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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案研究

第一節 個案公司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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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案研究

本研究主要針對基亞生技與懷特新藥兩間公司進行個案研究。而本章第一節 主要針對各個案公司之基本資料進行了解,其後再依據本研究架構,針對個案公 司分別進行深入探討。

第一節 個案公司基本資料

壹、 基亞生技公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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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發展歷史

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edigen Biotechnology Corporate., 以下簡稱基 亞生技)位於南港科技園區。成立於 1999 年 12 月 31 日,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 億 700 萬元。

基亞生技早期專注於與澳商普基公司(Progen Pharmaceuticals)策略合作,

共同開發血管阻斷性癌症藥物 PI-88。成立初期透過技術作價新台幣共約 5 億 550 萬取得澳商普基之 PI-88 相關研究技術與成果,與新台幣 1 億元技術作價取得英 屬維京群島商利基公司癌症檢驗用單株抗體技術。2001 年開始在台大醫院進行 第一期臨床試驗。2004 年 2 月起基亞生技開始與台大醫院、林口長庚醫院、台 中榮民總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高雄榮民總 醫院合作,進行 PI-88 抗肝癌的第二期(Phase II)臨床試驗,Progen 則負責在澳 洲及美國進行其他西方人為主的癌症治療臨床試驗。2007 年臨床試驗研究報告 顯示,PI-88 有效地降低肝癌復發率並延長復發時間,同時具有安全性與耐受性。

2006 年 4 月 PI-88 臨床團隊與美國 FDA 進行「第二期臨床試驗期末會議」, FDA 根據研究報告建議可提前進行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2007 年 5 月澳洲 Progen 製藥公司決定購回基亞公司所擁有的 PI-88 權利,並以歸還技術股權、現金、

3此部分主要參考基亞 2010 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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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gen 股票等方式,分期回饋基亞公司。並由基亞負責 PI-88 第二期臨床試驗後 續之追蹤。

在結束與澳洲普基公司的策略聯盟合約後, 2008 年初基亞公司與日本的 Oncolys BioPharma 公司簽訂合約,共同發展 OBP-301。OBP-301 一種透過基因 工程改造的人類第五型腺病毒,對於癌細胞有專一性,可用於治療各種癌症。臨 床前研究結果顯示,具有抗癌效果且安全性可被接受。目前在美國進行即將完成 FDA 第一期臨床試驗。此外基亞公司並持續與美國、加拿大、澳洲的公司洽談 期他癌症新藥開發合作案,希望能建立更完整的新藥開發面向,並預定在近期內 再擴充納入 1~2 個與肝癌治療有關的專題,使研發管線更加完整。

於新藥開發業務外,基亞生技於 2004 年起決定著手建立核酸檢驗技術平台,

透過購入成熟技術,與內部的分子診斷基礎研發能力結合進行開發。2005 年 11 月併購美國核酸檢驗試劑公司 Texas Biogene 公司,順利取得核酸檢驗產品開發 經驗,成功於 2007 年推出符合台灣、美國與歐盟臨床檢驗規範要求的人類白血 球表面抗原分型試劑-摩根專一引子片段分型試劑系列。

目前基亞公司新藥開發繼續專注於開發抗癌與抗肝臟疾病為方向,核酸檢驗 則積極開發其他與病原體檢驗或遺傳疾病相關的產品。基亞公司在現有雙核心的 基礎上,持續與國內外各大學、研究機構或其他生物科技公司尋求資源互補與合 作開發的機會,期許成為亞洲肝臟疾病的標竿企業。

此外,基亞公司於 2009 年與賽宇公司及福又達公司共組策略聯盟,運用衛 生署國家衛生研究院疫苗研發中心生物製劑先導工場病毒性疫苗生產線,由基亞 公司主導結合三方團隊病毒性疫苗生產技術、細胞培養病毒性疫苗量產設備及培 養基技術、以及臨床試驗與新藥開發能力,進行 H1N1 新流感疫苗開發,以因 應國家防疫之需求。預計投入七千五百萬元,包括製程研發、產品製造、臨床前 實驗及第一期臨床試驗等費用,並已申請經濟部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新型流 感疫苗細胞培養技術與製程開發計畫」,獲准總共三千兩百四十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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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組織架構與基本部門

由圖 四-1 可見,基亞採「產出型導向」之組織,在總經理室下分成核酸檢 驗試業處與新藥開發事業處,其各部門業務分配如表 四-1 所述。主要針對不同 產品進行分工。基亞在針對核酸檢驗試劑實施多角化策略時,並透過併購取得核 酸檢驗試劑關鍵技術後,將原有研發處轉型成核酸檢驗試業處。其資源與人力與 新藥研發事業處相互獨立。

(一) 組織系統圖

圖 四-1 基亞組織系統圖 資料來源:基亞 2009 年公開說明書

股東會

董事會

董事長

總經理

核酸檢驗事業處 新藥開發事業處 財會管理處

總經理室 專家顧問委員

監察人

稽核室

研發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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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症產品為輔,進行新藥、新治療方式之新藥開發。

1. 抗肝癌新藥 PI-88

基亞成立之初目的即為與澳商普基公司共同開發抗肝癌新藥 PI-88。PI-88 為 天然酵母菌發酵產物經磺化作用所得的一種磷酸甘露戊聚糖,根據動物試驗證實 其具有抑制新血管增生及癌細胞轉移的功能。根據 Phase II 臨床試驗的結果顯示,

PI-88 有效地降低肝癌復發率(復發率從 5 成降為 3 成 7)並延長復發時間(復發時 間從 27 週延長至 48 週),同時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2007 年 5 月澳洲 Progen 製藥公司決定購回基亞公司所擁有的 PI-88 權利,

並以無償歸還約 5 億之技術股權,並以現金、Progen 股票等方式,分期回饋基亞 公司。由基亞負責 PI-88 第二期臨床試驗後續之追蹤。

2010 年 6 月更因為其臨床二期之優秀成果,重新取得 PI-88 的全球開發與製 造權利,並將於近期內進行全球三期臨床試驗。

2. OBP-301 溶瘤病毒抗癌藥物

OBP-301 是一項經由基因工程改造人類第五型腺病毒,以 human telomerase reverse transcriptase (hTERT) promoter 取代腺病毒中負責轉譯的基因 E1A,使其 對癌細胞具有專一性作用,並在基因 E1A 與 E1B 中置入 internal ribosome entry site (IRES)以提高其複製率。因將近 85%的癌細胞內接有 telomerase 酵素的表現,

且 hTERT promoter 即是 telomerase 酵素表現的關鍵,因此 OBP-301 可具專一 性地在癌細胞內複製直到癌細胞溶解死亡,同時不會對正常細胞造成威脅,學理 上可適用於多種癌症的治療。臨床前研究的結果也顯示 OBP-301 具有抗癌效果,

且安全性可被接受。

其發展利基在於使用的是常見的腺病毒,因此相較於其他病毒在安全性上更 容易被接受;而與其它使用腺病毒的溶瘤病毒相較,OBP-301 的作用機轉相對 地單純明確且具學理根據,雖然 OBP-301 的不具有誘發宿主抗腫瘤免疫的第二 重功能,但卻避免了免疫過度反應的風險,對於肝癌治療的可行性從理論上與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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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前研究中顯示更具說服力。目前基亞主要負責其適用於肝癌第一、二期之人體 臨床試驗。

(二) 核酸檢驗試劑 1. HLA 分型試劑

基亞之 HLA 分型試劑除 ABDR 分型外,為與競爭者差異化,開發出 HLA ABCDRDQ 五合一分型試劑產品,能在一個 96 孔試劑盤中,同時進行 5 個位點 的基因分型,在國際上之創新設計,並獲得歐盟與 FDA 認證得以行銷國際。同 時亦成立核酸檢驗服務實驗室,為有需求的客戶進行核酸檢驗服務。

2. 病原體檢測

基亞之孫公司「上海浩源生物科技公司」所開發生產的血篩試劑(可同時檢 測出樣本中的 B 型肝炎病毒,C 型肝炎病毒及愛滋病毒)已完成 100,000 例的臨 床樣本測試。為目前第二間經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許可之相關血篩試劑。

目標是 3 年內攻佔中國境內 25%的血庫、血站及血液製劑廠的市佔率。

3. 疫苗事業

基亞透過結合國內細胞培養專家所組成的團隊,在上游細胞培養技術與量產 技術的開發,利用「密閉潮汐式高密度細胞培養法」,已成功驗證在 H1N1 的產 製能力可達蛋胚生產的 10 倍以上,其品質與穩定度更優於蛋胚製造的病毒液。

其他有關 H5N1,EV71 的培養/量產技術正積極驗證中。

基亞公司初期產品開發對象為新型流感(H1N1/ H5N1)及腸病毒疾病。H1N1 流感疫苗的臨床前試驗即將完成,預定近期內提出人體試驗申請(IND)。H5N1 的試量產業已逐步進行中。在腸病毒方 面,基亞公司的細胞培養法已經證實可 以有效生產 EV71 腸病毒,該疫苗之下游製程正積極開發中。未來可能納入產品 線的對象包括登革熱疫苗或其他的治療性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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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技術平台 1. 新藥開發核心技術

(1) 新藥開發篩選與案件評估能力

(2) 新藥開發規劃與案件整合能力

(3) 主動尋求國內外技術合作能力

(4) 設計各階段臨床試驗之能力

(5) 執行符合美國 FDA 及國內衛生署規範各階段臨床試驗能力

(6) 依優良臨床試驗規範及事件計畫書規定,監測臨床試驗進行之能力。

2. 核酸檢驗試劑技術

(1) PCR 引物序列設計

(2) PCR 反應體系設計及優化

(3) 複式 PCR 反應設計

(4) PCR 反應程式設計

(5) 核酸試劑品質管控標準作業流程

(6) 核酸試劑製造標準作業流程

(7) 檢驗試劑國際法規認證 四、 主要營收來源

基亞目前主要營收來自 96 年度出售 PI-88 之權利而陸續收取之權利金,來 源集中於澳洲 Progen 公司。此外隨著檢驗試劑業務逐漸開展,並陸續已有營收。

貳、 懷特新藥公司簡介

4

一、 發展歷史

懷特新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懷特)於民國 87 年 11 月經濟部核准設立,

4此部分主要參考 2009 年懷特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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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年與美國美國泛華醫藥公司(Pharmagenesis, Inc., U.S.)合作,取得「懷特血寶 PG2」技術授權。此後更陸續透過合作取得國立陽明大學老化植物新藥「懷特骨 寶 PH3」全球專屬技術授權與非鎮靜劑抗暈新藥「懷特暈寶 PCNH」全球專屬技 術授權。並於民國 90 年底通過三軍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IRB)核可與衛生署審

隔年與美國美國泛華醫藥公司(Pharmagenesis, Inc., U.S.)合作,取得「懷特血寶 PG2」技術授權。此後更陸續透過合作取得國立陽明大學老化植物新藥「懷特骨 寶 PH3」全球專屬技術授權與非鎮靜劑抗暈新藥「懷特暈寶 PCNH」全球專屬技 術授權。並於民國 90 年底通過三軍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IRB)核可與衛生署審