖施壓阻止。 2010年 1 月 29 日,前民運領袖周勇軍以詐騙罪遭判處 9 年徒刑,並罰 款 8 萬人民幣。 周勇軍是在 2008 年 9 月,經澳門抵達香港,被香港警方 扣留,後被移交至深圳警方。2009 年 5 月,轉送四川遂寧。2010 年 9 月,

周勇軍辯護律師何俊仁和李進進公開周勇軍信函,表示其於 2008 年入境香 港後遭到港府「誘騙」,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疑似大陸公安人員在香港直 接押送往深圳。

2010年 8 月 19 日,謝朝平在因自費出版「大遷徙」一書,被陝西渭南 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的名義拘留。「大遷徙」一書中記錄三門峽水電工 程移民問題,經過知識文化界的營救以及國際人權組織的呼籲,在 9 月 17 日,陝西渭南市臨渭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否決逮捕謝朝平,退回渭南 警方繼續偵查,謝朝平則以「取保候審」獲釋,但行動和言行要受到一年 的限制。

高智晟律師的情況明白說明維權律師在中國大陸所受到的嚴重壓迫以 及艱難處境。高智晟因為協助地下教會和法輪功進行訴訟,遭到中共迫 害。高智晟曾在 2006 年 8 月被捕,經過 1 天的審判後遭到軟禁。2006 年底 曾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判刑 3 年,緩刑 5 年,剝奪政治權利 1 年。官方媒體表示高智晟被控犯「顛覆罪」,因為他在外國的網站發表 9 篇 文章。2009 年 2 月 4 日,高智晟從陝西的家中被強行帶走,下落不明,之 後行蹤成謎,各種有關訊息混亂。「失蹤」將近一年後,2010 年 1 月 14 日,北京公安向其兄高智義表示高智晟在 2009 年 9 月 25 日「迷路走失」。

中共外交部長楊潔篪於 3 月 16 日與英國外相會面時透露,高智晟已因為顛 覆罪被判監禁,但未說明是 2006 年判處的緩刑執行裁決,還是新的裁決,

不過楊潔篪拒絕透露高智晟的行蹤。2010 年 3 月間,消息傳出高智晟在 五臺山短暫露面,並致電給家人,4 月間曾在公安陪同下,至新疆烏魯木齊 探視岳父,但之後又再次「失蹤」,高智晟再次露面時面容明顯消瘦許多。

2007 年 9 月,高智晟在「緩刑」期間被捕,被釋放後撰文「黑夜、黑頭 套、黑幫綁架」,披露被捕 50 多天期間遭受酷刑折磨。由於警方對高智晟 住處進行監視,其妻子和孩子在逃離中國後,被美國以難民身份收留。

國家網路恐怖主義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資訊中心(CNNIC)統計資料顯示,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中國網民規模達 4.2 億人,互聯網普及率達 31.8%。寬頻網民規 模達到 3.64 億人。手機網民規模達 2.77 億人。IP 位址數達 2.5 億個,網域 名稱總數達 1121 萬個,網站數達 279 萬個。 網際網路在大陸普及、技術 發達、網路言論興盛,在許多社會事件輿論上,網民都展現極大的訊息傳 播與動員的力量,在在都使中共更加畏懼網路的力量,對於網路上的言論 控制嚴密,手法日異更新,使中國大陸的網民認為中國的互聯網已自外於

全球網際網路(internet),成為國內網(intranet)。

中共對於網際網路的控制可分為從硬體、軟體、供應商、使用者和法 律等各方面進行。一、就硬體而言,中共從 2003 年起進行「金盾工程」,

目標在進行網路監控、建設網路防火牆,阻擋使用者無法連結至某些網 站,但是事實上仍無法阻擋使用者進行「翻牆」,目前邁入第二階段。中共 公安部長孟建柱在 2009 年 12 月 01 日出版的「求是」雜誌中,發表「著力 強化五個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維護穩定水準」一文。孟建柱提出,要用六 張網來鬥互聯網,這六張網包括:街道防控網、社區防控網、單位內部防 控網、視頻監控網、區域警務協作網和「虛擬社會」防控網,這是繼「金 盾」、「綠壩」、「藍盾」、網特等之後,中共對於網路管制的又一大行動。 二、就軟體而言,2009 年,中共意欲強制在輸往中國大陸的電腦裝上「綠 壩」軟體,表面上用以過濾色情訊息,但實為過濾敏感的字詞,後來亦未 能成功。 三、就供應商方面,中共已施壓 Yahoo、Microsoft、Google、

Skype 等國際公司協助中共過濾網絡言論,但是 2010 年,Google 表示不願 再配合中共協助其鉗制網路言論自由。四、對於使用者,中共對刊載異見 或對其政權有負面影響的網站和部落格採強硬作法,隨時加以封鎖,中國 大陸許多網站以及個人部落格仍然被封鎖,尤其是有關西藏獨立、「六 四」、法輪功等之網站。YouTube 在 2008 年西藏流血衝突後就被封鎖;

Facebook 以及 Twitter 等社交網站在 2009 年 7 月新疆發生流血衝突後也都 無法登入。 在 2009 年 12 月間,許多大陸網友,在街上廣發傳單,發起

「還我 Facebook」的運動。抗議海報上寫著「還我朋友、權利,還有 Facebook」。在 2010 年 02 月間,學術網站「百家爭鳴網」遭封鎖。 在 2010 年,中共採取新的措施加以管制網路,包括修訂法律,加強對網路的 控制,對網域名稱註冊的限制。以下就谷歌事件與新的法律管制加以說 明。

谷歌(Google)事件

2010 年在網路界的重大事件應屬網路搜尋巨擘 Google 退出中國市場的 風波。1 月 12 日,谷歌首席法律顧問大衛多姆德(David Drummond)在谷歌 官方部落格上表示,自從 2009 年 12 月中,Google 就遭受源自中國的網路 攻擊,造成其智慧財產的損失。而且,至少 20 家其他公司,也遭受網路攻 擊,攻擊的主要的目標是中國人權人士的電子郵件帳號;另外還有不少美 國、中國、與歐洲的 gmail 用戶都會固定被外人入侵,這些受害者全都與中 國人權有關,Google 表示不再配合中共管制 Google.cn,並且考慮結束在中 國的營運。 這個聲明證實中共一直以來的網路言論管制以及對於人權的侵 害,引起美國政府的嚴正關切,美國務卿希拉蕊克林頓要求中國官方解 釋。但是中共的官方並無正面反應,只表示中國像其他國家一樣依法管理 互聯網,有關管理措施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外交部發言人則表示,中國歡 迎國際互聯網企業在中國依法開展業務。

2010 年 3 月 23 日淩晨,谷歌關閉其中國網站 Google.cn。針對該網站 的搜索自動轉向谷歌香港網站 Google.com.hk,並且不再過濾搜索內容。 但重新導向的網頁仍然遭北京方面局部封鎖,中國大陸網路使用者表示,

部分包含政治敏感關鍵字的搜尋,如「六四」、「法輪功」,仍遭審查。 Google在 6 月 29 日表示,他們將停止把中國搜尋引擎的網址自動連接到香 港網址的動作,因為大陸當局已警告,如果再繼續自動連接,Google 在大 陸經營網路的許可證在 6 月 30 日到期後失效,將不再發給新證照。 7 月,谷歌在中國營運的 ICP 牌照獲得批准延續到 2012 年,但仍需要每年接 受檢查,目前谷歌在中國大陸只留下音樂、翻譯和購物 3 項功能,此三功 能不涉及內容審查。但是其他網頁、圖片和新聞搜尋服務仍由香港伺服器 提供。

修法加強互聯網控制

就在谷歌風波蔓延之際,中共卻修法,加強網絡言論的管理。在 2010 年 4 月間,中共 11 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 案」,增加了新規定,包括互聯網及電訊營運商、服務商,應當配合公安機 關、國家安全機關對洩密案件進行調查,並有刪除相關訊息的義務。 這就 迫使商業公司必須與中共安全部門合作,監督、調查洩露國家機密行為。

使得互聯網經營者的立場更加艱難,但此將使中共對互聯網的控制更加有 系統。中共並且表示將推動一系列立法工作,以便進一步管理中國內部互 聯網環境,包括「互聯網管理法」以及「資訊安全法」、「手機媒體服務 管理辦法」。此是以管理之名進行監控之實。

對於使用者,也有新的法規措施。中共在網路管制上採行「白名單」

制,限制網站必須登記註冊才能使用,包括在境外註冊的國際網名,也要 向相關部門備案註冊。「中國站長維權聯盟」於 2009 年 12 月 22 在其網 站上,抗議禁止個人註冊網域。起因是因為,中國互聯網絡資訊中心在 2009 年 12 月 10 日頒發,「關於加強網域名稱註冊服務管理規範的公告」,

加強網域名稱註冊的管理及處罰),並且又於 12 月 11 日頒發「關於進一步 加強網域名稱註冊資訊審核工作的公告」,其中要求用戶向註冊服務機構提 交註冊申請的同時,應當提交包括企業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資 料。如此一來,個人即無法申請註冊網域名稱。

2、打壓新聞自由

2009年,10 月 20 日,「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sans frontieres, RSF)發 表 2009 年度新聞自由指數(Press Freedom Index)排名報告,中國在 175 個國

2009年,10 月 20 日,「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sans frontieres, RSF)發 表 2009 年度新聞自由指數(Press Freedom Index)排名報告,中國在 175 個國

在文檔中 2010 中國人權觀察報告 (頁 5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