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研究目的係為探討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之關 係,採取問卷調查的方式來進行資料的蒐集,所使用的研究工具包含個人基本資料、人 格特質量表、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及學校生活狀況量表,統稱為「國中生學校 生活概況問卷」,茲將工具發展過程與內容,分述如下:

壹、 問卷編製

本研究問卷依文獻探討所得資料,建立問卷架構,請教專家學者意見,結合研究者 之教育教學與實務經驗,並經指導教授審閱指正後,編製問卷初稿,為提升問卷之信度 與效度,敦請專家學者檢視問卷內容,修正編定成預試問卷,針對預試結果採用項目分 析、效度考驗與信度檢定以考驗信度與效度,刪除或修改不適合題目,修訂完成正式問 卷,問卷編製流程如圖3-2。

文獻探討,建立問卷架構

指導教授審閱指正,編製問卷初稿

敦請專家學者檢視問卷內容效度

實施問卷預試

分析預試結果,刪除或修改不適合題目

修訂完成正式問卷,實施問卷調查 圖3-2 問卷編製流程

一、擬定問卷架構

本研究依據研究目的以及文獻探討結果,擬定本問卷之基本架構,分成人格特質、

教師管教方式以及偏差行為三個部分,說明如下:

(一)人格特質

本研究採取 Costa 和 McCrae(1985)所提的人格特質分類法:1.神經質;2.外向性;

3.開放性;4.友善性;5.謹慎性等之五大人格特質,及參閱洪雅雯(2001)、黃靖分(2004)

及林正源(2008)等人之人格特質問卷,加以修訂編製成「人格特質量表」。

(二)教師管教方式

本研究修訂許清田(2003)所編製「學生班級生活量表」之「導師處理班上事情的 方法量表」,並取得量表同意書(附錄一)。本量表採取Tomal(2001)教師管教方式分 類型態所編製而成「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其以教師對學生的「強迫度」及 教師對學生的「支持度」兩向度,將教師管教方式區分為五種類型:1.支持型;2.協商 型;3.妥協型;4.放任型;5.強迫型。

(三)偏差行為

研究者參酌《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中所列違反校規的偏差行為,編 製本研究之「學校生活狀況量表」,用以表示學生在學校內所發生偏離常態及違反規範 的外顯行為。本量表欲以探索性的因素分析,將偏差行為予以分類並命名,因此量表設 計之初,僅將偏差行為之內容編為一總量表,並未設計將偏差行為分類之量表。

二、編製問卷初稿

本研究依據文獻探討作為問卷初稿的架構與內容,擬定「國中生學校生活概況問卷」

初稿,主要內容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個人基本資料,共2 題,分成性別以及年級;

第二部分為人格特質量表,共20 題,分成「外向性」、「神經質」、「友善性」、「開放性」、

「謹慎性」等五個層面,分別為:5、4、3、4、4 題;第三部分為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 方法量表,共 21 題,分成「支持型」、「放任型」、「協商型」、「強迫型」、「妥協型」等 五個層面,各有4 題,再加上 1 題偵測題;第四部分為學校生活狀況量表,共 18 題。

三、建立專家內容效度

為了瞭解本研究工具之適切性與代表性,乃進行學者專家評審內容的意見調查,以 建立專家內容效度。學者專家內容效度問卷採三點量表,請學者專家逐題審閱,分別就

「適合」、「修改後適合」及「不適合」勾選,並提供修改意見。問卷初稿編製完成後,

經指導教授推薦之教育領域學者專家及學校實務工作者,共合計6 人,如表 3-4 所示,

函請撥冗填寫「國中生學校生活概況問卷(專家內容效度)」,並針對問卷內容加以審酌 鑑定,提供修正意見,藉以建立專家效度,作為編製預試問卷之重要參考。

表3-4 建立專家內容效度之學者專家及學校實務工作者名冊

姓名 服務單位 學歷

徐吉春 臺中市立四張犁國民中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 徐嫚淳 臺中市立四張犁國民中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所碩士

陳啟明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博士 曾榮華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

博士

劉秉岱 臺中市立四張犁國民中學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40學分班 羅明華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博士

註:依專家姓氏筆畫多寡排列

茲將 6 位學者專家的意見及修正,整理為「專家效度及修正結果之整理情形」(附 錄二),當中第一部分屬個人基本資料不予紀錄,由問卷第二部分開始整理。

四、實施問卷預試

茲將實施問卷預試的過程分成問卷預試內容以及預試問卷發放等二個部分論述。

(一)問卷預試內容

研究者就專家提供之相關意見進行題目之修訂,將整理後題目編為預試問卷,分述 如下:

1.個人基本資料

本部分共計2 題,針對學生的年級與性別進行個人基本資料之調查。

2.人格特質量表

本量表初稿原有 20 題,經專家學者之建議,另增加「外向性」層面 1 題,「神經 質」層面2 題,「友善性」層面 3 題,「開放性」層面 2 題,「謹慎性」層面 2 題,並 將第19、25 題修改為反向題。修訂完成後,各層面各有 6 題,合計 30 題。

3.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

本量表初稿原有21 題,經專家學者之建議,刪除第 14 題,另增加「支持型」、「放 任型」、「協商型」、「強迫型」以及「妥協型」等各層面1 題,共 5 題。修訂完成後,

各層面各有5 題,加上 1 題偵測題,合計 26 題。

4.學校生活狀況量表

本量表初稿原有 18 題,經專家學者之建議,另增加 3 題。修訂完成後,此部分共 為21 題。

(二)預試問卷發放

經由 6 位學者專家審核以及增修各題目後,完成預試問卷之編製,並於 2009 年 1

月至便利取樣的臺中市四張犁國民中學,實施預試,共計發出預試問卷210 份,回收 199 份,有效問卷199 份,問卷可用率為 94.76%。

五、進行預試統計分析

針對本研究預試有效問卷之樣本,將資料逐筆鍵入 SPSS12.0 版統計軟體中,分別 採用項目分析、效度考驗以及信度檢定以作為編製正式問卷之依據,茲將分析過程與結 果說明如下:

(一)項目分析

本研究利用預試回收之資料,進行統計分析。首先,以內部一致性效標分析法求出 各題之決斷值(critical ration,即 CR 值)作為「人格特質量表」、「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 方法量表」以及「學校生活狀況量表」等三個量表中各題項篩選或修改的依據。先將量 表總分最高的27%為高分組,最低的 27%為低分組;接著,進行高、低分組平均數差異 之 t 檢定,求得各個題目之 t 值,以瞭解量表中內部的一致性,並作為問卷題目取捨或 修改的依據。當 t 值愈大且差異達顯著水準.05 時,表示該題可以鑑別不同受試者反應的 程度,應保留該題;反之,則考慮刪除或修改該題。其分析結果,以表3-5 呈現之。

其次,以相關分析法計算各層面題項與層面總分之Pearson 積差相關係數以考驗「人 格特質量表」、「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以及「學校生活狀況量表」等三個量表 中各層面題項與層面總分之同質性。當各層面題項與層面總分的相關係數越高且達顯著 水準.05 時,表示各層面題項與各層面的同質性越高,應保留該題;反之,則考慮刪除 或修改該題。其分析結果,以表3-5 呈現之。

表3-5 預試問卷之項目分析摘要

表3-5 預試問卷之項目分析摘要(續)

表3-5 預試問卷之項目分析摘要(續) 別為:0.79、0.96、1.81、-0.61 以及 1.15,未達.05 顯著水準,須予以刪除,而其餘 25 題皆達.05 顯著水準,予以保留,所以「人格特質量表」共保留題數為 25 題。「導師處 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共有26 題,但其中第 25 題為偵測題,故不列入統計分析,其 餘25 題的決斷值以及各層面題項與層面總分的相關係數皆達.05 顯著水準,顯示量表中 各題皆有鑑別度及同質性,全部予以保留,共計題數為26 題。「學校生活狀況量表」共

有21 題,但其中第 7 題、第 14 題以及第 21 題為研究者特意設計符合量表名稱的題目,

與研究主題無關,故不列入統計分析,其餘 18 題的決斷值以及各題項與總分的相關係 數皆達.05 顯著水準,顯示量表中各題皆有鑑別度及同質性,全部予以保留,共計題數 為21 題。

(二)效度考驗

本研究以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construct validity)進行「人格特質量表」、「導師處 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以及「學校生活狀況量表」之效度考驗。

1.內容效度

問卷設計之初,參酌相關文獻並請教指導教授之意見,擬定問卷內涵方向。問卷初 稿編製完成後,經指導教授推薦之教育領域學者專家及學校實務工作者,針對問卷內 容、問卷架構以及問卷用語,加以審酌鑑定,提供修正意見,藉以建立專家效度,完成 預試問卷。

2.建構效度

本研究以因素分析考驗「人格特質量表」、「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以及「學 校生活狀況量表」之建構效度,說明量表含括之向度或層面能夠測量到理論上所建構的 心理特質的程度。研究者在量表編製過程中,參考文獻及相關理論後,將「人格特質量 表」以及「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各分成5 個層面,且也經過專家效度檢核及 修改,故分別以層面包括的題項變數個別進行因素分析。而「學校生活狀況量表」採用 探索性因素分析,以建構因素層面,因此僅先探討因素分析的可行性。

經過項目分析之後,「人格特質量表」共刪除5 題,保留「外向性」6 題,「神經質」

4 題,「友善性」5 題,「開放性」5 題,「謹慎性」5 題,共計 25 題;「導師處理班上事 務的方法量表」全數保留,「支持型」、「放任型」、「協商型」、「強迫型」以及「妥協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