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企業藝文贊助方法
企業的本質本在追求經濟利益,通常企業質疑藝文贊助的重點,不外追求公益價值 與附加價值取捨的兩難;從塑造企業形象的角度觀察藝文贊助,由於文化藝術的特性,
可幫助企業提升品味與形象,且贊助文化藝術活動的方法相當多元,整理相關文獻列述 如下(鄭美華,2008;日本麥賽那協議會,2010):
一、以經費贊助藝文活動
企業對藝文組織、藝術家、藝術 NPO 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捐贈、贊助等經費上的支援。
對文化藝術活動提供經費贊助是最基本也是最直接的方式,而提供贊助的方法則可分 為:不過問贊助用途、指定贊助用途、票券認購等,也有以贊助團體行政費用,支付團 體工作人員的薪資,如鴻海集團的永齡基金會、台積電、中國信託、奇美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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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辦藝文活動
企業積極的投入文化活動的規劃、運營和管理。企業自己主辦演唱會或演講講座,舉辦 研討會,提供民眾接觸藝術的機會。
三、非資金援助-提供藝文展演場地設施(In-kind Support)
提供資金以外的支援,如人力資源和場地(倉庫,會議室,設施等)。像是百貨公司、
書店、飯店旅館等公眾場域,提供適當藝文展覽或劇場演出的空間,供作藝文展演場所,
無論是視覺藝術展覽活動或表演藝術演出空間,都是很好的藝文贊助方式,如:新光三 越、明德春天百貨、誠品書局等。
四、以產品贊助藝文活動
以表演藝術團體而言,藝術團體演出的預算,很多用在展演過程所需的費用上,如飲料 或礦泉水公司提供礦泉水及飲料、飯店提供住宿、航空公司提供機票,或如視覺藝術展 覽活動,可贊助展覽作品的交通運輸及保險費用等。
五、協助藝文團體經營管理
不善經營的藝文團體,由企業提供人力協助經營管理、行銷推廣、宣傳造勢、法律財務 諮詢等,如義美食品長期資助傳統歌仔戲團,統一企業贊助阿嬤的歌等保存老歌傳唱的 活動,並協助進行宣傳等媒體造勢規劃。
六、藝企合作模式共同策劃
由企業和藝術文化團體,提供人力物力資源,共同策劃演出活動,以主辦、協辦或合辦 之方式進行,如:飛利浦的城市音樂會、傳大藝術公司、新象活動中心等熱心推動兩岸 和國際文化藝術交流,以及籌辦馬友友新年音樂會的牛耳藝術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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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結合活動受邀演出
跨國企業、國際性社團組織世界年會、成立大會或歲末年終回饋內部員工之尾牙宴、春 酒宴等活動,邀請表演藝術團隊演出,如中華民國工商婦女協會贊助表演藝術活動、鴻 海、中信等企業集團之歲末活動等。
八、投身商業廣告
形象良好的藝術家、音樂家、舞蹈家、導演、演員或藝術創作者,因本身具有高知名度,
應邀為企業拍攝廣告,由藝術家或藝術團體為企業或其產品背書,廣告演出同樣達成企 業贊助藝術之目標。
九、互創利基的研習課程
經營協助、合作企劃及由團體為企業設計學習課程,教導企業員工學習課程等,都相當 值得企業體參考,這些方式,除了可以讓企業贊助文化藝術的方法有更多元的呈現,更 可以為企業和藝術產業之間互創利基。為期企業投入的資源有效運用,擴大贊助成效,
企業體應藉助創意人才,以持續投入專業、創新與追求多贏的贊助方式,此亦為未來企 業贊助文化藝術事業時,可不斷創發的創意。
十、營運藝文施設
創設博物館,美術館,畫廊,禮堂,劇院,和能劇等文化機構。日本企業藝文贊助的一 個特點就是經營豐富而高品質的文化設施。
十一、表揚/競賽活動
可分成兩個項目,一是對一般民眾,另外一個是對藝術家的。前者的目標是拓寬藝術視 野,後者的目的是幫助優秀的藝術家。給藝術家的獎項,除了表揚已經有所成就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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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外,同時也鼓勵新秀,協助加速通往成功之路。獎項的內容多是提供獎金,作品發 表的機會和場所,或補助國外進修學習,提供優惠貸款等。
十二、設立藝文組織
日本的企業會以撥出一筆資金設立與藝術文化相關的基金會,或是由個人∕企業間分別 集資成立,主要分成以下 2 種:
1. 提供贊助的財團(助成財團)
基金會,包括通過獎學金,助學金的榮譽等,支持外部的活動支援事業。例如公演和展 覽的津貼/補助金實施,國際交流和獎學金/競賽的顕彰事業等等。
2. 負責業務的財團(事業財團)
獨立的商業和做文化設施的運營和管理的財團。公演,展覽會等的實施,運行和管理美 術館/會堂等的文化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