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修法建議

毒品防制工作之推動,端賴專責單位之統籌管理與各部會之分工整合,基於 法律保留原則,修正窒礙難行之法律條例,讓政府機關單位依法行政,維護青少 年之最佳利益,降低毒品再犯之可能,針對毒品防制實務運作提出下列修法建議:

一、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

少年事件處理法年久未修,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之定義為肅清煙 毒條例與麻醉藥品管理條例之規定將煙毒與麻醉藥品之施用予以刑罰,現今兩條 例皆已廢止,改為毒品防制條例與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將毒品分為四級,第一、

二級為施用毒品罪,因此第六目之條文應有必要隨之修正為「施用毒品防制條例 之第一、二級毒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不修正為「施用毒品防制條之第三、四 級毒品者」,原因是早期常見施用之強力膠或有機溶劑以及部分吸入性濫用物質 如笑氣(一氧化二氮)、RUSH(亞硝酸酯類),未納入毒品分級中,但對於身體都會 造成危害,因此排除第一、二級毒品之觸犯刑法行為,避免掛一漏萬。(詳表 8) 二、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十八條並新增第十八條之一

由學校尿篩或知悉疑似施用毒品之在學青少年,不論毒品之級數,先由學校 春暉小組逕行輔導,再由輔導成效來決定是否交由警察機關移送法院,然而警察 之查緝對象,無論就學或未就學一律移送少年法院,不同機關單位對於單純施用 毒品之青少年處遇卻不同,未符合公平原則。司法處遇優先發動原則應以施用毒 品者是否另涉其他犯罪行為論斷。避免單純施用毒品之青少年過早進入司法體 系,應以行政先行優先,目前研修中之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將施用毒品危 害防制條例所定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以外之毒品或迷幻物品應先行通報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以結合福利、教育、警政、醫學、心理、衛生或其他資源,

對少年施以適當期間之輔導。若前項主管機關認無法先行輔導或經輔導無效果

84

時,應敘明其理由,並檢具通報事由及輔導紀錄,由該管警察機關移送法院125。 (詳表 8)

三、修正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

根據研究我國青少年接觸毒品的年齡約 11 至 12 歲,平均成癮年齡 17.3 歲

126,因此學校需篩選特定人員進行尿液篩檢,以提早辨識用藥少年,依各級學校 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導師、訓輔人員應依據學生之心理發展、家 庭問題、校園適應等可能之危險因子去篩選特定人員,特定人員之篩選若能落 實,適時辨識也能讓學生有所警惕,增加嚇阻之功能。爰建議第二、三點有事實 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應擴張解釋,將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虞犯行 為及不良行為之項目納入考量,以更明確之例示特定人員之定義,會議中討論個 案危險因子之嚴重程度來篩選特定人員,擴大尿篩特定人員之數量。有清楚之法 源與學生系統性之評估也能避免家長認為老師對於孩子之標籤或偏見。(詳表 9) 毒品氾濫的問題,不僅僅只是矯正系統的失靈,更是教育體系、家庭、乃至 整個社會的失控,嚴刑峻法並無助於威嚇用毒者,一再進出監獄,是耗損矯正制 度之資源,無助於毒癮之治療。面對毒品藥癮問題,並無任何一個國家能提出迅 速有效之解決方案,亦無國家可以放棄解決此問題,我們應該多元嘗試有效的方 法,欲鬆動社會刻板印象,亦可先將「毒品」這一法律用語改為「藥物濫用」, 教育層面而言,學校之輔導實務工作和學生與家長宣導時,多以藥物濫用來介 紹,儘量減少用藥個案被他人之疏遠,與降低個案家長之心理壓力。防治工作以 校園教育輔導為基礎,未來加強家庭與社區層面的預防與處遇服務,整合運用政 府與民間機構的資源與服務,方能有系統性的降低物質濫用危險因子且提升保護 因子,以確保臺灣年輕人身心健全發展。

125陳美燕,少年虞犯制度之問題與對策-從少事法虞犯修正草案與毒品行政先行機制談起,兒童 福利聯盟之會議紀錄。

126張淑慧,破碎的安全網、不合謀的政策-用毒兒少為何一再脫落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124/2384523,最後瀏覽日期:2017 年 4 月 15 日。

85

86

87

88

之。 提出之相關輔導或服

務資料,更了解少年 狀況。

(二)倘輔導獲成效,毋庸 移送法院;倘個案具 體情況無法先行輔導 ,如少年失蹤、失聯 或拒絕接受輔導、法 定代理人或對少年有 監督權人不願配合或 經輔導無效果,應由 主管機關敘明理由,

並檢具通報事由、

輔導紀錄,由該管警 察機關移送法院。

89

90

(7)精神或行為異常有 吸食毒品之虞者。

(8)施用或持有不明藥 物,導致行為異常 者。

(9)具抽菸、喝酒、嚼 食檳榔習慣成癮者。

(10)同儕反映經導師調 查有疑慮者。

91

參考資料

一、書籍

1、大衛.林登著,張美惠譯,愉悅的秘密-解開人類成癮之謎,時報出版,2011 年,初版。

2、王倩倩,上癮的真相:青少年上癮問題及邁向康復之路,啟示出版,2012 年,

初版。

3、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三民,2012 年,12 版。

4、林山田,刑法通論(上),作者自版,2008 年,10 版。

5、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上),作者自版,2005 年,5 版。

6、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下),作者自版,2005 年,5 版。

7、林清吟、張裕榮,我國少年保護處分與刑事處分之研究,高雄少年法院,2009 年,初版。

8、柯特萊特著,薛絢譯,上癮五百年,立緒文化,2002 年,初版。

9、佩特‧德寧、珍妮‧利特、艾迪娜‧葛利曼著,謝菊英、蔡春美、管少彬譯,

挑戰成癮觀點:減害治療模式,張老師,2007 年,初版。

10、陳慈幸、蔡孟凌,少年事件處理法學理與實務,元照,2013 年,2 版。

11、許春金,犯罪學,三民,2013 年,初版。

12、許福生,犯罪與刑事政策學,元照,2012 年,2 版。

13、張柏宏、黃鈴晃,毒品防制學,五南,2011 年,初版。

14、郭靜晃、李瑞金、張煜輝、李淑娟,兒童福利,巨流圖書,2007 年,初版。

15、楊士隆、李思賢、朱日僑、李宗憲等著,藥物濫用、毒品與防治,五南,

2013 年,2 版。

16、楊士隆、林健揚,犯罪矯正-問題與對策,五南,2007 年,5 版。

17、蔡德輝、楊士隆,少年犯罪-理論與實務,五南,2013 年,5 版。

18、強納森.海德特著,姚怡平譯,好人總是自以為是,大塊文化,2015 年,

92

初版。

19、劉作揖,保安處分執行法,新文京開發,2005 年,初版。

20、盧鐵榮、蔡紹基、蘇頌興,解構青少年犯罪及對策,香港城市大學,2006 年,初版。

21、顏純左,新鴉片戰爭:尋找現代的杜聰明,集夢坊,2007 年,初版。

22、蘇益志,觸法少年輔導實務,心理,2006 年,初版。

二、期刊

1、王皇玉,論施用毒品行為之犯罪化,臺大法學論叢第 33 卷第 6 期,2004 年。

2、王順隆,幫派組合涉入校園毒品犯罪問題與對策,刑事雙月刊第 28 期,2009 年 1 月。

3、王亮人,青少年物質濫用的趨勢與治療上的挑戰,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院刊第 21 期,2014 年。

4、何明晃,少年事件處理法安置輔導制度運作困境之檢討與改革建議-以個人實 務經驗出發,社區發展季刊第 128 期,2009 年 12 月。

5、周愫嫻、陳吳南,虞犯:真的道德恐慌,假的風險治理,社區發展季刊第 128 期,2009 年 12 月。

6、陳仟萬,論毒品的概念與種類,軍法專刊第 46 卷第 6 期,2000 年。

7、陳炎輝,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確保兒少最佳利益,清流月刊,法務部調查局,

2015 年 4 月。

8、陳惠馨,家事事件法的立法與內容-一個比較法觀點,月旦法學雜誌第 210 期,2011 年 11 月。

9、施慧玲,論我國兒童人權法制之發展兼談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之社 會運動,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 14 期,2004 年。

10、張裕榮,少年法治之專業化?邊緣化?,臺灣高雄少年法院院刊第 13 期,2009 年。

93

11、張裕榮,少年施用毒品事件裁定前處遇之構想與社區醫療資源連結,臺灣高 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院刊第 19 期,2011 年。

12、趙俊祥、李郁強,論少年施用毒品問題與修法(下),全國律師月刊,2014 年 8 月號。

13、楊士隆、吳志揚、李宗憲,臺灣青少年藥物濫用防治政策之評析,青少年犯 罪防治研究期刊第 2 卷第 2 期,民 2010。

14、楊士隆、戴伸峰、顧以謙、白新名、鄭凱寶,青少年使用非法藥物調查研究 -以高雄市為例,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期刊第 5 卷第 1 期,2013 年。

15、楊士隆、馬躍中、鄭凱寶、劉倩妤,涉毒少年以行政先行替代司法處遇之可 行性研究,藥物濫用防治第 1 卷第 3 期,2016 年。

16、蔡美娟,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實施藥癮酒癮戒治醫療服務計畫經驗分 享,矯政期刊第 6 卷第 1 期,2017 年。

17、劉晏齊,為什麼要保護未成年人?兒少福利、法律與歷史的分析,政大法學 評論第 147 卷,2016 年。

三、研討會論文

1、汪子錫,對當前「校園反毒宣導」犯罪防制工作的表現探悉,2009 年犯罪防 治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央警察大學,2009 年。

2、林健陽、陳玉書,除刑化毒品政策之檢討—論我國毒品犯罪之戒治成效,刑 事再犯防治政策研究成果發表會-刑事政策走向與趨勢之探討,法務部,2006 年。

3、馬躍中,德國社區矯治制度之研究-以毒品犯罪為中心,2013 年犯罪問題與 對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國立中正大學,2013 年 12 月。

4、許春金,第三級、第四級毒品濫用與防制之研究,國家發展委員會委託研究,

2015 年。

5、楊士隆、馬躍中,探討少年施用毒品司法處改以行政先行措施替代之可行性

94

評估,教育部,2014 年 11 月 21 日座談會。

7、楊士隆、曾淑萍、李宗憲,青少年藥物濫用之防治,2008 年青少年藥物濫用 與防治研討會,臺灣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學會主辦,2008 年 12 月 10 日。

四、碩博士論文

1、李泰吉,少年保護處分制度實質效益之法政策分析-以受保護處分少年應考 試權之限制為例,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 年。

2、林志鴻,以少年警察隊的觀點論少年施用毒品之現況與對策,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論文,2014 年。

3、施奕暉,施用毒品行為刑事政策與除罪化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犯罪學研究

3、施奕暉,施用毒品行為刑事政策與除罪化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犯罪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