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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同組別在問題解決能力測驗變通性與有效性之分析

由表 4-1-10 的結果發現,F=.444, P > .05 未達顯著水準,表示學生在 預防問題分測驗上,經排除前測的影響,接受 CPS 訓練課程的學童與未接受 CPS 訓練課程的學童在預防問題分測驗得分上沒有顯著差異,故接受虛無假設 1-3,但 由表 4-1-1 之調整平均數得知實驗組的平均數(55.14)比對照組平均數(45.24)

高 9.9 分。

五、不同組別在問題解決能力測驗變通性與有效性之分析

由表 4-1-1 與圖 4-1-5 、4-1-6、4-1-7、4-1-8 分析,實驗組與對照組在問 題能力解決測驗向度前後測分數上,後測皆較前測分數為高。為了解實驗組與對 照組在問題能力解決測驗向度得分上的差異,將兩組的問題解決能力測驗變通性 與有效性之前測得分歸納統計,以獨立樣本 t 檢定,考驗實驗組與對照組的問題 解決能力測驗變通性與有效性成績在教學前是否有顯著差異。接著以前測分數為 共變數,考驗變項是否符合組內迴歸同質性之基本假定及共變數是否為線性關 係,再進行共變數分析,探討 CPS 教學方式對於學童問題解決能力的變通性與有 效性是否有顯著差異。

0

0 10 20 30 40 50

變通性 有效性

向度

對照組後測 實驗組後測

圖 4-1-8 實驗組與對照組問題解決能力測驗後測向度之長條圖

(一)兩組前測與後測獨立樣本 t 檢定

將兩組的問題解決能力測驗變通性與有效性前後測得分情形歸納統計,以獨 立樣本 t 檢定加以考驗,結果如表 4-1-11 所示。從表 4-1-11 中得知,在變通性 部分,對照組前測的平均數(21.58)比實驗組前測的平均數(21.35)高, t 值=

-.303 未達.05 的顯著水準,在有效性部分,對照組前測的平均數(38.54)比實驗 組前測的平均數(37.57)高, t 值=-.692 未達.05 的顯著水準,結果表示實驗組 與對照組學生在實驗教學前在問題解決能力的變通性與有效性前測的平均分數並 沒有顯著差異。

表 4-1-11 不同組別學生問題解決能力測驗「變通性」與「有效性」前測 t 檢定摘要表 得分情形 平均數相等的 t 檢定

項目 組別 M S t df P 變通性 實驗組 21.35 4.28

前測 對照組 21.58 4.41 -.303 128 .763 有效性 實驗組 37.57 7.65

前測 對照組 38.54 8.31 -.692 128 .490

(二)兩組共變數分析

為了探討 CPS 訓練課程對於學童問題解決能力之「變通性」是否有顯著差異,

以「教學方法」為自變項,「問題解決能力變通性前測」成績為共變項,進行單因 子共變數分析。實施共變數分析前,先進行「變異數同質性考驗」,F=.213 ,p

.05,表示符合變異數同質性基本假定。接著考驗變項是否符合組內迴歸同質性

之基本假定及是否為線性關係,考驗結果如表 4-1-12。

表 4-1-12 問題解決能力「變通性」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受試間效應項的檢定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Ⅲ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別*前測 .884 1 .884 .077 .782 誤差 1445.674 126 11.474

由表 4-1-12 中得知,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結果(組別*前測),F=.077,

p>.05 未達顯著差異,表示兩組迴歸線之斜率可視為相同,符合共變數分析中組

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基本假設。隨後進行共變數分析,分析結果如表 4-1-13 所示。

表 4-1-13 不同組別學生問題解決能力「變通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Ⅲ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別(教學方法) 2.576 1 2.576 .226 .635 誤差 1446.558 127 11.390

全體 2461.969 129

從表 4-1-13 中得知,F=.226, P > .05 未達顯著水準,表示學生在問題 解決能力之變通性上,經排除前測的影響,接受 CPS 訓練課程的受試學童與未接

受 CPS 訓練課程的學童在問題解決能力之變通性得分上沒有顯著差異,因此接受 虛無假設 1-4,但由表 4-1-1 之調整平均數得知實驗組的平均數(24.09)比對照 組平均數(22.32)高 1.77 分。

其次為了探討 CPS 訓練課程對於學童問題解決能力之「有效性」是否有顯著 差異,以「教學方法」為自變項,「問題解決能力有效性前測」成績為共變項,進 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實施共變數分析前,先進行「變異數同質性考驗」,F=

3.088 ,p> .05,表示符合變異數同質性基本假定。接著考驗變項是否符合組內 迴歸同質性之基本假定及是否為線性關係,考驗結果如表 4-1-14。

表 4-1-14 問題解決能力之「有效性」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受試間效應項的檢定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Ⅲ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別*前測 3.651 1 3.651 .144 .704 誤差 3184.035 126 25.270

由表 4-1-14 中得知,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結果(組別*前測),F=.144,

p>.05 未達顯著差異,表示兩組迴歸線之斜率可視為相同,符合共變數分析中組

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基本假設。隨後進行共變數分析,分析結果如表 4-1-15 所示。

表 4-1-15 不同組別學生問題解決能力測驗「有效性」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型Ⅲ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別(教學方法) 1337.035 1 1337.035 53.269*** .000***

誤差 1446.558 127 11.390 全體 2461.969 129

***p < .001

由表 4-1-15 的結果發現,F=53.269, P < .001 達顯著水準,表示學生在問

題解決能力之有效性上,經排除前測的影響,接受 CPS 訓練課程的學童與未接受 CPS 訓練課程的學童在問題解決能力有效性得分上有顯著差異,所以拒絕虛無假設 1-5,因此假設 1-5 獲得支持,且由表 4-1-1 之調整平均數得知實驗組的平均數

(42.92)比對照組平均數(39.39)高 3.5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