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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歌仔戲劇團現況

第四節 劇團規模與經營

一、目前的組織編制

現代劇團的整體運作基本上將人力劃分作「表演」、「創作設計」、「技術」和

「行政」四大部門。歌仔戲在過去內台時代,其組織結構主要分成「前場」――

演員的戲劇表演,和「後場」――文場的絃管和武場的打擊樂伴奏兩各部分。「前 場」等於是「表演組」,「後場」相對而言是「創作設計組」的「音樂設計和效果」;

此外,還有「講戲先生」負責教戲和指導新戲,等於「創作設計」中的編、導;

「走台」負責效果和檢場,等於「技術」;「管理」負責管理帳目和大小事務,等 於「行政」。71

內台時代的歌仔戲劇團一般是三、四十人,也有六、七十人的大班子。內台 演出的分工較細,除了專事道具佈景的工作人員,還有負責打理劇團生活起居的 廚房、管事及掌管財務的管帳;但大體而言表演者佔大多數,文武場各二到四人,

分坐舞台兩邊,分別負責管絃及鑼鼓,演員中功底深厚資歷豐富者通常擔任「戲 師父」,負責教戲;早期的歌仔戲演出是做「活戲」72,因此還要帶領團員編新 的劇目。情況類似於今日現代劇場界盛行的「集體即興創作」。73

承襲內台時代的分工,目前高雄市從事外台演出的歌仔戲劇團採類似的結 構,但在編制上精簡許多,管理道具搬移佈景及梳化妝的工作大多由演員兼任,

因此劇團主要的結構是團主和表演者;在相同的發展背景,及相差無多的戲金條 件下,演員的陣容的固定行情是所謂的編制。一般而言,前場的編制主要是四生 三旦二丑共九人;四生為文、武二生、彩花(反派)及老生;三旦為苦旦、花旦、

71 参見林鶴宜,〈台北地區野台歌仔戲劇團經營與演出活動〉,《兩岸戲曲回顧與展望研討會論文 卷一》(宜蘭:傳藝中心籌備處,民 89),頁78。

72 又稱作「幕表戲」,演出不靠劇本,演員上場前先從戲先生口中了解故事大綱,正式演出時靠 的是自身的唱作功力,與對戲演員之間的默契,即興表演。

73 同註 71,頁 78。

二旦(女配角;通常扮演女主角的姐妹或丫嬛);二丑分別是三花和三八(主要 以角色性別做區分),以上外台演出的基本形勢,角色組合隨劇本而有所更動。

後場的標準編制維持文武場各兩人,偶爾因為演出場合而有所增減,例如進 行外台演出的文化場表演,基於場面的需要,文武場可能要增加至三或四人;南 部地區較為風行的錄音團歌仔戲演出方式,外台表演時則不需要文武場。

歌仔戲的野台表演大致延續傳統,演出是沒有劇本的活戲,劇團基本上還是 由資歷深厚的演員來講戲,然而因各劇團演員組成的年齡層不同而進行的方式不 一,目前高雄市歌仔戲劇團團員的組成有三種情形:(一)演員平均年齡在四十 歲以上,團員資歷相當,個人有不同的專業經歷,因此講戲的工作視個人專長而 輪流進行,例如天香社歌劇團;(二)演員年齡層自二十到四十(或以上)之間,

講戲的工作就固定由資深演員負責,例如新春玉歌劇團;(三)演員年齡偏年輕 化,大都在三十歲或以下,講戲的工作由團長進行,例如高麗歌劇團,這點頗類 似內台時期不負責演出的專業講戲先生。

二、戲路的建立和流通

戲路的多寡是劇團生存的保障,演員收入的穩定與否端看所屬劇團戲路,戲 路寬者,演員常年有戲演,空閒的時間少,便不需四處兼職;反之,戲路少者除 了劇團維持運作困難,連帶演員都必須靠著別團借調演出,或者兼做其他工作才 得以溫飽。戲路多寡為實劇團維繫的重要關鍵。

根據林鶴宜教授的田野調查及歸納,74對照研究者針對高雄市歌仔戲劇團從 業人員的訪談結果,外台劇團打戲路75的方式約有下列途徑:

74 .参見劉美菁《由劇團看高雄市歌仔戲過去、現代和未來》,(台北:學海出版社,2000),頁 80。

75 打戲路,即開拓戲路的意思。

(一)固有的基礎和人脈

歌仔戲劇團的經營者並非憑空起家;大多出身戲劇家庭,或者年輕時即加入 歌仔戲班,對於歌仔戲表演和整個生態環境有一定的認識及人脈基礎。必要的環 境基礎使得劇團在建立之初即擁有知名度,使得請戲的一方有需求時,知道劇團 的存在並列入考慮,有些戲迷也會向廟方推薦喜歡的劇團。知名度的建立來自於 請主對於演戲品質的信任,一旦請了今年的戲,或多或少意味著接下來請戲的邀 約,因此對於主動請戲的雇主而言,演出的品質是衡量劇團優劣的標準,受邀演 出日的表現若獲得信任,則此處之戲路便算成功打下。以春美歌劇團為例:團長 郭春美出身於歌仔戲世家,父母皆為歌仔戲演員並創立了高雄地區小有名氣的

「藝人歌劇團」,耳濡目染的郭團長十七歲便挑大樑演正生;「藝人歌劇團」於公 元兩千年以現任團長之名重整,改名春美歌劇團,接收了「藝人」時期的戲路,

目前穩定發展中。

(二)和廟方建立認識基礎

台灣曾經提倡節約拜拜,76但除了日治時期皇民化那幾年,從未禁止過宗教 信仰。長久以來,民間祭祀風氣甚盛,大小廟宇遍佈,供奉同樣主神的寺廟甚多;

對於可能請戲的寺廟主動加以拜訪,告知劇團相關訊息以供對方參考是一種絕對 有效的做法。各寺廟負責人通常會有一本放滿各劇團名片的冊子,然而要興起請 主的意願卻仍是問題,一種方式是針對他團戲路「撞價」,以壓低戲金來爭取演 出機會;在林鶴宜教授的田調經驗裡指出:有的新興劇團為取得接納,甚至會以 酬神的名義,自己貼演一台戲,藉此取得居民和廟方的認同,積極爭取曝光機率 與下回演出機會。高麗歌劇團為民國八十年才成立的劇團,團長夫婦在因緣際會 下整團,團長陳孝明在劇團沒有演出時,四處訪廟,爭取戲路。

76 1952 年教育部曾提出「厲行節約,改善民俗」,當時各大報皆已大篇幅配合宣傳,也有演出申 請等管理措施。參見同註74,頁 94。

(三)劇團間的相互流通

劇團負責人之間有親戚關係或者「換帖」拜把兄弟,劇團路便可互通有無,

以「小倩歌劇團」為例,團長黃金富先生的二哥也經營有「紫玉燕歌劇團」,兩 團雖然各自獨立,但在演出機會和各自演出之必要時候,實為相互支援的關係。

(四)「班長」的介紹

「班長」在傳統戲劇活動中的地位等同於現代社會的藝術經紀,負責替劇團 引薦演出機會,並獲取酬傭。班長與劇團之間屬於共生關係,但少有專屬於某劇 團的班長;通常班長和各劇團會維持良好的關係,如此班長便可以在手上戲路眾 多時平均分配,若遇大日,77則可以找到劇團,以適應不同請主的需求。78高雄 地區的戲路多半是劇團自己打下來的基礎,班長引薦的情形雖有,但目前比較少 見,原因在於整個演出環境欠佳,劇團單靠演出戲金維持運作已屬不易,若戲金 還要讓引戲班長抽成,劇團的運作無疑是雪上加霜;目前高雄地區各劇團的戲路 多見團長親自接洽。

三、劇團收入與人員待遇

外台演出的歌仔戲沒有門票收入,主要的酬勞就是雇主付給劇團的戲金。所 謂的「雇主」,主要指的是廟方管理委員會、當年「爐主」,或者請戲還願的民眾。

戲金的多寡和大月小月、是否為正日、劇團名氣以及演出內容都有關係。79

目前請一台歌仔戲(一天)的價碼是三萬到四萬,實地訪問的結果,各劇團 價碼偶爾有落差;傳統俗稱大月的幾個月份,早先因為祭祀風氣盛行,劇團供不 應求,因此大月演出戲金稍漲,漲幅在五千到一萬元不等;今日景況不若當年,

77 所謂的大日是指:眾多神明於同一天誕辰,或奉祀該神明的寺廟數量特多,或逢民間特別重 視的眾大節日如端午、中秋等節;在「大日」,劇團收費可能加倍。参見游源鏗,〈戲路帶來一切

──台灣傳統戲曲劇團營運的某些陳述〉,《表演藝術》,第四十七期(1996.10),頁 96。

78 同註 74,頁 97。

79 同註 74,頁 81

景氣的下滑是其一原因,觀賞人口的消失使得請戲酬神不一定非歌仔戲不可;演 出機會的驟減逐漸取消了提高大月戲金的慣例。請主僅負責提供場地,搭台、運 輸等演出相關的費用都由劇團負擔;目前搭台的行情是五千元左右,為了節省開 支,各劇團通常有自己的卡車,用在交通和運輸;在節流的前提之下,瑣碎的工 作皆由演員分擔,至於伙食及其他的民生開支,大多尋求外賣或者其他較為經濟 的管道。

演員的薪水以日計,依角色分工有所區別,一般而言,出任要角的「生」和

「旦」戲金最高,行情大約在1500 到 2000,其餘的演員大約在 1000 到 1500;

演出人員以文武場薪資最高,日薪在2000 至 2500 不等;演員薪資是劇團演出最 大的開銷。

四、劇團兼營事業或個人兼差

野台演出主要的意義在於酬神,在酬神之外,提供看戲民眾茶餘飯後的休閒 娛樂也是一重要的因素;電影電視普及之後,娛樂變得多元,以「廟口看戲」作 為娛樂的吸引力漸漸消失。外台演出的團體為了引人注目,壓低戲金爭取演出是 一種方式,而變相的脫衣舞、康樂隊等表演頻頻降低外台演出的素質。

娛樂的功能驟減,在酬神的基本意義之下,「省錢」於是成為請主最重視的 條件;外台演出的歌仔戲動輒十幾人上場,勞師動眾當然不可能省錢;為了兼顧 熱鬧場面及減低開銷的需要,部分的歌仔戲劇團兼營放映露天電影或者也提供成 本較低的康樂隊性質的表演。

娛樂的功能驟減,在酬神的基本意義之下,「省錢」於是成為請主最重視的 條件;外台演出的歌仔戲動輒十幾人上場,勞師動眾當然不可能省錢;為了兼顧 熱鬧場面及減低開銷的需要,部分的歌仔戲劇團兼營放映露天電影或者也提供成 本較低的康樂隊性質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