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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宗教信仰相關變項、社會支持、因應自我效能感、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個人宗教信仰相關變項、社會支持、因應自我效能感、

因應各變項間之相關分析

本節將透過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檢驗個人宗教信仰相關變項(對宗教信仰 的虔誠、宗教信仰的主觀重要性、信仰團體或成員的主觀重要性)、內在資源(因 應自我效能感)、外在資源(社會支持)、宗教因應風格(一般性宗教因應)與特 定性宗教因應之關聯程度及方向性,以了解各變項與特定性宗教因應間是否有相 關性。除了以總樣本來呈現各變項間的相關之外(表4-8),同時,為了了解不同 信仰類別間變項關聯程度之異同,本節亦將分析結果依照不同信仰組別(無宗教 信仰、相信有神、台灣傳統信仰、基督信仰)分別詳列於表4-9 至表 4-12。

壹、總樣本於各變項之相關分析

如表 4-8 所示,在個人宗教信仰相關變項中,「宗教信仰的虔誠」、「宗教信 仰的主觀重要性」、「信仰團體(成員)的主觀重要性」三者相互之間皆存在顯著 高的正相關(r = .63 ~ .79, p < .01)。此外,一般性宗教因應與其分量表(一般性 積極宗教因應、一般性消極宗教因應)的相關係數分別為.98(p < .01)與.72(p

< .01),達顯著水準;而特定性宗教因應與其分量表(特定性積極宗教因應、特 定性消極宗教因應)的相關係數分別為.98(p < .01)與.75(p < .01),亦達顯著 水準。另一方面,因應的自我效能感與社會支持具有顯著正相關(r = .30, p < .01), 顯示個體之內、外資源間存在中低程度的正相關。

接著,個體於壓力情境下的宗教因應策略使用與其它變項的關聯性,為本研 究所關注的重點之一。「特定性宗教因應」與個人宗教相關變項(宗教信仰的虔 誠、宗教信仰的主觀重要性、信仰團體(成員)的主觀重要性)間達顯著正相關

(r = .59 ~ .74, p < .01);與宗教因應風格(一般性宗教因應)亦呈現顯著正相關

(r = .96, p < .01);惟在與因應自我效能感、社會支持間的相關係數分別為-.11

(p > .05)與-.03(p > .05),未達顯著水準。然而,因應自我效能感、社會支持 雖分別未與特定性宗教因應存在顯著相關,也未與該分量表(特定性的積極宗教 因應)存在顯著相關(r = -.03, p > .05; r = .02, p > .05),卻可發現兩者分別與該 分量表(特定性的消極宗教因應)呈現顯著的負相關(r = -.34, p < .05; r = -.19, p

< .05)。

整體而言,宗教信仰相關之個人特質、宗教因應風格與高壓力特定情境下之 宗教因應使用呈現顯著正相關,符合筆者預期;而個體的因應自我效能感、社會 支持雖與高壓力特定情境下之整體宗教因應使用無顯著相關,卻與特定情境下之 消極宗教因應使用存在顯著負相關。

表4-8

貳、不同信仰類別在各變項相關分析之表現

除了無任何宗教信仰者之外,其餘宗教信仰類別在「宗教信仰的虔誠」、「宗 教信仰的主觀重要性」、「信仰團體(成員)的主觀重要性」三者相互之間皆存 在顯著的正相關(r = .36 ~ .78, p < .01)。另一方面,宗教各組別中之一般性宗 教因應與其分量表(一般性積極宗教因應、一般性消極宗教因應)的相關係數 分別為.89 ~ .99(p < .01)與.47 ~ .75(p < .01),皆達顯著水準;而特定性宗教 因應與其分量表(特定性積極宗教因應、特定性消極宗教因應)的相關係數分 別為.88 ~ .99(p < .01)與.52 ~ .75(p < .01),亦皆達顯著水準。

再來,不論宗教組別為何,「特定性宗教因應」的使用程度、頻率,與個人 宗教變項(宗教信仰的主觀重要性、虔誠程度、信仰團體(成員)的主觀重要 性)大致存在顯著正相關(r = .30 ~ .58, p < .05);與宗教因應風格(一般性宗 教因應)亦呈現顯著正相關(r = .82 ~ .93, p < .01)。惟與因應自我效能感的相 關(r = -.23 ~ .12, p > .05)、與社會支持間的相關(r = -.07 ~ .31, p > .05),在各 信仰組別內皆分別未達顯著水準。雖說如此,有別於其他信仰類別,基督信仰 組內的特定性積極宗教因應與社會支持間存在顯著正相關(r = .48, p < .01),

而特定性消極宗教因應則與因應自我效能感呈現顯著負相關(r = -.62, p

< .01)。

然而,因各個宗教信仰類別的樣本數略小(N = 33 ~ 46),故上述變項間之 關聯程度需相對保守地看待。

表4-9

表4-10

表4-11

表4-12

第五節 因應自我效能感高、低組別於高壓力特定情境下之宗教因應

差異分析

本節將探討分屬於高、低因應自我效能感組別之個體,是否於高壓力特定 情境下的宗教因應表現上存在差異性。由於屬於特質層次的個人宗教信仰相關 變項(如:信仰的重要性、前程度),會影響宗教因應策略使用的程度、頻率(Tsang, 2004);且根據前一節之研究結果發現,「宗教信仰主觀重要性」與「特定性宗 教因應」的相關程度最高(r = .74, p < .01),故此統計分析選擇以之作為共變 數,並以特定性宗教因應為依變項,進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在控制宗教信仰 主觀重要性對依變項的影響之下,比較高、低因應自我效能感兩組之特定性宗 教因應表現。特別要注意的是,前述因素分析的結果顯示,特定性宗教因應策 略的構念可進一步區分為「積極宗教因應」、「消極宗教因應」兩個因素,故本 節所分析之依變項將分別考慮「特定性宗教因應全量表分數」、「特定性積極宗 教因應分量表分數」與「特定性消極宗教因應分量表分數」三者。

首先,檢視樣本在因應自我效能感上的分配情形,偏態指標為 -.21,峰度 指標為 -.10,兩者皆 < 1。因此,可知樣本因應自我效能感分數的分佈並無明 顯偏態及過於集中,故將樣本依照得分之高、低來分組是適合的。筆者為了使 得兩組別之間具有一定的鑑別程度,同時為使所選取之高、低兩組的人數能恰 好一致,所以在參照因應自我效能感分數的次數分配表後,選擇以量表分數在 109 分以下者當作因應自我效能感低分組(共 39 人,占 23.9 %),而量表分數 在142 分以上者作為因應自我效能感高分組(共 39 人,占 23.9 %)。

壹、以特定性宗教因應全量表作為依變項

在進行共變數分析之前,將針對因應自我效能高、低組別,進行組內迴歸 係數同質性(homogeneity of within-class regression coefficient)檢定。檢定結果 如表4-13 所示,顯示兩組分別的宗教信仰主觀重要性預測特定性宗教因應之 斜率,並無顯著差異(F(1, 74) = .01, p = .94),故並未違反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 的假設,可進一步進行共變數分析。

4-13

因應自我效能高低組之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分析摘要表(以全量表為依變項)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截距 3940.67 1 3940.67 16.98 .00 信仰重要性 26129.09 1 26129.09 112.58 .00

高低組 46.72 1 46.72 .20 .66

高低組 X 信仰重要性 1.56 1 1.56 .01 .94 誤差 17175.27 74 232.10

總數 91164.00 78

* p < .05(雙尾) ** p < .01(雙尾)

註:「高低組」表示因應自我效能的高、低組別

將因應自我效能感高、低兩組的特定性宗教因應全量表分數,採單因子獨 立樣本共變數分析進行統計檢定,低因應自我效能感組別的宗教因應全量表平 均數為27.33,高因應自我效能感組別的宗教因應全量表平均數則為 21.79,如 表4-14。然而,在剔除了共變數(宗教信仰主觀重要性)的影響力後,兩組別 間的特定性宗教因應全量表分數並未出現顯著差異(F(1, 75) = 1.79, p = .19),表 4-15。

表4-14

因應自我效能感高低組在特定性宗教因應全量表分數 之描述統計摘要表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低因應自我效能感組 39 27.33 24.79 高因應自我效能感組 39 21.79 23.03

4- 15

自我效能高低組對特定性宗教因應全量表之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截距 3962.55 1 3962.55 17.30 .00 信仰重要性 26324.19 1 26324.19 114.94 .00 高低組 409.20 1 409.20 1.79 .19 誤差 17176.83 75 229.02

總數 91164.00 78

* p < .05(雙尾) ** p < .01(雙尾)

註:「高低組」表示因應自我效能的高、低組別

貳、以特定性積極宗教因應分量表作為依變項

在進行共變數分析之前,將針對因應自我效能高、低組別,進行組內迴歸 係數同質性(homogeneity of within-class regression coefficient)檢定。檢定結果 如表4-16 所示,顯示兩組分別的宗教信仰主觀重要性預測特定性積極宗教因 應之斜率,並無顯著差異(F(1, 74) = .379, p = .55),故並未違反組內迴歸係數同 質性的假設,可進一步進行共變數分析。

4-16

因應自我效能高低組之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分析摘要表(以積極因應為依變項)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截距 2816.23 1 2816.23 20.16 .00 信仰重要性 18516.50 1 18516.50 132.53 .00

高低組 61.85 1 61.85 .44 .51

高低組 X 信仰重要性 52.91 1 52.91 .38 .55 誤差 10338.43 74 139.79

總數 62372.00 78

* p < .05(雙尾) ** p < .01(雙尾)

註:「高低組」表示因應自我效能的高、低組別

將因應自我效能感高、低兩組的特定性積極宗教因應分數,採單因子獨立 樣本共變數分析進行統計檢定,低因應自我效能感組別的積極宗教因應平均數 為21.33,高因應自我效能感組別的積極宗教因應平均數則為 19.85,如表 4-17。

然而,在剔除了共變數(宗教信仰主觀重要性)的影響力後,兩組別間的特定 性積極宗教因應分數並未出現顯著差異(F(1, 75) = 0.07, p = .80),表 4-18。

表4-17

因應自我效能感高低組在特定性積極宗教因應分數之 描述統計摘要表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低因應自我效能感組 39 21.33 18.82 高因應自我效能感組 39 19.85 20.39

4- 18

因應自我效能高低組對特定性積極宗教因應之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截距 2918.66 1 2918.66 21.07 .00 信仰重要性 18870.41 1 18870.41 136.20 .00 高低組 8.95 1 8.95 0.07 .80 誤差 10391.34 75 138.55

總數 62372.00 78

* p < .05(雙尾) ** p < .01(雙尾)

註:「高低組」表示因應自我效能的高、低組別

參、以特定性消極宗教因應作為依變項

在進行共變數分析之前,將針對因應自我效能高、低組別,進行組內迴歸 係數同質性(homogeneity of within-class regression coefficient)檢定。檢定結果 如表4-19 所示,顯示兩組分別的宗教信仰主觀重要性預測特定性消極宗教因 應之斜率,並無顯著差異(F(1, 74) = 2.49, p = .12),故並未違反組內迴歸係數同 質性的假設,可進一步進行共變數分析。

4-19

因應自我效能高低組之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分析摘要表(以消極因應為依變項)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顯著性

截距 94.22 1 94.22 3.22 .08

信仰重要性 653.80 1 653.80 22.40 .00

高低組 1.06 1 1.06 .04 .85

高低組 X 信仰重要性 72.67 1 72.67 2.49 .12

誤差 2160.32 74 29.19

總數 4404.00 78

* p < .05(雙尾) ** p < .01(雙尾)

註:「高低組」表示因應自我效能的高、低組別

將因應自我效能感高、低兩組的特定性消極宗教因應分數,採單因子獨立 樣本共變數分析進行統計檢定,低因應自我效能感組別的消極宗教因應平均數 為6.00,高因應自我效能感組別的消極宗教因應平均數則為 1.95,如表 4-20。

在剔除了共變數(宗教信仰主觀重要性)的影響力後,兩組別間的特定性消極 宗教因應分數存在顯著差異(F(1, 75) = 9.98, p < .01),表 4-21,顯示因應自我效 能感組在消極宗教因應策略的使用顯著高於高因應自我效能感組別。

在剔除了共變數(宗教信仰主觀重要性)的影響力後,兩組別間的特定性消極 宗教因應分數存在顯著差異(F(1, 75) = 9.98, p < .01),表 4-21,顯示因應自我效 能感組在消極宗教因應策略的使用顯著高於高因應自我效能感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