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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致」會通與推演禮文

在文檔中 鄭玄會通三《禮》研究 (頁 177-191)

「推致」的應用因為禮篇的闕散而起,又因家法的興起而續有發展,至鄭玄 時更成為會通三《禮》,以及推演、補綴禮文的利器。不過,鄭玄對它的應用,雖 接續著西漢以來的習慣,卻又有所變化。

漢王朝初立,官方制禮多承襲秦制兼雜古禮,不管是朝儀、宗廟祭典,40或「自 天子稱號,下至佐僚宮室官名」,皆是如此。41武帝即位,欲改易服色,重定郊天 封禪之禮、宗廟百官之儀,但奉詔的儒生因缺乏文獻以立說,竟無所作為,「十餘 年不就」。42如元鼎五年籌立郊祀,是由方士謬忌設計太一祠,不見五經博士提供 意見;43元封元年籌辦封禪大禮,齊魯儒生批評朝廷設計的禮器「不與古同」,卻 又無法說明古制為何,最後武帝以倪寬之議,裁以己意。44如此境況,顯示禮家在 當時不僅缺乏文獻稽考,對禮學方法和理論的建立也尚未成熟,無法在改制上做 出有力的發言。

從高祖至武帝這段時間,在禮的領域,朝廷其實不乏專家,如能口誦與解說

《儀禮》的高堂生,以及善於禮容的徐生家族。唯當時《儀禮》內容有限,且多

39 《禮記.禮運》,鄭注,卷 22,頁 4 41。

40 《史記》載叔孫通於高祖時有云:「禮者,因時世人情為之節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禮所因革 損益可知者,謂不相復也。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又惠帝初位,令叔孫通「徙為太常,

定宗廟儀法」,「及稍定漢諸儀法,皆叔孫生為太常所論著也。」見《史記.叔孫通列傳》,卷 99,

頁 2722。

41 《史記.禮書》,卷 23,頁 1159-1160。

42 同上,卷 23,頁 1160-1161。

43 見《史記.封禪書》,卷 28,頁 1386。

44 見《史記.孝武本紀》,卷 12,頁 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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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士、大夫之禮,對於國家層級的郊祀、封禪、宗廟與明堂諸禮,高堂生恐怕使 不上力。至於徐生等人,擅長行禮之時儀容舉止、姿態神情的調協,並不通曉《儀 禮》,45僅重在實踐,而非理論,因此面對武帝急需一套可代表漢家新傳的典法,

以彰顯漢王朝的正當性與延續性時,自然發揮有限。這種情況,在通《儀禮》的 博士后倉出現以後,以及大、小戴《禮記》的編輯,配合元、成兩帝純用儒術的 政治氛圍,46才令儒家禮學有了更豐富的文獻與說禮方法,去主導國家禮典的制定 或修改。47

后倉約在武帝晚年至昭帝時期擔任博士,48他運用「推致」的方法救濟禮篇有 限的問題,為《儀禮》在官學的傳承,做出了貢獻。49但「推致」一詞現存最早的 記錄,卻是《漢書.藝文志》的一段批評:

《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 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雖不能備,猶 瘉倉等推《士禮》而致於天子之說。50

《漢書.禮樂志》亦有相同的批評,曰:

河間獻王采禮樂古事,稍稍增輯,至五百餘篇。今學者不能昭見,但推《士 禮》以及天子,說義又頗謬異。51

「推……致……」與「推……及……」係同一種說禮的方法,而本論文以「推致」

定名,是因為皮錫瑞《經學通論》已立有專則討論,明言「推致」是「禮家之通 例」,故筆者沿襲之。不過,皮氏有云:「鄭之所謂『準況』,即倉等所謂『推致』

也」52,「準況」一詞僅出現在《魯禮禘祫志》,53不見於《三禮注》,故筆者不取。

45 司馬遷說:「魯徐生善為容。孝文帝時,徐生以容為禮官大夫。傳子至孫徐延、徐襄。襄,其天 姿善為容,不能通《禮經》;延頗能,未善也。」見《史記.儒林列傳》,卷 121,頁 3126。

46 錢穆說:「元、成以下,始純用儒術,異於武、宣」,見錢穆:〈劉向歆父子年譜〉,《兩漢經學今 古文平議》,頁 16。

47 此後,在國家祭祀禮典上,一反之前延續秦制,或依憑黃老、神仙家說的做法,積極利用六經 來修正重訂,並賦予更有系統的理論。如漢元帝時,后倉弟子翼奉曾批評「漢家郊兆寢廟祭祀 之禮多不應古」,又批評「祭天地於雲陽汾陰,及諸寢廟不以親疏迭毀,皆煩費,違古制。」之 後「貢禹亦言當定迭毀禮,上遂從之。及匡衡為丞相,奏徒南北郊,其議皆自奉發之。」見《漢 書.翼奉傳》,卷 75,頁 3175-3178。

48 《漢書》的〈儒林傳.贊〉有云:「(武帝)初,《書》唯有歐陽,《禮》后,《易》楊,《春秋》

公羊而已。」見《漢書》,卷 88,頁 3620-3621。

49 葉國良師:〈二戴《禮記》與《儀禮》的關係〉,頁 116。

50 《漢書.藝文志》,卷 30,頁 1709。

51 《漢書.禮樂志》,卷 22,頁 1035。

52 皮錫瑞:《經學通論》,卷 3「三禮」之〈論后倉等推士禮以致於天子乃禮家之通例鄭注孔疏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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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致」的操作方式為何?〈藝文志〉沒有示例,后倉等人的操作過程與成 果也不復得,54但是由「推《士禮》而致於天子」的簡單描述來看,它應該是利用 有限的材料,配合禮義或禮數的差次,去推求未載於典籍的禮制的一種方法。至 於這種方法的缺點,從班固的觀點來看:一是立為基準的材料很有限,主要圍繞 在《儀禮》;二是推致而得的結果有異說,或與古禮書的內容不同;三是「由此推 彼」所依據的禮意與得出的成果,難以檢驗它們是否合宜,是否就是先聖之制。55 當初后倉運用「推致」以應付朝廷治禮之需,實是受限於可參考的文獻不足,

但是到了西漢中後期,從祕府發得或業已整理問世的文獻愈來愈多,如〈藝文志〉

所說的逸《禮》與《明堂陰陽》、《王史氏記》等記文,但后倉的後學者仍持續應 用「推致」這種間接推演的方法,又是何故?這可能與家法的興起有關,「推致」

成為禮家的說經模式之一,生徒相沿成習,不敢妄改;而且,為了壟斷利祿之途,

掌握官學的經師也不會輕易接受這批古禮書而自毀權威、自掘基柢。當然,這批 古禮書的內容本身也有缺陷或不足,故難以全據,即便是鄭玄也沒有盡用,這一 點待本章第四節再論。

鄭玄用來推致的核心典籍,與前人最大的不同,是擴大至《儀禮》之外,拉 進《周禮》這部不立於學官的職官書,並放在更高的位置,做為統攝、評判正違 的標準,力求推致的結果不相互衝突。而《禮記》的各章各節,除了有憑據可以 證明不是周制者,其餘的部分,鄭玄也是盡量取信,擴大推致的線索。

從操作方法來細分,陳澧認為「推致」可分為「推次」與「約」兩種。56所謂

「推次」,是將既有的材料,配合禮數差次,去推演出經籍未載的內容;它的關鍵 在「禮數差次」的應用,凡是具有明確規律,可用以制定出一組組次第關係嚴明 的禮制之原則,皆是差次的範疇。至於「約」法,它不是在次第關係上做推求,

明證〉條,頁 22-23。

53《毛詩.商頌.玄鳥》,孔穎達正義引,卷 20 之 3,頁 793。

54 筆者遍尋《漢書》與《後漢書》裡記載后倉一系的經師之相關史傳,以及《石渠禮論》現存的 逸文,並未尋得明確的資料。唯〈春官.樂師〉曰:「行以〈肆夏〉,趨以〈采薺〉。」鄭玄引錄 先鄭舊注:「〈肆夏〉、〈采薺〉皆樂名,或曰皆逸詩。謂人君行步以〈肆夏〉為節,趨疾於步則 以〈采薺〉為節,若今時行禮於大學,罷出,以鼓〈陔〉為節。」劉師培認為鄭司農「所謂行 禮大學者,據大射、養老諸禮言,漢代禮家蓋以賓降奏〈陔〉,〈大射〉有明文,因以諸侯〈大 射〉及〈鄉飲〉二禮推說天子大射、養老,謂所奏樂節亦與此同。」先鄭所言,或許就是漢世 禮家據《儀禮》推致天子禮的情況。唯天子與諸侯、大夫皆奏「陔」,不見隨階級做出調整或展 現次第關係,故該則是否確為「推致」,尚需更多考證。見《周禮》,鄭注,卷 23,頁 350;劉 師培:《禮記舊說》,收入《劉申叔先生遺書(一)》,頁 96。

55 錢穆說:「大抵今文諸家,上承諸子遺緒,用世之意為多。古文諸家,下開樸學先河,求是之心 為切。」對於支持古文經的劉歆、班固等人來說,除了用世的目標,更要求經說內容「信而有 徵」,有具體可靠的經典做為佐證。見氏著:《國學概論》(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 年初版 4 刷),

頁 120。

56 清.陳澧:《東塾讀書記》,卷 7,頁 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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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參酌既有的禮制儀文,為與之相近或可相通的禮類,做出可能的擬構,即「約 其相類之禮以言之者」。57

陳澧說:「約與推次,皆所以補經也。」58其實推致的用途不止是補經,鄭玄 也用來會通三《禮》。不管是合併相近可通的禮類,或是應用禮數差次,都是將三 部禮書置於共同的秩序之下,做為同一系統在看待。

以下的章節安排,都圍繞在「推致」,本節以下先介紹操作方式較為單純的「約」

法,接著才說明「推次」的應用範圍;第三節則是說明「禮數差次」的內容與應 用上的限制,第四節則討論逸《禮》經、記這些古禮書對鄭玄推致的影響。

一、約法的應用

何謂「約」法?陳澧說:「某事於經無『正文』,故約他經而知之。」59高明說:

「約者,準依其事也」,又云:「若《周禮》無存而可見者,則準依他禮而知之。」

60李雲光說:「『約』者,約其相類之禮以言之者也。」61可知,使用「約」法的前 提是某階級或類型的禮制儀文的確切情況,典籍並未言明,此時只好參考性質相 近或可互通的記錄,援取可用的線索,紬繹其中的規則,去擬構出可能的形式。

再詳辨之,「約」法與「引證」不同,「引證」是相同階級或性質的資料在不同書 籍之間呈現詳略或不同面向的書寫,故可直接引彼證此,而非如「約」法為間接 的推擬。62鄭玄將「約」法應用在同一部禮書內的不同篇章,63也應用來會通三《禮》, 故擴大了可推求的類別與細節;而以下所舉的例子,皆屬於互注的情況。

約法的應用,最常見的情況是利用相近的禮類來推求,例如〈文王世子〉說 天子視察國學,釋奠行祭之後,又舉行養老之禮:「適東序,釋奠於先老,遂設三 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咏焉。退,脩之以孝 養也。反,登歌〈清廟〉。」天子的「養老禮」已亡失完整的記錄,故鄭玄依準同 樣具有尊老敬長目的之《儀禮.鄉飲酒禮》,去推求眾老者的席位分布,與樂工升

57 李雲光:《三禮鄭氏學發凡》,頁 570。

58 清.陳澧:《東塾讀書記》卷 7,頁 121。

59 同上,卷 7,頁 120。

60 高明:〈鄭玄學案〉,《禮學新探》(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77 年 10 月,再版),頁 277-278。以

「準依」釋「約」,其來有自,《尚書序》說孔子「約史記而修《春秋》」,孔穎達解釋說:「準依

「準依」釋「約」,其來有自,《尚書序》說孔子「約史記而修《春秋》」,孔穎達解釋說:「準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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