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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以及呈現類型

第二章 重組著作

第二節 使用方式以及呈現類型

第一項 音樂

針對音樂類型的重組著作,大致可分成三種,一為音樂取樣(Sampling),另為 大眾較容易進行的歌詞改寫,第三種則為目前在 Youtube 上相當容易找到的類型,

名人唱歌類型,將名人的公開演講畫面或是在任何場合出現的錄影畫面剪接,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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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流行歌曲的歌詞,製造出名人在唱流行歌曲的效果。

第一款 音樂取樣(Sampling)

音樂取樣(Sampling),是一種新型態的音樂創作手法,所謂的 Sampling 即是自 既有的音樂中利用電腦剪輯軟體取用需要的部分,再加以混合其他音樂片段或是 自己的創作,形成新的樂曲,如 hip hop 此種流行樂基本上就是建立在音樂取樣的 手法上創作出來的。

關於音樂取樣的作品所產生的著作權法侵權訴訟,美國法院累積不少判決,

其主要爭議點不脫合理使用的討論,在本文第五章第二節第三項將會介紹與音樂 取樣相關的經典判決 CAMPBELL v. ACUFF-ROSE(1994)11,此判決影響合理使用 的標準極大,而其所確立的判準也可以適用在其他的著作類型上,因此相當值得 探討。

第二款 歌詞改寫

歌詞改寫是相對於以其他方式呈現的音樂重組較為容易掌握的創作方式,將 歌詞改寫的例子不勝枚舉,以網路紅人蔡阿嗄就曾將「掌聲響起」,因應時事,

改成「漲聲響起」12,並將歌詞改寫諷刺時政以及民生經濟狀況,但也有不具有諷 刺意味也無刻意反應時事,而單純以改詞為樂趣的作品,例如將「屋頂」一曲的 歌詞,改成「廚房版」13,由一對情侶因半夜肚子餓而於廚房相遇為主題改編而成 的搞笑版本,類此種單純改詞搞笑的作品於網路上並不少見,或者是 2014 年迪士 尼熱賣動畫片「冰雪奇緣」的主題曲“Frozen”被網友改成台語版14,即是把英文歌 詞改成同義或意思接近的台語歌詞,並且加以配唱,而且歌詞設計的與動畫人物 的嘴型一致,完全無違和感。以上這些例子都可被歸類為 KUSO。

       

11 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Inc., 510 U.S. 569, 114 S.Ct. 1164, 127 L.Ed. 2d 500

12蔡阿嘎,漲聲響起 MV(整個城市。都是蔡阿嘎的靠杯館 City CauPei3), 來源: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RygLBl_VtU&index=13&list=PL59H09W5dK3Hri7WYu2i4gc7eDJ X-3jWK (最後瀏覽日期:2015/7/13)

13 屋頂-廚房版 載於: http://mymedia.yam.com/m/2413798 (最後瀏覽日期: 2015/7/13)

14 在 YouTube 搜尋「冰雪奇緣台語版」,即會出現多種不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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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 名人唱歌

網路上流傳一則影片,原由美國歌手 Carly Rae Jepsen 所唱的 Call Me Maybe15,有網友將美國總統歐巴馬多次公開演說的內容加以剪接,找出與原曲 Call Me Maybe 歌詞相對應的演說片段,加以連接,如同歐巴馬在唱這首流行曲的樣子

16,此類的作品還有許多,此類作品可能有評論的意思,但也有只是單純好玩而製 作,但不論是出於何種意圖,沒有任何人在聽了這首混合(Remix)版本的剪輯歌曲 後會認為美國總統歐巴馬真的唱了這首歌,創作者除藉由此種方式表達自己的言 論外,並不會從中獲取任何商業上利益,甚至先前未曾聽過原曲的人或許會因為 好奇而去聽原曲。

第二項 視覺作品

重組著作最讓人有印象且吸引人的作品莫過於視覺可感知的類型,凡日常生 活中的廣告、商標、照片、畫作、商品包裝等,各種形式的著作,都不乏有人將 其重組,另外,改圖的技巧並不難,只需對繪圖軟體有基本的使用技能,任何人 都可以改圖,故而在網路上的此類作品更是不勝枚舉,況網路的發達,使網友之 間可互相學習改圖的技巧,並加以分享,因此散佈的範圍更廣,也聚集更多愛好 者,產生更多作品。

由於視覺作品的重組著作種類相當多元,其所牽涉到的問題較複雜,除要基 於每種呈現方式的特性去定其合理使用的空間外,更重要的是該作品所欲傳達出 的訊息與其取用他人的作品程度是否相符,也就是是否有「過度取用」以致於無 法被認定為合理使用,但具體判準仍有賴於個案決定。

以下就常見類型分別舉例說明。

       

15 Carly Rae Jepsen,Call Me Maybe,YouTube,

載於:http://www.youtube.com/watch?v=fWNaR-rxAic (最後瀏覽日期:2015/7/13)

16 Barack Obama 唱 Call Me Maybe,YouTube,

載於:http://www.youtube.com/watch?v=hX1YVzdnpEc(最後瀏覽日期: 20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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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 人物肖像改圖

改圖,也可以稱為 PS17,也就是就既有的圖像作品,例如照片、海報、影片 擷圖等,以繪圖剪輯軟體進行合成、改造的行為,在網路世界相當盛行,網路上 也有許多針對改圖的討論區。人物肖像改圖的對象有針對政治人物、演藝名人、

一般名眾,其所牽涉到的除了被當作主角的個人肖象權、名譽權外,被使用的照 片、海報、影片也同樣可能有侵害著作權法上著作人格權的禁止不當變更權以及 著作權財產權的重製權、改作權。

一、針對政治人物、演藝名人

政治人物的言行舉止被網友調侃的例子不勝枚舉,大多都含有批評時政以及

對於政治人物的言行表達不滿,將政治人物的照片與知名電影的海報加以合成,

此類合成有將原來海報主角臉部的部分挖空替換成政治人物,或是只留下原海報 的重要特徵、原來背景或具有識別性的版面設計(如邊框、或顏色),再選擇政治人 物偶然與原電影海報明星相同的動作或臉部角度加以合成,加上原來的電影名稱 或是改變電影名稱,但採用相同的字體。此類合成海報,所涉及的問題除政治人 物本身的肖象權以及人格權外,尚有原來電影海報設計者所享有的改作權以及禁 止不當變更權的問題。

但實際上電影海報的設計,似乎大同小異,先前網路上有網友整理上百齣電 影海報,發現不論是色彩的選擇、或是人物的站姿、人物肖象的放置角度,並無 太大的不同,只差把電影片名再改過即可再適用在其他的電影上18,此種版面設計 方式實際上與後續所會提到有許多平面設計版面所呈現出來的視覺感受大同小 異。

       

17 繪圖軟體 PhotoShop 的簡稱。

18 Edster(2014),〈你看這些電影海報可能已經幾百萬次了,但是你一定沒有注意到這個超有趣的「規

則」〉,《TEEPR 趣味新聞》,載於:

http://www.teepr.com/25276/%E4%BD%A0%E7%9C%8B%E9%80%99%E4%BA%9B%E9%9B%BB

%E5%BD%B1%E6%B5%B7%E5%A0%B1%E5%8F%AF%E8%83%BD%E5%B7%B2%E7%B6%93

%E5%B9%BE%E7%99%BE%E8%90%AC%E6%AC%A1%E4%BA%86%EF%BC%8C%E4%BD%86

%E6%98%AF%E4%BD%A0%E4%B8%80 / (最後瀏覽日:20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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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民眾

網路論壇上有許多討論區,常出現網友自願將自己的照片提供給網友,希望

由網友進行改圖,但也有因為個人特色鮮明或是因為個人行為倍受爭議而被網友 搜出照片進行改圖的情形,以下以較有名的「百變小胖」19做為例子。

百變小胖原為一張在上海讀初中的男學生偶然被拍到的一張照片,該男學生 小胖不經意的以側面角度斜眼看鏡頭的一瞬間被照下來,由於表情非常令人印象 深刻,大約在 2003 年起被許多網友將原圖加以合成其它元素形成一系列的合成 圖,有與蒙娜麗莎、哈利波特、多啦 A 夢等合成的圖片,由於形象多變,故被稱 為「百變小胖」,甚至還有報章報導,但小胖被合成的人物形象並不只有讓人會 心一笑的,也包含許多較為不雅的合成方式,例如有網友製作動畫,人物頭像是 小胖,但身體是一個裸體正在搖擺的舞女。

第二款 商標

商標是由圖與文字組成,排除音樂商標、立體商標外,商標圖樣本身即受著 作權保護,由於商標的目的就是為使消費者能得知該商品之來源,知名度越高所 能獲得的利益越大,美國每年都有針對「最會賺錢」20的商標進行排名,企業對於 自家商標的重視程度如同一般人珍視自己的名譽一般,故任何針對商標圖樣的改 變,不論是否在改圖後做為自己的商標使用,都會引起使用該商標的公司注意,

但若對於商標圖樣在改圖後並未作為商標使用,則該公司是否有權利以行使商標 權的名義來限制屬於著作權法可能可被認為是合理使用範圍的行為呢?以下就各 案例舉例說明之。

       

19 香港網絡大典 http://evchk.wikia.com/wiki/%E5%B0%8F%E8%83%96 (最後瀏覽日:2015/7/13)

20 linli(2014),〈2014 年世界品牌 500 強:美國品牌占 227 席,臺灣無品牌入圍〉,《TechNews 科技新 報》,載於 : http://technews.tw/2014/12/17/the-world-s-500-most-influential-brands/

(最後瀏覽日:20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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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TARBUCKS or STARPARKS?」21

設計師劉一德以星巴克商標為基礎,將星巴克商標中的美人魚改成喜劇泰斗 卓別林、瑪麗蓮夢露、毛澤東等名人,並製作成「星趴客杯」環保杯(圖一) 加以 販售,原來的「STARBUCKS」被改成「STARPARKS DRINKS」,設計師的理念 是為提倡環保,而「星趴客杯」意味帶環保杯上咖啡館,就像參加趴踢(Party),但 後遭星巴克發存證信念表示侵害其商標權,此後設計師將該商品下架。

類似的作品但並沒有加以販售的惡搞星巴克杯,是由韓國藝術家所創作,並 加以展覽(圖二)22

圖 2:星趴客杯

圖 3:韓國藝術家惡搞作品

       

21 洪玲明(2009),〈設計師 KUSO 星趴客杯 星巴克提侵權〉,《TVBS 新聞》,載於:

http://news.tvbs.com.tw/entry/149138 (最後瀏覽日:2015/7/135)

22 波波(2014),〈韓藝術家惡搞 STARBUCKS〉,《New Monday》,載於:

http://www.nmplus.hk/home/%E9%9F%93%E8%97%9D%E8%A1%93%E5%AE%B6%E6%83%A1%E 6%90%9Estarbucks%E6%9D%AF/ (最後瀏覽日:20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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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笨星巴克」23

「笨星巴克」,英文為「DUMP STARBUCKS」,為加拿大喜劇明星費爾德(Nathan Fielder)為打知名度,將星巴克的商標、內部裝潢、杯子樣式、全部模仿的一模一 樣,但都加上「DUMP」的字樣,以示區別,並表示受到 parody law 的保護。

圖 4:笨星巴克 3. 曼秀雷敦小護士

著名的「小護士」藥膏,其商標為一個可愛的小女孩穿著護士服,側身面對 正面的小護士,曼秀雷敦小護士的商標長久使用以來令國人印象深刻,無人不知 小護士,該藥膏在我國推出時其廣告歌也因容易記誦更增加其知名度,據曼秀雷 敦的創辦人表示,選擇使用小護士作為商標的含意是「醫藥、呵護、溫和、信賴24」,

但網路上出現不少將經典小護士的商標改圖的情形,例如「鼻青臉腫小護士」,

原來小護士可愛微笑的臉龐被網友改成被打的鼻青臉腫的樣子,而原商標的綠色 圓圈裡所寫的字樣是曼秀雷敦的英文「MEMTHOLATUM」,經過 KUSO 後變成,

「PLEASE CALL 113」的字樣,將小護士原本正面溫柔的印象加以顛覆,小護士 變成被打的受害者。

       

23〈炒熱笨星巴克,原來是…費爾德搞噱頭〉,《世界新聞網》,載於:

http://www.worldjournal.com/pages/full_anews/push?article-%E7%82%92%E7%86%B1%E7%AC%A8

%E6%98%9F%E5%B7%B4%E5%85%8B+%E5%8E%9F%E4%BE%86%E6%98%AF-%E8%B2%BB

%E7%88%BE%E5%BE%B7%E5%A1%99%E5%99%B1%E9%A0%AD%20&id=24552692 (最後瀏 覽日:2015/7/13)

24 萬惠雯(2004),〈百歲小護士 曼秀雷敦紅不讓〉,《新台灣新聞週刊》,第 454 期,載於:

24 萬惠雯(2004),〈百歲小護士 曼秀雷敦紅不讓〉,《新台灣新聞週刊》,第 454 期,載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