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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人格特質

一、定義:

許多學者都認為「人格」(personality)一詞由拉丁字 persona 而來,指戲劇 演員所用的一種面具,因此人格所指的可能是個人外在可見的特徵,也就是給 予他人的印象,人格還包含了個人許多其他的屬性-各種超乎表面印象特徵的 總和或綜合體(Schultz & Schultz, 1997)。而以下是由各學者對於人格所做出的定 義。

Allport (1961)定義人格是個體內在心理、生理系統的動態組織,決定對於 環境的獨特思想與行為反應。Montiuho (1987)也認為人格是個人如何適應環境 的獨特方式,但也強調人格的形成是個人過去歷史對於現在行為之影響。Pervin (1989)除了認為人格是許多行為層面的背景架構,進而形成一個獨特的型態以 跟他人區隔。Mayo 和 Jarvis (1981)則將人格解釋為一個人有別於他人的所有穩 定的個人行為特徵(蔡麗伶譯,1990)。由上述學者之定義都可看出人格會透過 個人的行為表現顯現出來,且都具有其獨特性。

而有些學者則認為人格是由個人內部之特性集合而成。Costa 和 McCrae (1992)將人格定義為個人內部相當持久的特質、特徵或性格,並顯示個人行為 的一致性。Schultz 和 Schultz (1997) 也認為人格是一組持久而獨特的個人特性 之集合,它可以因應情境之不同而變化(陳正文等人譯,1997)。Burger (2004)

對於人格下了統一的定義,人格為個人內部與外在行為表現,為源自個體內一 致的行為模式與內在歷程;此定義包含了兩個部份:一部份為一致的行為模式 通常稱之為個別差異,重點在於人格是穩定且一致的;另一部份為內在歷程包 含了所有情緒、動機與認知等,發生在深層,但卻影響著我們的行為與感受(林 宗鴻譯,2006)。而張春興(2004)定義人格是個體在生活歷程中對人、對事、對 己及對整個環境適應時所顯示的獨特個性,而此一獨特個性表現於外時則具有 相當的統整性與持久性。

綜觀上述之定義,可看出人格為源自個體內部,並為與生活歷程中對人、

對事、對己及對整個環境適應交互作用下,所形成一種持久且與他人區別的性 格,且人格由許多特質所組成,影響著個人在不同情境下的行為。

而特質是指我們在環境中,對刺激的穩定、持久的反應方式(Schultz &

Schultz, 1997)。特質是一個心理結構並且會與行為一致且規律(Cattell, 1950)。

特質可看作是一個相對穩定的傾向或是個人以特定方式對一個廣泛情境做出反 應的傾向,而人格型態的概念可看作是許多不同特質的群集,使行為更具規律 以及普遍性程度(Pervin, 1989)。由此可看出人格為人格特質的整體表現,人格 特質是相當穩定的傾向,且可對個人的行為進行預測以及解釋。因此本研究將 人格特質界定為個人內在之心理結構,其組成不同之人格型態並與他人表現出 差異性,傾向以特定的方式對不同情境下做出反應。

二、理論

Madrigal (1995)認為多數的人格理論大致上都可歸納為心理與精神分析 論、認知論、特質論、人本主義(存在主義)論、社會行為論。Burger (2004)認為 各學派都有其部份正確性,就像盲人摸象一樣,可辨認並檢驗出一種重要的人 格向度,但並不能完整描述人格究竟為何(林宗鴻譯,2006)。

Frew 和 Shaw (1999)簡單描述了上述五種學派的理論,心理與精神分析論 認為行為主要是受到個人內部及潛意識力量的激發和指引;特質論認為人格可 以解釋為一個複雜及具差異的特質結構;認知論強調學習是人格發展的一種作 用;人本主義/存在主義認為人格是將個人內心深層的潛意識實現以達到真實存 在的感覺;社會行為論認為個人的行為差異是因為個別所遭遇到的學習情境不 同。以下是針對不同人格理論學派的描述(Madrigal, 1995;Schultz & Schultz, 1997;Burger, 2006)。

(一)心理與精神分析學派

心理與精神分析學派主要代表學者有 Freud (1923)、Adler (1930)以及 Jung (1964)。第一個研究「人格」的學派即是由 Freud 所創立的心理與精神分析學 派,其發現到潛意識對於行為的影響。

心理與精神分析學派強調潛意識會引導人的行為,如人會在無意識之情況 下做出某種行為而不自知;而人的內在也具有自卑感,形成人格內在具有追求 卓越(striving for superiority)以及建立自我認同感的本質;此外,人對於社會的 內在焦慮以及安全感需求也會影響人格之發展。心理與精神分析學派也強調慾 力,即「性慾」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攻擊的生物性基礎趨力對於人格發展影響 的力量,而幼童時期對於安全感、人際關係的需求也是人格發展的重要因素。

大致上可看出,心理與精神分析學派認為人格是個人之內在趨力與動機的表現。

(二)人本主義/存在主義學派

人本主義/存在主義學派的代表學者為 Maslow (1970) 和 Rogers (1961),與 心理與精神分析學派類似的是,同樣以人性本質為出發點做探討。由馬斯洛之 需求階層理論可看出,需求引導人類生長、發展與實現,將焦點放置在人格的 意識層面。需求是天生的,但滿足需求的行為是學習而來的,因此人格是受到

天生和培養、遺傳和環境、個體與情境等變數的交互影響。

人本主義/存在主義學派強調人的意志以及存在的意義對於人格發展的重 要性,與心理與精神分析學派不同的是人並不是被潛意識的本能以及過去經驗 所控制,人是具有意識和理性的動物,且具有成長及自我實現的人性以發展出 自身的能力與潛力;人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受社會因素的影響遠超過生理因 素,其意謂著人有具有決定自己命運和決定自己行為之權力。

(三)社會行為學派

社會行為學派的重要學者為 Skinner (1953)、Rotter (1954)以及 Bandura (1977),他們把重心放在外顯行為的預測,而不是個人內在的心理狀態,人類 的制約和學習歷程是了解行為的關鍵,意謂著每個人都有被特殊的經驗制約,

且以獨特的方式對刺激產生反應,而在經驗累積之後也形成反應習慣,而人格 是習慣系統的最終產物。

社會行為學派並不注重內在的需求、特質、慾望與防衛機制,而人格的形 成是個人對外界反應行為之累積,在反應的過程中,內在的認知歷程也會介入,

意即行為發生的可能性是來自個人對於行為所產生的正面價值與期望來決定。

換句話說,人格是個人為了適應環境,在自我與社會的交互作用下所形成。

(四)認知學派

Kelly (1955)為認知學派的先驅,以個人用來預測自己和他人的認知建構來 解釋人格。他提出個人建構的理論,意指每個人所使用的個人架構都不同,而 且組織其建構的方式也不同,因此在解釋與預期事件的心理歷程也會有所差 異,並認為要了解人格的途徑就是去檢驗個人建構。

認知學派注重於探討人們認識環境以及解釋與預測週遭事物的方式,每個

人如何知覺、評價、學習、思考、決策以及解決問題,強調意識層面的心理活 動。因此,認知學派認為人格的差異是由於訊息處理的方式不同。

(五)特質學派

特質學派主要代表學者為 Allport (1961)及 Cattell (1965)。特質學派之學者 致力於運用科學方法找出人格特質之描述,以特質連續向度來表現,意指依據 人們顯現出某特質的程度來加以分類。

人 格 特 質 的 研 究 可 分 為 總 體 取 向 (nomothetic approach) 以 及 個 體 取 向 (idiographic approach);總體取向之研究是假設所有人類都可以用某個向度上的 不同水準來加以描述,也就假設每個人都具有共同特質(common traits),只是在 連續向度上具有差異性;而個體取向則是試圖找出一種最能解釋一個人獨特人 格特質的組合方式,也就是個人特質。

而在人格特質描述之相關研究上,Cattell (1965)試圖找出人格的基本結構,

他以因素分析確認出十六種人格上的基本因素,並且認為特質是一種反應傾 向,是人格相當持久的一部份,且指出遺傳與環境也會影響人格的發展。另一 方面,Eysenck 和 Eysenck (1985)則將人格特質歸納為三種類型,即外向與內 向、神經症與情緒穩定、心理症與衝動;他們認為環境對於特質類型具有影響,

但主要決定於遺傳。

特質學派之學者所重視的是人格中,個人特質的描述以及行為的預測。人 格是由許多特質所構成,且認為特質的形成與遺傳和環境因素相關;特質學派 非常強調人格之獨特性以及在不同情境與時間下都相當穩定,在人格的本質上 意識比潛意識重要,人是能夠有自覺的並能控制行為背後的動機力量,更相信 人格是被目前與未來引導而不是過去。

從以上描述各學派對於人格的解釋來看,各學派對於人格所探討的層面與

觀點各有不同,對於人格也具有不一致的答案,也提出了了解人格的方法,拼 湊出人格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各學派所研究的對象、研究工具也都不盡相同,

然而特質學派在實務上已獲得許多的應用,原因在於特質學派強調人格特質的 描述與行為的預測,而非行為的解釋,是以客觀的測量方式來建構其理論。此 外,特質學派特質概念應用較多的量化方式,並透過人格測驗以及工具來衡量 (Montiuho, 1987)。在研究工具上以自我陳述式量表為主,可簡單快速施測,且 具客觀性,也比其他工具更具表面效度(Burger, 2006)。

在遊客人格特質與旅遊行為的許多研究上,大部分也都採納特質學派的觀 點來作為衡量人格的理論根據。Madrigal (1995)也指出大部分關於人格與休閒行 為的研究都非常依賴特質理論。因此本研究也採納特質學派的觀點,以衡量釣

在遊客人格特質與旅遊行為的許多研究上,大部分也都採納特質學派的觀 點來作為衡量人格的理論根據。Madrigal (1995)也指出大部分關於人格與休閒行 為的研究都非常依賴特質理論。因此本研究也採納特質學派的觀點,以衡量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