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對大、小戴《禮記》的認識與取捨

在文檔中 鄭玄會通三《禮》研究 (頁 66-71)

二戴《禮記》在漢世雖然不曾立於學官,但重要性並不亞於經。鄭玄《六藝 論》提及這兩部書的編輯者:「戴德傳《記》八十五篇,則《大戴禮》是也;戴 聖傳『禮』四十九篇,則此《禮記》是也。」240至於編輯的目的,是為了彌補《儀 禮》的不足。241《儀禮》有十七篇,其中十一篇載士或大夫禮,而事關天子、諸侯

234 《禮記.禮器》,卷 23,頁 451。

235 同上,頁 455。

236 同上,頁 456。

237 同上,頁 459。

238 鄭雯馨:〈《禮記.禮器》「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注釋異說及其影響探究〉,頁 163-164。

239 同上,頁 178。

240 《禮記》,孔穎達〈禮記正義序〉引,頁 9。

241 關於二戴《禮記》與《儀禮》的互補性,詳參葉國良師:〈二戴《禮記》與《儀禮》的關係〉,《經 學側論》,頁 113-128。

55

者唯有四篇,階級越高,記載愈少,尚不足以提供朝廷議禮、制禮的多元需求。

例如武帝即位,欲改易服色,重定郊天、封禪與宗廟之禮,但奉詔的儒生竟無所 作為,「十餘年不就」,242這是因為禮家缺乏文獻稽考,無法在改制上做出有力的發 言。243雖然武帝晚年至宣帝年間擔任博士的后倉發展了「推致」的方法,「推《士 禮》而致於天子」,企圖根據禮意與禮數差次,由卑而尊推論禮儀的隆殺,244但《儀 禮》本身涉及的禮類本就不多,這個方法能做的有限,畢竟許多禮類既然《儀禮》

已闕而不見,推致也無從做起。至於漢初雖有《禮》古經五十六卷的發現,245其中 存有許多天子諸侯禮,但苦無師承,在講求師法的漢代,自然難立於學官,獲得 採認。再者,大一統王朝對「禮」的需求,不僅止於一套套有固定章程儀節的禮 典,還需要能興辦政務的具體制度,如班爵授祿、職官組織、刑罰規範、曆法月 令等等,這些都不是窮究《儀禮》就能獲得。故最直接的彌補方法,就是從漢初 就發得的眾多古禮書與樂書,246有經亦有記,247選擇可供補充的篇章,故有二戴《禮 記》的編輯。

這些「記」的權威性雖然不如「經」,但是內容若不與經有所牴觸,儒生經 師仍會加以利用,影響力絕不亞於「經」。例如西漢宣帝甘露三年舉行的石渠閣 會議,戴聖與聞人通漢先後援引小戴《禮記.曲禮上》的「孤子當室,冠衣不純 采」、「父母存,冠衣不純素」,與〈王制〉的「(大夫)仕於家,出鄉不與士

242 見《史記.禮書》,卷 23,頁 1160-1161。如元鼎五年籌立郊祀,是由方士謬忌設計太一祠,不 見五經博士提供意見,見《史記.封禪書》,卷 28,頁 1386。又如元封元年籌辦封禪大禮,齊魯 儒生批評朝廷設計的禮器「不與古同」,卻又無法說明古制為何。見《史記.孝武本紀》,卷 12,

頁 474。

243 劉歆〈移讓太常博士書〉曾批評:「國家將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禪、巡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 其原。」說的雖是今文學者固定一經,不願接受古文舊書材料的弊病,卻也側面反映說禮者即 便有推致也不濟事。見《漢書.楚元王傳》,卷 36,頁 1970。

244 關於后倉禮學的傳承,可參考江乾益:〈后倉與兩漢之禮文化〉,《興大中文學報》第十九期(2006 年 6 月),頁 147-167。王葆玹:《今古文經學新論(增訂版)》(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 年 12 月初版 2 刷),頁 81-90。

245 見《漢書.藝文志》,卷 30,頁 1709。《禮》古經諸篇扣除與今《儀禮》重複者,剩餘的三十九 篇稱為逸《禮》。漢代之後,逸《禮》次第亡佚,今日只能由輯佚材料與僅存的篇名,略知其中 多有天子與諸侯的禮典。見宋.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二十五史補編》之《史記兩漢三 史補編》第參冊(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 年 3 月初版。據開明書店版影印),頁 213。

246 葉國良師說:「二戴《禮記》選編的內容相當程度涵蓋了劉向及班固所見的禮、樂古籍」,換言 之,也不排除其他來源的可能性。見氏著:〈二戴《禮記》與《儀禮》的關係〉,頁 125。至於班 固所著錄者,詳參《漢書.藝文志》,卷 30,頁 1709~1711。

247 經者,指《禮》古經五十六卷裡,扣除與今《禮》重複者,其餘的禮篇,劉歆稱為「逸《禮》」, 鄭玄稱為「逸《曲禮》。」就小戴《禮記》而言,鄭玄認為其中的〈奔喪〉與〈投壺〉兩篇輯錄 自《禮》古經。《三禮目錄》云:「名曰『奔喪』者,以其居他國聞喪奔歸之禮。……實逸《曲 禮》之正篇也。」《禮記.奔喪》,孔穎達正義引,卷 56,頁 940。)又云:「名曰『投壺』者,

以其記主人與客燕飲講論才藝之禮。……亦實《曲禮》之正篇。」《禮記.投壺》,孔穎達正義 引,卷 58,頁 965。

56

齒」,以及〈雜記上〉的「君訃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祿,敢告於執事』;

夫人曰:『寡小君不祿。』」以闡釋〈喪服〉經。248又如成帝初年,匡衡、張譚等 重臣認為在甘泉祭太一,於汾陰祭后土,「事與古制殊」,上奏議請改變郊祀制 度,右將軍王商、博士師丹等人附和,更援引《禮記.祭法》所云「燔柴於泰壇,

祭天也;瘞貍於泰折,祭地也」,倡議地點設在國都的南、北郊。249東漢明帝對冠 冕制度的改革,《禮記.玉藻》也是依據之一。250可見漢人說「禮」,《禮記》未 曾置身事外。鄭玄會通三《禮》,欲建構、重現郁郁周制,也大量取用記文,實 是時代風氣影響。

一、對小戴《禮記》的認識

鄭玄認為小戴《禮記》各篇的作者與撰作時地不同,內容也時有矛盾,故應 用上仍須先通過《周禮》或群經的審驗。《鄭志》答趙商問〈玉藻〉與《周禮》

之異,有云:

《禮記》後人所集,據時而言,或諸侯同天子,或天子與諸侯等,所施不 同,故難據。251

鄭玄認為《禮記》諸篇來源不一,大約撰作在禮制紛亂的春秋戰國,亦有遲至秦 末者。252當時違僭之事四起或自創新儀,撰作者受時代所限,未能分辨周之正禮,,

故各據所聞載錄,諸篇內容自然異說紛陳,時有衝突。鄭玄雖然為《禮記》作注 以成「三禮」之學,卻不把它視為會通的核心,除了考量到「記」的地位,也在 於它缺乏系統性。這種特質說的不只是《禮記》全篇,也是指個別禮篇。鄭玄對 於《禮記》某些篇的分判──論其合禮或違禮,是周禮或異代禮,是畿內禮制或 畿外禮制等等,大部分是以析章分節的方式進行,將研判的對象盡量縮小,所以 常見前一節還注為殷禮,下一節卻釋為周禮的情況;這顯示在鄭玄的心目中,即 便同一禮篇記錄的禮制,也有雜糅拼湊的可能,在撰作上缺乏通貫的脈絡。

248 唐.杜佑:《通典》(臺北:世界書局,1986 年,景印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本,史部第 138 冊故 事類),卷 73 引《漢石渠禮議》部分逸文十則,其中有三則與小戴《禮記》有關。頁 872-873。

249 《漢書.郊祀志》,卷 25,頁 1253-1254。

250 見《後漢書.明帝紀》,卷 2,頁 100;以及〈輿服志〉,卷 30,頁 3663-3664。

251 《禮記.玉藻》,孔穎達正義引,卷 29,頁 545。賈公彥疏引作「禮數不同,故難據也」,見《周 禮.天官.膳夫》,卷 4,頁 58。

252 除了〈月令〉雜抄自《呂氏春秋》,另外像〈禮器〉有云:「三代之禮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 青,夏造殷因。」鄭注:「素尚白,青尚黑者也。……變『白』、『黑』言『素』、『青』者,秦二 世時,趙高欲作亂,或以青為黑,黑為黃,民言從之,至今語猶存也。」孔穎達解釋說:「趙高 欲殺二世,未知人從己否,乃指鹿為馬,民畏趙高,皆稱鹿為馬,是其事也。其以青為黑,以 黑為黄,即鹿馬之類也。鄭去胡亥既近,相傳知之。此作記之人在胡亥之後,故『或素或青』。」

見《禮記.禮器》,卷 23,頁 460。

57

三《禮》的性質各異,《周禮》屬於官政之禮,《儀禮》記錄有固定章程儀 式的禮典,《禮記》雖然內容駁雜,卻也是鄭玄會通工作上不可或缺的一環。它 的貢獻主要有三:一是利用其中大量通論禮義的文字,來說明《周禮》的職官組 織、《儀禮》的儀程安排的設計目的,突顯或賦予這些官制、禮典的制作意義、

與教化精神。二是利用大量的歷代禮制資料,做為《周禮》、《儀禮》以外的另 一種判別標準,交叉比對以釐清眾記文的時代屬性,界定「非周制」的確切所屬 時代。三是利用大量零散、片斷或從不同層面來敘述的制度儀文,來補充其他二

《禮》的細節,令郁郁周文的面貌更為完整。

二、不取大戴《禮記》的緣由

至於鄭玄作注的禮書,為何不包含大戴《禮記》,合成「四禮」之學?或者是 捨小戴而取大戴,改以八十五篇更為豐富的材料來進行會通?推測其原因,大概 是兩部《禮記》在參考價值與傳佈程度上,曾經歷過一段競爭,至東漢時由小戴

《禮記》佔得上風。從西漢開始,后倉將禮學傳給戴德、戴聖與慶普三家,大戴 編輯八十五篇《禮記》,小戴編輯四十九篇的《禮記》;但有趣的是,大戴的弟子 橋仁撰著的《禮記章句》卻只有四十九篇,253傳慶氏禮的曹充之子曹褒所傳的《禮 記》也是四十九篇。254葉國良師認為:

這「四十九篇」之數應非巧合,當即今本小戴《禮記》。如此說來,二戴《禮 記》自西漢末、東漢初已顯現出競爭上的優劣了。255

接著又推測大戴《禮記》不受重視的原因,「僅從現存的三十九篇看,其內容不如 小戴《禮記》簡要,這當是大戴受到淘汰的原因之一。」256葉師所言甚是。東漢的 白虎通會議,已崇尚兼通,但今人陳玉台撰有《白虎通義引禮考述》,整理出《白 虎通義》引用《儀禮》與二戴《禮記》的情況,引用小戴《禮記》者超過一百處,

但大戴卻僅有十餘處,相差甚為懸殊。257因此,流風所及,鄭玄也循俗而選擇小戴

《禮記》做為「三禮」的一員。

253 《後漢書.橋玄傳》曰:「橋玄,字公祖,梁國雎陽人也。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著《禮記 章句》四十九篇,號曰『橋君學』,成帝時為大鴻臚。」(卷 51,頁 1695)

254 《後漢書.曹褒傳》載:「曹褒,字叔通,魯國薛人也。父充,持慶氏《禮》,建武中為博士。…

顯宗即位……拜充侍中,作章句辯難,於是遂有慶氏學。……博物識古,為儒者宗。……又傳

《禮記》四十九篇,教授諸生千餘人,慶氏學遂行於世。」(卷 35,頁 1201)

255 葉國良師:〈二戴《禮記》與《儀禮》的關係〉,《經學側論》,頁 127。

256 同上,頁 128。

257 陳玉台:《白虎通義引禮考述》(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1974 年碩士論文,載於《國文 研究所集刊》第十九期,1975 年 6 月),頁 145-163。

58

59

第參章 以時代、地域鑑別及應用《禮記》

鄭玄會通三《禮》的目的,在廓清周公之制的樣貌,因此他所定義的「周禮」, 限縮在周公於攝政期間制定以授成王施行的禮樂,不是泛指八百餘年間任何見載 的典制。然而,在與《周禮》、《儀禮》的比對之下,小戴《禮記》便顯得駁雜,

鄭玄會通三《禮》的目的,在廓清周公之制的樣貌,因此他所定義的「周禮」, 限縮在周公於攝政期間制定以授成王施行的禮樂,不是泛指八百餘年間任何見載 的典制。然而,在與《周禮》、《儀禮》的比對之下,小戴《禮記》便顯得駁雜,

在文檔中 鄭玄會通三《禮》研究 (頁 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