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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高雄市歌仔戲劇團經營管理型態分析

第二節 人力資源管理

一、領導方式

領導的意義在於管理者如何影響員工產生工作的意願,這對於流動率極高的 歌仔戲劇團而言極為重要。根據「行為論」著名的實驗案例「俄亥俄州立大學小 組」(Ohio State group)對於領導行為所得的結論是:採取「高體恤與低規定」

的領導方式將使組織的成員有最高的滿足感與較低的流動率和抱怨率。113

根據研究者的觀察與訪問,流動率的壓力普遍存在於職業劇團,雖然演員不 足可以對外徵調,但不確定性極高,因此團主莫不努力減少人員流動;最常見的 是以「交情」和「關心」的方式留住員工;薪資水準普遍固定,演員來去的決定 性因素便落在劇團氣氛,工作時若能因為好的氣氛而得到較佳的心情,大多數演 員都願意為此留下。以人為主導且講究人情,團長對演員付出關心,則彼此交情 日漸深厚,長年合作累積的默契便不易走樣,因此大多數的團長進行管理或領導 時,都很重視與演員之間的關係。

二、招募與任用

(一)招募原則

不論是演員或者幕後,劇團用人原則在「因事設人」,團員沒有流失的前提 下,劇團並不需要主動徵人。然而不穩定的經濟來源,造成演員流動率偏高。故 劇團招募最主要在填補組織,以該團演出最基本的編制作為徵人的原則。廣泛應 用的篩選條件是「扮仙戲的角色」和「劇團工作分配項目」。

113 参見孫惠梅《台灣歌仔戲劇團經營與管理之研究──以宜蘭縣職業歌仔戲劇團為例》,(臺北:

文化大學藝術研究所碩士論文,民86),頁 596。

「扮仙戲」是民戲演出中重要的儀式,而劇團考慮演員人數時,便會以扮仙 戲的角色多寡設定,例如扮「壽仙」戲時,需要有「八仙」再加上瑤池金母,因 此需求人數是九人。劇團為了降低成本,有的並不固定聘用這麼多人,只在需要 時臨時徵調,或者找團長家人充數。

在「劇團工作分配項目」方面,由於幕後的工作皆不太複雜,稍有接觸便可 熟練上手,因此多半由團主的家人兼任,或者演員願意負責者擔當,劇團再額外 發給薪水補貼。基於劇團財務上的考量,事務運作以「人盡其力」,「一人身兼數 職」作為最高原則。

(二)招募條件

主要以具演出專長及合法領有演員證者為主。演員證是為了方便處理行政相 關的程序,例如勞健保等,但有的劇團在演員短缺的情況下,只要願意搭班者,

劇團也願意訓練採用。例如「高麗歌劇團」目前便收有三名國中畢業學生,目前 處在邊學邊演的狀態。

(三)招募時間和方式

招募的狀況可分為臨時和固定兩種。臨時招募是指劇團演出時演員若有突然 請假者,必須立即向外徵調,劇團和演員之間沒有契約關係,僅憑地緣關係或者 交情決定合作。

依循傳統歌仔戲班的規矩,大部分的劇團固定在六月及十二月進行聘任或解 約的工作。去留的決定過程不分僱傭,團主和演員都有考慮的權利。是故此時也 是劇團挖角的時機;昔日劇團有以高額班底銀招攬明星演員的手段,現今由於經 濟狀況普遍不好,劇團多不敢冒然借錢給演員,所以留住演員或者招攬演員,除 了差別不大的薪資之外,主要依靠平時維繫良好互動。

雙方一旦做出選擇,便是半年的約定,團主依約付給演出酬勞,演員必須遵 守團內規定,演出須以該劇團為主;但非劇團演出時間若有別的演出機會,團主 也不會多加干涉。能夠自由接戲及兼職對於收入不穩定的演員而言相當有益,額 外增加自己的收入,不必完全仰賴簽約劇團。

(四)任用的程序

一般來說,任用的程序通常由三個步驟組成:徵募、甄選和配置。所謂徵募 指的是應徵的過程,而甄選是選擇適合的人選,配置則指試用到正式任用的這段 過程。114劇團的徵募行動,主要靠的是親友介紹和演員毛遂自薦,親友介紹者多 半有家學淵源或本身即為資深演員,因此較少有甄選和試用的問題,確定聘任後 立即參與演出。演員主動表達加入意願者,多半是沒有演出經驗的年輕人,劇團 的態度多半是來者不拒,樂意給有興趣者邊學邊演的機會,但不一定是正式團 員,有以義工身分參與多年而後學戲者,如「春美歌劇團」的年輕武生豆豆;也 有循舊例以類似收學徒的方式開放入團機會者,如「高麗歌劇團」的三位見習生。

徵募

(直接法)

1 表演專長 2 領有演員證

配置

(参與演出)

圖5-2 招募流程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114 黃英忠著,《現代人力資源管理》,(台北:華泰書局,1994),頁 131。

三、薪資報酬

(一)薪資水準

所謂的薪資水準是指組織對於每一員工所支出的平均薪資額。115根據學者黃 英忠的整理歸納,影響薪資水準主要因素在於組織成員的工作性質、企業支付能 力及組織成員基本需求等。觀察高雄市歌仔戲劇團之薪資狀況,大致不出上述範 圍,影響劇團成員薪資的因素主要有二:

1 組織成員工作性質

(1) 技藝高低:凡是技藝足以擔當生、旦、三花等主要角色者,其表演經歷與 演出技巧普便較佳,因此戲份較重,薪水較高。從事後場文武棚者則依資 歷深淺技藝高低分有頭手弦(正手)、二手弦(副手),擔任頭手弦的師傅 級藝師薪資也較高。

(2) 職責輕重:在組織精簡的前提下,一人身兼數職者多半為團主所信賴,不 管是在前台決定演出內容或分派角色,或在後台的道具衣箱管理及運輸支 援者,團主都會給予薪資補貼。

(3) 扮仙戲的演出:扮仙戲的演出酬勞和戲金無關,一段扮仙戲演來約莫十分 鐘,参與演員可直接領取酬勞,行情在一百元起跳;因此請主要求的扮仙 戲碼越多,演員可獲得的薪資越高。

2 以劇團立場考量

(1) 劇團支付能力的強弱:戲金行情普遍固定,演出品質和團主的社交能力會 為戲金帶來些許波動,演員的薪資便隨之起伏;因此劇團的支付能力來自 於演出的戲金行情,也影響演員薪資。

115 同註 111,頁 240。

(2) 戲路與時機:一般而言,劇團在所謂的「大日」演出所得是「小日」的兩 倍,但現在由於演出環境不佳,歌仔戲演出僅為民間請戲種多選擇之ㄧ,

因此許多劇團已無所謂大小日的分別,戲金少有起伏。而在大日調漲演員 薪水也成為部份劇團挖角的手段。

(二)薪資給付型態

劇團的運作情形端看戲路的情況而定,劇團有演出,組織才開始運作,由於 民間信仰作息產生業界所謂的旺季和淡季,淡季時的劇團幾乎停擺,此時的劇團 戲路幾乎都不好,無法比照內台時期每日演出領取月薪,基於工作天數不定的考 量,所有外台營業劇團皆採日薪制。演出結束領取當日薪資是其中一種給付形 式;部份演出為所謂的「連棚戲」,即同一地點連續演出數天,則演員薪水乃等 此檔期結束之後一併發放。

根據研究訪談結果,目前高雄市歌仔戲劇團演員演出日每日平均收入在 1000 至 2000 之間不等,劇團年平均戲路多則大約 200 場,以 1500 為平均日薪 計算,歌仔戲演員的月薪約25000。和其他行業相比,演員的薪資並不好。因此 願意投身這個行業的越來越少。

表5-2 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各行業平均薪資

行業名稱 平均月薪(元)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40899

製造業 39772

營造業 34943

住宿及餐飲業 25970

金融及保險業 61106

汽車貨運業 30571

理髮及美容業 24504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網站,「受雇員工薪資調查統計」, http://www.dgbas.gov.tw/lp.asp?ctNode=3253&CtUnit=365&BaseDS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