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修正組織與運作
衣服合身與否除了量身外還要試穿;因此,組織適合與否除依據以往的 文獻資料、現況並且經過實際訪談修正,甚至還要實際運作後再修改。
一、修正組織
茲依本章第二節所設計之組織架構圖及理念,就教於訪談者並將實際狀 況,詳列如下:
「初期因為大家有共同的理想,也為了讓我們這樣一個理想,或是我們 這樣一個非制式的組織它的運作,因為大家人多的時候有時候意見就很多 啦!就比較不容易照原來的理想去運作,所以它剛開始的時候可能就是一個 非正式的組織,所謂非正式組織就是它可能不是一個協會或是協進會,它可 能就是類似委員會之類的,就是我們幾個人,那大家分工之後,但是我們前 面所提的,我們可能都是當地人會比較多,當地人才會對當地有情感,但是 因為受限於每個人的時間或是每個人的所學,或是每個人他的興趣不同,所 以除了本地人之外他很可能就會找外面的,就是非LOCAL的這些專業學者,
他也很可能會請他們一起來達成我們的這樣一個理想,但是這些專家學者他 不是像當地人,他每天都可以在那邊跟這個委員會的這樣一個討論,但是他 會給您一些他們的看法,因為畢竟他們在各領域各有專精,那所以變成是一 個委員或是顧問,類似顧問,諮詢的性質,那這樣的話,我們整個委員會在 推行我們生態旅遊的時候,那可能就會更精準,不會偏離所謂的生態旅遊的 這樣一個主軸。至於協會;因為他的性質不一樣,協會它是一個社團法人,
它可以接受金助或是補助或是自己提計畫,等於是有一個經費的來源,那他 更會有這樣的一個動力去達成他所要的一個目標。外面的不管是財團或是 誰,理念近了可能我就會捐贈給協會,那這樣的話您們可能更有能力去達成 所想要的!但是委員會這部份可能就受限了,因為在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
所以可能到最後很可能它會慢慢的轉型變成一個協會,當然在一個區塊裡
面,因理念的關係,有共識則委員會依然存在;共識有差異成員另組其他的 協會也說不定,到最後會不會變成大家作這個轉變,也不無可能,那就要看 它整個未來的一個發展,不過初期為了要能夠「穩扎穩打」,且不急著成立 協會。為了要避免於其他的比較不一樣的意見進來,把本來有共同的理想去 打散掉,所以我想初期在所謂的沒有共同利害關係前提之下,應該是會很自 然先從委員會這樣的組織形成,因為有協會的時候,那它可能受限於規定就 是您兩年要改選一次,那您兩年改選一次我現在假設我是我們現在成立協 會,那協會的理事長,協會的幹部成員,或是協會裡面可能我們之前從委員 會過渡過來的這些所謂的專家學者,那大家都很一致的要推展一個生態旅 遊,然後怎麼推大家很有共識,但是受限於法律的規定兩年之後搞不好理事 長就換人了嘛!那以後換人進來之後,它的理念是不是跟原來的一致?那就 不一定了,那很可能就是整個跟我們這一些委員會的這些人的想法或是到第 一次的協會這些成員的想法可能是完全不一樣,那如果這個協進會推展的很 好的時候,那是不是有些人也會進來運作;講難聽點就是去掌控整個協會,
因為您們已經名氣打起來了嘛!組織都已經健全然後組織有它的品牌出來 了,形象也很好,但是有些人他可能就是為了要得到名聲,兩年之後可能就 是要運作,就進來獲得這個理事長職位,但是他以後執行可能就偏差,他是 為名,那如果更慘的為了利的時候,那換他運作進來當理事長,那這樣的話 跟原來委員會這樣的一個構想;達成生態旅遊的構想,那就完全是背道而馳 了!那這樣的話可能如果是發展成這兩個負面的時候,那很有可能原來委員 會這批大家有共識的這些人很可能就會離開,因為他沒辦法在這樣的一個不 同的理念之下去運作,那這樣的話這個協會可能就變質了!那可能原來那批 委員會的又可能會成立一個組織,那可能就是這批人另外成立的時候,那可 能又會變成一個競爭的對象,那這樣的話以後的發展對地方是不好的!這些 都是很有可能會發生這樣,但是不得不去提防,因為他本來法律規定就這樣 子,您也很難去控制他說以後我的接班人或理事長他的想法都會一致又很
難,所以這個就是在協會它可能會跟委員會比較不單純的地方!因為在協會 會員大會是最高指導單位,所以會員的信念、理想是很重要的。因此,在推 動委員會運作期間,加強生態觀念教育,使會員能充分了解其重要性,這樣 一來,在協會運作時就比較不會被其他因素左右而偏離原來的理想;推動委 員會是在建立基礎工程,一定要穩固才行。另外組別合併問題,我建議是可 以把性質比較類似的、必需的且經常性的可以把它合併在一起,不用太複 雜;譬如法律組可以用外部的顧問就可以了。」(A3,2008/05/27訪問)
「因為要平白的成立一個組織是比較困難,而且把各種不同領域、不同階 級的人要把它組織起來是有它的困難度,所以一開始由推動委員會或者是像 成立協會一樣有這個籌備委員,那這個籌備委員人數就比較少,溝通起來也 比較容易。那這些委員對於地方上的人也好、單位也好,都有相當程度的了 解跟溝通的方式,那用這樣對地方熟識及對瞭解地方需求的籌備委員去跟在 地的人員溝通或外部在地的政府機關、民間團體,甚至是有夢想的人接觸,
這些都可以把理念告訴他們,去影響他們,讓他們來同意且能夠接受這樣的 觀念,將來組織起來就會比較容易比較方便一點。這就是尊重、溝通、共識 三部曲。另外就都蘭灣這個地區來說,人口數也不多,機關團體也不多,人 民團體也不多,所以也不必分的太細,但分組那倒有必要那像原來的規劃,
像法律組或救護組我是覺得可以用特約的啦!不用在這個組織指定。如果你 後期已經成立一個協會或是一個理事會,或者是一個委員會以後,一個正式 的民間團體向政府立案的民間團體之後,以你這個民間團體去跟一個律師或 是幾位律師來簽約,在有法律問題的諮詢或是法律的協助的時候,再以簽約 的方式來請他們協助。至於那救護組的方式,可以就半年或是一年做一個經 常的訓練,讓他們對緊急事件的處理啦、緊急救護啦!能夠處理這些,用常 年訓練這樣的方式來去訓練這些成員,那除了訓練成員之外,那後送的部份 就可以跟台東的這幾間大的醫院,也是可以跟他們簽約,也就是說特約就我 們的協會有什麼狀況的時候,我們隨時可以跟你們連絡,甚至於連像對消防
局的部份,也可以跟他們簽約,就是說我們萬一有什麼狀況請你們隨時支 援,後送的醫院是由哪一家優先處理我們緊急的傷患,這樣就應該夠了,就 不必再特別成立這樣的一個組啦!如果要分組,在地資源的調查和保護其實 也是蠻重要的,可以使用它來做生財的工具,而且可以使用很久,這是我聽 學者、專家說的,我也贊成這樣的想法。」(B3,2008/05/28訪問)
「推動委員會的設置我很贊同,它或許是未來設置協會的前奏曲;而且推 動委員會是先鋒部隊、有示範的效果,推動到一個程度的話,可以交給協會 來推動,因為協會成員大部分是在地人,大家因為都認識關係比較密切,在 聯絡上、溝通上是比較好的。至於要設幾組我沒有意見,不過在推動時應考 慮一定要做的「事」和我們這邊可運用的「人數和人才」之間的關係,因為 在富山村居民本來就很少的,而且小孩和長者佔的比例是蠻高的,我怕有事 要做卻沒有人可以支援。」(C3,2008/05/24訪問)
「推動委員會作為未來協會的運作,當然這是類似一種籌備委員會跟正式 組織的運用模式,籌備委員會我們可以先找幾個三、五個好朋友對這個生態 旅遊或者對組織運作有相當經驗的人來成立推動委員會,然後凝聚整個基本 構思,這是非常正確的,當然這個推動委員會我們可以發現可以引進外來專 家來推動這個委員會,另外推動委員會可以成為一個種子的角色,類似我們 老師有種子教師、這是一個種子推動者的角色,他可能是地方的一個意見領 袖,也可能是地方的熱心公益者,或者是對此項議題有興趣的人,或者他純 粹就是一個熱心服務者,藉由這些「點」的工作同仁,籌備小組的成立對未 來推動「線」甚至「面」的協會運作一定會有幫助的,這就好像類比我們選 舉都要樁腳,或者是要有一些意見領袖來凝聚他的共識再去推動,畢竟一個 社區的營造不一定每個人都有時間,大多數人也都是意見的接受者,如果透 過一些推動委員籌備小組的話對於未來凝聚這個共識會非常有幫助的,突然 間以協會來運作的話,這個結構大而不實,突然間要凝聚共識的時候也會遭 到一些組織共識的問題!想再強調的是,籌備小組推行穩固後在進入下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