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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魯禮、周禮關係的鑑別與會通

在文檔中 鄭玄會通三《禮》研究 (頁 110-120)

周公有開國、輔政之功,故周武王封周公於少昊之墟的曲阜,史稱魯國。215魯 國先後傳二十五世,三十六位君主,歷時七、八百年。周王分封的目的,除了尊 崇周公勳勞,也利用這個遠離京畿,處於東陲的嫡系姬姓諸侯國,鎮撫當地尚未 臣服的夷人與殷商舊部,並散播周的禮樂制度於此。216長期以來,魯國做為周王朝 在東方的表率形象愈來愈鮮明,聲望崇高,不僅在諸侯當中的班次居長,217也成為 各國觀摩周禮的對象。但隨著國內公族三桓的侵權,以及國際局勢劇變之下不得 不做改革,魯國的禮樂也漸漸走向僭越,或是棄守舊有的制度。

以下就三《禮》為範圍,說明魯國得用天子禮樂的情況,接著談魯國在不同 時期對周禮的依違變化,最後討論鄭玄如何會通這些魯禮材料於他的體系之中。

一、魯國得用天子禮

〈郊特牲〉、〈明堂位〉與〈祭統〉等篇,記錄了周天子因感念周公勳勞而賞 賜魯國「天子禮樂」的細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郊天、禘祭周公,以及擇用 虞夏商周四代禮器用物與職官。〈明堂位〉曰:「成王以周公為有勳勞於天下,……

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凡四代之服、器、官,魯兼用之。是故魯,

王禮也」,218〈祭統〉亦云:「周公既沒,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勳勞者,而欲

214 語見《鄭志》答張逸問,《毛詩.豳風.七月》,孔穎達正義引,卷 8-1,頁 281。

215 見《史記.魯周公世家》,卷 33,頁 1515。

216 楊朝明說:「魯國為東方的宗周模式,擔負著傳播宗周禮樂文明的使命,如在周王朝治國政策的 貫徹上,魯國即堪為典範,周公治國,他的保民思想、明德慎罰、勸政任賢等都似乎在魯國當 政者身上有明顯體現。」見楊朝明:〈魯國的歷史地位與魯國史研究〉,《史學集刊》(1995 年第 4 期),頁 5。

217 《國語.魯語上》曰:「晉文公解曹地以分諸侯。僖公使臧文仲往,宿于重館,重館人告曰:『晉 始伯而欲固諸侯,故解有罪之地以分諸侯。諸侯莫不望分而欲親晉,皆將爭先;晉不以固班,

亦必親先者,吾子不可以不速行。魯之班長而又先,諸侯其誰望之?』」見徐元誥撰,王樹民、

沈長雲點校:《國語集解(修訂本)》,〈魯語上〉第四,頁 153-154。

218 《禮記.明堂位》,卷 31,頁 57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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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魯,故賜之以重祭,外祭則郊社是也,內祭則大嘗禘是也。」219然而,周公畢竟 不是天子,魯仍是諸侯國,在祭祀的對象、時間、器服用物等細節上,鄭玄認為 魯禮應該與周天子之禮有所區隔。這樣的認知,除了天無二日的思維,也得自《禮 記》上述諸篇材料與《周禮》的比對結果。以下先列相關記文如下,再做說明:

祭之日,王被袞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則天數也。乘素車,貴其質 也。旗十有二旒,龍章而設日月,以象天也。(〈郊特牲〉)220

魯君孟春乘大路,載弧韣,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

天子之禮也。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於大廟,牲用白牡,尊用犧、象、

山罍,鬱尊用黃目,灌用玉瓚大圭,薦用玉豆、雕篹,爵用玉琖仍雕,加 以璧散、璧角,俎用梡、嶡。升歌〈清廟〉,下管〈象〉;朱干玉戚,冕而 舞〈大武〉;皮弁素積,裼而舞〈大夏〉。〈昧〉,東夷之樂也;〈任〉,南蠻 之樂也。納夷、蠻之樂於大廟,言廣魯於天下也。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 褘立于房中。(〈明堂位〉)221

魯禮與周天子之禮的差異,一是魯國郊天,鄭玄以為在子月,與周天子祭於寅月 不同;二是魯君郊天雖與周天子同用畫有日月且綴十二旒之大旂(上公僅用九),

但乘車用殷之大路(即木路、素車),不似周天子用乘路(即玉路);222三是郊天時,

周天子服大裘而冕,而魯君僅能服衮冕,223但魯國夫人可與王后相同,穿戴褘衣與 副這些最高貴的禮服與假髻,不似一般諸侯夫人僅能服揄翟以下;224四是於大廟禘 祭周公時,犧牲循殷制用白牡,不循周人尚赤的習慣而用赤牡。225至此可知,魯國 雖然得用四代禮服、器物與職官的殊榮,不似一般諸侯僅能使用「時王之器」,226

219 《禮記.祭統》,卷 49,頁 840。

220 《禮記.郊特牲》,卷 26,頁 499。

221 《禮記.明堂位》,卷 31,頁 577-579。

222 〈春官.內車〉曰:「王之五路:一曰玉路,鍚,樊纓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斿,以祀。」

〈明堂位〉曰:「大路,殷路也。乘路,周路也。」鄭注:「大路,木路也。乘路,玉路也。」

見《禮記》,鄭注,卷 31,頁 580。

223 〈春官.司服〉曰:「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公之服,自 袞冕而下,如王之服。」據此原則,面對〈郊特牲〉所謂:「祭之日,王被袞以象天」,鄭注:

「此魯禮也。《周禮》,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魯侯之服,自袞冕而下也。」

見《禮記.郊特牲》,鄭注,卷 26,頁 499。

224 《周禮.天官.追師》,孔穎達正義,卷 8,頁 130。

225 《魯頌.閟宮》:「白牡騂剛,犧尊將將。」《毛傳》:「白牡,周公牲也;騂剛,魯公牲也。」見

《毛詩》,卷 20-2,頁 778。〈明堂位〉曰:「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騂剛」,鄭注:「順正色 也。……騂剛,赤色。」見《禮記》,卷 31,頁 581。

226 一般諸侯,唯用周器,不得兼用異代禮器。《禮記.禮運》有云:「醆、斝及尸君,非禮也,是 謂僭君。」何以僭越?鄭玄根據〈明堂位〉「夏曰醆,殷曰斝」,注云:「僭禮之君也。醆、斝,

先王之爵也。唯魯與王者之後得用之耳,其餘諸侯用時王之器而已。」見《禮記.禮運》,鄭 注,卷 21,頁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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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能擇取,不能遍用,以與周天子有別,即孔穎達所說:「魯家每物之中得有用 之,不謂事事盡用」。227

再進一步釐清,在宗廟祭祀上,魯國得以天子之禮祭周公,但祭歷代魯公仍 須遵循諸侯禮,故熊安生有云:「祭文王、周公之廟得用天子之禮,其祭魯公以下,

則亦玄冕。故《公羊》云:『周公白牡,魯公騂犅,群公不毛』,是魯公以下與周 公異也。」228

二、魯國對周禮的依違

魯文化與周文化一脈相承,周王朝的禮樂制度鑄就了魯國根深柢固的禮樂傳 統,使魯國成為周代禮樂保存最完整的諸侯國,是各國觀摩周禮的典範,故晉人 荀偃、士匄有云:「諸侯宋、魯,於是觀禮」;229即便春秋後期,周王朝勢衰,諸侯 自行其道,頗多違禮、僭越之舉,但魯襄公二十九年,吳國公子季札至魯國聘問,

「請觀於周樂」,魯國樂師仍能一一歌之,使季札歎為觀止。230而韓宣子在魯昭公 二年前往聘問時,也能「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而讚歎說:「周 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231〈禮運〉也見孔子云:「我觀 周道,幽、厲傷之,吾舍魯何適矣?」232在在顯示「政亂禮失」的年代裡,魯國對 周道的施行,或者說是對周禮儀文與典冊的保存,233仍較其他諸侯國來得完整。

不過,上述的比較只是相對性的,魯國悖離周禮,甚至失傳不習的情況,在 周王室東遷之後,也已經發生。〈玉藻〉曰:「玄冠紫緌,自魯桓公始也。」鄭玄 認為:「蓋僭宋王者之後服也。緌,當用『繢』。」234魯君原本就可擇用一部分殷禮 來祭周公,所以鄭玄懷疑桓公順勢僭取用於己身,用紫色這種間色來做為玄冠的

227 《禮記.明堂位》,孔穎達正義,卷 31,頁 584。

228 《禮記.玉藻》,孔穎達正義引,卷 29,頁 546。

229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卷 31,頁 539。杜預注:「宋王者後,魯以周公故,皆用天子禮樂,

故可觀。」

230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卷 29,頁 667-673。

231 筆者將「易」與「象」分讀,依楊伯峻從宋代王應麟的說法,「象」指治象,因懸掛於象魏(魏 闕)的政治法令而得名,指魯國歷代的政令。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昭公二年,

頁 1226-1227。

232 《禮記.禮運》,卷 21,頁 420。

233 畢經緯:「周禮崩壞是春秋時期普遍的社會現象,魯國也未能倖免。宣子說『周禮盡在魯矣』, 是在『觀書於太史氏』之後,有感於魯國較好地保存了記載周禮的前朝典籍,並非看到了魯國 守禮的事實。事實上,《左傳》所載的魯國君臣的 514 次活動中,就有 104 次違禮。」見氏著:

〈論『周禮在魯』的二元界定〉,《殷都學刊》(2001 年,第 4 期),頁 21。楊朝明亦以「禮存其 儀而失其義」來說明春秋時期魯國對周禮的依違,見氏著:《魯文化史》,頁 432-433。

234 《禮記.玉藻》,鄭注,卷 29,頁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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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帶,違背了周禮的規範。而春秋中期開始,魯國君權與公族近支之間的抗衡有 了劇烈的傾斜,魯莊公三位弟弟的子孫──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三家,史稱

「三桓」,開始「分公室」,長期分掌魯國大權,令「魯如小侯,卑於三桓之家」,

235形成「政在大夫」局面。三桓的僭越,除了季氏「八佾舞于庭」,《禮記.郊特牲》

也記載:「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諸侯。而公廟之設於私家,非禮也,由三 桓始也。」鄭玄解釋說:三桓見魯君因周公之故而立文王廟,便也僭越而私立桓 公廟,違背了「大夫不敢祖諸侯」的傳統。236而王官之學的禮樂與典儀之失傳,也 於此發生。如魯國樂人太師摯、亞飯干等人流散各地,237貴族也多不習禮文,故有 魯哀公令孺悲至孔子處學習士喪禮,238這些都顯示魯國對周禮的遵奉態度與典冊儀 文的保存已大不如前。239

戰國初期,三桓失勢,魯穆公奪回政權,但為了重振國力、適應新局,所做 的一連串改革,也早非傳統周制的面貌。240對於吉凶諸禮,亦有不明正禮的情況,

例如〈檀弓上〉記載:「穆公之母卒,使人問於曾子曰:『如之何?』對曰:『申也 聞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齊斬之情,饘粥之食,自天子達。布幕,衛也;縿幕,

魯也。』」鄭注:「衛,諸侯禮;魯,天子禮。兩言之者,僭已久矣。」241鄭玄認為 曾子刻意並陳魯、衛的差異來提醒穆公,唯祭周公時方能行天子禮,其餘魯君行 禮仍須遵守諸侯禮的規範,勿再重蹈違僭之舉。不過,後世有學者如楊慎、孫希 旦等人,認為曾子並陳衛、魯兩國在覆棺布的材質差異,一者用麻,一者用綢布,

只是微文小節,提出來讓穆公參酌罷了,並無譏諷魯國僭禮的意圖。242鄭玄如此理 解,是把三桓以後的魯國禮樂,皆視為走向崩壞的局面了。

235 《史記.魯周公世家》,卷 33,頁 1546。

236 《禮記.郊特牲》,鄭注,卷 25,頁 487。另外,〈喪服傳〉云:「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孫不得祖 諸侯」,鄭注:「不得禰、不得祖者,不得立其廟而祭之也。」見《儀禮.喪服》,鄭注,卷 32,

236 《禮記.郊特牲》,鄭注,卷 25,頁 487。另外,〈喪服傳〉云:「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孫不得祖 諸侯」,鄭注:「不得禰、不得祖者,不得立其廟而祭之也。」見《儀禮.喪服》,鄭注,卷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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