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五大人格特質的探討

3.學業適應:上課不專心、上課胡思亂想、討厭學校、上課遲到早退、上課睡覺。

綜上所述,這三種整理偏差行為分類的方式,可歸納出三種偏差行為的分類:外向 性行為、內向性行為及學習適應行為。當中三個面向都涉及到外向性行為,雖然分類名 稱不同,但都屬於外顯行為,如:違規犯過、不良習性、違抗攻擊、偷竊搶劫、不良遊 樂與違規、違規疏離、虞犯行為、偏畸習癖等;而學習適應所指出的行為也大多是外顯 行為,如:考試作弊、上課遲到早退、上課睡覺等等行為;只有內向性行為是屬於內隱 行為,可能是因為外顯行為是較容易觀察、診斷與評定的(蔣東霖,2002)。有鑑於此,

本研究為了建構一個適用於國中生身心發展狀況的偏差行為類型,參照《少年事件處理 法》、《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所規定》之虞犯行為,並配合《臺中市國民中學學 生獎懲實施要點》所規定之違反校規的偏差行為,將偏差行為設定在校園內發生的外顯 偏差行為,並以此設計「學校生活狀況」問卷,共 18 道題目,以瞭解臺中市國中生在 校園內偏差行為實際上可能出現的樣態,當中並設計3 題關於學校生活狀況的題目,以 符合問卷之名稱。

第二節 五大人格特質的探討

本部分分成人格的意義、人格特質的理論派別以及人格五因素模式的探究來論述人 格特質理論的探討,分述如下:

壹、人格的意義

心理學所謂的「人格」,是由英文的「personality」翻譯過來的,而該詞是自拉丁文

中「persona」一詞所引伸出來,是指希臘古代演戲時,演員所帶的「面具」,用以表現 劇中人物的身份,也像是我國京劇的臉譜,各代表著人物的性格和角色的特點,後來也 衍生成日常生活中所扮演各種角色的人(洪雅雯,2001;陳仲庚、張雨新,1990;黃堅 厚,1999)。不過今日我們要探討的人格,並不是著重在戴了某個面具後面的角色,而 是卸下面具後的「真人」,也就是他的「本來面目」(Libert & Libert, 1998),乃指支配 個人行動、思想、說話、表情、習慣等的一種特性(陳馨蘭,1998)。

Allport 在 1937 年撰寫 Personality 一書時,曾經從文獻中蒐集了近五十個對「人格」

的定義,並將它們歸納為下列各類(引自黃堅厚,1999):

一、總括性的定義(omnibus definition):人格被認為是一個人所有特質的總合。

二、綜合性的定義(integrative and configuration definition) :強調人格為個人各方面屬 性所組成的整體。

三、等級性的定義(hierarchical definition):指將人格某方面的特質分為若干層次或 等級,通常在最上面的有整合或統合的作用。

四、適應性的定義(definition in terms of adjustment):強調人格在適應方面的功能。

五、個別性的定義(definition in terms of distinctiveness):重視個人的獨特性,亦即 個人和其他人不同之處;個人的每一種行為大都是與眾不同的。

六、代表性的定義(definition in terms of the essence of the person):強調人格是個人 的代表性行為範型。他不只是和別人不相同,而是他具有自己的特色,是他個人實際的 樣子。

綜合上述的定義,Allport(1937)將人格的定義統整為人格是一個人內在心理生理 系統的動態組織,它決定此人對其環境的獨特適應(引自黃堅厚,1999)。但在 1961 年

Allport 修訂 Personality 一書時,將人的行為具有主動的作用和意義的概念融合入定義

Eysenck2(1970) 人格是一個人的性格、氣質、智慧和體質的相對穩定而持續性的組織,

決定著個人適應環境的獨特性。

Burger2(1993) 人格是由一個人內部所產生的穩定行為範型。

Pervin3(1993) 人格是代表個人在對情境做反應時,將自身所表現出的結構性質和動 態性質。

Phares和Chaplin (1997)

Schultz(1998) 人格是一種持續和獨特的特性,可能會依不同的情境而改變其反應。

Monte和Sollod

(2003)

人格是一種特質、性格或習性,使得個體的行為或思想具有持續性。

表2-2 國內外學者對人格的定義(續)

個體的思考模式,於外會影響個體的行為型態,並以預測個體在特定情境中之行為模式。

貳、人格特質的理論派別

本部分分成人格特質的理論派別以及特質學派的理論來論述,分述如下:

一、人格特質的理論派別

近百年來,許多人格理論家提出許多相關的理論,大致可分為六大類人格理論取 向,這六大學派都辨認及檢驗出一重要的人格向度,來解釋對人格的看法。茲將六大學 派對人格的主要看法做一整理,如表2-3 所示。

表2-3 六大人格理論學派

理論派別 對人格的主要看法 代表人物

精神分析學派 人類的潛意識對於行為類型間的差 異有重要的影響

Freud

特質學派 可以用某些特定的連續性人格向度 來解釋人類行為的特點(特質)

Allport、Cattell、Eysenck

生物學派 用遺傳與生理機制來解釋人格的差 異

Sheldon、Jung

人本學派 個人的責任與自我接受感是造成人 格差異的主要因素

Maslow、Rogers

行為/社會學習派 一致性的行為類型是習自於個體所 處環境的習慣

Pavlov、Skinner、Bandura

認知學派 以個體處理訊息方式的不同來解釋 行為的差異

Kelly

資料來源:出自洪雅雯(2001:12);林宗鴻譯(2006:6)。

綜上所述,人格理論家因為當時社會背景、本身經驗及對人格所強調的重點,對於 人類一致性行為類型提出了六種不同的解釋,在我們尋求瞭解人格差異的過程中,提供 了許多思考的觀點。然特質學派理論在經過科學方式驗證過後,已漸得到心理學家的肯

定,目前被認為是人格理論中影響最大的一種(陳仲庚、張雨新,1990;Pervin & John, 1997)。特質學派理論認為人們會擁有以某特定方式反應的行動傾向,這種行動傾向就 稱為特質(traits),也是建構人格的基本「磚塊」(洪光遠、鄭慧玲譯,1995)。特質 學派理論有其重要的假設:第一,隨著時間的流轉,人格特徵仍是相當穩定。第二,這 些人格特徵在不同情境之下,仍然相當穩定(林宗鴻譯,2006)。所以,特質學派理論 中人格特徵的穩定性,使得個體行為易於區辨其差異,並能作為人格的描述與行為的預 測。因此本研究從特質學派理論的角度來探究國中生的人格特質,並從中比較不同人格 特質的個體,以解釋或預測其行為。

二、特質學派的理論

本部分分成Allport 的三層次特質論、Cattell 的三區別特質論以及 Eysenck 的三向度 特質論來論述特質學派的理論,分述如下:

(一)Allport 的三層次特質論

Allport是人格特質理論的創始者,Allport(1961)對特質下一個定義:特質是一種「神 經—心理」結構,他可以使多項刺激被視為在功能上是相等的,而引起相等形式的適應 性和表現性的行為(引自黃堅厚,1999)。意思是個體在環境中,對於不同刺激所產生 的一種持久與穩定的反應方式。在Allport的特質論裡,他首先提出「個人特質」(individual traits)和「共有特質」(common traits)的概念,前者是指個人所獨具的特質,後者是 指群體所共有的特質。後來Allport認為將個人和群體的特質都稱為「trait」,易於混淆,

因而將個人特質改稱為「disposition」。Allport又進一步將人們的特質依其對個人人格的 作用,分為三個層次(引自洪光遠、鄭慧玲譯,1995; 引自陳正文、車先蕙、帥文慧、

劉南琦、李璨如譯,2004;引自黃堅厚,1999):

1.統轄性特質(cardinal dispositions):主導個人整個人格的特質傾向,是最普遍、

最廣泛與最具影響力。

2.主要特質(central dispositions):能夠描述個體行為的少數顯著特質,也是最適合 描述自己人格的五到十個特質,其對個體的影響作用,有輕重之分。

3.次要特質(secondary dispositions):和統轄性特質及主要性特質相較之下,其影 響的範圍要小些,也更明確些,而且除了和個體十分親近的人之外,通常不會為人所盡 知。

(二)Cattell 的三區別特質論

Cattell (1950)認為特質是人格結構的基本元素,有持久的反應傾向,能夠在不同情 境下表現出一致性的行為(引自黃堅厚,1999)。Cattell用三種不同的方法來區分特質,

如下所述(引自陳正文等譯,2004;引自黃堅厚,1999):

1.第一種區別方式:根據特質的穩定性和持久性來區分。

(1)表面特質(surface traits):許多行為從表面上看,似乎具有相同的性質,但實 質上,這些行為的消長變化,彼此間並沒有相互關係,所呈現出的特質就稱為表面特質。

因表面特質是由幾種成分所構成,所以較不穩定,也不持久。

(2)潛源特質(source traits):行為間彼此有關聯,而且行為的消長變化是有連帶 關係,是基於相同的原因,共同形成其人格的一面,稱之為潛源特質。潛源特質是人格 裡基本的、基礎的核心結構,也是整體性的人格因素,較具穩定性與持久性。每個人都 有同樣的潛源特質,只是數目上有所不同。

2.第二種區別方式:根據特質來源來區分。

(1)本體特質(constitutional traits):由生物性因素所決定的特質,是與生俱來的。

(2)環境特質(environmental traits):受到後天環境因素影響而形成的特質。

3.第三種區別方式:根據能力特質、氣質特質與動力特質來區分。

(1)能力特質(ability traits):個體在應付某個複雜情境時,能夠有效率運作的能 力與技巧。例如智力便是一種能力特質。

(2)氣質特質(temperament traits):也是一種本體潛源特質,描述個體的情緒傾 向與行為特性,決定個體對於環境刺激所產生的反應速度與情緒狀態。

(3)動力特質(dynamic traits):可推動個體朝目標邁進的特質,分為三個層次:

爾格5(erg)、情操(sentiment)和態度(attitude)。這些動力特質以複雜的形式將個 體的認知和動機結構組織成一「動態架構」,描述了個體對於動機、抱負與興趣的特質。

(三)Eysenck 的三向度特質論

不同於Allport與Cattell,Eysenck (1990)將焦點放在人格的類型上,他認為人格類型 是特質的組合,於是在探求人格的特質時,應用因素分析法,發現人格的三個基本向度

(引自洪光遠、鄭慧玲譯,1995;引自黃堅厚,1999;引自Libert & Libert, 1998),如 下所述:

1.內傾—外傾(introversion—extroversion)

依人對外在環境(物理的和社交的)刺激的看法來評定,相對於朝向內在相反極端

(內向性)的描述。因此外傾者,喜愛社交,交遊廣闊,樂於冒險、參加刺激性的活動;

(內向性)的描述。因此外傾者,喜愛社交,交遊廣闊,樂於冒險、參加刺激性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