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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旅行業者只提供簡單的旅遊行程資訊與制式的套裝旅遊行程,或是提供組合式 網路套裝旅遊行程 (林青峰、楊亨利,2003;楊郁樓,2010),無法滿足遊客的需求。目 前大多數遊客,會在行程出發之前,使用網路來搜尋旅遊行程相關資訊,期盼能找到一 個合適的旅遊行程。

依據「美洲旅行業協會」(American Society of Travel Agents, ASTA) 對於旅遊行程 的定義解釋:通常以娛樂為目的,經由事先完善計劃妥當的旅遊行程,並包括交通運輸、

住宿、遊覽與其他相關之服務。根據觀光局 (2013) 國人旅遊狀況調查之出國旅遊係指 居住於國內之國人離開國境出國旅遊,從事包括觀光、商務、探親、短期遊學等活動,

時間不超過一年者。旅遊產品為一組合式的商品,當消費者的旅遊知識愈豐富時,則愈 傾向於旅遊行遊程彈性、自主性高的自由行或自助旅遊 (independent travel),故其參與 海外團體套裝旅遊 (group package tour, GPT) 的意願可能降低 (林若慧、翁振益、李佳 恩,2010)。

旅遊行程係指旅客依據個人的旅遊動機,產生對遊遊活動的需求,然後從蒐集資訊、

安排時間、行程,到特定地點遊憩,並在旅行中完成。Gunn (1988) 提出觀光產品乃旅 客在他們參訪的行程中所接受到的多種旅遊服務,包括:資訊、交通、住宿及景點服務,

為一種多層次的消費體驗。因此旅客對旅遊地點的旅遊經驗以及滿意程度會影響他是否

重遊此地或向人推薦的意圖 (Borrie & Roggenbuck, 2001)。

容繼業 (1996) 認為旅遊產品依服務對象和方式因各種因素之不同而異。因此,旅 遊行程設計人員在旅遊業之角色非常重要,如何在遊程中加入專業知識、貼心服務與遊 客的知識獲得使得讓遊程的觀念更為重要。Stickdorn 與 Schneider (2013) 認為服務設 計結合了各種專業領域的不同方法與工具是一種跨領域的學問。旅遊產品需要在遊程上 加以包裝設計、突顯特色,激發起消費者參與的興趣,進而符合消費的期望 (容繼業,

1993)。然而,旅遊產品本身為無形性與複雜性,旅客在規劃旅遊行程時,首先面臨選 擇哪家旅行社代辦業務的問題,在消費者購買產品或服務時,若能獲得消費者的滿意與 信任,就愈能於購買前讓消費者的不確定性與不安全感消除。林東封 (2003) 則以成行 人數將旅遊產品分為境外個別旅遊 (Foreign Individual Traveler, FIT) 與團體套裝行程 (Group Package Tour) 二大類。團體套裝行程以多人成行為條件,將旅遊服務的內容包 含 (機票、旅館、餐廳、交通運輸、門票、領隊、導遊等項目) 套裝成制式行程。舉凡 非參團的旅遊,都可以歸類至FIT個別旅遊的範疇,旅行業提供個別旅遊的服務則有自 由行、個人機票、訂房、租車、代售票券 (火車票、巴士乘車券、入場券和門票)、代辦 出國手續 (護照和簽證) 等。

(一)團體旅遊:

容繼業 (2000) 提出「Inclusive Package Tour」一詞,引申為「包裝完備的旅遊」, 並將團體旅遊定義為「舉凡旅遊行程中不可或缺之基本要項,在團體出發前就安排確定,

如出發點到目的地之機票,各目的地的住宿、地面交通、餐飲,領隊和地方導遊等細節 之安排,對旅遊行程中必要各種需求有完善而確實的旅遊服務。由旅行社逕自安排、設 計、生產、行銷的旅遊商品,其內容包含旅館住宿、餐飲、交通運輸、行程規劃等,並 對外公開銷售招攬旅客組團前往各地觀光 (陳以超,1980)。無法遷就個人偏好。就需求 量及對旅遊市場的影響來看,團體旅遊產品目前仍屬旅行業最重要的業務來源。蔡必昌 (2001) 認為團體套裝旅遊是由旅行社以其本身的關係、經驗、能力所及、本身觀點等各 有利因素所擬定出來的一定行程,為了讓旅客購買的行程,安全、精緻、經濟實惠,因 此,行程設計須了解旅遊產品的特性、旅客的需求及市場的趨勢。Howard 與 Madrigal

(1990) 認為團體套裝旅遊的特色為行程固定、領隊全程服務、享受團體價格等,消費者 選擇團體旅遊產品的決策影響力會因為購買的產品類型、決策過程的階段、及家庭特性 不同而有所不同。

(二)個人旅遊行程

個人旅遊行程分為商務旅遊及個人自由行,茲以定義、內容及相關與文獻論述如下:

商務旅遊,係指基於特定目的至異地或外國所進行與其工作相關之旅遊行動,因此並不 侷限於商務活動,包括體育文化競賽、學術交流、政治活動等非觀光目的性之旅行,皆 屬於商務旅遊之範疇。商務旅遊 (Business Travel) (Mason & Gray, 1999) 謂之商務旅客 從甲地到乙地的移動現象。亦包括同一天往返商務目的商務旅遊。根據世界旅遊組織 (United Nation of 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UNWTO, 2015) 之定義,所謂商務旅遊,

係指出於商業目的,人們在非居住地停留之活動。Davidson (1994) 定義:「人類活動很 早就開始於商務目的之旅行,其所涉及為因工作關係而旅行之人,因此屬於最古老之旅 遊類型之一」。一般而言,商務旅遊比較其他觀光旅遊類型無淡旺季之分,旅遊時間及 旅遊行程較彈性,需求標準較高,對於行程品質或旅館等級要求較好且行程及日期之變 異性較大,費用預算支出通常較高,甚至需要一些特別的設施與服務。例如:商務旅客也 較注重本身搭機的權益;抵達目的地時間、方便安排當地行程、機上提供硬體得以繼續 工作的可能性、縮短機場櫃台報到時間 (Mason & Gray,1999)。商務旅客亦重視機票的 使用彈性,可更改機票的彈性大且手續費便宜。商務旅行者由於交通工具及住宿費用方 面是由企業或政府單位支出,不需自行負擔,因而對於其所消費產品價位較不敏感,反 而更注重旅行過程當中之舒適愉悅性、便利性、安全性。但當出差費用成為企業組織一 大筆支出項目時,公司行政管理開始進行更多管控。因此,航空公司及飯店業者為商旅 客戶所提供更多的加值服務使之創造更高產品獲利 (厉新权、程小敏,2004)。此外,商 務旅客也是目前航空公司及連鎖飯店的積極爭取的重要核心市場。

「自由行」可分自助旅遊與半自助旅遊:首先,陳勁甫與古素瑩 (2006) 則將自助旅 行定義為「自主安排行程及經濟型交通膳宿、注重與當地人文互動之出國旅遊」。自助 旅行指機票、旅館、票券及證照等的事宜雖然委由旅行社辦理,但對規劃旅遊行程、參

觀景點、全程之交通、住宿皆有充份的自主權,而且也沒有最少出團人數之限制,也無 旅行社領隊陪同。另一種由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推出的「機票加酒店」的半自助行程,指 購買旅行社或航空公司已設計好之機票與旅館搭配的套裝產品,以獲得較優惠之價錢,

但行程的規劃、全程之交通、參觀景點、住宿和自助旅遊一樣擁有充分的自主權。旅行 社長期預先購好相關團體機位再透過量的結合全套的旅遊資源,如來回機票與飯店住宿,

通常還會附加早餐、機場接送或保險等附加項目,然後化整為零出售給旅遊消費者,使 他們能同時享有價格的優惠和自主性之方便 (容繼業,1996)。選擇自由行的旅客必須自 行規劃除了上述內容外的其他旅遊行程,並且必須面對部份未知的風險,挑戰性與新鮮 感也更高相較團體旅遊需耗費更多心力去做後續的規劃。有別於「坐享其成」的團體旅 遊,它是自主性及個性化較高的旅遊形態。另外,個人自由行對各國的經濟貢獻包括餐 飲、運輸、零售等行業帶來就業機會,並為企業、大型商場、旅館、房地產商帶來可觀 收入。香港經濟學者雷鼎鳴 (2012) 認為,自由行推升零售業商舖租金價位,令不少企 業主受惠。

小結

旅遊行程基本上可分為個別消費之個人旅遊和人數較多的團體旅遊服務兩大類:

(一) 全包式團體旅遊 (Inclusive Package Tour) 為了減少團體旅遊中產生的諸多不確定 性,多數人都偏向從旅行社安排好的套裝行程中擇一較佳的方案,在出發前就對旅遊程 中各種必要需求有完善而確實的旅遊服務,例如機票、住宿、地面交通、膳食、參觀活 動、專任領隊及地方導遊等,其特性是:(1) 事前完善之安排;(2) 價格比較低廉; (3) 專人照料免除困擾;(4) 個人自由活動的彈性較低;(5) 服務精緻化之不足等。

(二)個人旅遊行程,服務包含了境外個別旅遊 (Foreign Individual Traveler, FIT)、商務旅 遊 (Business Travel) 和自助旅行 (Backpack Travel) 等,個人旅遊模式有三點重要特性,

(1) 包含旅遊行程是不斷更新且彈性;(2) 旅行者有意願決定行程內容;(3) 期待未在旅 行計劃中的行程體驗 (Hyde & Lawson, 2003)。此類旅客通常較具有獨立和理性之傾向,

並富有冒險、講求快速、追求效率而較不計較費用、享受和不願拘束的意願,但對服務 之要求高且精緻,消費能力也較高。商務旅客對於旅行社所提供之全面性資訊及服務也

相當重視,因此旅行社如何提供更具競爭力的全面服務、如何透過資訊科技整合出一套 更完整的作業流程以取得企業顧客之信任成為旅行社之未來發展重點。Yamamoto 與 Gill (1999) 指出GPT與FIT之差異在於自由程度、彈性以及對旅遊之掌握,兩者相比較 下沒有參加套裝旅遊者在安排機位、住宿有較多的選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