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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笛卡兒「思維物」作為生命現象學理論的基礎

第二章 抽象繪畫的「觀看」如何可能:昂希重新閱讀笛卡兒「我思」

第四節 以笛卡兒「思維物」作為生命現象學理論的基礎

靈魂的意志觀看是對某物的欲求行動(action de vouloir quelque chose),這樣同 樣說明了首先他必須以激情方式所知覺,其行動必須以激情的身體知覺作為前

115 Jean-Luc Marion, Cartesian Questions: Method and Metaphysic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9, p. 108.

116 Michel Henry, Phénoménologie de la vie Tome I,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2003, p. 59.

« Ce que c'est en géneral qu'un chose, Descartes le sait pour autant qu'il sait ce qu'est une chose qui pense, c'est-à-dire dont la substantialité et la matérialité sont la substantialité et la matérialité de la phénoménalité pure comme telle. »

117 以「實體性」與「實質性」一組概念說明現象顯現的原理是根據著思維物的觀念所建立,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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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不過問題在於為何昂希需要在不同樣態的思維內容預設它們顯現的本質是根 據實體性與實質性原則進行?如同第二節曾經說明「對我來說,像是我所觀看、

感受與觸摸」,此命題所強調主體在具體觀看對象的過程,都具有一種內在感受 的肯定與給予,在可見的觀看行動透露一種感受觀看的原初性,並非純粹只是一 種對象性的觀看。同樣地,思維物作為不同樣態思維內容的實體,在於彰顯出現 象內容具不可見的實體意義,也就是說,這些以知性、欲望和想像的思維現象樣 態,並非只有可見的意義,而更具有原初顯現的內在意義。

同時,昂希之所以區分出思維現象的內在,目的在於透露出現象的原初性與 保留其他現象顯現的方式。他指出一種機械論或力學笛卡兒主義者的主張,直接 將思維現象的本質等同於知性機能的操作,不僅是把思維現象本質以心靈與身體 的二元區分作為基本預設,使現象喪失它們自身的原初性,而且此主張排除了「我 思」作為存有者的徹底異質性(hétérogénéité radicale de l’étant)118。昂希說:「靈 魂於預設的設計與現象裡尋找自身的本質,繼而對立於身體,基於此原則下,心 靈喪失顯現的能力。」119昂希認為以心物二元的方式界定出思維現象的顯現本 質,意謂著現象於如何顯現的問題上,排除考慮現象其他原初顯現的可能。因為 以「心靈」與「身體」的兩種實體,皆以可見的方式界定出現象的本質,此區分 使得所有現象只能以此兩種方式顯現。因此,昂希將思維物的實體區分為實體性 與實質性,除了將顯現的本質以內在方式構成,而且在於開放思維現象其他的顯 現可能,並非局限於可見上。

從思維物的實體性與實質性提供「我思」明證性的原則,思維的活動在面對 外在存有接觸之際,保留著當下給予的原初性同時,而「我思」亦拒絕了一切由 外在與對象性所給予的意義,意義的給予是由「我思」自身發生,並非一種「我 對自身進行表象」(je me représente)的先驗統覺與意義構成再現工作。笛卡兒認 為所謂「思維」早已注意到僅發生於思維實體之內,「我思」於進行觀看時,可 以由此根據自身實體性原則與實質性原則提供自身的具體實質內容,進行意義的 創造。而如此徹底內在的自我活動,唯一能夠徹底地消除客觀性與對象性的方法 也只能出自於「我思」作為「思維物」實體自身,亦即是強調「我思」就是「我 思」本身的思維的屬己性。笛卡兒對思維實體的界定說明了思維的明證性是當下 發生與徹底內在,我思的絕對內在性可以先於任何一切反思性思維方式。

對於昂希而言,若以現象顯現的經驗層面而言,思維的表達與被給予只能以

「自行感觸」(auto-affection)的方式進行,才能具體地發生於不同的思維方式,

包括感覺、欲望、回憶與想像,思維方式皆可以以「感觸」的自行給予的經驗動 作對自身進行顯現,它強調了經驗者透過強烈地感受自身,重新對不同的思維內 容於當下瞬間時刻進行意義給予的活動。因此「感觸」並不是純粹相對於「主動」

的「被動」的先驗意識經驗綜合活動,經驗者可以自主地以不同程度的「感動」

方式進行自身思維的表達與給予,徹底地將思維內容與外在存有區分,屬己地進

118 PV1, p. 59.

119 PV1, p. 59.

工作,如同胡塞爾所說:「有多少現象,就有多少存有」(autant d’apparence, autant d’être)120,因此自胡塞爾以來,現象學就是一門探究存有的科學。不過,昂希 Comment)的觀點以「對象之如何給予」(objets dans le Comment de leur donation)

方式解讀121。由此,昂希更將現象的本質指向「顯現」的動作就是要與「存有」

120 Edmund Husserl, Méditation Cartésiennes, PUF, 1991, §46, p. 152.

121 Michel Henry Les Dossiers H l’Age d’Homme, dir. Jean-Marie Brohm et Jean Leclercq, Editions L’Age d’Homme, 2009, p. 62.

122 Ibid. p.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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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要質問只有「存有」與「對象」才是現象學活動的目的與終點?昂希提出「現 象性」作為顯現的本質到底表達了怎樣的現象學模式?

以「現象性」的概念探究現象的本質說明了現象的顯現未必與「存有」或者

「對象」有所關連,現象的顯現可以無關於對象所給予,藉此以「現象性」取代

「意向性」的構成結構同樣地可以得到現象本質的探究。「現象性」作為現象的 顯現本質表達了一個內在的結構,給予的動力是源自於是自我顯現的行動,而且 這個「自我」(soi)明證性並非仰賴於對一個對象進行反思下所建立,而是立基 於「自我」作為思維物的實體性基礎下,確保了現象給予過程是「自我體驗自我」

(s’éprouver soi-même),使現象顯現的本質以絕對的「我」(moi)作為單位,以 彰顯生命的實體性,因此對於昂希而言,「自我」就是直接等同「我」本身。從

「自我」到「我」的主體位格轉移中,絕對「我」作為實體性並不是一個固定的 根基載體,而是一種朝著一個以生命為主的內在現象系統,最終將所有現象皆還 原為生命內在本質作為顯現的始點。昂希要清楚的道出,現象的現象性並非存在 於可見物以及可見者所身處的世界內,以及表明意識的意向哲學與此有的分析無 助現象的現象性。反而透過自我彰顯的過程裡,透露「生命」作為現象的實體源 源不斷於意義給予過程自我顯現,而現象的存在表現了生命實體的獨特性,我們 可以於現象觀察當中,發現內在生命力量的足跡。但我們無法將現象的存有視為 可見的圖像,並且把其圖像等同生命實體本身,因為現象存有僅分享著生命實體 的本質,生命的本質不可能被可見圖像所集合,內在的顯現結構以生命的自行給 予作為現象的本質是不可還原為外在世界的顯現。

以原初自我彰顯的生命作為現象學的方法確定了「現象性」就是「生命」本 身,而不是存在於生命或自我之外。昂希以生命作為顯現的本質,並不僅是基於 理論態度所出發,他認為我們於哲學工作不外乎就是尋找一系列的證據依循著必 然的理性以閱讀與書寫制定的命題朝向古希臘的真理(Logos grec)。123任何的哲 學的研究對象被希臘真理的光茫照耀下都如此的真實和可見,現象學原理一貫繼 承其傳統「讓事物呈現自身」,事物與對象的真理始終顯露自身,獲得真理的價 值。對昂希而言,思考「生命」的可能並不是建立於以上現象學方法,他說:「如 果『生命』是不可見的,則以思想方式進入生命如何可能?以及生命的哲學如何 依然可能?」124昂希所指的「不可見」並不是意謂生命是一種神秘的事物,而是

「生命」的意義無法以可見的方式進行探索。難道我們認為透過可見的圖像就足 以顯現生命的意義?從思考生命開始到生命降臨於自身的人類也同時面臨同時 的困局, 昂希說:「當今以世界性方式解釋人類存有流行之際,授予人類存有的 特徵被事物所剝奪,忘記自身生活的真實。」對生命的省思,以確認自我彰顯的 生命可以作為一種現象學的可能,是發生於深刻自我的存有,不是表面上生命以 可見圖像自我實現,或者他人以各種方式彰顯自我,而是生命存有的顯現「在第 一自我生命體的感動中體驗自身」(s’éprouvant soi-même dans l’épreuve pathétique

123 I, p. 122; p. 85.

124 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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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Premier Soi vivant),使絕對的生命降臨於自身。125先不談論此處生命顯現的 論述背後具有怎樣的宗教脈絡,我們可以在其中找到關乎於生命現象學的理論要 點。以下以「體驗自身」與「感動」的概念說明生命現象顯現之要項。

首先是「體驗自身」作為現象顯現的重要行動,即是以上段落曾提及的「自 行給予」之所以可能,來源始於生命能夠體驗自身,自己提出顯現的實質與實體 作為現象構成的元素。「體驗自身」並沒有使生命超越自身,或者在生命之外體 驗自身。在「體驗自身」的現象模式發生之前,生命彷彿是對象和事物,自己需 要透過中介與概念獲得生命的意義。昂希認為「體驗自身」的經驗就是省思生命 的契機,自己不需要任何命題、直觀或者證據給予觀看,以清晰與明白的方式顯 現生命的意義。如果體驗並非發生於可見的觀看場域裡,則「體驗自身」的現象 模式是怎樣發生於不可見的生命之中?

「感動」的體驗模式運用內建於生命之內的「激情」(passion),以感覺運動 給予現象的顯現,「感動」發生於個體自我內部以強烈的感觸作用(affection)獲 得自我顯現,此感知作用所接合或意向的並非一個客體對象,而是源於自身能夠 把握的能力,以直接和接受方式獲得「感觸」內容,而在現象顯現意義裡,此感 受作用的內容並非產生於超越外在存有的視域,亦非一種生理學的感受刺激的被 動性,而是強調以自己體驗自身,不是朝向與外部意向性顯現,反而是向主體內 在的顯現,透過「自我感觸」以獲得顯現的本質。昂希指出:「感觸性是一種本 質的形式,此本質並非由某物所感觸,而是透過自身對自身的感觸,此原初的感

「感動」的體驗模式運用內建於生命之內的「激情」(passion),以感覺運動 給予現象的顯現,「感動」發生於個體自我內部以強烈的感觸作用(affection)獲 得自我顯現,此感知作用所接合或意向的並非一個客體對象,而是源於自身能夠 把握的能力,以直接和接受方式獲得「感觸」內容,而在現象顯現意義裡,此感 受作用的內容並非產生於超越外在存有的視域,亦非一種生理學的感受刺激的被 動性,而是強調以自己體驗自身,不是朝向與外部意向性顯現,反而是向主體內 在的顯現,透過「自我感觸」以獲得顯現的本質。昂希指出:「感觸性是一種本 質的形式,此本質並非由某物所感觸,而是透過自身對自身的感觸,此原初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