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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之關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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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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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張淑芳 博士. 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 與偏差行為之關係研究. 研究生:黃郁珉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2) 謝 辭 首先要感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的栽培,提供這個機會,讓我在教育 實務工作多年後,還能再重溫校園的懷抱,認識這麼多的良師益友,並且在這裡 完成我的學術論文。更要感謝我的指導教授張淑芳老師,在我研究與論文寫作期 間,諄諄的教誨,細心的指導,正確的指引我研究方向,使得我在研究工作與論 文寫作上不斷的精進。 除此之外,我也要感謝學位口試委員葉重新老師以及鄭婉敏老師,在百忙之中,給 予我研究論文的教導與指正,有了您們的指導牽引,讓我的研究論文寫作與內容,能夠 更臻完美。 在修習研究所的二年中,我要感謝班導師游自達老師、謝寶梅老師以及曾經教授過 我的老師們,從您們的身上,不但讓我學習到更高深的學問,而且讓我體會到做學問的 快樂,與對教學的熱忱,更是我要好好學習效法的典範;也要感謝研究所同學們的協助 與鼓勵,尤其是論文計畫與口試期間,給予我最大的支持,讓我的論文得以順利進行。 在我所服務的學校,臺中市立四張犁國民中學,我也要感謝校長林振成先生、徐榮 燦先生,教務主任徐吉春先生,以及同事們給我最大的幫助與鼓勵,讓我能專心的修習 研究所的課程;甚至我那群可愛的學生們,總在我失落之際,給我歡樂,給我「老師, 加油,加油!」的溫馨。 最後,我要感謝我的父母親、家人以及好友,您們的鼓勵與支持,讓我度過很多次 因為繁忙、挫折所引起的情緒低潮,而有了更加奮發圖強的毅力與勇氣。這麼多的指導、 協助、關心、鼓勵與祝福,我才能有這麼堅強的耐心與毅力,堅持到最後一刻,拿到碩 士學位。謹以此論文,獻給所有愛護我,支持我的人,願大家與我共同分享這份喜悅。 黃郁珉 謹誌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3) 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之關係研究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之關係,並以本研 究編製之「國中生學校生活概況問卷」,針對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學學生進行問卷調查。 本研究採隨機抽樣方式,實際回收問卷 831 份,經剔除填答不全之問卷後,得有效問卷 668 份。將所得資料逐筆鍵入 SPSS12.0 版統計軟體,進行平均數、標準差、百分比、因 素分析、獨立樣本平均數 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Pearson 積差相關分析以及多元迴 歸分析等資料分析,並根據其結果,歸納本研究之結論,分述如下: 一、目前國中生的偏差行為屬於低嚴重程度。. . 二、目前國中生最常發生的偏差行為是「和同學吵架」 、 「上課傳紙條」 、 「上課睡覺」 、 「考試作弊」以及「和同學有過肢體衝突」。 三、國中男生的整體偏差行為與暴力衝突行為顯著高於國中女生。 四、不同年級變項的國中生在整體偏差行為與分層面上有顯著差異。 (一)國中三年級學生的整體偏差行為顯著高於國中一年級學生。 (二)國中三年級學生的學習困擾行為顯著高於國中一、二年級的學生。 (三)國中二、三年級學生的違規虞犯行為顯著高於國中一年級學生。 五、國中生人格特質能預測偏差行為。 (一)越具外向性傾向的國中生,會顯現越高的學習困擾行為。 (二)越具友善性以及謹慎性傾向的國中生,會顯現越低的學習困擾行為。 (三)越具有外向性、神經質以及開放性傾向的國中生,會顯現越高的暴力衝突行 為。 (四)越具有友善性傾向的國中生,會顯現越低的暴力衝突行為。 (五)越具有開放性傾向的國中生,會顯現越高的違規虞犯行為。.

(4) 六、國中生知覺教師所採取的管教方式能預測偏差行為。 (一)教師採取強迫型管教方式,國中生會顯現越高的學習困擾行為。 (二)教師採取強迫型以及妥協型管教方式,國中生會顯現越高的暴力衝突行為。 七、國中生人格特質與教師管教方式的二元交互項能預測偏差行為。 (一)越具謹慎性傾向的國中生,當教師採取強迫型以及妥協型管教方式時,反而 會顯現越高的學習困擾行為。 (二)越具開放性傾向的國中生,當教師採取放任型管教方式時,則會顯現越低的 學習困擾行為。 (三)越具外向性傾向的國中生,當教師採取支持型管教方式時,反而會顯現越高 的暴力衝突行為。 (四)越具外向性、開放性及謹慎性傾向的國中生,當教師採取妥協型管教方式時, 反而會顯現越高的違規虞犯行為。 根據上述的研究結論,本研究提出具體建議供教育主管機關、學校行政單位、國中 教師以及未來研究者繼續深究。 關鍵字:偏差行為、人格特質、教師管教方式.

(5) The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personality traits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perceived teacher discipline styles and their deviant behaviors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personality traits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perceived teacher discipline styles and their deviant behaviors. The students in Taichung municipal junior high schools were the subjects of this research. This study utilized questionnaire survey method. The employed instruments were personality traits inventory, teacher discipline styles inventory and deviant behaviors inventory. All subjects were randomly selected. 831 questionnaires were retrieved, and 668 questionnaires were effective. SPSS 12.0 for Windows was used to analyze data. The applied analysis methods were mean, std. deviation, frequency statistics, common factor analysis, t test, one-way ANOVA, Pearson correlation, and multiple linear regression analysis. According to the result, this study generalized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1. The deviant behavior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was the low severity at present. 2. The deviant behaviors that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taked place most frequently at present were “Quarrel with classmates”, “Pass the note on class”, “Sleep on class”, “Cheat in examination”, “Have had limb conflicts with classmates”. 3. The schoolboy's integral deviant behaviors and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violent conflict were higher than the schoolgirl in junior high school. 4. The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different grades had difference of showing in the integral deviant behaviors and the aspect of deviant behaviors. (1) The integral deviant behaviors of the students of grade three in junior high school were higher than the students of grade one in junior high school. (2)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learning disturbances of the students of grade three in junior high school were higher than the students of grade one and two in junior high school. (3)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breaking the rules and status offenders of the students of grade two and three in junior high school were higher than the students of grade one in junior high school. 5.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personality traits could predict their deviant behaviors. (1)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more extraversion taked place more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learning disturbances. (2)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more agreeableness and conscientiousness taked place less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learning disturbances..

(6) (3)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more extraversion, neuroticism and openness taked place more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violent conflict. (4)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more agreeableness taked place less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violent conflict. (5)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more openness taked place more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breaking the rules and status offenders. 6. The teacher discipline styles that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perceived could predict their deviant behaviors. (1) When the teacher taked the way of the enforcing discipline styles,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taked place more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learning disturbances. (2) When the teacher taked the way of the enforcing and compromising discipline styles,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taked place more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violent conflict. 7. The variable of the binary interaction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personality traits and perceived teacher discipline styles could predict their deviant behaviors. (1) When the teacher taked the way of the enforcing and compromising discipline styles,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more conscientiousness taked place more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learning disturbances. (2) When the teacher taked the way of the abdicating discipline styles,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more openness taked place less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learning disturbances. (3) When the teacher taked the way of the supporting discipline styles,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more extraversion taked place more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violent conflict. (4) When the teacher taked the way of the compromising discipline styles,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of more extraversion, openness and conscientiousness taked place more the deviant behaviors of breaking the rules and status offenders. According to the above conclusions, the relevant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for the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junior high school's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teachers and the references to future reacher.. Keywords: deviant behavior, personality trait, teacher discipline style.

(7) 目 第一章. 次.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名詞釋義.............................................................................................................. 6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11. 第一節 偏差行為類別的剖析........................................................................................ 11 第二節 五大人格特質的探討........................................................................................ 26 第三節 教師管教方式的研究........................................................................................ 38 第四節 人格特質、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的相關研究........................................ 48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61. 第一節 研究架構............................................................................................................ 61 第二節 研究假設............................................................................................................ 62 第三節 研究對象............................................................................................................ 63 第四節 研究工具............................................................................................................ 66 第五節 實施程序............................................................................................................ 89 第六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91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95 第一節 國中生偏差行為的現況分析............................................................................ 95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中生在偏差行為上的差異分析...................................... 101 第三節 國中生人格特質、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的相關分析.......................... 10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31 第一節 結論.................................................................................................................. 131 第二節 建議.................................................................................................................. 133 參考文獻................................................................................................................................ 139 一、中文部分................................................................................................................ 139 二、英文部分................................................................................................................ 147 附錄........................................................................................................................................ 151 附錄一 量表使用同意函.............................................................................................. 151 附錄二 專家效度及修正結果之整理情形.................................................................. 152 附錄三 國中生學校生活概況問卷.............................................................................. 156. i.

(8) 表. 次. 表 2-1 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違反校規之偏差行為.............................................................. 15 表 2-2 國內外學者對人格的定義.......................................................................................... 28 表 2-3 六大人格理論學派...................................................................................................... 30 表 2-4 人格五因素的各量尺向度.......................................................................................... 37 表 2-5 國中生偏差行為現況分析.......................................................................................... 51 表 2-6 目前較常發生的偏差行為分析摘要.......................................................................... 54 表 3-1 預試問卷有效樣本分配情形...................................................................................... 64 表 3-2 各行政區域學校資料.................................................................................................. 65 表 3-3 正式問卷有效樣本分配情形...................................................................................... 65 表 3-4 建立專家內容效度之學者專家及學校實務工作者名冊.......................................... 68 表 3-5 預試問卷之項目分析摘要.......................................................................................... 71 表 3-6 人格特質量表以及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預試問卷之因素分析摘要...... 76 表 3-7 學校生活狀況量表預試問卷之因素分析摘要.......................................................... 77 表 3-8 人格特質量表以及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預試問卷之信度分析摘要...... 78 表 3-9 學校生活狀況量表預試問卷之信度分析摘要.......................................................... 80 表 3-10 預試題目修改情形.................................................................................................... 81 表 3-11 正式問卷題號分佈.................................................................................................... 83 表 3-12 人格特質量表的因素分析摘要................................................................................ 85 表 3-13 學校生活狀況量表的因素分析摘要........................................................................ 87 表 3-14 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的因素分析摘要.................................................... 88 表 3-15 正式問卷之信度分析摘要........................................................................................ 89 表 4-1 目前國中生偏差行為的平均數以及標準差分析...................................................... 96 表 4-2 目前國中生偏差行為問題的百分比分析.................................................................. 99 表 4-3 不同性別國中生在偏差行為的整體與分層面獨立樣本t檢定分析摘要 .............. 102 表 4-4 不同年級的國中生在整體與分層面偏差行為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 103 表 4-5 國中生人格特質與偏差行為的積差相關矩陣........................................................ 106 表 4-6 教師管教方式與國中生偏差行為的積差相關矩陣................................................ 108 表 4-7 國中生的人格特質與知覺教師管教方式的積差相關矩陣.................................... 109 表 4-8 國中生人格特質、教師管教方式與學習困擾行為之迴歸分析摘要.................... 113 表 4-9 國中生人格特質、教師管教方式與暴力衝突行為之迴歸分析摘要.................... 116 表 4-10 國中生人格特質、教師管教方式與違規虞犯行為之迴歸分析摘要.................. 120. ii.

(9) 圖 圖 2-1 圖 2-2 圖 3-1 圖 3-2. 次. 教師管教類型 ............................................................................................................. 46 教師管教類型的特徵 ................................................................................................. 47 研究架構...................................................................................................................... 61 問卷編製流程.............................................................................................................. 66. iii.

(10) 第一章. 緒論. 青少年是人生的黃金時期,此時正值生理發育到心理成熟的狂飆期(period of storm and stress)。在這個年齡層,他們對於所處週遭事物的認知還處於似是而非的階段,因 此在情緒上容易衝動與焦慮,尤其在社會結構快速的變遷下,價值觀的改變、次級文化 的衝擊以及來自於家庭、學校、社會各方面的種種壓力,均可能造成青少年在心理、生 理及社會價值判斷上產生適應不良的困擾,有鑑於此,針對影響青少年偏差行為的相關 因素,應有進一步探究之必要性。 本研究以國中生作為研究對象,探討影響偏差行為的相關因素,在參考相關文獻的 作法後,本研究決定以國中生的人格特質與教師管教方式做為探究偏差行為的研究構 面,然而鑒於相關文獻僅能間接說明教師所採取的管教方式,會影響學生某一人格特質 的表現,卻未能進一步探討國中生人格特質與教師管教方式可能會對偏差行為產生交互 影響的效果。於此,為填補相關文獻的研究缺口,本研究認為針對不同型態國中生的人 格特質,探討教師究竟應採取何種管教方式方能有效降低國中生的偏差行為,實為目前 從事國中教育工作者首重之議題。 在本章中,首先陳述研究動機,其次歸納出本研究之目的,然後針對研究中所使用 的名詞,加以界定意義,最後說明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及研究限制,各節相關內容如下所 述。.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2007 年 4 月 16 日美國維吉尼亞理工學院發生舉世震驚的校園喋血事件,該校一名 男子持槍瘋狂掃射,包括槍手在內,至少 33 人死亡,為美國史上死傷最慘重的校園槍 擊案(畢儒宗,2007) ,這也引發了有關學生的心理問題、槍枝管制、暴力死亡的視聽 污染、校園安全的緊急應變措施等諸多的討論議題和省思(駐洛杉磯臺北經濟文化辦. 1.

(11) 事處文化組,2007) 。而臺灣的校園安全又是如何?根據教育部統計處(2008)公告的 各級學校校園事件統計表顯示,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一整年,國小到大專的校園 事件多達 15,007 件,經過分類整理,發現「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排名第四,僅次於 意外事件、疾病事件、少兒保護案例。當中值得注意的是,意外及疾病事件都有下降 的趨勢,唯獨「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卻明顯增加,由 1,446 件增加到 1,691 件,因而 死傷的人數也達 804 人,其中於國中階段所發生的件數從 2005 年的 578 件,提高至 2006 年的 627 件,此結果顯示目前國中生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似有日益嚴重的趨勢。 有鑑於此,教育部於 2001 年訂定《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作業要點》 ,要求各教 育單位成立校安中心,統籌校園事件緊急通報,以期進一步改善校園治安;並且更於 2006 年 3 月起,積極推動《1410 陽光專案》 1 ,頒訂《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 校園掃黑實施計畫》,以改善校園治安,營造友善校園,防制校園暴力、霸凌、藥物濫 用及黑道勢力介入校園。另一方面,學生所處的社會環境,若也充斥著犯罪與暴力,也 可能影響學生偏差行為的發生。研究者目前所服務的臺中市,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顯 示,全國各縣市的一般刑案犯罪率,2007 年以臺中市的犯罪率最高,而且從 2004 年至 2007 年,臺中市至少連續 4 年都是國內犯罪率最高的城市(黃敦硯、邱俊福,2008)。 因此,本研究以臺中市為研究區域,國中生為研究對象,探討偏差行為的現況,此為本 研究首要研究動機。 探究相關偏差行為的實證研究,發現大部分的研究均顯示性別變項與青少年偏差行 為有關係,且男生比女生有更多的偏差行為(王梅香,2003;朱宥靜,2008;何美瑤, 2001;吳柳蓓,2004;徐淑美,2004;張麗鵑,2003;許嘉家,2004;陳佳琪,2002; 陳武天,2007;彭怡芳,2001;曾育貞,2002;劉俊良,2002;劉峻誠,2003;蔡松瑜,. 1. 《1410 陽光專案》:頒訂 1 個《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建立 中央、縣市、校外會及學校等 4 個層級運作平台;推動 10 項改善校園治安強化作為(教育部,2006)。. 2.

(12) 2003;Eamon & Altshuler, 2004; Marcus, 1999) 。但根據法務部 2007 年《少年兒童犯罪概 況及其分析之報告》中顯示,由於社會風氣開放與多元,女性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增加, 預測未來女性少年兒童犯罪仍將占有一定之比例,應密切觀察(法務部保護司,2008)。 而許多相關偏差行為的實證研究亦指出不同年級的青少年在偏差行為上有顯著差 異,且年級越高,偏差行為也越嚴重(王梅香,2003;徐淑美,2004;張秀慧,2001; 張麗鵑,2003;許嘉家,2004;陳慧如,2004;曾育貞,2002;劉峻誠,2003;Cecilia, 2004; Eamon & Altshuler, 2004) 。但張秋桂(2004)卻發現低年級國中學生的偏差行為顯 著高於高年級國中生;再者,這些相關偏差行為的實證研究,其研究對象年段之不同、 研究分佈地區之差異,是否能將其研究結果推論到本研究中的臺中市國中生身上,則須 進一步分析驗證。因此,本研究以性別及年級為背景變項,探究其在國中生偏差行為上 的差異情形,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二。 雖然教育主管機關已經開始正視校園的安全問題,擬定不少的防制方針,但是青少 年偏差行為還是日益嚴重。面對這群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問題,許多專家學者都投入相當 大的心力,努力尋找導致偏差行為的成因,以對症下藥,杜絕偏差行為的發生。黃德祥 (2000)指出青少年偏差行為的成因基本上都包含著個人、家庭、學校與社會等四方面 因素,其中以青少年的個人問題最受關切。而在法務部 2007 年《少年兒童犯罪概況及 其分析之報告》中顯示,少年兒童犯罪原因可分為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家庭因素、社 會因素、學校因素及其他因素等等,其中又以因「心理因素」而犯罪者人數最多,且比 率呈逐年增加的趨勢(法務部保護司,2008)。 在個人心理因素中,「人格」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因為人格源自個體內一致 的行為模式與內在歷程。人格的穩定,使個體在不同的時空下仍可以辨識出一致的行為 模式;而人格的內在歷程包括了所有的情緒、動機與認知,雖然發生在深層,但卻影響 著我們的行為與感受(林宗鴻譯,2006)。因此,人格的獨特性、持續性及穩定性,可. 3.

(13) 用來探討個體的行為模式。而且近年來許多人格心理學家發現人格中有五個因素能涵蓋 人的特質,且漸漸凝聚共識,提出人格五因素模式 2 (McCrae & Costa, 2003)。 眾多國外文獻指出,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人格五因素模式能有效的解釋不同文化 下的人格特質(Costa, Terracciano, & McCrae, 2001)。另外,在國內探討人格特質的相 關文獻中,亦有若干文獻曾運用五因素模式於國中生的研究議題上(尤誌章,2006;石 文宜,2005;林季謙,2003;林芝怡,2005;黃惠鈴,2004;黃靖分,2004;溫嘉民, 2005),然探討之主題卻鮮少著墨於國中生的人格特質與偏差行為間的關聯性。雖然黃 挺毅(2003)曾就國小學童探究人格特質與偏差行為之關係,然本研究認為由於國中生 正處青春期的叛逆階段,因此國中生於人格特質上所反映的偏差行為應與國小學童有所 差異。於此,本研究鑒於過往文獻的研究缺口,進一步探究國中生的人格特質與偏差行 為之關係,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三。 再者,張楓明(2006)指出青少年發生初次偏差行為的關鍵期是在國中階段,而在 國中生活中,與學生接觸較長時間的人,除了同儕之外,就屬負責「傳道、授業、解惑」 工作的教師了。在孫仲山(1995)的研究中,發現教師正向、積極的行為,會激發學生 正向、積極的行為;而周愫嫻(2001)也發現教師對學生的排斥會影響偏差行為的發生; 且就教育社會學的觀點而言,師生互動能對學生行為產生最直接的影響(郭丁熒,1998) 。 由此可知,教師合理的管教方式,應能引導學生具有正確的行為方向,並藉以減少 偏差行為的發生。然而本研究回顧探討國內偏差行為的相關文獻,卻鮮少著墨於教師管 教方式與偏差行為的相關研究,雖然孫旻儀(2005)曾經探究國中教師管教方式與學生 在校行為表現間的關係,但只著重在學生生活適應方面。而在零體罰教育法規的頒佈 後,也有研究發現教師對零體罰教育法規的認知會影響教師的管教方式(洪依如,. 2. 人格五因素模式(Five Factor Model) ,簡稱FFM,這五個因素分別為:神經質、外向性、開放性、 友善性與嚴謹自律性(McCrae & Costa, 2003)。. 4.

(14) 2007),但也未再深入探究其與偏差行為之關係。值此,本研究進一步探究國中教師管 教方式與偏差行為之關係,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四。 從國內偏差行為、人格特質和教師管教方式的實證研究中(王毓吟,2007;石文宜, 2005;孫旻儀,2005;黃家燊,2004),可以發現教師管教方式和學生人格特質有關係 存在,亦即教師所採取的管教方式,會影響學生某一人格特質的表現,因而間接導致偏 差行為的發生。就如王毓吟(2007)的研究發現,當教師管教方式為強迫型時,其學生 易具有較高的憂鬱情緒,而當教師為協商型的管教方式時,則學生的憂鬱情緒會較低, 亦即教師的管教方式傾向於獨裁專制、掌控性且會令人害怕的,容易讓學生產生負面的 情緒,而較有可能產生偏差行為。因此,教師所採取的管教方式並非全然可以降低學生 偏差行為的發生,亦有可能提高其發生的狀況,如此的差異是否與學生不同的人格特質 相關,卻無直接的研究具體深入分析。於此,本研究再探究國中生人格特質與知覺教師 管教方式對偏差行為的預測力,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五。 基於上述之研究動機,提出本研究之具體目的,分述如下: 一、了解國中生偏差行為的現況。 二、比較不同背景變項(性別、年級)的國中生在偏差行為上的差異情形。 三、分析國中生人格特質與偏差行為的關係。 四、分析國中生知覺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的關係。 五、探討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的預測力。. 5.

(15) 第二節 名詞釋義 為使本研究所使用之名詞意義明確,茲將其界定如下:. 壹、人格特質(personality trait) 人格是指個體內部與外在環境交互作用下所形成的一動力組織,具有整體的、獨特 的、穩定的、持續的以及一致的特質,於內會影響個體的思考模式,於外會影響個體的 行為型態,並以預測個體在特定情境中之行為模式。本研究採取 Costa 和 McCrae(1985) 所提的人格特質分類法:1.神經質(neuroticism) :衡鑑適應良好—情緒不穩定性,能鑑 定出容易心理抑鬱、有不切實際的想法、過度欲求或衝動、不健全的反應等傾向的人; 2.外向性(extraversion) :衡鑑人際互動上的量與強度,對活動水平、刺激需求或歡樂能 量等的評量;3.開放性(openness) :衡鑑主動追求經驗和體驗經驗的程度,以及對陌生 事物的容忍性與探索能力;4.友善性(agreeableness) :衡鑑個人在思想、情感與行動上, 從同情到反對的連續向度中的人際取向程度;5.謹慎性(conscientiousness):衡鑑個人 的組織性、堅毅性、可信賴性和目標取向行為的動機等之五大人格特質,並依此編製「人 格特質量表」,以學生在神經質、外向性、開放性、友善性及謹慎性等五個向度之分量 表中得分越高,代表歸屬該人格特質的程度越高。. 貳、教師管教方式(teacher discipline style) 教師管教方式是教師針對學生在校園內發生的行為,所採取的管訓與教導技巧,以 期矯正、預防、終止學生的偏差行為,使個體能自律自治,表現良好行為。本研究採用 Tomal(2001)的分類方式,依教師對學生的「強迫程度(degree of enforcing)」與「支 持程度(degree of supporting)」兩大向度,將教師管教方式區分為五種類型:1.支持型 (supporting):低強迫高支持;2.協商型(negotiating):高強迫高支持;3.妥協型. 6.

(16) (compromising):中度強迫中度支持;4.放任型(abdicating):低強迫低支持;5.強 迫型(enforcing):高強迫低支持。並參酌許清田(2003)所編製「學生班級生活量表」 之「導師處理班上事情的方法量表」 ,依此修訂編製「導師處理班上事務的方法量表」, 量表上共有五種得分:分別是「支持型」 、 「協商型」 、 「妥協型」 、 「放任型」及「強迫型」, 該類型得分越高,則代表學生越知覺導師具有該類型的管教特徵。. 參、偏差行為(deviant behavior) 偏差行為是指國中階段學生在學期間,於學校內所發生偏離常態及違反規範的外顯 行為,不但有害個人身心發展、學習歷程,甚而妨礙他人者。本研究參酌《臺中市國民 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中所列違反校規的偏差行為,並依此編製「學校生活狀況量 表」 ,採探索性因素分析法,萃取共同因素,決定偏差行為類型,以該類型得分較高者, 表示該類型之偏差行為越嚴重。.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茲將本研究之研究範圍與限制,分述如下:.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分為研究對象與研究內容二個部分,分述如下: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以九十七學年度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學一、二、三年級學生為研 究對象。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之關係研究,主. 7.

(17) 要的研究變項有國中生人格特質、教師管教方式及偏差行為等三大部分,關於國中生人 格特質部分,採行 Costa 和 McCrae(1985)的人格特質分類法,以「神經質」 、 「外向性」、 「開放性」 、 「友善性」 、 「謹慎性」等五大因素為研究層面;關於教師管教方式部分,採 用 Tomal(2001)的教師管教方式的分類法,以「支持型」、「協商型」、「妥協型」、「放 任型」及「強迫型」等五項因素為研究層面;關於國中生偏差行為的部分,參酌《臺中 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中所列違反校規的偏差行為來設計問卷題項,並採探索 性因素分析萃取出相關的研究層面;最後則以偏差行為的因素層面作為效標變數,以五 大人格特質與五種教師管教方式以及彼此的二元交互項作為預測變數,執行多元迴歸分 析,以探究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對偏差行為的預測力。.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之限制分為研究變項之限制與研究推論之限制二個部分,分述如下: 一、研究方法之限制 本研究以研究者自編之「國中生學校生活概況問卷」為研究的主要工具,當中包含 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以及偏差行為的調查。因此遇到問卷較敏感的問題 時,學生可能會有所保留或顧忌,而不願據實回答,或是任意亂填,造成研究結果產生 誤差。 針對上述研究限制,研究者設計問卷時,在知覺教師管教方式部分,加入內容相同 的偵測題;而在偏差行為部分,則加入有關學校生活狀況但非偏差行為的偵測題。且為 了盡量降低誤差的產生,本研究將問卷填答時,有遺漏不全、全部填答同一選項或是由 偵測題偵測出亂填者,列為不適宜之問卷,不予以處理。. 8.

(18) 二、研究推論之限制 一份研究常會因人力、財力和時間的考量,往往只以單一地區某些對象為其研究樣 本,這樣一來,常導致其推論受到限制。 針對上述限制,研究者在臺中市之公立國民中學為樣本之母群體中,再依臺中市現 行的 8 個行政區域,以分層隨機法來抽取所需的學校為研究樣本,以確保研究對象能遍 及到臺中市各區,以提高研究的可推論性。. 9.

(19)

(2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中生人格特質、知覺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之關係,因此在進 行研究之前,先蒐集與此三個因素相關之理論與文獻,以便進一步歸納與研究。本章共 分為四節,第一節為偏差行為類別的剖析;第二節為五大人格特質的探討;第三節為教 師管教方式的研究;第四節為人格特質、教師管教方式與偏差行為的相關研究。. 第一節 偏差行為類別的剖析 本部分分成偏差行為的定義、偏差行為的成因以及偏差行為的分類來論述偏差行為 類別的剖析,分述如下:. 壹、偏差行為的定義 偏差行為本質上是一個相對性的、綜合性的以及複雜的概念,會因時間、空間、對 象的不同,而產生不一樣的解釋,而且也因研究取向及所切入的觀點不同而有所差異。 一般的解釋包括生物學、心理學、醫學、社會學、法律學及統計學等等方面,但基於本 研究目的,茲就心理學、社會學及法律學三個層面進行探討: 一、心理學層面 吳武典(1985)認為偏差行為即是「顯著有異加上有害」,也就是「有異」與「有 害」是構成偏差行為的兩個必備要件,當兩者同時存在時,才能稱之為偏差行為。因此, 顯著異於常態而且妨礙個人正常生活適應的行為,就算是偏差行為。 林朝夫(1991)認為偏差行為係指偏畸、不正常的行為,和適應欠佳行為、問題行 為或反社會及非社會行為等,同時被通稱使用。廣義的定義是指表現正常學生所表現之 外的一切行為,包含智能不足、學習障礙等智能問題,盲、聾、肢體障礙和身體病弱等. 11.

(21) 身體或器官的異常所引起的適應欠佳的問題;而狹義的定義則較著重於情緒障礙、性格 異常或行為異常的行為。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心理學層面是從「偏離常態」和「適應不良」兩個角度來探討 偏差的問題,「偏離常態」是根據統計學上常態分配的觀念,把位於分配的極端者視為 異常;而「適應不良」則是本身行為對個體或他人造成危害,即被歸納為偏差行為。 二、社會學層面 社會學辭典中對「偏差行為」定義為「和團體或社會的行為標準或社會期望相反的 行為」 (彭懷真,1991) ,簡單來說,偏差行為就是違反社會規範,且不被眾人所接受的 行為。但是行為規範會因不同的國家、種族、文化、宗教信仰、社會風俗等等因素而有 不同的標準,可知偏差行為是一相對性的概念。因此,必須將「偏差行為」放置在空間 座標軸(當時的社會規範)、時間座標軸(發生該行為的歷史時間點)及「年齡」座標 軸上來探討,較不失其時代性及準確性(王梅香,2003)。 就社會學觀點而言,大致上可將偏差行為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來說, 偏差行為泛指違反任何團體規範的行為,Schur(1971)認為偏差是偏離團體規範的行 為,且對觸犯者會施以隔離、治療、矯正、處罰等措施。楊國樞(1978)也認為偏差行 為是指違反法律規範和社會規範的行為,謝高橋(1988)亦認為偏差行為是指一個人從 事侵犯社會規範的行為,並且這樣的行為會破壞社會的安定。黃德祥(2000)又進一步 細分偏差行為的構成要素,指出符合這四項要件之行為即為偏差行為:1.行為表現與多 數人不同;2.行為妨礙公共秩序安全;3.造成個人或他人有所損傷;4.行為表現與社會規 定或期望不符。 之後亦有研究者據此發展出偏差行為的意涵,何美瑤(2001)認為偏差行為是指違 反現今社會價值、角色期待及行為規範。孫碧蓮(2002)認為偏差行為是一種與社會大. 12.

(22) 眾不一致的行為,甚至會違反現今社會價值、角色期待及社會規範。石文宜(2005)認 為偏差行為即不符法律或社會規範所期待的行為,且對自己或他人有危險或傷害。當中 都論及到「角色期待」的問題,一旦做出違反角色期待的行為時,就被歸納為「偏差行 為」,但若換個角度思考,個體也有可能因要達成「角色期待」的行為,而使用不合法 的方法,這也算是「偏差行為」。 而狹義的偏差行為是指違反優勢社會規範的行為,即是觸犯法律規定的行為。就 如:林適湖(1990)認為偏差行為是違反刑事法令之行為或少年事件處理法中的虞犯行 為,而王淑女(1995)認為偏差行為是指觸犯少年事件處理法,或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 可依法受刑罰制裁或保護處分之行為,這兩位學者是從社會法律的觀點,來探討偏差行 為的問題。然現今校園問題層出不窮,所以有學者將觸犯法律規定的範圍縮小至學校校 園來探討,更能貼切實際問題,如:李俊甫(2002)將偏差行為定義為學生在校園中, 表現出的暴力行為,如攻擊、傷害別人、偷竊別人財物、破壞學校設施、違反學校規定 等。而黃信璋(2006)更將偏差行為聚焦在教師所定的規則或班規,只要其行為干擾教 學正常運作、其他學生的學習及師生關係等行為表現,即稱作偏差行為。 綜上所述,可以得知社會學層面是從「違反規範」的角度進行探討偏差的問題,從 廣義的違反任何團體的規範到狹義的違反優勢社會的規範,指的是所做的行為因「違反」 而構成偏差,但 Becker(1997)對此有不一樣的觀點,他指出偏差行為的本質不是在行 為本身偏差,而是優勢團體將行為標準強加在他人身上所致,也就是優勢團體對觸犯者 執行和制裁的結果。 三、法律學層面 就法律觀點而言,國中生偏差行為可界定為違反學校規定或是類似少年事件處理法 中的規定而言,現依我國現行法令、規則來探討偏差行為的意涵:. 13.

(23) (一)少年事件處理法(2005 年 5 月 18 日修正版)第三條規定,發生下列事件, 由少年法院處理: 1.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 2.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依其性格及環境,而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1)經常 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2)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3)經常逃學或逃 家者;(4)參加不良組織者;(5)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6)吸食或施打煙 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7)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 (二)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1999 年 11 月 17 日修正)第三條規定,指稱 少年不良行為,包括少年有下列行為之一者:1.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2.出入妨害身 心健康場所或其他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3.逃學或逃家;4.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 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5.深夜遊蕩;6.對父母、尊長或教師態度傲慢,舉 止粗暴;7.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8.以猥褻之言語、 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9.持有猥褻圖片、文字、錄影帶、光碟、出版品或其他物 品;10.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未至傷害;11.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12.藉 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13.吸菸、嚼檳榔、飲酒 或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14.無照駕駛汽車、機車;15.其他有妨害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 之行為。 (三)學校校規 茲因研究者以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學學生為研究對象,故以《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獎 懲實施要點》 3 為例,說明國中學生違反校規之偏差行為,如表 2-1 所示:. 3. 本研究所參照之《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為 2006 年 6 月 30 日臺中市政府教學字第 0950125485 號函訂定頒佈。. 14.

(24) 表2-1 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違反校規之偏差行為 處置措施. 違反校規之偏差行為. 訓誡. 學生生活行為偶犯錯誤,情節輕微,未達記警告以上之處罰者,得採適 當方式予以訓誡。. 警告. 1.禮貌不週,經勸導後仍不知改正者。 2.與同學吵架情節輕微者。 3.上課時不專心聽講,屢經提醒仍不改正者。 4.不聽班級幹部善意勸告者。 5.服裝或宿舍內務不整潔者。 6.屢次不按時繳交作業者。 7.升降旗及各項集會,態度隨便者。 8.不履行班會規定或生活公約情節輕微者。 9.值勤不盡職者。 10.參加公眾服務或團體活動消極怠惰者。 11.拾物不送招領,據為己有,而其價值微薄者。 12.偷閱他人日記或信件者。 13.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者。 14.在公共場所高喊喧嚷影響秩序者。 15.因過失破壞公物而不自動報告者。 16.上課或集會無故離開者。 17.其他不良行為,應予記警告者。. 小過. 1.蓄意規避公共服務,並影響他人者。 2.欺騙尊長、同學或朋友,情節較重者。 3.故意損壞公物或攀折公有花木情節較重者。 4.違反試場規則,情節輕微者。 5.攜帶或觀看猥褻或暴力之書刊、圖片、影片、磁碟片、光碟或卡帶。 6.隨地吐痰或拋棄髒物,妨害團體整潔、觀瞻或公共衛生,屢經糾正不 聽者。 7.冒用或偽造家長文書印章者。 8.不假離校外出者。 9.塗改點名簿、請假單、成績單或其他資料者。 10.拾物不送招領,據為己有,價值貴重者。 11.言行不檢,經糾正不聽者。 12.奇裝異服,經告誡不改者。 13.竊盜行為,情節輕微者。. 15.

(25) 表 2-1 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違反校規之偏差行為(續) 小過. 14.不服從糾察隊或班級幹部糾正者。 15.擔任班級幹部不負責盡職,影響工作推展者。 16.不遵守交通規則,情節較重者。 17.抽煙、嚼檳榔,經查明屬實者。 18.出入不正當場所者。 19.無故不參加重要集會或活動者。 20.毆打同學者。 21.誣蔑師長,態度傲慢者。 22.違犯第十一點各款情節較為嚴重者。 23.其他不良行為應予記小過者。. 大過. 1.樹立幫派或參加不良組織者。 2.集體械鬥或毆打同學,情節輕微者。 3.誣蔑師長,態度傲慢,情節重大者。 4.考試舞弊情節嚴重者。 5.竊盜行為情節較重、勒索威脅者。 6.行為不檢,有玷校譽,情節重大者。 7.酗酒、賭博、吸食或注射任何有礙學生身心健康之物品,經查明屬實 者。 8.寄宿生不假外出者。 9.在校外擾亂秩序破壞校譽情節較重者。 10.違反校規屢勸不改者。 11.攜帶違禁物品,足以妨害公共安全者。 12.故意損毀公物,情節嚴重者。 13.糾合校外人士到校滋事者。 14.其他不良行為應予記大過者。. 特別懲罰: 1.留校查看。 2.交由家長帶 回管教。 3.輔導改變學 習環境。. 1.在校期間獎懲相抵後滿三大過者。 2.組織或參加不良幫派,屢誡不聽者。 3.違反政府法令情節重大者。 4.竊盜行為情節重大者。 5.反抗師長,情節重大者。 6.其他特別不良行為,應予特別懲處者。 前項各款情形,應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通過,校長核定後,依下列規 定處理之:. 16.

(26) 表 2-1 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違反校規之偏差行為(續) 特別懲罰: 1.留校察看或由家長帶回管教(時間以兩週為限),管教期間,得由導師及 1.留校查看。 各科教師給予適當作業並不以曠課計,輔導老師及導師應做家庭訪問 2.交由家長帶 或以其他方式,繼續予以適當之輔導。 回管教。 2.留校察查看期間或家長帶回管教後,若故態復萌,又犯校規者,輔導 3.輔導改變學 其改變學習環境,但其犯規紀錄,僅作新校之參考,不作累積計算俾 習環境。 使深切悔改。 資料來源:出自《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2006。 綜上所述,可以得知法律學的層面是從「觸犯法律」的角度進行探討偏差的問題, 雖然尚未構成犯罪的條件,但仍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這種藉由法律或是學校校規的施 行,可以作為規範青少年犯罪或是偏差行為的重要指標,也可以發揮社會控制的力量。 從以上心理學、社會學及法律學三個層面的探究,本研究所指的偏差行為是:國中 階段學生在學期間,於學校內所發生偏離常態及違反規範的外顯行為,不但有害個人身 心發展、學習歷程,甚而妨礙他人者。. 貳、偏差行為的成因 學生偏差行為的成因,錯綜複雜,大略可分為內在個體因素及外在系統因素,或是 內、外因素交互整合影響的結果,內在個體包含生物因素、心理因素等,外在系統因素 包含家庭因素、學校因素及社會因素等。以下先針對專家學者的觀點進行整理,再以相 關實證研究進行驗證,分成內在個體因素、外在系統因素與交互整合因素三個部分進行 探討,分述如下: 一、內在個體因素 內在個體因素分為生物因素、心理因素二個部分探討,分述如下: (一)生物因素 有先天遺傳造成的,如上一代有很多特性都是透過基因遺傳到下一代,當中若有基. 17.

(27) 因或是染色體出現問題,就會導致偏差行為的發生;而大腦是中樞神經系統最重要的地 方,管理個體的認知、情緒和行為等功能,一旦某部分的大腦受到損傷或病變,則其相 對應的功能就會受到影響,就有可能出現偏差行為(林朝夫,1991;梁培勇,2004)。 或是因內分泌失調而引發的情緒問題,或是因體型上的畸形或官能上的缺陷,如注意力 缺陷過動症的學生,而影響心理上之不平衡而產生之偏差(林朝夫,1991;張民杰, 2007)。 (二)心理因素 梁培勇(2004)更進一步從心理動力觀點、行為學派和社會學習觀點以及認知觀點 來探討偏差行為的成因。在心理動力觀點方面,有許多心理學家從「心理」的概念探討 偏差行為的發生,如 Freud 強調「潛意識」是關鍵的心理運作過程,無法被理性所察覺 得到的,而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都各有其運作的目標,但也因此產生會被壓抑到潛意 識的衝突,而這些在潛意識中的衝突會影響心理功能造成偏差行為的發生(引自梁培 勇,2004)。而目前最常被提及的是「客體關係」理論,強調主體和客體之間的動力關 係,而且此動力關係會沈澱在「主體」之內,變成所謂的「人格」而影響個體各種表現, 所以偏差行為的發生是因為成長過程中的「客體關係」不好所致(引自梁培勇,2004)。 在行為學派和社會學習觀點方面,行為學派從學習的觀點說明偏差行為的產生,最 早出現的是「古典制約」 ,亦即「無條件刺激」引發「無條件反應」 ,當某個「條件刺激」 與「無條件刺激」配對出現時間夠久, 「條件刺激」就會引發「無條件反應」 ,因此偏差 行為的發生是因為經由古典制約的學習而產生的,最重要的代表研究是「Little Albert」 4. 。行為學派的另一代表為「操作制約」 ,強調任何一種行為如果出現的次數夠多,都是. 4. Little Albert的實驗是Watson和Rayner(1920)為了證明害怕的情緒是經由古典制約學習而得,以才 十一個月大的嬰兒Little Albert為實驗對象說明古典制約的過程(引自梁培勇,2004)。. 18.

(28) 因為該行為出現後可以得到好的結果所致,所以,偏差行為的產生也是因為偏差行為出 現之後可以得到好的結果所造成,只不過該行為被認為是偏差行為而已(引自梁培勇, 2004)。 在認知觀點方面,Bandura 提出「社會學習」的概念,認為學習不一定要親身經歷, 也有可能是因為觀察別人的行為和行為結果之間的關係,而達到學習的效果,因此,偏 差行為的產生也可能因為在生活中觀察學習而來(引自梁培勇,2004)。在認知觀點方 面,認知觀點認為人類的行為和情緒都是認知的產物,個體的認知運作結果會決定個體 後續的行為和情緒,因此認知的運作有所偏頗,則偏差行為就比較容易出現。Kendall (1991)將認知分成四種:認知結構(cognitive structure,又稱「基模」) 、認知歷程(cognitive processes) 、認知內容(cognitive content)和認知產物(cognitive products) ,當中任何一 種或以上的認知出現問題,自然就會導致偏差行為的產生(引自梁培勇,2004)。然學 生是尚未成熟的個體,身心正在發展,要是生理、健康狀況不佳,也都有可能造成不當 行為,但最容易出現不當行為的因素是學生個人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張民杰,2007) 。 透過實證研究的結果,余博文(2003)研究發現,當學生挫折容忍力較差、怠忽學 習、缺乏向上的精神、價值觀念與道德觀念無法一致,容易造成偏差行為。林孟嫻(2007) 研究發現,學生的非理性信念越高,偏差行為也越嚴重。曾育貞(2002)研究發現,青 少年之刺激尋求動機越高,越是過度強調自我情感的獨特性,越是相信自己是不朽的存 在個體時,其從事偏差行為的頻率越高。 二、外在系統因素 強調「個體和系統」的相互影響,個體是在家庭、同儕、學校、社區和各種的社會 組織系統中成長,個體的行為受到系統的影響,而個體的行為也會對系統造成影響。因 此,系統中的成員發生偏差行為,不只是個體的緣故,而是整個系統的運作出現問題所 致(梁培勇,2004)。以下針對家庭、學校、社會等三方面因素探討,分述如下:. 19.

(29) (一)家庭因素 家庭對學生行為的影響很大,因為在家庭的習慣或行為由來已久,刺激和反應已形 成固定的聯結,再加上耳濡目染的影響,所以學生會習慣地模仿家中常出現的行為,如: 滿口髒話、或是用暴力解決問題(張民杰,2007);而家庭的結構與管教也會對學生的 行為產生影響,如:破碎家庭的影響、父母失和、生活不正常、親職教育不當(林朝夫, 1991);另外,家中經濟狀況不佳、低社經背景、單親家庭、非主流文化的家庭,如果 對小孩的教育和養護不足,也使得小孩本身的自我效能低,容易出現不當行為(林朝夫, 1991;張民杰,2007)。 透過實證研究的結果,余博文(2003)研究發現,父母示範不良,管教態度不一, 破碎家庭缺乏父母照顧,容易造成偏差行為。徐淑美(2004)研究發現,父母教養愈寬 鬆、參與家庭活動愈少、愈不依附父母、與手足互動愈少、手足偏差行為愈多,國中生 產生偏差行為也愈多。林孟嫻(2007)研究發現,單親家庭的國中生有較多的違規犯過 的行為,父母的管教態度會影響學生的偏差行為發生,當中專制權威、寬鬆放任、忽視 冷漠的管教態度,都易使學生出現偏差行為。 (二)學校因素 學校是學生除了家庭之外,一個很重要的學習環境,當中亦有許多影響學生行為的 因子,可分為三個部分討論:1.教師因素;2.學生同儕因素;3.環境因素。在教師因素方 面,教師的人格特質、領導方式、教學活動準備、教師期望、身教、教師的心理狀況和 健康狀況等可能造成不當行為的發生(張民杰,2007);或是訓輔功能未發揮、教師處 理學生衝突事件不夠圓熟妥當、師生關係日漸薄弱,也是影響學生行為的因素(林朝夫, 1991)。在學生同儕方面,學生可能受到同儕因素的影響而產生不當行為,如:觀察學 習、同儕壓力、從眾心理的影響(林朝夫,1991;張民杰,2007) 。而在環境因素方面, 如:學校建築的規劃不當、班級空間的狹窄及課桌椅擺設的凌亂等物理環境的安排失當. 20.

(30) (張民杰,2007),或是學校的經營策略不一致、沒有整體規劃,或是課業太重、缺乏 彈性、競爭激烈、課外活動功能不彰等心理環境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學生不當行為的 發生(林朝夫,1991;張民杰,2007)。 透過實證研究的結果,余博文(2003)研究發現,學校教育的偏頗,學習遭遇困難, 生活在緊張中成長,成績低落,容易造成偏差行為。徐淑美(2004)研究發現,依附學 校愈少、接觸偏差同儕愈多、與師生關係關係愈差,偏差行為也愈多。石文宜(2005) 研究發現,當教師對學生之影響力或接近性越少時,學生會表現越多的偏差行為,因此, 在師生互動過程中,當教師對學生的引導及支配力越少,或師生間互動的合作緊密程度 越低時,學生的偏差行為會越多。張麗鵑(2003)研究發現,當少年與同儕的關係愈親 密時、與愈多好奇型同儕交往時,與愈多尋求刺激型同儕交往時、當同儕偏差行為愈多 時,則少年愈容易發生偏差行為。 (三)社會因素 除了家庭、學校環境之外,學生亦受到所處環境的影響,如:社會不良風氣影響、 結交不良友伴、進出不正當場所而沈溺不當娛樂、大眾媒體傳播的誤導、社會重大事件 的發生等因素,也有可能引發學生不當行為的發生(林朝夫,1991;張民杰,2007)。 透過實證研究的結果,余博文(2003)研究發現,提早過成人生活,大眾傳播媒體 的誤導,社會教育功能沒有辦法發揮,引誘學生競逐物欲,容易造成偏差行為。張麗鵑 (2003)研究發現,觀看媒體的時間和頻率對於少年偏差行為有重要的影響,而且不同 的媒體對於少年偏差行為的影響亦有很大的差異,當少年觀看暴力類媒體、情色類媒體 和鬼怪懸疑類媒體的時愈長,次數愈多時,少年愈容易發生偏差行為,而不同型態的同 儕對於少年偏差行為的影響亦有很大的差異。. 21.

(31) 三、交互整合因素 目前比較普遍且受到重視的觀點,是將生物、心理、認知和環境觀點加以整合的「體 質壓力模式」(diathesis-stress model)(Davison & Neale, 1999; 引自梁培勇,2004),強 調出現偏差行為的傾向(體質),和來自生活和環境中的困擾(壓力)二者之間的交互 作用,「體質」是個體內各種導致容易傾向於出現偏差行為的身體素質的總稱,「壓力」 是指來自環境的有害或令人不愉快的刺激。因此,當「體質」相近的條件下,遭遇到比 較大的「壓力」的個體比較容易出現偏差行為,而在「壓力」相近的條件下,「體質」 比較弱的個體比較容易產生偏差行為,所以偏差行為的發生並非單純的某個因素,而是 體質和壓力兩個條件都要出現的交互作用影響而造成的(梁培勇,2004)。 透過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在個體與學校交互作用影響的方面,李俊甫(2002)研究 發現,國中學生知覺導師期望及自我期望對於違規行為的減少具有正相關,也就是知覺 導師期望及自我期望水準越高者,較越不易產生違規行為。在個體與家庭交互作用影響 的方面,周淑如(2006)研究發現,目睹父母婚姻暴力、父母暴力與手足暴力等家庭暴 力經驗,會使國中生產生內外向問題行為與學業適應問題。在個體與家庭、學校交互作 用影響的方面,張惠君(2002)研究發現,親子關係、手足關係、手足偏差、同儕關係 及同儕偏差等變項會透過自我控制能力對國中生偏差行為產生影響;劉峻誠(2003)研 究發現,家庭疏離及課業壓力因素是造成學生偏差行為的主要原因,換言之,家庭疏離 程度高、課業壓力較重的青少年,較有可能從事偏差行為;黃惠玲(2004)研究發現, 父母管教方式不當,容易造成子女結交不良同儕並產生偏差行為,而當少年所結交的偏 差同儕愈多,則愈容易發生偏差行為。在個體與外在系統交互作用影響的方面,劉冠琪 (2005)研究發現,當青少年面對生活中突如其來的巨大改變,而且身心適應不良的情 況下,常藉由偏差行為來宣洩或減輕負面生活事件所帶來的壓迫感;許甄育(2005)研 究發現,當青少年在生活中所面臨的負面生活事件、日常生活困擾、與他人負面關係、. 22.

(32) 被害經驗等緊張源愈多,其發生偏差行為的頻率愈高,而且當個體愈傾向外控、愈將自 身的成敗歸因於外在環境因素時,其也愈容易產生各類型的偏差行為。 綜上專家學者的觀點可以得知,持不同理論的學派對偏差行為的產生也有不一樣的 看法,更加證實偏差行為的成因是相當複雜的,也難以單一論點來探究之;而在相關實 證研究的探討,也可以發現大多數的研究都採取交互整合的觀點,以多元交互因素探究 偏差行為的成因。由此可知,偏差行為的發生,大多都是個體內在與外在系統因素互動 不平衡的結果,所以要同時考量內、外在因素,才能探求發生偏差行為的原因(溫淑盈, 2004)。就如梁培勇(2004)所提出的「整合觀點」一樣,偏差行為是個體與外在系統 因素交互影響而發生並有所增減。再者,國中階段學生是尚未成熟的個體,身心正在發 展,因此更加容易受到外在系統影響(張民杰,2007),以及個人因素和系統因素交互 作用的影響(林朝夫,1991) ;而在這些外在環境當中,學校是學生學習社會化的地方, 教師則是學生在學校中的重要他人,扮演著經師與人師的角色,教師個人的因素也有可 能造成學生的偏差行為發生(張民杰,2007)。因此研究者從學生的人格特質因素及外 在系統因素中教師管教方式二者來探討國中生的偏差行為,並進一步探究二者的交互作 用是否對偏差行為有所影響。. 參、偏差行為的分類 由於學者對研究議題所採取的不同觀點,使得偏差行為的分類各有其不同,難有一 致的定論,茲針對國中生偏差行為的分類,蒐集相關研究文獻後,可分成三個方向進行 探究,整理列舉如下: 一、透過文獻探討進行歸納 (一)郭芳君(2003)以父母教養方式、自我韌性與內在性自我控制探討少年偏差 行為,並歸納楊國樞、吳武典、張春興等三位學者的分類觀點,將偏差行為分為三大類:. 23.

(33) 1.外向性行為問題:即泛稱的違規犯過行為或反社會行為。包括:逃學、逃家、 打架、賭博、與父母發生衝突、參加幫派、與異性發生性關係等違反家庭、學校、社會 規範或紀律之行為。 2.內向性行為問題:即通稱之情緒困擾問題或非社會行為。包括:焦慮反應、敵 意情緒、憂鬱悲觀、自殘、恐懼、精神緊張等,因無法有效解決內在衝突、緊張或挫折 所產生之心理或負面情緒之困擾行為。 3.學業適應問題:指由非智力因素所造成之學業問題,往往兼具有情緒上的困擾 與行為上的問題。包括:考試作弊、學業成績不穩定、上課不專心、不做功課、注意力 不集中、討厭上學等妨礙有效學習的態度、動機、習慣等因素。 (二)黃信璋(2006)以師生衝突,探討苗栗縣國民中學學生之偏差行為,並依據 諸多學者歸納整理出偏差行為的雙向細目表,將偏差行為分成三類: 1.違規犯過偏差行為:學生違反校規,如打架、逃學、考試作弊、破壞公物、不 服從管教、頂撞師長、不依規定穿著校服、口出穢言等。 2.學習困擾偏差行為:上課遲到、不專心、發出怪聲、睡覺、聊天、看課外讀物、 上課調位置等。 3.不良習性偏差行為:吃檳榔、喝酒、抽煙、看色情書刊、說謊等。 二、藉由因素分析進行分類 (一)莊耀嘉(2000)在兒童衝動性格與偏差行為之發展:一項貫時性研究中,將 多達三十類有關兒童違犯行為用因素分析方式縮減為三大類型: 1.違抗攻擊行為:如講髒話、說謊或欺騙別人、跟老師頂嘴、不聽老師指示、上 課時大聲講話、考試作弊、上課時干擾其他同學、破壞學校的東西、和同學打架、肢體. 24.

(34) 攻擊其他同學、拿器械傷人、打傷別人、故意拿東西打人。 2.偷竊搶劫(財物侵犯) 行為: 如偷商店的東西、偷同學的東西或錢、向同學 勒索金錢或物品、搶奪別人的東西、偷竊機車或腳踏車等。 3.不良遊樂與違規行為:如路上飆車、玩賭博性電玩、放學後在外遊蕩、逃學或 逃課、抽煙、結交校外不良朋友、在校外成群結夥玩樂。 (二)蔣東霖(2002)以依附、社會學習探討少年偏差行為,並以因素分析的方法, 將偏差行為分為三種類型: 1.違規疏離行為:此類偏差行為共有10個項目,分別為:「被學校記警告以上處 分」、「閱讀黃色書刊或觀看色情錄影帶」、「賭博」、「毀損學校設備」、「攜帶刀 械或其他攻擊性武器」、「與他人打架」、「跟老師發生爭吵」、「喝酒」、「跟父母 發生爭吵」、「打賭博性電動玩具」。 2.不良習性行為:此類偏差行為共有6個項目,分別為:「與異性發生性關係」、 「抽煙」、「破壞汽機車」、「恐嚇取財」、「未經許可拿走他人100 元以上財物」、 「飆車」。 3.虞犯行為:此類行為大多為少年事件處理法中所規定的虞犯行為,此類偏差行 為共有6個項目,分別為:「逃學」、「逃家在外過夜」、「出入不良風化( 色情) 場 所」、「未經許可使用他人汽機車」、「參加幫派活動」、「吸食強力膠、安非他命、 搖頭丸或其他麻醉藥品」。 三、依據教師訪談進行整理 余博文(2003)以教師輔導與管教成效,歷經一年的時間,從被訪談人所提出的資 料,探討嘉義縣國中學生常見的偏差行為,歸納分析出三種分類:. 25.

(35) 1.偏畸習癖:抽煙、嚼檳榔、喝酒。 2.外向性行為:打架、逃學、逃家、濫交異性朋友、與異性出遊、流連網咖、偷 竊。 3.學業適應:上課不專心、上課胡思亂想、討厭學校、上課遲到早退、上課睡覺。 綜上所述,這三種整理偏差行為分類的方式,可歸納出三種偏差行為的分類:外向 性行為、內向性行為及學習適應行為。當中三個面向都涉及到外向性行為,雖然分類名 稱不同,但都屬於外顯行為,如:違規犯過、不良習性、違抗攻擊、偷竊搶劫、不良遊 樂與違規、違規疏離、虞犯行為、偏畸習癖等;而學習適應所指出的行為也大多是外顯 行為,如:考試作弊、上課遲到早退、上課睡覺等等行為;只有內向性行為是屬於內隱 行為,可能是因為外顯行為是較容易觀察、診斷與評定的(蔣東霖,2002) 。有鑑於此, 本研究為了建構一個適用於國中生身心發展狀況的偏差行為類型,參照《少年事件處理 法》 、 《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所規定》之虞犯行為,並配合《臺中市國民中學學 生獎懲實施要點》所規定之違反校規的偏差行為,將偏差行為設定在校園內發生的外顯 偏差行為,並以此設計「學校生活狀況」問卷,共 18 道題目,以瞭解臺中市國中生在 校園內偏差行為實際上可能出現的樣態,當中並設計 3 題關於學校生活狀況的題目,以 符合問卷之名稱。. 第二節 五大人格特質的探討 本部分分成人格的意義、人格特質的理論派別以及人格五因素模式的探究來論述人 格特質理論的探討,分述如下:. 壹、人格的意義 心理學所謂的「人格」,是由英文的「personality」翻譯過來的,而該詞是自拉丁文. 26.

(36) 中「persona」一詞所引伸出來,是指希臘古代演戲時,演員所帶的「面具」,用以表現 劇中人物的身份,也像是我國京劇的臉譜,各代表著人物的性格和角色的特點,後來也 衍生成日常生活中所扮演各種角色的人(洪雅雯,2001;陳仲庚、張雨新,1990;黃堅 厚,1999)。不過今日我們要探討的人格,並不是著重在戴了某個面具後面的角色,而 是卸下面具後的「真人」,也就是他的「本來面目」(Libert & Libert, 1998),乃指支配 個人行動、思想、說話、表情、習慣等的一種特性(陳馨蘭,1998)。 Allport 在1937年撰寫 Personality 一書時,曾經從文獻中蒐集了近五十個對「人格」 的定義,並將它們歸納為下列各類(引自黃堅厚,1999): 一、總括性的定義(omnibus definition):人格被認為是一個人所有特質的總合。 二、綜合性的定義(integrative and configuration definition) :強調人格為個人各方面屬 性所組成的整體。 三、等級性的定義(hierarchical definition):指將人格某方面的特質分為若干層次或 等級,通常在最上面的有整合或統合的作用。 四、適應性的定義(definition in terms of adjustment):強調人格在適應方面的功能。 五、個別性的定義(definition in terms of distinctiveness):重視個人的獨特性,亦即 個人和其他人不同之處;個人的每一種行為大都是與眾不同的。 六、代表性的定義(definition in terms of the essence of the person):強調人格是個人 的代表性行為範型。他不只是和別人不相同,而是他具有自己的特色,是他個人實際的 樣子。 綜合上述的定義,Allport(1937)將人格的定義統整為人格是一個人內在心理生理 系統的動態組織,它決定此人對其環境的獨特適應(引自黃堅厚,1999) 。但在 1961 年. 27.

(37) Allport 修訂 Personality 一書時,將人的行為具有主動的作用和意義的概念融合入定義 中,修改為「人格是一個人內在心理生理系統的動態組織,它決定此人所特有的思想和 行為。」(引自黃堅厚,1999)。由此可知,心理學家在定義人格時,是相當小心、謹 慎的,每一個用詞都有其特殊的意涵存在。從 Allport 所歸納整理的定義中,我們也可 以發現各個心理學家所採取的理論取向不同,所下的定義也不一致,但是每一個定義都 有其價值存在,也都能幫助我們更進一步去探究人格的意義。茲將國內外各學者對人格 的定義整理,如表 2-2 所示。 表2-2 國內外學者對人格的定義 學者. 定義. Erikson1(1963) 人格是個體由遺傳和環境所決定實際的和潛在的行為模式之總和。 Cattell1(1965) 人格是一種傾向,可藉以預測一個人在特定情境中的所作所為,它是 與個體的外顯和內隱行為聯繫在一起的。 Eysenck2(1970)人格是一個人的性格、氣質、智慧和體質的相對穩定而持續性的組織, 決定著個人適應環境的獨特性。 Burger2(1993) 人格是由一個人內部所產生的穩定行為範型。 Pervin3(1993) 人格是代表個人在對情境做反應時,將自身所表現出的結構性質和動 態性質。 Phares和Chaplin 人格是一個人思想、情感及行為的特有模式,它和另一個人的型式不 相同,並且在不同時間和情境中維持一致。 (1997) Pervin和John (1997). 人格是形成一個人的情感、思想及行為經常作用型式的那些特質。. Libert和Libert (1998). 人格是一個人生理、心理品質的獨特、動態組織,影響其對物理及社 會環境行為和反應。. Schultz(1998) 人格是一種持續和獨特的特性,可能會依不同的情境而改變其反應。 Monte和Sollod (2003). 人格是一種特質、性格或習性,使得個體的行為或思想具有持續性。. 28.

(38) 表2-2 國內外學者對人格的定義(續) 學者. 定義. 陳仲庚、張雨新 人格是人的特點的一種組織,也是一種心理現象,有表現於外的、給 (1990) 人印象的特點,也有外部未必顯露的、可以間接測得和驗證的特點。 這些穩定而異於他人的特質模式,給人行為以一定的傾向性,表現了 一個由表及裡的、包括心身在內的真實的個人。 楊國樞(1993) 人格是個體與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獨特的身心組 織,而此一變動緩慢的組織使個體於適應環境時,在需要、動機、興 趣、態度、價值、氣質、性向、外型及生理等方面,不同於其他個體 之處。 張春興(1998) 人格是個體在其生活歷程中,對人、對事、對己以致於對整個環境適 應時,所顯示的獨特個性。此一獨特個性乃是個體在其遺傳、環境、 成熟、學習等因素交互作用下,表現於需求、動機、興趣、能力、性 向、態度、氣質、價值觀念、生活習慣以致於行動等多方面身心特質 所組成。 黃希庭(1998) 人格是個體在行為上的傾向性,他表現個體適應環境時,在能力、氣 質、性格、需要、動機、價值觀和體質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動力一 致性和連續性的自我,是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所形成的有特色的身心 組織。 黃堅厚(1999) 人格是具有特徵之思想、情感、和行為模式,他可以區分每個人與他 人之差異,而且在不同之時間和情境中具有持久性。 註: 「學者」欄所標示之「數字 1」代表出自林盈伶(2006:6);「數字 2」代表出自黃堅 厚(1999:10);「數字 3」代表出自洪光遠、鄭慧玲譯(1995:4)。 資料來源:出自林盈伶(2006:6);黃堅厚(1999:10);洪光遠、鄭慧玲譯(1995:4); 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上專家學者對於人格的定義,可以歸納出人格具有整體性、獨特性、穩定性、持 續性、一致性的特徵,是一動態組織,影響著個體對外在環境的行為反應,也能預測個 體在特定情境中之行為模式,當中比較特別的是,張春興(1998)與楊國樞(1993)還 特別強調人格是個體與外在環境交互作用所組合而成的。因此,本研究根據以上所歸納 出的人格特性,對人格特質下一定義為:人格是指個體內部與外在環境交互作用下所形 成的一動力組織,具有整體的、獨特的、穩定的、持續的以及一致的特質,於內會影響. 29.

(39) 個體的思考模式,於外會影響個體的行為型態,並以預測個體在特定情境中之行為模式。. 貳、人格特質的理論派別 本部分分成人格特質的理論派別以及特質學派的理論來論述,分述如下: 一、人格特質的理論派別 近百年來,許多人格理論家提出許多相關的理論,大致可分為六大類人格理論取 向,這六大學派都辨認及檢驗出一重要的人格向度,來解釋對人格的看法。茲將六大學 派對人格的主要看法做一整理,如表 2-3 所示。 表2-3 六大人格理論學派 理論派別. 對人格的主要看法. 代表人物. 精神分析學派. 人類的潛意識對於行為類型間的差 異有重要的影響. Freud. 特質學派. 可以用某些特定的連續性人格向度 來解釋人類行為的特點(特質). Allport、Cattell、Eysenck. 生物學派. 用遺傳與生理機制來解釋人格的差 異. Sheldon、Jung. 人本學派. 個人的責任與自我接受感是造成人 格差異的主要因素. Maslow、Rogers. 行為/社會學習派. 一致性的行為類型是習自於個體所 處環境的習慣. Pavlov、Skinner、Bandura. 認知學派. 以個體處理訊息方式的不同來解釋 行為的差異. Kelly. 資料來源:出自洪雅雯(2001:12);林宗鴻譯(2006:6)。 綜上所述,人格理論家因為當時社會背景、本身經驗及對人格所強調的重點,對於 人類一致性行為類型提出了六種不同的解釋,在我們尋求瞭解人格差異的過程中,提供 了許多思考的觀點。然特質學派理論在經過科學方式驗證過後,已漸得到心理學家的肯. 3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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