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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周禮》所載為周公制禮

在文檔中 鄭玄會通三《禮》研究 (頁 48-56)

一、周公作六典之職

鄭玄也稱《周官》為《周禮》,並相信其中記錄了當年周公制禮作樂的內容,

在《駁五經異義》有云:「《周禮》是周公之制」,138這看法承繼自劉歆。劉歆於王 莽時首先主張將《周禮》列位於「經」並置博士,又說:「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跡,

跡具在斯。」139跡者,前人活動的遺存痕跡;劉歆之意,當指透過這部書可以一窺 周公何以平治天下的緣由。〈天官.敘官〉曰:「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

設官分職,以為民極」,鄭注:

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謂之《周禮》。營邑於土中。七年,致政成王,以 此禮授之,使居雒邑,治天下。140

鄭玄認為周公授予成王的是一套可令周王朝長治久安的政體規劃,意圖將平治天 下的諸多措施透過嚴密的行政組織及權責劃分來加以落實,故鄭玄引鄭司農之言,

說六官「各有所職而百事舉」。141

鄭玄又稱《周禮》為「皇祖大經」,這可能是從周公致六典給成王的角度而言;

137 對於孔子「述而不作」的闡述,參見彭林:〈論經學的性質、學科地位與學術特點〉,《河南社會 科學》第 15 卷第 1 期(2007 年 1 月),頁 11。

138 《禮記.王制》,孔穎達正義引,卷 13,頁 265。

139 馬融《周官傳》所錄,見《周禮》,賈公彥〈序周禮廢興〉引,頁 7。

140 《周禮》,鄭注,卷 1,頁 10。

141 《周禮.天官.敘官》,鄭注,卷 1,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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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的皇祖即周文王,猶如《周頌.閔予小子》以成王為第一人稱書寫,詩文以

「皇祖」稱文王。142冠「皇祖」於「大經」,表現《周禮》雖是周公所定,但制作 的理念卻是由受天命以易代的周文王所確立,具有不易的權威。《周頌.維天之命》

曰:「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鄭玄認為這是周公在 攝政五年所作,意在祭告文王將承其意以制禮作樂。143鄭《箋》云:

(文王)以嘉美之道,饒衍與我,我其聚斂之,以制法度,以大順我文王 之意,謂為《周禮》六官之職也。144

至於武王,秉承其父文王之志,誅滅殷商。鄭玄認為他對周公制禮的影響,一方 面是營建新都的構想,145此即《周禮》六官篇首不斷提及的「惟王建國,辨方正位」; 另一方面則是對疆域的規劃,故〈王制注〉有云:「周公攝政,致太平,斥大九州 之界,制禮,成武王之意」,146此即《周禮》對「九州」各服有細密劃分,幅員又 遠大於殷商的緣故。綜言之,鄭玄認為文、武兩位先王已對「周禮」透露相當的 理念與擘畫,周公則是將這些指導性的原則開展,落實成具體的政典,也就是《周 禮》承載的內容。

二、《周禮》為周公所定

由上述說明,僅知鄭玄以《周禮》為周公所定。但鄭玄的認知又是如何得證?

他是如何確定《周禮》記錄了周公制禮的內容?這是面對其他經師的駁難時,鄭 玄的「舉證責任」。147這個問題必須回到鄭玄對一朝新典的制作「條件」來談。這 在第一節已提及;簡言之,即必須由受天命的聖王在太平之時,祭告天地,受賜 河圖洛書,再依天道來制定人間的禮樂與政治秩序,如此方能確保這套制度的神

142 《毛詩序》曰:「〈閔予小子〉,嗣王朝於廟也。」鄭箋:「嗣王者,謂成王也。除武王之喪,將 始即政,朝於宗也。」見《毛詩.周頌.閔予小子》,卷 19-3,頁 738。

143 《毛詩序》曰:「〈維天之命〉,大平告文王也。」鄭箋:「告大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 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大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禮作樂。」見《毛詩.周頌.維天之 命》,卷 19-1,頁 708。

144 《毛詩.周頌.維天之命》,鄭箋,卷 19-1,頁 708。

145 周武王早有觀察地勢,決定在洛邑營建新都的計畫。《史記.周本紀》採《逸周書.度邑》述武 王語:「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三塗,北望嶽鄙,顧詹有河,粵詹洛 伊,毋遠天空。營周居於雒邑而後去。」於「周公行政七年」下又說:「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 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

所謂「如武王之意」,即強調營新都的規劃肇始於武王。見《史記.周本紀》,頁 129、133。

146 見《禮記》,鄭注,卷 11,頁 213

147 利用該法律詞彙來說明驗核《周禮》成書時代與作者問題,由楊朝明發其軔,見楊朝明:〈關於

《周禮》成書的舉證責任〉,收錄於《出土文獻與儒家學術研究》(臺北: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 司,2007 年 4 月初版),頁 39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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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性與權威性,以及長治久安的效果。聖人周公的撰作資格、過程與承繼關係,

上文已有論述。至於「依天道」來制作的這一條件,呼應著漢代流行的天人相應 思想,從漢初董仲舒就已大加發揮,從陰陽、五行說天道秩序,再論人間的政體 組織必須象應天道來建置。148這種思想也是讖緯的一部分,149而接受讖緯的鄭玄亦 不例外,他認為《周禮》職官之數展現「以人法天」的思維,〈小宰注〉云:

六官之屬三百六十,象天地四時日月星辰之度數,天道備焉。150

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象應「天地四時」與五行之道;151所記禮制,頻分 陰、陽,並嚴格劃分尊卑,152即象應「日月」;職官總數有三百六十,則象應日行 一歲的周天之數。現代學界自然明白《周禮》撰成於戰國時代,撰作者已利用當 時流行的陰陽五行思想來架構職官體系,但是對於陰陽五行的發展脈絡尚無時代 意識的鄭玄而言,聖典必須符應天道,故《周禮》展現的這項特質反而讓他更堅 信它就是周公所訂。

另外,「以經證經」也是鄭玄認定《周禮》所記確為「周公之制」的驗核方式。

諸經並列,若能互為根據,相通無礙,便可視彼此同為展現聖人之志的有機整體。

《周禮注》頻頻援引群經的目的,便在如此。153但是,《周禮》與五經或一些重要 的傳記之間,存在不少衝突的觀點,鄭玄必須彌合或做出圓融的解釋,方能讓《周 禮》的經典地位獲得更普遍的認同。例如《鄭志》記載趙商曾經詢問:「〈族師〉

職曰:『四閭為族,八閭為聯,使之相保相受,刑罰慶賞相及。』在〈康誥〉曰:

『父不慈,子不孝,兄不孝,弟不恭,不相及也。』族師之職,鄰比相坐;〈康誥〉

之云,門內尚寬,不知《書》、《禮》孰錯?未達指趣。」對於,鄭玄回答:

148 董仲舒以宇宙秩序推人事秩序,在〈官制象天〉篇有清楚的展現,其中有云:「備天數以參事,

治謹於道之意也。」見舊題漢代董仲舒撰,蘇輿義證,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北京:中 華書局,2002 年 8 月初版 3 刷),卷 7,頁 215。

149 可參考陳其泰:〈兩漢之際陰陽五行說和讖緯說的演變〉,《中國哲學史》(1994 年第 1 期),頁 55-61。

150 《周禮》,鄭注,卷 3,頁 42。

151 六官與五行的對應關係,詳見彭林:《《周禮》主體思想與成書年代研究》,第二章第二節,頁 17-26。

152 《周禮》所見,祭祀有陽祀、陰祀,禮儀有陽禮、陰禮,政令有陽令、陰令,聲有陽聲、陰聲,

氣有陽氣、陰氣,故錢穆認為《周禮》「把整個宇宙,全部人生,都陰陽配偶化了。」見錢穆:

〈周官著作時代考〉,《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頁 336。彭林續有補充,認為《周禮》的「王國 格局」也以陰陽為綱、「王與后的宮廷系統」也是陰陽平衡、「自然神」也有陰陽對立,可知《周 禮》把陰陽「作為體國經野,設官分職的原則之一」。詳見彭林:《《周禮》主體思想與成書年代 研究》,第二章第一節,頁 17-22。

153 可參考李雲光:《三禮鄭氏學發凡》,頁 288-295。另外,依陳韋詮的統計,《周禮注》引五經(不 含三傳)的總數,接近三百次。見陳韋詮:《鄭玄《三禮注》引《春秋》經傳之硏究》,頁 112 之「鄭玄《三禮注》之引經注經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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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師」之職,周公新制禮,使民相共勑法;〈康誥〉之時,周法未定,天下 又新誅三監,務在尚寬,以安天下,先後異時,各有云為,乃謂是錯也?154

〈地官.族師〉於「四閭為族」云云之前,職文尚有「五家為比,十家為聯;五 人為伍,十人為聯。」若再合看〈地官.大司徒〉所說:「五家為比,使之相保;

五比為閭,使之相受;四閭為族,使之相葬;五族為黨,使之相救;五黨為州,

使之相賙;五州為鄉,使之相賓」,155以及〈比長〉、〈鄰長〉,與〈秋官.士師〉諸 篇,錢穆認為《周禮》實是湊合商鞅所創的什伍制,以及《孟子》「鄉田同井,出 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精神,所設計出的一套社會組織與軍事組織 合一的理想制度,即兵農合一,寄軍令於內政,「全國凝結成一個有機體,於內務 耕稼、外勸戰死之後面,再為補上一種為民制產、修其孝弟的儒家精神。」156換言 之,〈族師〉所反映的制度,遲至戰國才出現,但鄭玄視《周禮》反映周公之制,

故面對其中有「相保相受」與「刑罰慶賞相及」的嚴苛制度,竟與〈康誥〉不同,

且後者更為寬緩愛民,在無法否定任何一方,又必須維護《周禮》制作有聖王用 心時,便有上述的答語出現。他的要點有二,一是強調〈康誥〉是成王封康叔於 衛時的誥辭,時間在平定武庚之亂後,即攝政四年,157當時周公尚未制禮作樂,也 未致政於成王,故與《周禮》不同。再者,衛為殷商故地,亂事甫平,人民未習 教化,若以《周禮.大司寇》所謂「刑新國用輕典」的原則來看,〈康誥〉的處置 也算合宜。

趙商的質疑不是首例,也非個案。當劉歆說《周禮》是「周公治太平之跡」

後,早已引來批評,賈公彥〈序周禮廢興〉引馬融《周官傳》說:「時眾儒并出,

共排以為非是。」158又說:

林孝存以為武帝知《周官》末世瀆亂不驗之書,故作《十論》、《七難》以 排棄之;何休亦以為六國陰謀之書。唯有鄭玄徧覽羣經,知《周禮》者乃 周公致大平之跡,故能答林碩之論難,使《周禮》義得條通。159

林孝存為北海人,名「碩」,《漢書》及《鄭志》又作「臨碩」,與鄭玄同時。可見,

154 趙商與鄭玄的問答,見《周禮.地官.族師》,賈公彥疏引,卷 12,頁 186;以及〈秋官.大司 寇〉,賈公彥疏引,卷 34,頁 516。

155 《周禮》,卷 10,頁 159。

156 錢穆:〈周官著作時代考〉,《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 3 版),頁 368。

157 鄭玄的看法是循《左傳》、《書序》與《史記》的舊說而來,《詩譜.邶鄘衛譜》有云:「成王既 黜殷命,殺武庚,復伐三監。更於此三國建諸侯,以殷餘民封康叔於衛,使為之長。」見《毛 詩》,卷 22-1,頁 72。

158 《周禮》,賈公彥〈廢周禮廢興〉,頁 7。

158 《周禮》,賈公彥〈廢周禮廢興〉,頁 7。

在文檔中 鄭玄會通三《禮》研究 (頁 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