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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教師管教方式的研究

本節共分成教師管教的意涵、教師管教的要素以及教師管教的類型等三個部分來論 述教師管教方式的研究,分述如下:

壹、教師管教的意涵

《牛津英文辭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對管教解釋為:「教導學生,使其表現 適當的行為和行動」(Simpson & Weiner, 1989)。張氏心理學辭典中,對管教的定義為:「在 嚴格限制下所實施的一種賞罰分明的管教。一般是由在上位者指導實施(張春興,

1998)。」可知教師在管教學生時,最主要的用意是透過適當的管教方式,使學生表現 出合於常規的行為。一方面,「管教」意指教師為幫助學生在校表現合宜行為所做的指 導,以求預防、終止、導正不當行為,其最終目標在於幫助學生控制自己的行為,降低 教師一再介入的需要(Charles, 1999)。而且針對學生的偏差行為,教師可依其專業權及 其專業判斷,施行管制處理(包括獎懲、增強、激勵……等方式)以達到矯治偏差行為,

並促進適性發展的目的(陳漢強,1999)。但是管教不僅僅是對問題行為的修正或常規 管理的預防措施,更是要發揮教育向上提升的作用,以培養學生主動向學、自律自治、

具民主素養的人格為鵠的(李孟文,2002)。

另一方面,「管教」也是教師為促進教學活動順利進行,所採取的一種上對下的控 制、約束、管理與教育的活動(吳其鴻,2001)。亦即教師透過事先的設計與安排,預 防學生不良行為之發生;或是對於學生已然之不良行為予以導正,使其表現良好的行 為,並培養學生自治自律能力,以維持正常教學情境(吳美玲,2001)。

因此,「教師管教」係指教師在特定的管教範圍內,針對學生採取預防、終止、矯 治等專業的管理與教導技巧,不僅減少學生的不良行為,並培養學生的良好行為,進而 讓其擁有自治能力、民主素養,以達到教育向上提升的功能(黃家燊,2004)。除此之 外,教師也可透過正當、合理的方式,在行為上、態度上、學習上等等生活表現,給予 種種的指導與協助,以達到教育與輔導學生的目的,以期學生有更良好的行為產生。基 於研究目的,本研究之教師管教定義為:教師針對學生在校園內發生的行為,所採取的 管訓與教導技巧,以期矯正、預防、終止學生的偏差行為,使個體能自律自治,表現良 好行為。

貳、教師管教的要素

Charles(1999)在 Building classroom discipline一書中,整理多位學者在教師管教 方面所提出之模式,共有八種模式:1.Redl和Wattenberg模式─以團體的方式處理;

2.Kounin模式─面面俱到、警覺及團體管理;3.Neo-Skinnerian模式7─形塑想要的行為;

4.Ginott模式─利用合乎情理的訊息以處理情境;5.Dreikurs模式─面對錯誤目標;6.Jones 模式─肢體語言、鼓勵系統及提供有效的幫助;7.Canter模式─果斷的控管;8.Glasser模 式─好的行為來自於滿足需求而不是強制的等(金樹人編譯,1994)。針對上述的八種 模式,整理歸納出五種教師管教要素,分述如下:

一、培養學生自我控制

教師管教並不是一味地處罰或禁止學生的行為,應該教導學生合於社會規範的行 為,並幫助學生,讓他們有能力自行選擇良好的行為,以養成自我控制的好習慣。畢竟,

7 Neo-Skinnerian模式:Skinner本身對學校訓練方面並沒有提出模式,係由其他學者如Sharpley

(1985),McIntyre(1989)與Macht(1989)在控制學生學校行為方面的心得匯集而成(金樹人編 譯,1994)。

學生是理性的動物,能控制自己的行為,教師必須試著幫助學生做好的選擇,因為好的 選擇產生好的行為,壞的選擇則產生壞的行為,而且不要輕易接受學生對不良行為所說 的藉口,應有不同的管教處置(Glasser, 1985; 引自 Charles, 1999)。針對養成自我控制 的習慣,教師可採取有效的管理技巧(Jones, 1987; 引自 Charles, 1999):1.肢體語言:

教師上課時,透過眼神的接觸、身體的接近、身體的姿態、臉部的表情及手勢等肢體語 言,抑制學生的不良行為,並且吸引、維持學生的注意力;2.鼓勵系統:針對學生表現 良好的行為採取有效的獎勵技巧,但方式必須合乎教育價值,並且能站在學生的立場,

選擇適宜的激勵工具,以達到更佳的效果;3.提供有效的個別幫助:教師以不產生學生 的依賴,不影響課程的繼續為原則,採取有效的技巧解決學生的問題。最後,學生養成 自我控制的習慣,能自由選擇其行為時,還要讓學生明瞭要自行承擔行為後果的責任,因 此,不好的選擇必然招致令人不愉快的結果,學生就能依其內在的規律來控制自己的行動,

減少不良行為的發生(Dreikurs, 1968; 引自 Charles, 1999)。

二、滿足學生成功需求

教師管教時,應多提供成功的機會,滿足學生成功的需求,使得學生萌生自我價值 感與成功的認同,以減少偏離正軌的行為(Glasser, 1985; 引自金樹人編譯,1994);除 此之外,教師也應滿足學生的歸屬需求,也就是身份地位與受認可的需求,學生大部分 的行為都顯示著為了這種需要而努力。因此,學生會表現出不良的行為,往往是他們沒 有辦法獲得滿足或是得到認同,因而採行錯誤的目標—為了尋求認可,不擇手段。首先,

會以不良行為來「獲得教師的注意」,若無法獲得滿足,將會轉變到以對抗成人來「尋 求權力」,但若無法尋求到權力,就會轉變到更嚴重的以傷害他人來「尋求報復」,覺得 只要被人討厭,就是達到目的,但如此的行為,卻往往讓自己受到更多傷害,使得他們 退縮到「表現無能」的目標,以消極的想法,認為只要別人相信我是無能的,就不會再 管我了。所以,當學生發生偏差行為時,教師應該要能先確認學生錯誤的行為目標,避

免給予錯誤的增強(Dreikurs, 1968; 引自金樹人編譯,1994)。

三、施行班級團體管理

當教師在管教學生時,常會有「漣漪效應」,亦即當糾正學生的不良行為時,常會 影響鄰近學生的行為(Kounin, 1971; 引自金樹人編譯,1994),因此,教師對班級進行 管教時,不只著重在學生個別的問體,而應改採更宏觀的角度,處理班級團體上的問體,

並做出最妥切的處置(Redl & Wattenberg, 1951; 引自 Charles, 1999)。而且教師也應該 面面俱到地關照教室裡任何時刻、每一角落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方能有效地掌握住整個 班級的管理(Kounin, 1971; 引自 Charles, 1999)。除此之外,教師也可藉由團體動力來 影響個人的行為(Redl & Wattenberg, 1951; 引自 Charles, 1999),像是召開班級會議就 有助於處理班上的問題(Glasser, 1985; 引自 Charles, 1999),也可利用團體的獎賞,讓 個人表現不良的行為,受到同儕的壓力而停止或改變(Jones, 1987; 引自金樹人編譯,

1994)。

四、塑造學生良好行為

教師在不違反學生利益的前提下,應該採取有效的管理,尤其是在偏差行為變得更 嚴重前,就應予以矯正(Kounin, 1971; 引自金樹人編譯,1994)。而有效的管理方式,

可經由系統性增強將學生的行為形塑成教師想要的行為。因此,教師要掌握住行為塑造 的原則,即可導正學生不良行為,而塑造出教師所期望的好行為(Macht,1989; McIntyre, 1989; Sharpley, 1985; 引自金樹人編譯,1994)。首先,教師必須去除自身不良的信念,

才能正向、積極的管教學生(Canter, 1986; 引自 Charles, 1999),因為,教師的自律是教 室常規最重要的成分(Ginott, 1971; 引自金樹人編譯,1994)。接著,管教時必須採取果 斷的回應型態,讓學生清楚知道自己的要求,而且當學生違反規定時,要有程序地執行 處置(Canter, 1986; 引自 Charles, 1999)。最後,可輔以教師管教技術,以強化或減弱 學生的行為,常用的管教技術有五種(Macht,1989; McIntyre, 1989; Sharpley, 1985; 引自

Charles, 1999):1.逮住好行為:當部分學生表現出教師預期的行為,則立即鼓勵,以誘 使全班表現出教師認可的行為;2.規則─忽略─讚美(rules-ignore-praise,簡稱 RIP):這種 管教方式常針對低年級的學生,首先教師會與學生訂出課堂行為規則,再以簡潔的文 字,呈現在教室明顯的地方,能遵守的學生,老師予以讚美,反之,則予以忽略;3.規 則─獎賞─處罰(rules-reward-punishment,簡稱 RRP):這種管教方式常針對高年級的學 生。仍是將規則置於教室明顯處,當學生有良好行為,教師將採取獎賞的方式,以鼓勵 學生持續表現,反之,則改採處罰的方式;4.偶發事件的管理:教師以代幣制來強化學 生的良好行為;5.行為契約:這種管教方式較適合於高年級的學生,在契約中明定學生 應該做到的事項、實施期限及完成時間,再透過師生的共同簽字,以增加學生對自我的 要求與承諾。

行為塑造的模式,是教師常使用的管教方式,尤其是藉由「獎罰」制度,來鼓勵好 的行為或是處罰不良的行為,但要注意的是,處罰必須要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再使用,

以免經常使用會產生副作用(Redl & Wattenberg, 1951; 引自金樹人編譯,1994),而且 處罰時,要針對情景就事論事,不可攻擊品格個性(Ginott, 1971; 引自金樹人編譯,

1994)。因此,最好是多針對學生正向的行為給予獎賞,以減少班級的問題行為(Canter, 1986; 引自 Charles, 1999),而且要多針對學生的努力來鼓勵,而不是稱讚他們的工作 結果或是人格特質(Dreikurs, 1968; 引自金樹人編譯,1994)。

五、開啟師生雙向溝通

教師管教、導正學生行為並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達成的,是由一點一滴的成功所組合 而成,這些成功是因教師採取理性訊息,也就是對事不對人的原則,以引導學生遠離不 良行為,而教師最好的作法就是開啟師生良好的溝通管道。教師先以身作則,流露出樂 於助人和接納他人的態度,讓學生感受到真誠與受尊重的感覺,以營造出和諧的班級氣 氛,進而減少問題行為的產生(Ginott, 1971; 引自金樹人編譯,1994)。因此,對於學生

的行為表現,教師一定要清楚地與學生溝通,以矯正其行為(Canter, 1986; 引自 Charles, 1999),並且還要能判定學生的感覺、向學生描述情境、讓學生們彼此合作、給予學生 共同信念、不抱怨、向學生示範良好的行為、不鼓勵肢體暴力、不去為難、直呼名字或

的行為表現,教師一定要清楚地與學生溝通,以矯正其行為(Canter, 1986; 引自 Charles, 1999),並且還要能判定學生的感覺、向學生描述情境、讓學生們彼此合作、給予學生 共同信念、不抱怨、向學生示範良好的行為、不鼓勵肢體暴力、不去為難、直呼名字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